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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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抗辩事由法律规定(3篇)

侵权抗辩事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侵权抗辩事由是指被侵权人在侵权责任纠纷中,针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提出抗辩的理由,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侵权抗辩事由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2. 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3. 特定侵权责任下的抗辩事由;4. 损害赔偿的减免事由。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如果侵权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免除或减轻侵权责任。

2. 因果关系中断:因果关系中断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不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 第三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是指侵权行为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但不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4. 自身过失:自身过失是指被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过程中存在过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存在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5. 法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情形。

例如,《民法典》规定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

三、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1. 自身过失: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相同,被侵权人存在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 难以预见、难以避免的事由: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如果侵权行为是由于难以预见、难以避免的事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

3. 第三人过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相同,第三人过错可以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四、特定侵权责任下的抗辩事由1. 被侵权人同意:在特定侵权责任中,如果被侵权人同意侵权行为的发生,侵权人可以主张免除或减轻责任。

2.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抗辩事由相同,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可以主张免除或减轻责任。

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

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

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一、引言侵权法作为规范民事权益保护与责任承担的重要法律制度,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在侵权法中,抗辩事由是被告在诉讼中为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所提之事由。

本文将对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各种类型的抗辩事由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公众在遇到侵权纠纷时提供有益的法律指导。

二、侵权法基本概念及抗辩事由的含义侵权法是指规定民事主体因行为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法规。

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损害他人权益、因果关系和行为人有过错。

而抗辩事由是指在侵权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的侵权主张所提之事由,旨在减轻或免除其侵权责任。

三、抗辩事由的类型与具体分析1.正当理由:包括自卫、紧急避险等。

正当理由是指被告在面临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时,为保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2.合法权利:如知识产权、物权等。

当被告的行为涉及原告的合法权利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抗辩事由。

3.豁免责任:如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宗教信仰自由等。

这类抗辩事由主要涉及国家机关、宗教团体等领域,依据法律规定或国家政策享有豁免责任。

4.意外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自然灾害、第三人行为等。

5.受害人过错:当受害人的过错是导致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时,被告可以据此提出抗辩。

6.第三方过错:指除被告和受害人之外,第三方的过错导致损害发生。

被告可以据此减轻或免除责任。

四、抗辩事由在侵权法中的应用抗辩事由在侵权法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避免无辜者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实际案例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被告提出的抗辩事由,并作出公正判断。

五、我国侵权法中抗辩事由的规定及实践案例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抗辩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自卫、紧急避险等正当理由,以及受害人过错、第三方过错等情形。

在实践案例中,抗辩事由的运用有助于澄清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

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

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引言侵权法是一种保护个人及其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它规定了在他人侵犯自己权益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被告可能会提出一些抗辩事由来辩解自己的行为,以免责任或减轻责任。

本文将探讨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包括正当防卫、合法行使权利、过错责任分配等。

一、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即将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非法侵害:被告必须证明原告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害,即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2.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正当防卫必须是在非法侵害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时进行的,不能是事后的反击。

3.必要性:被告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被告能够证明符合以上要件,那么可以主张正当防卫,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二、合法行使权利在某些情况下,被告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原告的权益,但是被告主张自己是在合法行使权利。

合法行使权利的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合法权利:被告必须证明自己拥有合法的权利,该权利是依法赋予的。

2.合理性:被告的行为必须是合理的,即合法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

如果被告能够证明符合以上要件,那么可以主张合法行使权利,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三、过错责任分配在侵权法中,过错责任分配是一种常见的抗辩事由。

根据过错责任分配原则,当原告和被告在侵权行为中都存在过错时,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分配责任。

过错责任分配的要点包括以下几点:1.过错程度: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断责任的分配比例。

通常情况下,过错程度越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重。

2.赔偿比例: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的判断来确定赔偿比例,将责任分配给原告和被告。

