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知识产权讲座5】关于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
结合案例谈专利审查意见中关于“创造性”问题的答复

式对比技术内容,明确指出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 术对比文件 1 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技术特征,具体见下表 2。
表2
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对比文件 1 中公开的相关技 比较结果
的技术特征
术内容
A 组份羟值在 400~480mg KOH/g,
未提及
未提及,不同
Ⅲ型阻火聚醚,以三氯氧磷为起始剂
尤其是面对专利审查意见中被指为一一专利中请的全部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时专利代理人首先不能放弃以维护中请人的利益为根木结合现有技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全而细致的分析尽可能找到若干区别技术特征然后再依据发明专利申请所属技术领域内的实际情况客观的清楚的分析出区别技术特征的非显而易见性最后指出区别技术特征能够带来的显著技术效果使发明专利中请的创造性充分显现力争发明专利中请最大范围授权
16
c 限位盘(3)在其周向均匀布置 无
内部元件 14 还包括 对比文件 1 不涉
有若干个凸起(10);同轴旋转
4 个径向延伸的突 及。
减振器(5)的外壳周向均匀布
出物 30,突出物 30 与对比文件 2 相
置有与上述凸起(10)相对应的
的作用使得当内部 比,本申请装置的
若干个限位器(4);当限位盘(3)
面 20 上,并且还粘 相比,本申请装置
振器(5)的旋转轴为键连接。
接到内部元件 14 外 的 部 件 连 接 方 式
表面上
不同。
简要地讲:从表 1 可以明显看出,对比文件 1 与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
要求 1 技术方案明显不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
3
求 1 中在车辆悬挂中设有限位盘 3 与同轴旋转减振器 5,而对比文件 1 中无减振 装置。而对比文件 2 公开的减震装置与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 1 所述的限 位盘 3 与同轴旋转减振器 5 相比,部件结构、作用及连接方式均明显不同。
如何答复创造性及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

如何答复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
案例1公开不充分缺陷的克服方法: 权利要求24-27涉及该筛选抗癌物质的方法的技术方案,删除权 利要求24-27,公开不充分的缺陷得以克服。
案例 2: 申请号: 200480040572.7 发明名称:一种用于生产重组蛋白的翻译融合伙伴的快速筛 选方法和由此筛选的翻译融合伙伴 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指出:根据本 发明的说明书所述,要筛选用于分泌靶蛋白的翻译融合 伙伴必须转化啤酒酵Y2805Δ gal1,该菌株为发明人所有, 并未有信息表明其可被公众获得,因而仍然属于公众所 不能获得的生物材料,因此,对上述菌株的未保藏导致 了本申请说明书的公布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26条第3款 的规定。
如何克服关于创造性的审查意见
孙子兵法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针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对原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新权利要求1如下: 1.一种防伪装置,包括在具有第一印刷区域和第二印刷区域的衬底上形成的图像, 其中至少一个印刷区域具有光学可变效应,其中所述的第一和第二印刷区域中的一个至 少部分地被另一个包围,其中将具有场可取向薄片的相同油墨配方施加到所述第一和第 二印刷区域,其中所述第二印刷区域包括由油墨配方形成的细平行线,其中 a) 所述第一印刷区域是实心的印刷区域或其基本上包括比所述第二印刷区域中印 刷的线更宽的由油墨配方形成的线;或者 b) 其中所述第一印刷区域是实心的印刷区域或其包括第一组由油墨配方形成的平 行线,并且其中第二组基本上平行的线的油墨的面积密度基本上小于实心印刷区域的面 积密度或所述第一组平行线的面积密度, 并且其中在所述油墨中的的颗粒薄片在场中取向,由此当图像被倾斜或旋转时,在 所述第一印刷区域产生可见的运动学上的动态效应,在所述第二印刷区域不产生这种可 见的动态效应,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印刷区域和所述第二印刷区域之间的对比度随在所述 第二印刷区域中线宽度和所述实心的或线形的第一印刷区域中线宽度之间的差而变化, 从而形成可辨别的印刷图像。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关创造性的问题进行答复的实证分析

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关创造性的问题进行答复的实证分析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有关创造性的问题进行答复的实证分析专利代理人在审查员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涉及发明不具备创造性的问题时,代理人应如何进行答复才对申请的前景更为有利?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对创造性的评判标准进行分析,然后再通过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案例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体会。
一、创造性评判专利代理人在审查员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涉及发明不具备创造性的问题时,代理人应如何进行答复才对申请的前景更为有利?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对创造性的评判标准进行分析,然后再通过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案例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体会。
