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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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及发明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尊敬的专利局:我代表申请人XXX公司回复专利申请号XXXXX的发明专利审查意见。

我将按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回复。

首先,我将回复审查意见中的问题一: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实际可行性。

针对专利局对技术方案实际可行性的疑问,我特向您提供了更加详细和清晰的技术细节。

我们已经进行了相关的仿真实验和测试,证明了该技术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我们进行了X轴和Y轴的运动控制测试,并发现该方案可以稳定地控制机械的运动轨迹,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此外,我们还进行了使用寿命的测试,并证明了该技术方案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依然保持稳定和高效。

其次,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二:与已有技术方案的差异和创新点,我提供了以下的解释。

针对已有的技术方案,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并基于此提出了本次申请的技术方案。

与现有技术相比,我们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创新点:一是采用了新型的控制算法,提高了机械运动的精度和稳定性;二是通过优化系统结构,减少了能耗和材料消耗,实现了更加高效和环保的工作模式;三是在运动控制方面引入了智能化的元素,提高了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

最后,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三: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我们认为本次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首先,该技术方案具有实际可行性和实用性,可以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加以实现;其次,该技术方案具有创新性和差异性,与已有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明显的差异和创新点;最后,该技术方案对技术领域的进步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对专利局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我们再次强调本次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实际可行性、具有创新性和差异性,并符合专利法的保护要求。

我们对专利局的审查工作表示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希望能够得到您对本次申请的批准和支持。

此致敬礼XXX公司。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专利审查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供大家参考!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人仔细研究了贵局X年X月X日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权利要求1 (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xxx,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22.3 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xx 段。

2.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 (以下简称从权x ),对比文件公开了xxx,与权x 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 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 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

4 .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xxx,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 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

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

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51.3 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 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 条要求。

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采用单独对比法】1.新权1 记载了技术特征X、Y、Z 1)对比文件1 (以下简称D1) 没有公开X,新权1 相对D1 具有新颖性。

2)D2 没有公开Y,新权1 相对D2 具有新颖性。

2.从权2-3 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

综上所述,权1、2 具备法22.2 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分析】1.权11)D1 公开了一种xxx 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一、引言尊敬的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对您针对我们所递交的专利申请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表示感谢。

我们认真阅读了您的审查意见,并对申请中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深思熟虑。

在此函中,我们将详细回答和解释您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我们的证据和观点,以期通过您的审查。

二、审查意见回复1.创造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了申请的发明在现有技术中缺乏创造性。

然而,我们认为该发明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在技术上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将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其创造性和技术进步。

我们已经调查了相关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但没有找到与该发明相似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实验数据和技术分析,以证明该发明的独特之处。

2.新颖性您要求我们提供关于该发明在商用领域中是否已经被泄露的证据。

我们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未发现与该发明相似的产品或技术。

同时,我们将在附录中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3.可行性您的审查意见中提到了一些关于该发明是否可行的问题。

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和技术分析来证明该发明的可行性。

我们将在回复附带的文件中提供实验数据和详细的技术说明。

4.公开论文或展示您对该发明是否已经在公开论文或展示中被披露的审查意见给予了关注。

我们可以确保您,该发明尚未公开披露,并且申请人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我们将提供保密协议等文件作为证明。

5.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的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我们会在回复附带的修正文件中进行更正,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三、结论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根据我们的回复,我们希望您能够重新评估我们的专利申请,并予以批准。

我们相信,我们的回复文件说明了该发明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可行性,我们也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和解释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额外的证据,请随时告知,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审查。

祝顺利!此致申请人代表。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是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很多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都会收到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中可能会涉及到多个问题和要求,如技术细节、原理、专利性和可行性等。

在回复审查意见时,需要用到一些技巧,以使得回复顺利,并使专利获得通过。

以下是一些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一、仔细审查和分析审查意见在回复审查意见之前,先要对审查意见进行仔细审查和分析。

要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并逐一分析,理解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分析问题时应注意审查员指出的实质性问题,以及应回复的内容和要求。

在审查意见中,有些问题并不是必须回复的,只是审查员提供的信息,因此要加以区分。

二、清晰明了地回答问题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清晰明了地回答每一个问题。

具体而言,可以将回答按照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分类,确保一一回答,不能遗漏。

在回答过程中,应表述清晰,语言简明,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三、结合实例阐明技术方案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与技术实现方案相关。

因此,在回复时,可以结合实例阐明技术方案。

在实例中,可以进一步详细描述技术实现方案的优点和实用性,使审查员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技术方案,从而更好地理解并接受技术细节。

