梅毒规范诊疗方案
梅毒的诊治常规

梅毒的诊治常规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有复杂临床表现的传染性疾病,该螺旋体可在人体内几乎任何器官和组织引起病变。
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接种部位通常为生殖器,但也可能在生殖器外。
与患有早期梅毒的人进行未保护的性交后,感染梅毒的可能性接近30%〜50%。
病原体对热和干燥敏感,但在液体中可存活数日,因此可通过感染病人的血液造成传染。
在怀孕10周后,梅毒可以通过孕妇的胎盘传染给胎儿,称先天性梅毒。
一、早期梅毒早期梅毒包括一期和二期梅毒。
【临床提要】(一)一期梅毒(硬下痞)L硬下府在性接触后的10-90天后发生,初为小的红斑、丘疹,后为硬结,很快发展为无痛性表浅溃疡,表面干净、软骨样硬度。
2,发病特征损害通常发病部位为阴茎、阴唇、子宫颈或肛门直肠区。
生殖器外亦可发生。
近卫淋巴结的肿大,淋巴结坚韧、无压痛。
不经治疗硬下痞可愈合。
3.实验室检查免疫荧光法或暗视野显微镜在病损渗出物找到苍白螺旋体。
梅毒血清学检查通常为阳性。
(二)二期梅毒(菌血症期)1.皮肤、黏膜损害皮肤的损害无瘙痒,斑丘疹最为常见。
皮损分布广泛;特殊损害有玫瑰疹、掌跖梅毒疹、扁平湿疣、梅毒秃发,黏膜损害可以为口唇、口腔、喉、生殖器和肛门的溃疡和丘疹到咽部弥漫红斑。
2.发病特征通常在硬下瘠出现后4~12周出现,全身症状有发热、全身淋巴结病、皮疹。
骨膜炎、骨炎、关节炎、脑膜炎、黄疸、肝炎、肾病综合征、眼色素层炎和虹膜炎。
3.实验室检查免疫荧光法或暗视野显微镜在黏膜或皮损中可找到螺旋体。
梅毒血清学检查通常为阳性。
4.早期梅毒诊断(1)一期梅毒诊断依据:①有不洁性交史,潜伏期3周;②典型症状,如单个无痛的硬下痞,多发生在外生殖器;③实验室检查:硬下痞处取材以暗视野、直接免疫荧光抗体或其他相当的方法查到梅毒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阳性(下痞出现后1~2周开始阳性),早期可阴性。
此两项检查有一项阳性即可诊断。
(2)二期梅毒诊断依据:①有不洁性交、硬下痞史;②多种皮疹,如玫瑰疹、斑丘疹、扁平湿疣、脓疱疹,黏膜损害,虫蛀状脱发,全身症状,全身淋巴结肿大,一期下痞可能仍存在;③实验室检查:在扁平湿疣、黏膜损害处取材,以暗视野、直接免疫荧光抗体(DFA-TP)或其他相当的方法找到梅毒螺旋体(TP);梅毒血清试验强阳性。
梅毒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梅毒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梅毒是一种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传染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为了有效控制梅毒的传播,制定并实施科学的梅毒控制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预防、监测、治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梅毒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预防控制。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梅毒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避免不安全性行为。
2. 定期开展梅毒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3. 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干预和管理,如性工作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等,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测和宣传教育服务。
二、监测控制。
1. 建立健全的梅毒监测体系,加强对梅毒疫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的蔓延。
2. 加强医疗机构的梅毒病例报告和信息共享,提高梅毒病例的报告率和准确性。
三、治疗控制。
1. 完善梅毒诊疗指南,规范梅毒的诊断和治疗流程,提高梅毒的治愈率和康复率。
2. 加强对梅毒患者的随访和管理,确保患者能够按时按量完成治疗,并避免患者对他人的传播。
四、宣传教育。
1. 制定梅毒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梅毒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利用多种渠道,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等,传播梅毒防治知识,引导公众正确对待梅毒疾病。
在实施梅毒控制工作方案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合作和努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梅毒的传播,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总之,梅毒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预防和控制梅毒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加强预防控制、监测控制、治疗控制和宣传教育,才能有效地遏制梅毒的传播,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梅毒控制工作,共同努力,共同为控制梅毒疫情作出贡献。
梅 毒 治 疗 方 案

