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通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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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融资平台主要监管政策梳理一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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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号)
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
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规范融资平台公司
2司。规范融资
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 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
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挂钩。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
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 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三是符合“三方签字”原则。
2012 年 3 月 银监会
《关于加强 2012 年地方政府融资 融资平台再按支持类、维持类和压缩类三种情 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形进行管理,严格降旧控新,严格平台退出管
(银监发〔2012〕12 号)
理,强化信贷约束。
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新增贷款应主要支
2013 年 4 月 银监会
是充分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完善市场化退出
和重组机制,通过司法程序对违约的融资平台 公司市场化债务进行处置,阻断风险传导。
全面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全
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投融资担保行为。进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2017 年 4 月 人民银行 银监会
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 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 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 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 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 50 号) 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
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担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三是建立债券全
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
国际化原则,妥善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四是建 立债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深化改
革破解风险难题,有效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0•【字号】自府函[2010]127号•【施行日期】201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自府函〔2010〕1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电〔2010〕61号)精神,为切实推进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明确目标,精心组织,确保任务落实、工作到位;对清理规范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要通过清理规范,深入研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办法,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建立自贡市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相关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分工合作。

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发文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中国政府网2010年06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通知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

在2010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中,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在1.35万亿元左右。

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通知要求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

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讲求效益,稳健经营。

国金证券报告显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项目的现金流。

在统计的地方融资平台的余额中,大概有75%与土地挂钩,剩下的25%仅仅靠地方财政支撑。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

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二、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0]159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0]159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0〕1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1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财政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磊同志兼任。

根据清理核实的范围和原则,全市确定了25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中:市级9家,县级16家。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附件:1.普洱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2.普洱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单(略)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1普洱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张善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林市政府副市长段发彬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陶磊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成员:姚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朱新建市政府副秘书长施挺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沐甲市科技局局长游伟市交通局局长岩甾市农业局局长胡建伟市水务局局长张保国市审计局局长李骏波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资公司总经理谢云辉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行长龚毅敏银监普洱市分局局长——结束——。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近年来,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一方面按照募集资金投向,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改善了城镇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要在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引导投向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融资风险为了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风险以及连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经营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

凡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且公司资产构成等必须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

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统计口径见附表),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10]8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10]8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10〕8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举债融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切实加强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各级政府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债务经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一)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二)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三)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对其后续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各级政府要严格审核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问题要求如下:一、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近年来,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一方面按照募集资金投向,推动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改革,改善了城镇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要在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引导投向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二、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融资风险为了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风险以及连带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投融资平台公司应不断增强公司的自营性经营收入,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

凡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且公司资产构成等必须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

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统计口径见附表),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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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通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作者:韩洁
来源:《现代企业》2010年第06期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韩洁)中国政府网13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通知指出,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为此,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通知提出了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的具体原则,并明确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

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

融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

要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

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

通知还提出,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要研究建立地方
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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