一、创造性评判的关键点从理论上讲,创造性的判断应当是一个客观的结果,而事实上,对于涉及创造性的问题,由于其需要判断的是若干现有技术的结合使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它比新颖性判断更困难、也更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现有技术取决于检索水平,通过检索可能得到影响本发明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随后是将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由于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比较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也是一个比较客观的过程,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小。
判断的难点则在于显而易见,即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充足的、令人信服的理由将这些对比文件的内容结合在一起[1],即能否在上述已得到的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该发明技术方案的显而易见性作出判断,这种判断的依据有时会有些抽象,而尽管审查员已做到了尽自己所能地将主观因素降至最小、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价申请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
但由于审查员只是努力站在一名理想化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角度来进行审查的、其本身并非一真正的理想化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终究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生活、而是会受到真实存在的每位审查员自身知识背景的影响,因而使得这种判断不可避免地会掺杂有一些主观的因素。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的过程,申请人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获得专利权。
在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是常见的,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一、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首先需要认真阅读审查意见,了解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审查意见涉及到专利权的合法性,技术实质性,领域范围的划定等方面的问题。
理解审查意见对于后续的答复非常重要。
二、查找相关资料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查找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便对审查意见进行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往往涉及到专业知识和技术细节,因此需要充分准备资料来支撑答复。
三、沟通与交流在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前,申请人可以与审查员或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和交流,以进一步了解审查意见的细节和要点。
通过沟通和交流,申请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关注点和疑问,有助于更好地答复审查意见。
四、理性分析审查意见在进行答复前,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理性分析,针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分析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了解其所指出的问题是否确实存在,以及如何进行合理的答复。
理性分析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应对审查意见。
五、合理答复审查意见在答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需要结合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及对审查员的理性分析,进行合理的答复。
答复应该清晰明了,确切表达所采取的措施和解释,以回应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确保答复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六、适时调整申请内容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如果发现审查员对专利申请中的某些内容提出了合理的质疑或指出了不足之处,申请人应该适时调整申请内容,进行合理修改和完善,以满足审查员的要求和要求。
七、及时跟进审查结果在答复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及时跟进审查结果,了解审查员对答复意见的反馈,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
及时跟进审查结果有助于更快地获得专利审查的进展和结论。
申请人在面对审查意见时,需要认真对待,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一、引言尊敬的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对您针对我们所递交的专利申请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表示感谢。
我们认真阅读了您的审查意见,并对申请中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深思熟虑。
在此函中,我们将详细回答和解释您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我们的证据和观点,以期通过您的审查。
二、审查意见回复1.创造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了申请的发明在现有技术中缺乏创造性。
然而,我们认为该发明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在技术上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将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其创造性和技术进步。
我们已经调查了相关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但没有找到与该发明相似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实验数据和技术分析,以证明该发明的独特之处。
2.新颖性您要求我们提供关于该发明在商用领域中是否已经被泄露的证据。
我们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未发现与该发明相似的产品或技术。