过错责任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的责任,但是被告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论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为被告提供了一定的辩解机会,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正当防卫、合法行使权利和过错责任分配是常见的抗辩事由,被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侵权行 为,加害人可以主张免除 责任。
自甘风险
自愿参与
受害人自愿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娱乐等活动,加害人可以主张自甘风险抗辩。
风险自负
受害人明知存在风险而自愿承担,加害人可以主张免除责任。
职务行为
执行职务
加害人因执行职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可以主张免除责任。
授权行为
加害人因授权行为而实施的侵权行为,可以主张免除或减轻责任。
具体情形
意外事件的情形多种多样,如交通事 故、医疗事故等。在判断意外事件时, 需要考虑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外 事件的构成要件。
特殊的抗辩事由
03
法定免责事由
01
02
03
受害人过错
如果受害人的行为存在明 显过错,加害人可以据此 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三人过错
如果侵权行为是由第三方 造成的,加害人可以主张 免除或减轻责任。
适用限制
不得违反法律原则
01
抗辩事由的适用不得违反法律原则,如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等。
不得滥用抗辩权
02
当事人不得滥用抗辩权,故意制造抗辩事由以逃避法律责任。
受诉法院自由裁量权限制
03
在适用抗辩事由时,受诉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
行裁量,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THANKS.
VS
具体情形
不可抗力的情形多种多样,如地震、洪水 、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暴乱等社会 事件。在判断不可抗力时,需要考虑其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
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非故意、非过失、非可 归责于任何人的事件。在侵权责任中, 如果损害是由意外事件造成的,则侵 权人可以主张意外事件进行抗辩,免 除自己的责任。

侵权行为抗辩书

侵权行为抗辩书

侵权行为抗辩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机构/个人:首先,对于本次涉及的侵权行为指控,我在此郑重提出抗辩。

一、背景与事件经过在阐述具体的抗辩理由之前,有必要先说明一下整个事件的背景和经过。

具体时间,我方具体行为或活动。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被指控存在侵权行为。

但事实上,我方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判断和合法的依据而做出的。

二、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故意我方在进行相关活动时,完全没有侵犯他人权益的主观故意。

我们一直秉持着合法、合规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和活动。

对于可能涉及到侵权的风险,我们有着高度的警觉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避免。

在决策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确保所采取的行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我们深知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和不良后果,因此绝不会故意去触碰这一红线。

三、所涉行为具有合法依据我方所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是有合法依据支持的。

例如,我们所使用的具体材料/技术/方法等,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授权的。

我们拥有相关的授权文件和证明材料,可以充分证明我们使用的合法性。

或者,我们的行为是基于公共领域的知识和资源,这些资源是对所有人开放和免费使用的,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四、与指控侵权行为的实质性差异经过仔细对比和分析,我们发现我方的行为与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存在实质性的差异。

在具体方面 1,我们的做法与侵权行为的典型特征完全不同。

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描述侵权行为的典型特征,而我方则是阐述我方行为的具体情况。

在具体方面 2,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侵权行为可能会描述侵权行为的相关表现,但我方说明我方行为的不同之处。

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在处理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理解。

我们认为,指控方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存在偏差,导致了对我方行为的错误判断。

例如,对于具体法律条款,我们的理解是阐述我方的正确理解,而指控方的观点则是指出指控方的错误理解。

这种对法律的不同解读,是造成本次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一)正当理由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如公安人员对精神病发作者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

2.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与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不法侵害”,包括构成犯罪行为的不法侵害与尚未构成犯罪的不法侵害。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通》第128条)正当防卫,是排除犯罪、排除侵权的正当、合法行为。

双方互相殴打,是互为侵权行为,不得主张正当防卫。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亦可为正当防卫行为。

34—40 对精神病人的现实之侵害,能否进行正当防卫?阻止精神病人杀人,以致伤害了精神病人,是防卫行为还是紧急避险行为?——对精神病人的现实之侵害,不妨碍为防卫行为。

阻止精神病人杀人,致精神病人损害,认定为防卫行为较为准确。

要注意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事先防卫与事后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

如吴某正被歹徒持刀劫持,刘某路过,拾一板砖击向歹徒,歹徒是罕见的“蛋壳脑袋”,一命呜呼。

刘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也是无因管理行为(紧急管理)。

34—41 李某与周某在持刀抢劫女出租司机后拔掉汽车钥匙仓皇逃跑,女出租司机用备用的钥匙发动汽车将二歹徒撞残,二歹徒要求民事赔偿。

——不予赔偿,逃跑是侵权行为的延续,女司机的防卫适时。

要注意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要考虑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要考虑防卫工具(强壮的男子对偷盗的妇女是否要使用西瓜刀)、防卫强度(如是否要把偷盗的人打死)、防卫的缓急(没有选择的机会)及防卫保护权益(人身侵权要着重保护)的性质等。