四、注重证明专利性和创新性审查员经常会指出专利申请中所述的技术方案缺乏专利性或创新性,因此回答审查意见时,需要注重证明技术方案具有专利性或创新性。

可以通过引用相关文献和已有技术来证明申请方案的新颖性和创新性。

此外,还应着重突出专利申请方案的独特性和实用性。

五、积极沟通和配合审查员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如果还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者额外的资料需要提供,申请人需要积极地沟通并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在回复过程中及时沟通,增加审查员对技术方案的了解,有助于提高审查的效率。

总之,回复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需要技巧和耐心。

应该仔细阅读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并结合技术实际情况进行回复。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首先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确保理解审查员的关注点及提出的问题。

在回复意见时要围绕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说明。

2.一定要重视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意见,应充分重视并积极回应。

在回复时要清晰明了地说明目前的技术水平及专利申请的发明点所在。

3.提供详细、有力的证据回复中最好是能够提供详尽、有力的例证和证据,证明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给审查员留下深刻印象。

4.强调发明的差异点发明的差异点是专利申请的核心,需要在回复中重点突出说明。

特别要对现有技术的缺陷进行分析,并进一步说明发明解决了什么问题,并且比现有技术更具有优势。

5.避免在回复中引用海量的文献在回复中不要过多地引用文献,过多的文献会给审查员带来回复杂乱的感觉,反而不利于审查员的审核,简洁明了地阐述您的观点和理由更有说服力。

6.回复要注意逻辑和线索明晰回复时需要注意结构和逻辑,行文是否流畅、有力。

能够把握线索,条理分明的回复能更容易地让审查员感受到您的思路和主张。

7.注意回复的语言和文字回复文本的语言和文字应尽量精炼、准确,避免使用难懂、模棱两可的词语和措辞,应该用一种清晰、简洁、明了的语言与审查员沟通。

8.尊重审查员意见回复意见时要尊重审查员的意见,如果自己的观点与审查员的意见相违背,应该注重论证。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申请复审或提出行政复议,但这些都需要认真权衡利弊以及可能付出的代价。

在回复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时,需要全面、深入地解释发明的技术优势、提供实例、保持逻辑严谨和语言精炼,力求在引导审查员理解专利申请背后的技术思路的同时,更好地捍卫自己的专利权。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专利申请中的审查意见是指专利局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疑点和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并向申请人发出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接到审查意见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答复方法进行回应。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答复方法。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确保对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充分理解。

只有正确理解了问题的本质和专利局对其提出的要求,才能准确作出回应。

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意见中的问题和要求,调整和完善申请文件。

如果审查意见指出了权利要求存在缺陷,申请人可以对该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使其更符合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

申请人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或解释来支持其申请。

如果专利局对发明的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有疑问,申请人可以准备实验数据、技术说明书、实际应用案例等具体证据,以证明其发明的可行性和先进性。

在答复中,申请人应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采用简练的语言,说明问题的核心和解决方法,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措辞。

如果有需要,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专利案例,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和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在处理答复时,申请人还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1.及时性:专利申请受理后,专利局会给予审查意见,申请人应按时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复材料,以避免错过答复的时限。

2.专业性:答复应由专业人士进行,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保证答复的质量和合法性。

3.合理性:答复内容应合理、合法,遵循专利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专利申请的成功。

4.细致性:答复应对审查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进行逐一回应,不能遗漏或忽视任何一项问题。

5.透明度:答复中的逻辑和论证应清晰,以便专利局的审查员明确理解申请人的观点和回应。

在答复意见时,申请人应保持积极的态度,并配合专利局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

及时、全面地回应审查意见,有助于提高专利申请的审查进度和审查质量,增加成功的机会。

申请人在面对审查意见时,应正确理解问题的本质和要求,采取相应的答复方法进行回应,并注意关注及时性、专业性、合理性、细致性和透明度等要素,以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各行各业的主题之一。

而发明专利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为创新者提供一定的权益保护。

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审查意见,需要进行答复。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一、审查意见的类型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形式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如文件完整性、书写规范性等。

2.实质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检查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差异性。

3.撤回审查意见: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撤回部分或全部权利要求,或者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答复策略。

二、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专利局发来的审查意见,了解专利局对申请发明专利的审查结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需要仔细理解审查意见的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答复做好准备。

2.分析审查意见在阅读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

主要包括:对审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理清问题的逻辑关系等。

只有通过充分的分析,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

3.寻找解决方案在分析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申请人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包括找出问题的解决途径,确定相应的技术论据或合理的解释说明,以及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等。

只有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才能有效地进行答复。

4.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在寻找解决方案后,申请人需要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书。

在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充分的技术论据和相关解释说明,以及合理的法律依据。

在撰写过程中,需要尽量回答专利局提出的问题,消除审查人员的疑虑,提高答复的成功率。

5.及时提交答复最后一步就是及时提交答复材料。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1.专利审查意见回复篇1尊敬的审查员: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

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3)对于此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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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
查意见通知书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其目的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在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审查员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在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审查员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另外还要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在这个必经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意见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