同时,我们将在附录中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3.可行性您的审查意见中提到了一些关于该发明是否可行的问题。
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和技术分析来证明该发明的可行性。
我们将在回复附带的文件中提供实验数据和详细的技术说明。
4.公开论文或展示您对该发明是否已经在公开论文或展示中被披露的审查意见给予了关注。
我们可以确保您,该发明尚未公开披露,并且申请人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我们将提供保密协议等文件作为证明。
5.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的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我们会在回复附带的修正文件中进行更正,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三、结论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根据我们的回复,我们希望您能够重新评估我们的专利申请,并予以批准。
我们相信,我们的回复文件说明了该发明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可行性,我们也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和解释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额外的证据,请随时告知,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审查。
祝顺利!此致申请人代表。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各行各业的主题之一。
而发明专利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为创新者提供一定的权益保护。
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审查意见,需要进行答复。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一、审查意见的类型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形式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如文件完整性、书写规范性等。
2.实质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检查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差异性。
3.撤回审查意见: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撤回部分或全部权利要求,或者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答复策略。
二、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专利局发来的审查意见,了解专利局对申请发明专利的审查结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需要仔细理解审查意见的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答复做好准备。
2.分析审查意见在阅读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
主要包括:对审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理清问题的逻辑关系等。
只有通过充分的分析,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
3.寻找解决方案在分析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申请人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包括找出问题的解决途径,确定相应的技术论据或合理的解释说明,以及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等。
只有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才能有效地进行答复。
4.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在寻找解决方案后,申请人需要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书。
在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充分的技术论据和相关解释说明,以及合理的法律依据。
在撰写过程中,需要尽量回答专利局提出的问题,消除审查人员的疑虑,提高答复的成功率。
5.及时提交答复最后一步就是及时提交答复材料。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1.专利审查意见回复篇1尊敬的审查员: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
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3)对于此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尊敬的专利审查员:非常感谢您在对我公司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所提出的审查意见。
经过我公司团队的认真研究和讨论,针对您提出的各项问题,我公司愿意就如下问题作出回复:第一部分:基本信息在回复具体问题之前,我公司首先简要说明本发明的相关信息,以便审查员更好地理解我公司的回复内容。
本申请涉及一种XXX技术的发明,该发明的申请号为XX/XXXXXXX,申请日为XXXX年XX月XX日。
该技术是一种xxxx,可以xxxx。
第二部分:回复内容在此,我公司就审查员在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复。
问题一:对于第XX项权利要求,您所提交的附图不符合要求。
请说明其原因并进行修改。
回复一: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附图的检查。
在提交该附图时,我们确实遗漏了一些关键信息,导致其不符合要求。
我们已经修改了该附图,并在此提交给审查员作为重新审查之用。
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在以后的申请中提前做好审查要求的检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问题二:第XX项权利要求中提到的“xxx”与XXX技术的知名度不符,需要提交相关文献证明其存在性。
