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内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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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旅行社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六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或占用公司物品。

第七条员工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进步。

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员工实行考勤制度,每日上下班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三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等,具体规定如下:(一)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每日扣发工资的XX%。

(二)病假:员工因患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病假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龄确定。

(四)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

(五)产假:员工生育,可享受XX天产假。

第十四条员工请事假、病假期间,需按时打卡,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旅行社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旅行社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第十七条旅行社实行出差制度,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八条旅行社实行工资支付制度,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九条旅行社实行卫生制度,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五章违纪与处分第二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旅行社的运营管理行为,保障旅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和备案二、旅行社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第三章:旅行社经营资质三、旅行社应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且经营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章:旅行社资金管理四、旅行社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旅客预付款项的安全。

五、旅行社应按规定缴纳金融保证金,保障旅客权益,并及时申领保障合同。

第五章:旅行社合同管理六、旅行社与旅游者应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旅行线路、费用、退改说明等。

七、旅行社应妥善保管合同和预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确保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六章:旅行社线路规划和安全管理八、旅行社应制定详细的旅行线路规划,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九、旅行社应对旅游目的地进行安全评估,提供安全指南和警示信息,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十、旅行社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质量。

十一、旅行社应对员工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八章:旅行社执法监管和处罚十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规范,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十三、对于违法违规的旅行社,旅游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第九章:附则十四、本《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旅行社应自行遵守,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十五、本《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解释权归旅游主管部门所有,并保留修订的权利。

结语:本文主要对旅行社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从旅行社设立和备案、经营资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线路规划和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以及执法监管和处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旨在提高旅行社的管理水平,保障旅游者的权益,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的管理行为,保证旅行社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有效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以下内容适用于所有旅行社。

第二条旅行社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明,并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内部运营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经常性地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旅游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与供应商建立正常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制定并公示旅游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定期对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保证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游客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障游客的权益。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及时公布旅游产品的费用和服务内容,实行公正透明的价格政策。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旅途安全。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禁止组织或参与非法旅游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保证游客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游客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遵守竞争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济活动,确保经营合规。

第十九条旅行社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接受游客的监督和监管。

第二十条旅行社应当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的活动,共同推进行业的发展和规范。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确保本条例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本条例旨在从多个方面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经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旅行社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履行合同约定,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第四条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 30 万元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第五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旅行社的经营第七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八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第九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降低服务标准。

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十二条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章旅行社的管理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妥善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对旅游者的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旅游者。

旅行社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旅行社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旅行社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行社内部管理,加强队员的纪律教育,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导游、司机等。

第三条旅行社内部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独立执行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旅行社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章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有享受基本权利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人身安全、职业培训等。

第六条员工有履行基本义务的责任,包括:服从管理、维护团队合作、维护公司形象等。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包括:准时到岗、遵守工作时间、认真执行工作任务等。

第八条员工应保密公司业务秘密,不得泄露公司业务内容,不得私自留存或复制公司资料。

第三章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公司的决策。

第十条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有权对员工进行奖惩。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对导游和司机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做到安全第一。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十五条旅行社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制定员工的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员工的薪酬应按时发放,不得出现拖欠或少发现象。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薪酬的调整和奖励。

第六章奖惩管理第十八条旅行社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管理。

第十九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奖金、提升职务等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应进行严肃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整岗位、停职查处等。

第七章离职管理第二十一条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离职程序的管理,包括交接工作、结算薪酬等。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1. 经营管理
1.1 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行社业务。

1.2 旅行社应当具有经营体系、质量管理和责任保险等方面的设施,严格遵守标准化、规范化及服务的要求。

1.3 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客户的个人信息得到完善的保护。

2. 服务质量
2.1 旅行社应当确保旅游线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出现虚假的旅游信息。

2.2 旅行社应当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尽量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

2.3 旅行社应当放弃价格对立的管理理念,以交流沟通与服务提升为核心,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市民消费者的知情权。

3. 安全保障
3.1 旅行社应当建立合理、周到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旅游安全的开展。

3.2 旅行社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旅游工作,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稳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3.3 旅行社应当始终全力保障旅游工作的良性循环,在旅游线路、旅游生活、旅游餐饮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4. 经营流程
4.1 旅行社应当完美、精确地执行旅游流程,保证旅游的流畅度、顺畅度和安全性。

如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缺失甚至冲突,将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赔偿。

4.2 旅行社应积极从供应链、流通渠道、时长延伸等方面改进
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应用电子商务、物联网等优质技术。

4.3 旅行社应当不断提升旅游产品、旅游服务和旅游管理水平,将社会信任与企业发展效益有机统一。

国家旅行社规章制度

国家旅行社规章制度

国家旅行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行社管理,维护国家旅游市场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的旅行社。

第三条旅行社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旅游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旅行社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务。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设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预算和监督执行。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设立营销部门,负责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

第九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客服部门,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资质。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定期进行营业许可证年检,保持合法经营资质。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推广策略,提升品牌知名度。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客户出游安全。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旅游报价。

第十九条旅行社应当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旅行社如有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行社如有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吊销经营资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旅行社应当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旅行社,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为国家旅行社规章制度,希望广大旅行社能够严格遵守,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保障游客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第三条旅行社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向国家旅游局登记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合规的组织架构,并明确职责分工。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设立总经理或经营者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策划、市场推广和客户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业务规定第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选择合规的旅游线路,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根据不同旅游线路的特点,确定合理的价格,并在明显位置向游客展示。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协议要求和承诺的旅游服务。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及纠纷。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目标和利润预算。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合理的激励和奖惩措施。