34—42 张某被歹徒持枪抢劫,李某见状冲上去夺枪。

争抢中歹徒被打死,李某亦受重伤。

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适当支付医疗费?——有权。

只是本案没有明显的受益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侵权抗辩事由法律规定(3篇)

侵权抗辩事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侵权纠纷中,被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提出各种抗辩事由。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侵权抗辩事由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角度,对侵权抗辩事由进行详细阐述。

二、侵权抗辩事由概述侵权抗辩事由是指被告在侵权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的足以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各种事实和理由。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无过错责任抗辩2. 正当防卫3. 紧急避险4. 对抗性法律行为5. 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6. 自认错误7. 自愿放弃权利8. 无责任能力9. 合同责任10. 其他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三、侵权抗辩事由法律规定1. 无过错责任抗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 正当防卫《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 紧急避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4. 对抗性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因对抗性法律行为产生的损害,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 损害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自认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对对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侵权行为抗辩书

侵权行为抗辩书

侵权行为抗辩书尊敬的受理方名称:我谨代表我方名称,就对方名称对我方提出的侵权指控,郑重提交此份抗辩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方一直秉持着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对于任何可能涉及侵权的行为都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谨慎。

在本次纠纷中,我们坚信我方不存在被指控的侵权行为,以下是我们的主要抗辩理由。

一、关于被指控的侵权行为的事实认定对方声称我方侵犯了其具体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等,然而,经过我方的仔细核查和分析,发现这一指控存在诸多错误和不准确之处。

1、对于所涉及的权利范围,对方存在过度解读和扩大化的情况。

例如,具体阐述对方如何过度解读权利范围,例如将某项技术的应用范围不合理地拓宽等。

2、对方所提供的所谓侵权证据,缺乏足够的关联性和说服力。

详细说明对方证据的不足之处,如证据与所主张的侵权行为之间的逻辑联系不紧密等二、我方的行为具有合法来源和合理依据1、我方所使用的技术、产品或方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

举例说明合法的来源,如从正规的供应商处采购、依据合法的授权等2、我们的行为是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充分理解和遵循。

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我方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不存在主观故意侵权的意图我方从未有过故意侵犯对方权利的想法和动机。

我们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和合法经营,致力于为市场和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1、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旨在创造具有独特价值的成果,而非抄袭或模仿他人。

2、对于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我们有着完善的内部审查机制和防范措施。

但由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难免会出现一些误解和争议。

四、市场竞争环境的客观分析当前的市场竞争激烈,各种技术和产品层出不穷。

在这样的环境下,相似的技术和产品可能会同时出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存在侵权行为。