为了使申请人早日顺利取得发明专利权,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先看一个例子:在申请号为xxxxxxxxxxxx的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步骤存在不清楚的问题。

申请人在一通答复时,在说明书中添加了一些说明性的文字,而这些并不能从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导出来,因此导致修改超出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二通中,审查员指出超范围的问题,要求申请人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

结果,在答复二通时,申请人仅仅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将所修改的一部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未提交替换页。

审查员只有发了三通,发明人的申请才最终得以授权。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审查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问题:首先是,申请人在一通中没有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意图。

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只要针对问题所在修改权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该缺陷,而申请人却以为是说明书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对说明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解释,而未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因而不仅没有克服权利要求的缺陷,致使修改超范围。

在二通答复中,申请人虽然认为应该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却没有提交替换页,而只是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

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审查员依职权修改明显错误的情况外,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都必须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

只在意见陈述中说明是不行的。

从上面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答复审查意见陈述和修改时会时常出现一些问题,了解在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十分必要。

第一,针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问题的答复:该问题主要包括权利要求概括范围过宽、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与说明书中记载的不一致。

对于概括范围过宽的问题,往往出现在说明书中只有一个实施实例,而在权利要求中却使用上位、功能性或概括性的语言概括了一个比较宽的保护范围。

如果申请人能够提出证据,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说明书给出情报的基础上,能够容易地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扩展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是可以的。

否则就不会被审查员接受。

对于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以及与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在产品权利要求中尤其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经常是权利要求中的一个部件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一个部件而说明书中是多个部件,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两个部件而说明书中只有一个部件与之对
应。

这种情况下除非是申请人指出说明书中什么地方有记载或者删除没有记载的内容,或者修改使得权利要求与说明书描述一致,否则是无法说服审查员的。

有时候申请人在意见陈述和修改时,将指出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权利要求补入说明书中,以使该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经常也不能被接受。

因为原始说明书中没有公开这样的方案,即使补入也仅仅只是形式上的支持而已,可能不能满足实质性的支持要求。

第二,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款问题的答复:
对于新颖性,申请人需要仔细考察对比文件是否确实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相同,有时候审查员的理解也会有偏差或者有的区别点没有注意到。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技术特征的理解,审查员和申请人并不十分相同。

因为有时候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的概念,包含了很多内容,而对比文件使用的是下位的概念,因此申请人对此要多加注意。

或者是申请人在说明书的基础上把权利要求理解在一个较窄的范围内,而实际上权利要求本身并没有相应的限定。

如果申请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与审查员作辩解,并且坚持不改,那么可能会导致申请驳回)
而对于创造性,不仅要注意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的相同,还要注意其中所用的公知常识是否确实是公知的,多个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公知常识的结合是否显而易见,一般反驳时通常就在这些地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常常在辩驳的时候会说明本发明与对比文件有何不同,忽略了不同点在权利要求中的体现。

如果是这样,审查员就不会接受。

第三,针对《专利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
这种问题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员所认为缺少的这些特征是否确实是本发明所必需的还是可选的,或者认为部分必要。

由于申请人是该发明的缔造人,他对发明创造有着更加透彻的理解,审查员难免存在理解有偏颇之处。

因此,申请人在答复意见时是有争辩余地的。

第四,针对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问题的答复:
在答复这一条意见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申请人在意见答复中陈述,说明书哪一部分中有清楚的记载,因此权利要求是清楚的。

但是这种陈述往往是不会被接受的,因为说明书中有清楚记载并不等于权利要求中就不需要清楚记载。

我们希望看到权利要求本身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一个清楚完整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实现的方案。

因此,对于这一条意见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就是将其修改清楚。

第五,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审查员针对权利要求提出问题后,在答复时应注意针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不要去修改说明书。

说明书中除了适应性修改之外最好不要对说明书进行修改,以便避免出现修改超出范围的问题。

提交意见陈述及替换页时,注意一定要在替换页上修改。

有时会出现在意见陈述或者修改对照页上说明有修改,但是正式的替换页上没有修改的情况,或者是告知让审查员修改。

在提交替换页时,应是对原始文件或者中间文件的替换,按照原始文件或者中间文件的页码顺序编号,不要按照公开文本替换和编页码。

在提交修改的附图时,如果其中修改的附图中有指定的摘要附图,应该相应地同时提交一份新的摘要附图。

以上几种问题,其中前四条中有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申请人缩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而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不据理力争的话,就有可能致使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太小,达不到其预期保护的目的,这对申请人是非常不利的。

在一般情况下除了形式方面的问题之外,对于审查员提出的拒绝理由,一定要认真分析研究,如果申请人有异议都可以反驳,在意见陈述时可提出辩驳的理由。

因此,在实践中要正确理解审查意见,做出合理的意见陈述,为申请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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