梅毒治疗方案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1.青霉素疗法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或红霉素。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四)神经梅毒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
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
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
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
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

---------------------------------------------------------------最新资料推荐------------------------------------------------------梅毒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梅毒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概述】梅毒(syphilis)是由梅毒密螺旋体(Treponema,TP)所致的传染病。
分为先天和后天(获得性)梅毒,可累及多个或单个器官,其特征为连续顺序的临床分期和数年无症状潜伏期。
获得性梅毒主要通过性传播,先天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指胎儿在子宫内通过母体胎盘感染(危险性约 60%~80%)。
先天梅毒患儿出生时可无临床症状,仅梅毒血清试验阳性,3 周后出现生长停滞、消瘦、老人貌、梅毒疹、肝脾肿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等。
本节主要介绍先天梅毒。
【病史要点】 1.流行病学史询问父母梅毒病史。
2.主要询问有无皮疹(手掌、足底、口鼻周及臀部)。
3.有无生长停顿、智力落后。
4.有无脓性或血性鼻腔分泌物,有无肢体活动障碍。
5.有无听力、视力异常、抽搐。
【体检要点】 1.早期先天性梅毒(2 岁内) 有无手掌和足底的大疱疹或青铜色斑疹和口鼻周围和尿布区斑疹/丘疹样皮损,有无全身性淋巴结肿大和肝脾肿大。
2.婴儿期 1)有无生长停顿、老人貌和贫血貌。
2)有无口周放射状皲裂/瘢痕,脓性或血性鼻腔分泌物、有无声1 / 5音嘶哑、脱发、指甲炎等。
有无骨软骨炎(生后 3 个月内)。
3)有无智能落后、脑膜刺激征、有无视力障碍、脑积水。
3.晚期先天性梅毒(2 岁,以 5~8 岁多见) 1)有无鼻、鼻中隔和硬腭可见树肿胶样溃疡。
2)有无军刀状胫骨和额骨及顶骨的隆起。
3)有无神经性梅毒、有无间质性角膜炎、有无感觉神经性耳聋。
4)有无哈钦森三联症(哈钦森门齿、桑树样磨牙和斗犬面容)。
【辅助检查】 1.检测组织或体液中的 TP(诊断早期梅毒快速可靠) 1)暗视野镜检(用皮肤或粘膜损害处渗物或刮取物找 TP)。
梅毒的治疗方案

梅毒的治疗方案
梅毒是一种性传播疾病,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
其传播途径包括性接触、婴儿通过感染的母亲胎盘传播以及血液传播。
梅毒的早期症状包括发疹、疼痛和肿胀的淋巴结,随着疾病进展,可以出现皮肤损害、神经病变和器官受损等。
梅毒的治疗方案通常基于抗生素疗法,具体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疾病期及临床表现而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用的治疗方案:
1. 常规治疗方案:
- 普鲁卡因青霉素G: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程选择不同的剂量
和给药途径,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等。
治疗周期一般为2-3周。
- 同时治疗合并感染:对于患者合并有其他性传播疾病,如艾
滋病,应同时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
2. 药物不耐受时的替代治疗方案:
- 头孢菌素:对于青霉素过敏或不耐受的患者,可以使用头孢
菌素作为替代治疗。
- 大环内酯类药物:如阿奇霉素、里奈霉素等,可用于替代治
疗或合并治疗。
3. 治疗监测和后续随访:
- 治疗期间:血清梅毒滴度监测,通常在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
监测一次,直到滴度消失或稳定在低滴度水平。
- 治疗后随访:治疗结束后3、6、9、12个月进行临床和实验
室随访,以评估治疗效果和预防复发。
同时,梅毒的治疗应结合生活方式改变和性伴侣的治疗,以预防疾病的传播和复发。
患者应避免性接触,直到滴度降至非转阳性水平,并应告知所有的性伴侣进行及时的检测和治疗。
总的来说,梅毒的治疗方案主要是基于抗生素疗法,早期治疗可以有效预防疾病的进展和并发症的发生。
然而,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治疗方案,并坚持完成整个疗程,以确保疾病的彻底治愈。
梅毒的治疗方案

梅毒的治疗方案第1篇梅毒的治疗方案一、方案背景梅毒是一种性传播疾病,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
我国卫生部门对梅毒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梅毒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治疗方案。
二、治疗原则1.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2.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病情、病程、年龄、性别、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治疗方案。
3. 规范化治疗,遵循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梅毒诊断和治疗指南。