1、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自然演进,可能导致某些相似性的产生,但这是基于共同的技术基础和市场需求,而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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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侵权责 任。受害人同意的,侵害人仅在违反 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条件下承担侵权 责任。例如,同样是身体伤害,探险 爱好者因自然环境恶劣受伤的,同伴 无责任,而应练功入魔者要求将其推 下悬崖致伤的,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五、外来原因 (一)受害人故意 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预见到 自己行为的致害结果,仍然希望或者 放任该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 依本法第27条,损害是因受害人 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1)人为引起险情的,由引发险 情的人承担责任。如为抢救落水者而 不得不损坏他人财产。 (2)自然原因引发险情的,避险 人不承担责任。受害人要求赔偿的, 受益人适当承担责任。找不到受益人 的,避险人可以适当补偿。
如旅游者躲避猛兽而破门入户。 (3)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 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避险人应 承担适当的责任。 (三)公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如城市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生 效行政决定拆除违章建筑。再如警察
防卫;(6)紧急避险。 其中,被侵权人也有过错是减轻 责任的事由,后五种是不构成侵权责 任的事由。 此外,民法中其他关于侵权责任 的规范中,还规定了一些抗辩事由, 如正确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合同中
的有效的免责条款、无偿保管人的轻 过失行为等。 所有这些虽有损害但是法律认为 不违法,不构成侵权责任的事由,除 叫做“抗辩事由”、“免责事由”之 外,也叫做“违法性阻却事由”。
2.抗辩事由有对抗性和对抗力。 抗辩事由具有使被请求人(诉讼 中的被告)对抗对方的请求,不承担 或减轻民事责任的性质和效力。 在这个意义上,抗辩事由也叫做 “免责事由”。从而有“法定免责事 由”和“约定免责事由”的叫法。
3.抗辩事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 事先依法约定。 行为违法致人损害者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是民事责任制度的原则。 基于这个原则,行为不违法的, 或者损害不是被请求人造成的,就不 应使其承担责任。也正是为了贯彻这
四、正当理由 (一)正当防卫 1.意义。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 人或本人的民事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 害时,对侵害人防卫反击的措施。 本法第30条第一句。
2.适用条件。 (1)须有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他人民事权益正在受到侵害的事实; (2)须不防卫反击就可能受到 损失或扩大损害; (3)须防卫不超过必要限度。 本法第30条第二句。
三、抗辩事由的种类 (一)法定的抗辩事由和约定的 抗辩事由 (二)“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和“外来原因的抗辩事由”
1.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行 为有合法根据,因而行为人不承担责 任的一类抗辩事由。 例如,房主拆除承租人擅自添加 的小厨房。再如,经本人同意为他人 移植器官等。
2.外来原因。 外来原因,是行为人之外的原因 造成损害、行为人因此不承担侵权责 任的一类抗辩事由。 例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再如 表面看损害是行为人造成但事实上是 第三人不法侵害等(别自行车例)。
第六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抗辩事由的意义 抗辩事由,是在损害事实存在的 条件下,被告得对抗原告的请求、不 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法定的或约定 的事实和理由。 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抗辩事由。 法定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造成
的损害。 约定的抗辩事由,如医生依据医 疗合同,切除患者的病变器官。 四点说明: 辩事由以损害事实为前提。 没有损害事实的,不构成民事责 任,自无抗辩事由存在的必要。
(六)受害人自甘冒险 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行为 有受损害的危险,仍然实施该行为, 造成自己损害的,是自甘冒险。也叫 风险自负、危险自担。 典型如探险爱好者探险而受害。 风险活动或者职业的参加者也是
自甘冒险。诸如竞技体育运动参加者、 危险性杂技演员等。 自甘冒险不同于受害人同意。前 者是可能受害、不必然受害而愿意为 冒险行为。后者是确定受害而愿意受 害。 自甘冒险人发生损害,其他人有
该抗辩事由适用于损害完全是因 为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情形。 受害人故意和同意不同。故意是 受害人追求或者放任自己损害自己。 同意是受害人同意他人损害自己;故 意是受害人独立承担全部损失,同意 则是侵害人有过错时要承担责任。
(二)紧急避险 1.意义。 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公共利益、 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的和 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加 害他人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采取的损害他人的行为,目的在于以 损害较小的利益保全较大的利益,因 此,只要避险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 度,避险行为就不具有违法性。 本法第31条的三层含义。 2.适用条件。 (1)须险情现实存在。
个原则,民法明文规定了一些抗辩事 由,并准许当事人事先依法约定抗辩 事由,以备不测。 4.被请求者(诉讼中的被告)负 担抗辩事由的证明责任。 损害发生、受害人请求,被请求 人主张抗辩事由的,须证明客观上有
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抗辩事由。否则, 不能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上的抗辩事由 本法第26条至第31条明文规定了 六种抗辩事由:(1)被侵权人也有 过错;(2)受害人故意;(3)第三 人原因;(4)不可抗力;(5)正当
即正在发生损害公共利益、本人 或者他人民事权益的危险; (2)须为避免公共利益、自己或 他人的民事权益受损害的危险; (3)须为不得已而为之,即避险 行为确属必要; (4)须避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
即避险行为带来的损害不超过危 险所能导致的损害。否则,对超过部 分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效果。 因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根据引 发险情的原因的不同和避险措施是否 得当,有三种不同的法律效果。
对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人身自 由限制措施。 (四)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如合同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留置 其合法占有的属于债务人的合同标的 物。 再如,自力救济行为。
(五)受害人同意 受害人明示或者默示同意损害行 为的,行为人得主张这一抗辩权。 受害人同意以不违反法律和公共 道德为限。 如家犬主人同意他人处置狂犬病 家犬。戒毒者同意他人捆绑自己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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