回复二: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我们的确存在理解偏颇的情况,以为由于该技术并不十分知名,所以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此,我们特意了解了该技术的相关背景和研究成果,并在提交的附页中提供了相关的文献证据。
希望审查员能够重新审查该项权利要求。
问题三:第XX项权利要求中,专利代理人提供的翻译与申请内容不一致。
请说明翻译不一致的具体情况,并进行修改。
回复三: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出现翻译不一致的情况确实是我们所忽略的。
在之后申请过程中,我们会择优选取熟练掌握英语和中文的翻译人员,以确保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尽可能的降低。
同时,我们已经进行了紧急更正,将正确的翻译提交给审查部门,希望能够得到批准。
第三部分:结束语在此,我公司感谢专利审查员对于我们公司申请的认真审查。
同时,我们会认真研究并改进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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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5]关于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一、引言专利法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根据这一理念,审查工作的核心就是要保护发明创造。
所以创造性审查是审查程序中的重点。
涉及创造性的通知书,通常争议点在于发明创造相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如何抓住要点答复创造性问题,使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审查员的沟通更加有效,还需要双方共同探讨。
虽然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答复创造性的问题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还会存在一些答复意见,例如夹杂了若干与创造性意见不相关的内容,或所做的答复不符合专利法意义上的规定,如此影响了答复效果,既不利于申请的走向,又不利于审查程序的节约。
本文结合具体案情,针对若干创造性的答复案例,分类讨论其达到的答复效果,初步探讨了针对不同情况,如何针对性的撰写答复意见以取得较好的答辩效果。
答复创造性时,申请人通常的答辩方式有:未修改权利要求,仅陈述意见阐述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具有创造性;修改权利要求,同时陈述意见认为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
如何作出有效的修改或选出最有利的陈述角度以克服创造性的缺陷,以下将结合案例进行讨论。
二、案例分析(一)忽略专利法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和审查基准,创造性的答复意见没有实质意义【案例1】一种“镀镍废水排放前的快速检测”的方法其特征是:1.1、使用一种特殊试剂,使特定金属离子在溶液中进行显色反应;1.2、被测液和标准液在显色反应前均将pH值调为7.8-10.0为最佳;1.3、被测液和标准液在加入显色剂混匀后,均应尽快地连续摇动200次以上,使其完全显色;1.4、检测结果分三种:被测液显色重于0.5mg/L的标准液颜色为“不合格”;被测液颜色相当或略浅于0.5mg/L的标准液颜色为“合格档”;被测液颜色相当或浅于0.3mg/L的标准液颜色为“良好档”。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评述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反应前调整pH为10-11,与本发明保护的7.8-10.0具有公共的端点。
一通答复意见的要点为:本发明方法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得到了专家的肯定。
其次该方法具有处理结果好,费用低,减轻企业负担等优点,该发明是经过实际应用检验过的方法。
另一方面,对比文件1公开的pH范围是个泛泛的说法,其保护的酸碱度范围与本发明完全不同,对比文件1的检测方法缺乏科学严谨性,并具体分析了缺乏科学严谨性的理由。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意见重点放在了说明本发明的“好”和对比文件“不好”上,忽视了创造性的审查基准,对“三步法”的判断方法没有把握,其陈述角度没有放在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上。
将发明和对比文件割裂开,分析各自的优缺点,这种答复从创造性的审查基准来看,对克服创造性缺陷没有实质的帮助,通常是没有意义的。
针对此种意见陈述,审查员通常不会采纳,对申请的走向和审查程序的节约不利。
比较合理的答复方式应当是抓住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强调并证明这种区别会导致发明的方法产生与对比文件不同或更佳的效果。
对于审查员认定的对比文件已经公开的内容,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提出异议,但理由应当充分,分析应该到位。
具体到本案,不需要强调对比文件的酸度(pH)范围不合理,只需要证明本发明的酸度相对于对比文件可以带来不同的效果,在不超范围的情况下,也可以修改发明的pH范围,以区别对比文件。
(二)对专利法的规定和创造性审查基准把握不够准确,答复效果不佳【案例2】一种分析纤维成分及结构的检测方法,包括下列步骤:(1)试样制备:……(2)偏振光显微镜检测:……(3)结构分析:……(4)成分分析:……。
其中说明书中记载了待检测的纤维为复合纤维。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评述创造性,其中本发明权利要求中检测对象限定为纤维,对比文件1检测对象是涤/腈混纺纱。
答复时,意见陈述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对涤/腈混纺纱进行的基于偏振光显微镜的检测方法,混纺纱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纤维按一定比例混合纺成的单纱,本发明是针对复合纤维进行的检测,复合纤维是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聚合物组成的纤维,与对比文件中纤维的复合体并不相同,而且对比文件是针对大量纤维进行检测的方法,而本发明重点在于对单根复合纤维内部的成分和结构的检测,因此两者即使检测方法类似,但检测对象不相同,所以具有创造性。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意见明确需要找出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其分析说理也比较透彻,但申请人忽略了这种区别仅存在于说明书的内容,本发明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的是纤维成分的检测,并未明确纤维是复合纤维,虽然在说明书中进行了限定,但专利法意义上,创造性评判是针对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给出的,也就是基于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