4. 综合治疗,结合药物治疗、心理干预、健康教育等措施。
三、治疗方案1. 药物治疗(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
一期梅毒:苄星青霉素G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2次。
二期梅毒:苄星青霉素G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潜伏期梅毒。
三期梅毒:苄星青霉素G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潜伏期梅毒:苄星青霉素G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1次。
2. 心理干预梅毒患者往往承受较大的心理压力,需给予心理支持,帮助患者建立信心,积极配合治疗。
3. 健康教育对患者进行梅毒相关知识教育,提高患者的防护意识,降低复发风险。
四、注意事项1. 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避免疾病传播。
2. 定期复查,监测病情变化。
3. 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患处清洁干燥。
4. 遵医嘱用药,不得随意更改药物剂量和疗程。
5. 如出现药物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
五、随访评估治疗结束后,对患者进行长期随访,评估治疗效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复发病例。
本治疗方案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参考,具体治疗措施需结合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循医疗伦理,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治疗质量。
(完)第2篇梅毒的治疗方案一、引言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本方案旨在为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提供一套科学、规范、人性化的梅毒治疗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降低疾病危害。
梅毒的治疗方案及用药

梅毒的治疗方案及用药简介梅毒是一种通过性传播的慢性细菌性感染,主要由螺旋体梅毒螺旋体(Treponema pallidum)引起。
如果不及时治疗,梅毒可能会对患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治疗梅毒并预防其后续并发症,采取正确的治疗方案以及适当的药物是非常重要的。
治疗方案初期梅毒初期梅毒是指感染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梅毒。
一般来说,初期梅毒通常治疗效果较好,治疗过程通常持续2-4周。
以下是初期梅毒的治疗方案:1.靠福汀(Benzathine Penicillin G)靠福汀是治疗初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可以用来单独治疗症状明显或无症状的患者。
推荐剂量为2.4百万单位,以肌肉注射的形式给予。
螺旋体梅毒螺旋体敏感性良好, 靠福汀通常在一次治疗完成。
如果患者对靠福汀敏感性降低,可以选择其他替代药物。
2.万古霉素(Doxycycline)对于靠福汀过敏的人或不能使用靠福汀的特殊情况,万古霉素也是一种治疗初期梅毒的替代药物。
建议每天口服200毫克的万古霉素,疗程为2-4周。
慢性梅毒慢性梅毒是指感染时间超过一年的梅毒。
治疗慢性梅毒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并且需要更高剂量的药物。
以下是慢性梅毒的治疗方案:1.靠福汀对于无神经梅毒的患者,推荐在治疗初期梅毒方案中的靠福汀剂量基础上增加为每周一次,连续治疗3次。
2.早期神经梅毒针对早期神经梅毒,推荐使用每周一次的靠福汀疗程,连续治疗3次,并且在治疗过程中加入每天口服1940毫克的万古霉素,疗程为3个月。
3.晚期梅毒对于晚期梅毒患者,建议使用长期治疗,通常为每周一次的靠福汀治疗疗程,连续治疗3个月。
如果患者有神经系统症状,治疗时间可能更长。
附加治疗为了提高治疗效果,有时候会在梅毒治疗过程中使用其他药物进行辅助治疗。
1.对症处理在梅毒治疗过程中, 患者有时可能出现疼痛、瘙痒、红斑等症状。
对于这些症状,可以给予镇痛剂和抗组胺药物缓解不适感。
2.恰特雷姆(Ceftriaxone)对于同时感染性病菌的患者,特别是继发性梅毒合并淋病, 可以与恰特雷姆联合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
医院梅毒控制实施方案

医院梅毒控制实施方案
首先,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梅毒监测体系。
通过定期进行梅毒筛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诊断患者的梅毒感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和治疗,阻断梅毒的传播链条。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梅毒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梅毒的认识和诊断能力,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其次,医院应建立规范的梅毒感染控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梅毒感染病例的报告和登记制度,对患者进行隔离和管理,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规范医疗器械的使用和消毒,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防止梅毒的传播和扩散。