第二十条旅行社应当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的相关部门有权对旅行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旅行社的合规经营。

第二十二条旅行社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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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航旅游内部管理制度总则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

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

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

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

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

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

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

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

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2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越权处理有关事务。

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事务须对外签署时,应事先通报部门经理及公司授权批准后方可签署;非本职务范围的业务,须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3、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人员(或加班)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灯具、空调、电脑设备等电源开关,紧锁房门后方可离开。

因上述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损失。

24、电话管理制度:a: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b:非业务需要严禁上班时间上网。

c:接听电话要快,必须使用普通话,吐字要清晰,语气要适中。

d:接听用语:“您好!”。

e:要耐心细致的回答顾客提出的问题。

f:要认真做好电话来访纪录,明确记录访客电话、出游意向、时间、人数、工作单位及其他特殊要求,并立即向业务经理汇报。

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

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9、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给王总,否则按旷工处理。

10、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以半天旷工论处。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一天论处;11、公司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理:(1)、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元;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扣发工资10元/次,并通报批评。

(2)、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十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或作开除处理。

12、每月10日前,财务部将考勤汇总统计据此核算工资交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病事假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单”经审核批准后须报财务部存档;2、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填“请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

奖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积极进取的环境,惩处违规违纪的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综合管理的奖惩,其它单项奖惩规定如与本办法有相抵触之处,则按本办法执行。

1、奖惩管理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鼓励争先、鞭策后进。

2、奖惩管理的主管为财务。

1、上班迟到每次罚款5元,每月超过三次每次罚款10元。

2、早退、中途离岗每次罚10元,无故旷工每次罚20元,每半个工作日按一次计算,每月旷工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3、请假根据实际天数每天扣除10元,无请假条按旷工计算。

4、考勤、打扫卫生不负责任者每次罚款20元。

5、损公肥私、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私自接团带团、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每次罚款1000元-10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人员得到团队信息后必须立即向计调部回报,以计调部记录为准。

第一信息费按团队毛利润8%提成。

业务费用按团队毛利润8%提成。

如不汇报者每次罚款100元。

7、持证导游出团补助为60元每天,无证每天补助40元。

不含餐团队每人每天补助20元。

游客写感谢信到公司,每次奖励该带团导游50元现金。

导游所有索道费一律不给予报销。

8、不服从直接管理人员安排,消极推违或公开抵抗者每次罚款50元;在公司争吵不听劝阻者,争吵双方均罚款100元;9、业务员每月工资领取80%,余额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比例结算,超额完成任务者奖励超额部分的10%,全年完成任务50%以下者予以辞退,财务、计调、导游、门市每月工资领取100%。

因公务出差赴省内(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报销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60元、餐费50元。

因公务到外地出差(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60元、餐费50元。

具体实施按实际支出费用报销。

10、每年业务额第一名且毛利润超过5万元,公司奖励2000元现金;每年业务额第二名且毛利润超过5万元,公司奖励1000元现金;每月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业务毛利润最高且完成任务者,公司奖励 100元现金。

1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者,每次奖励100元现金。

12、公司适时对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任劳任怨,不计得失,表现优秀者年终给予奖励,根据工龄工作每满一年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涨5%- -10%。

导游员管理制度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带团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

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

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

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严禁私拿回扣,发现老乡店要立即中止。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两天内账目交清。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好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十七:导游带团返回,周末团及长线团休息一天。

财务管理制度一、对财务人员的要求1、所有参与财务管理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 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

2、总经理审批一定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如果因特殊情况超出必须经股东会研究同意方可执行。

主管会计要及时做好各项报表和帐目,现金会计每周六要及时准确地把收支情况报给现金会计,并要谨慎审核各项开支实行钱帐分开。

3、现金会计和主管会计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帐目要每月一结,每月一公布,做到帐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 100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开支审批1、所有办公室开支要先做出预算,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复后凭借条从现金会计处借款,凭发票报销。

无批条擅自开支的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

如总经理不在,必须经电话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办公开支500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若时间紧急且有人外出必须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500元以下(含500元)由总经理签字。

3、各位员工的开支要及时报给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帐。

4、所有报销单具一律粘好,并干净、利落、美观。

三、团队帐目审批1、所有团队、散客一经签定合同,应及时把所收团款交到财务部,不得个人保留团款,一经发现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

2、原则上团款专款专用,导游外出带团需从财务部借款时,现金会计必须查看该团团款回收情况,以计调部出具的预算单上所需金额为准借出费用。

如需垫款必须经总经理同意,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现金流量3、所有团队的支出一律由计调部出具团队预算单并签字后报给财务部,财务部要严格审核各项开支是否在预算内,各种票据数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报账。

4、所有团队团款出团前付80%,余款在团队返回后三日之内必须全部结清,出现呆帐、坏帐追究责任,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散客出团前必须全部交清费用,否则不予发团,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5、所有团队在报帐时必须有合同、计调部预算单、行程、报销清单、意见反馈表、导游日志,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报帐。

四、业务经费开支审批1、公司所有因业务需要的开支必须事先征求业务副总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2、业务副总审批时必须严格把关,根据团队竞争情况灵活把握,节约一切不必要开支,把业务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内,单团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该团毛利润的10%,并且单团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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