答复意见抓住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而说明书记载的技术特征作为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即使申请人抓住了答辩要点在于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但没有把握这种区别应该在发明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中有所体现,虽然意见陈述非常充分并且有说服力,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答复效果。
相对于说明书的描述,当权利要求采用概括性记载,而此时存在创造性问题时,可以根据说明书的内容修改权利要求,将与对比文件相区别的具体的特征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同时陈述与对比文件的不同。
在本案中,可以在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纤维是复合纤维,结合上述的意见陈述,答辩效果将大大改善。
【案例3】一种酶偶联法测定生物样品中草酸含量的试剂盒,包括:(1)样品前处理试剂盒, (2)样品反应试剂盒,……,其中草酸脱羧酶,酶活>0.8U/mL,甲酸脱氢酶,酶活>40U/mL。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评述创造性,其中对比文件1公开了草酸脱羧酶酶活为30U/ml,甲酸脱氢酶酶活80U/ml。
答复意见认为,对比文件1使用的两种酶要求酶活高,为30U/mL和80U/mL,本发明只需要>0.8U/mL和>40U/mL就能实施,可降低试剂成本,具备显著的进步。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意见对创造性的审查基准把握也不够准确,其争辩点不符合专利法意义上的规定。
创造性的审查基准中,“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本发明要求保护的酶活为较宽的数值范围,而对比文件公开的酶活为数值点,并且数值点落在了本发明数值范围内,所以能够构成对本发明创造性的破坏。
因此本案,由于对创造性的审查基准理解不够透彻,没有掌握正确的说理角度,答复的意见不能有效地克服创造性的缺陷,影响答辩效果。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如果认为本发明要求的酶活比对比文件低是本发明的进步,可以结合说明书具体实施例,在不超范围的前提下,将酶活限定为低于对比文件酶活的具体数值或范围,并在意见陈述中强调,本发明降低了对试剂酶活的需要,可以降低成本,具有显著地进步。
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通常会考虑该答复意见,进一步进行审查。
(三)把握了专利法有关创造性的规定及审查基准,但答复仍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1、修改了权利要求,但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在原申请文件中并未记载【案例4】一种用于光学分析农作物的粒子的质量的设备(200),其包括:进料器,……光学系统,……,以及分析仪,……,所述设备(200)特征在于:所述分析仪适于处理所探测到的照射光以生成所述粒子试样单个粒子的三维表面信息,以及分析所述三维表面信息来确定质量。
一通采用对比文件1和2结合评述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设备的结构,包括进料器,光学系统及分析仪,对比文件2公开了利用三维表面信息确定粒子质量。
意见答复时修改了权利要求,具体如下所示:一种用于光学分析农作物的粒子的质量的设备(200),其包括:进料器,……光学系统,……,以及分析仪,……,所述设备(200)特征在于:所述分析仪适于处理所探测到的照射光以生成所述粒子试样单个粒子的三维表面形貌信息,以及分析所述三维表面形貌信息来基于表面拓扑的特征确定质量。
本申请仅在说明书一处记载了涉及“表面拓扑”的内容,具体为“如图4所示,比如说,基于当各粒子101a被供给通过用于光学测量的位置104且通过照相机108获得连续的图像时所获得的相应的多个所确定的高度轮廓112。
正如所看到的,可以易于识别表面拓扑(surface topology)的特征,且正如稍后参考图8-9所讨论的,使得粒子中的缺陷能够被清晰地辨别出来”。
审查员再次发出通知书,意见认为:修改超范围,理由是说明书相应描述的含义为这种高度轮廓可以很容易的识别出表面拓扑的特征,对于粒子的缺陷也能够清晰的辨别出。
其仅表明表面拓扑的特征和粒子的缺陷都可以通过得到的高度轮廓识别出来,并没有表明是依靠或基于表面拓扑的特征得到粒子的缺陷特征,从而确定质量的。
结合说明书附图8-9以及说明文字部分对附图8-9的讨论,也可以得到缺陷的辨别与表面拓扑特征并无关系,而是通过高度轮廓的比较进行的缺陷检测。
【案例分析】本案中,答复时为克服创造性缺陷,将说明书的特征补入权利要求,补入的技术特征是明确记载在说明书中的,但是补入该技术特征后整体的技术方案在原申请文件的记载中并不能得到,因此,造成了修改文本超范围。
本案中,为克服创造性缺陷,引入了新的缺陷,不但不能算有效的创造性答复,反而使案情更加复杂,延长了审查周期,答复效果大打折扣。
克服创造性缺陷时,将说明书的内容补入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但同时,需要注意是否会引入其他缺陷,应当从技术方案整体出发,看修改后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信息中直接、毫无疑义的确定,避免为克服创造性缺陷而引入新的缺陷,这种创造性的答复不仅不被接受,而且不利于节约审查程序。
2、修改了权利要求,但其声称的相应技术效果在原申请文件并未记载或不能证明【案例5】一种利用激光散斑图案照明样品,在无需扫描的情况下,实现准共焦荧光显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散斑图案通过下述方法形成:采用波长为488nm的氩离子激光器作为光源,使所述光源发出的激光照射玻璃基底散射体,获得激光散斑图案;所述玻璃基底散射体安装于步进电机上。
为克服创造性的缺陷,申请人答复通知书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下:一种利用激光散斑图案照明样品,在无需扫描的情况下,实现准共焦荧光显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散斑图案通过下述方法形成:采用波长为488nm的氩离子激光器作为光源,使所述光源发出的激光照射玻璃基底散射体,获得激光散斑图案;所述玻璃基底散射体安装于步进电机上,所述步进电机的旋转角度为0.5度。
修改权利要求,增加技术特征“步进电机的旋转角度为0.5度”,同时陈述意见,认为:步进电机的转动角度为0.5度时,可以获得最佳的信噪比,提取的荧光信号变化最为明显,获得了意料之外的技术效果,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