此外,医院还应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梅毒的预防知识和传播途径,增强患者和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患者之间和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降低梅毒的传播风险。
最后,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梅毒感染监测和评估机制。
定期对医院内梅毒感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梅毒防控工作,提高医院梅毒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医院梅毒控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降低梅毒的传播风险,保障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加强对梅毒防控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断提高医院梅毒防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为维护医院的良好医疗秩序和患者的健康福祉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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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规范诊疗方案
一、治疗原则
(一)及时治疗
及早发现、及时正规治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在初次就诊时就应给予治疗。
(二)剂量足够,疗程规则
不规范治疗可增加复发机会,促使晚期损害提前发生。
按照国家推荐的治疗方案进行足量、足疗程的规范治疗,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少药物剂量和疗程。
(三)追踪观察
梅毒治疗后通常要经过2~3 年的追踪观察。
(四)性伴检查
任何与梅毒患者发生性行为的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因此,应对患者过去3个月内的所有性伴,无论有无症状,均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二、治疗方案
(一)早期梅毒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程在 2 年以内的隐性梅毒。
苄星青霉素240 万U,分为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共1~2 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0.5g~1g,每日 1 次,肌
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日。
对青霉素过敏者,用多西环素100mg,每日 2 次,连服15 日。
(二)晚期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
苄星青霉素240 万U,分为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共 3 次。
对青霉素过敏者服用多西环素100mg,每日 2 次,连服30 日。
(三)心血管梅毒
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可注射青霉素,但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
青霉素第 1 天10 万U,1 次肌内注射;第2 天10 万U,共 2 次肌内注射;第 3 天20 万U,共 2 次肌内注射;自第 4 天起按下列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80 万U/日,肌内注射,连续20 日为一疗程,共 2 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 2 周;或苄星青霉素240 万U,分为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 次,共 3 次。
注意:
1.所有心血管梅毒均需排除神经梅毒,合并神经梅毒的心血管梅毒必须按神经梅毒治疗。
2. 对青霉素过敏者服用多西环素100mg,每日 2 次,连服30 日。
(四)神经梅毒、眼梅毒、耳梅毒
1.常规方案。
青霉素1800 万~2400 万U 静脉滴注(300 万~400 万U,每 4 小时 1 次),连续10~14 日。
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每周240 万U,肌内注射,共 3 次。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240 万U/日,1 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每日 4 次,共10~14 日。
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每周240 万U,肌内注射,共 3 次。
2.替代方案。
头孢曲松2g,每日 1 次,静脉给药,连续10~14 日。
对青霉素过敏者:多西环素100mg,每日 2 次,连服30 日。
(五)胎传梅毒
1.早期胎传梅毒(2岁以内)
(1)脑脊液异常者
青霉素每日10 万U~15 万U/kg ,出生后7 天以内的新生儿,以每次 5 万U/kg,静脉注射每12 小时 1 次,出生后7 天以上的新生儿青霉素 5 万U/kg 静脉给药,每8 小时 1 次,总疗程10~14 日。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日 5 万U/kg,肌内注射,每日1 次,疗程10~14 日。
