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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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指导组织的战略决策。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和有效,需要制定一套细则来规范其运作。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1.1 选择合适的候选人: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为组织的战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1.2 多元化的成员构成: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不同的部门和职能,以确保各个方面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并避免利益冲突的出现。

1.3 持续的培训和发展:委员会成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发展,以保持其战略思维的敏锐度和专业水平。

2. 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2.1 制定战略目标和方向:委员会应参与制定组织的长期战略目标和方向,确保其与组织的使命和愿景相一致。

2.2 监督战略实施:委员会应监督战略的实施过程,确保各个层面的执行与战略目标的一致性。

2.3 风险管理和决策支持:委员会应对组织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并为重要决策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建议。

3. 委员会的运作机制3.1 定期召开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审议与战略相关的议题,并及时做出决策。

3.2 信息共享和沟通: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分享相关信息,加强沟通和协作,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3 决策记录和跟踪:委员会应对每次决策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评估。

4. 委员会与其他机构的协调4.1 与高层管理层的沟通:委员会应与高层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确保战略决策与组织的整体管理目标相一致。

4.2 与部门和团队的合作:委员会应与各个部门和团队进行合作,了解其需求和挑战,以便更好地制定战略和决策。

5. 委员会绩效评估和改进5.1 绩效评估指标的设定:委员会应制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指标,以评估委员会的工作效果和成果。

5.2 定期评估和改进: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识别问题和改进机会,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doc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doc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勤勉的执业精神,完成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赋予的任务,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决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组长。

第六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企划部和市场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上述事项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机构。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组建、职责、运作、决策和监督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组建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确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等。

1.2 设立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程序等,确保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

1.3 指定主席:委员会主席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经验和领导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推动决策执行。

二、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明确。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3 提出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提出战略建议,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三、运作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公司发展。

3.2 建立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深入研究特定领域的战略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3.3 沟通协调:委员会应与董事会、高管团队等其他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决策4.1 民主决策:委员会应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听取成员意见,共同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风险评估:在制定战略决策时,委员会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4.3 制定执行计划:委员会在决策后应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

五、监督5.1 绩效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绩效,分析成果和问题,及时调整战略方向,提高公司发展效率。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战略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评估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高效的原则,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的提名、选举和更换,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产品创新、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二)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就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和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公司战略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相适应;(四)关注公司内外部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五)对公司在战略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工作程序如下:(一)战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位委员;(二)会议议题由主任委员提出,经委员会讨论确定;(三)会议决策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委员会成员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四)会议决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和决策结果,并由专人负责保存;(五)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公司战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工作保障第九条公司应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包括人员、经费、信息等。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1.1总则1.1.1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人员组成1.2.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1.2.2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2.3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2.4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2.5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投资评审小组职责。

1.3职责权限1.3.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3.2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4决策程序1.4.1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公司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战略规划和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董事会成立发展战略委员会,拟定本规则。

第二章委员会职责
1.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公司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统筹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并制定战略计划,确保战略的一致性。

3.研究国内外市场环境,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战略调整提供依据。

4.研究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积极探索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组织架构。

5.探讨和制定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6.研究和决策涉及公司战略性重大事项。

第三章委员会成员
1.发展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决定委派。

2.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经验。

(2)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有效把握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和机遇。

(3)秉持公司战略思路,忠实于公司长远利益,不偏听偏信。

(4)能够有效地协作工作,能够理性讨论问题。

(5)负责对外汇报工作和组织内部交流。

3.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和罢免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委员会制度
1. 发展战略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主席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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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一、前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战略规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的强大。

为了提高决策的水平和效率,许多企业都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文将探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长期和中期战略。

委员会应该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部资源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战略方案。

2. 监督战略执行:战略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委员会还应该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该定期审查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对偏离目标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

4. 人才发展: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人才发展战略进行审查和指导。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并制定培养和激励人才的计划。

5. 资本分配:委员会应该对企业的资本分配进行审查和决策。

委员会应该确保企业的资金分配符合战略目标,并能够最大化股东的价值。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1. 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董事会选派,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

2. 会议频率: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战略规划和执行的连续性。

会议频率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集和准备相关资料,并在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

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战略与执行的衔接: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高层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二、委员会组成1.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CEO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确定。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中期的战略目标和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目标进行工作,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实施过程。

3.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在可控的范围内实施。

4. 资源分配: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决策公司各项资源的分配,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

5. 战略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战略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案,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会议召开: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前通知各委员。

2. 决策程序:委员会成员就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采取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主席在表决结果达成后作出最终决策。

3. 会议记录: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形成会议记要,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 工作报告:委员会成员负责向委员会报告各自部门的工作发展和战略执行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

5. 专题研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题工作组,对特定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五、委员会评估和调整1. 评估机制:公司高层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战略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

2.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高层可以对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以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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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与工作细则
1.1总则
1.1.1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人员组成
1.2.1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1.2.2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2.3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2.4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2.5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投资评审小组职责。

1.3职责权限
1.3.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3.2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4决策程序
1.4.1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公司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1.4.2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1.5议事规则
1.5.1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前述通知期。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1.5.2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1.5.3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1.5.4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5.5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1.5.6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1.5.7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1.5.8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5.9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1.6附则
1.6.1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6.2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1.6.3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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