(2)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 5 万U/kg,1 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对青霉素过敏者,目前尚无最佳替代治疗方案,可在无头
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选用头孢曲松[如头孢曲松125mg(脑脊液正常者)~250mg(脑脊液异常者), 每日 1 次,肌内注射,连续10~14 日],但要注意与青霉素可能的交叉过敏反应。
也有专家建议在确保红霉素不耐药的情况下,可用红霉素治疗。
2.晚期胎传梅毒(2岁以上)
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日 5 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 日为 1 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
对青霉素过敏者,目前尚无最佳替代治疗方案,可在无头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选用头孢曲松(如头孢曲松250mg,每日 1 次,肌内注射,连续10~14 日),但要注意与青霉素可能的交叉过敏反应。
8岁以下的儿童禁用四环素类药物。
(六)梅毒患者合并HIV 感染
所有HIV 感染者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常规的梅毒血清学检查可能无法确定诊断时,可取皮损活检,作免疫荧光染色或银染色找梅毒螺旋体。
尽管现有理论对HIV 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是否增加神经梅毒的可能性尚有争议,许多学者还是建议对所有梅毒患者,凡合并HIV 感染,应考虑作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
梅毒患者合并HIV 感染是否要加大剂量或疗程治疗梅毒仍不明确,对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建毒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
对病人进行密切监测及定期随访。
三、随访和治疗评价
梅毒经足量规则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和复查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
(一)早期梅毒
随访2~3 年,第 1 次治疗后隔 3 个月复查,以后每 3 个月复查一次,1 年后每半年复查一次。
由于没有生物学治愈的标准,目前对疗效的评估都是基于60 年以来治疗梅毒的经验。
早期梅毒治疗有效的评估标准是:皮肤损害消失,临床症状控制或消失,同时驱梅治疗结束后3~6 个月,患者的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滴度较治疗前下降 4 倍或以上(如:从1:32 下降到1:8)。
大多数一期梅毒在 1 年内,二期梅毒在2 年内血清可阴转。
如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较前次升高 4 倍以上,属血清复发;或有临床症状反复,属临床复发;遇到这两种情况,首先考虑是否有再感染可能,若确定是复发,要排除神经梅毒可能,排除神经梅毒后应加倍量复治(治疗 2 个疗程,疗程之间间隔 2 周)。
少数患者在正规抗梅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至一定程度即不再下降,且长期维持在低滴度(甚至终生),即为血清固定现象。
血清固定的机制尚不清楚,对血清固定者首先要排除再感染可能,其次应进行全面体检,包括HIV 检测、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和脑脊液检查,以早期发现无症状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在排除了上述系统感染的可能性后,
可定期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及血清随访。
如滴度有上升趋势,应予复治。
(二)晚期梅毒
需随访 3 年或更长,第 1 年每 3 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
对血清固定者,如临床上无复发表现,并除外神经、心血管及其他内脏梅毒,可不必再治疗,但要定期复查血清反应滴度,随访 3 年以上判断是否终止观察。
(三)心血管梅毒及神经梅毒
需随访 3 年或更长,除定期作血清学检查外,还应同时由专科医师合作进行终生随访,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处理。
早期神经梅毒治疗后部分患者的脑功能可以完全恢复正常,晚期实质性神经梅毒患者大多不能完全恢复正常,部分患者可能在治疗症状有反复,复治后可改善或不改善,其机理不清。
神经梅毒治疗后每3~6 个月作一次检查,包括血清学及脑脊液检查。
脑脊液中细胞计数是判断疗效的敏感指标。
如果最初的脑脊液检查细胞数升高,则应每隔 3 个月复查 1 次脑脊液细胞计数,直到细胞计数正常。
也可复查治疗后脑脊液中蛋白定量和VDRL 试验的变化;但是这两项指标的变化都较缓慢,即使持续异常,其意义也不大。
如果在治疗后 3 个月脑脊液细胞计数不下降,或者在 2 年后脑脊液仍未完全恢复正常,则应该考虑复治。
但复治在许多患者并不能使得脑脊液的蛋白定量和VDRL 恢复正常。
梅毒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冠状动脉口狭窄、梅毒性主动脉瘤及部分有症状的神经梅毒等,虽经充分治疗,其症状和体征也难以完全改善。
备注:如国家《性传播疾病临床诊疗与防治指南》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