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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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李亚非
【期刊名称】《四川统一战线》
【年(卷),期】2011(000)008
【摘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的安排部署,眉山市扎实开展“和谐
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创新形式、构筑载体、建立机制,推进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一是宣传引导渐次深入。

市、区(县)逐级召开动员会,向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讲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创建标准、实施步骤、措施要求等。

【总页数】2页(P8-9)
【作者】李亚非
【作者单位】眉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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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举措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3.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在兵团工会“和谐小康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报告摘
要4.凝聚力量共创和谐——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一瞥5.保山市抓牢"四个典型"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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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13.12.10•【文号】•【施行日期】2013.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自2010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以来,各地先后以“安全”、“教风”等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交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进一步激发了宗教界的创建热情,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

他们模范遵守宗教政策法规,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授予广化寺等300个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胡雪峰等161名宗教界人士“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次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过层层推荐选拔、严格评审把关、面向社会公示产生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

希望全国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宗教界人士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努力争创和谐寺观教堂。

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更加和谐,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通知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通知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通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通知方民宗发202*2号通知各乡镇、宗教团体:根据国家、省、市宗教部门安排,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202*年5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了进一步引深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今后开展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是宗教“双五好”活动的进一步深入,是推动《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1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从而推动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使信教群众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我县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对继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继续引深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领导,推动我县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原活动领导组做了调整,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丽副组长:刘桂珍成员:李峰王建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宗教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桂珍担任。

三、继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要求按照省、市宗教局的安排,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从202*年5月份开始,力争在5年内,使多数宗教活动场所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我们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将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充分总结前三年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的经验(在202*年吕梁市举办“双五好”星级评比活动中,我县北武当道观和峪口基督教堂分别被吕梁市委统战部、吕梁市民宗局授予“双五好”星级活动场所)以及借鉴学习兄弟县交城玄中寺、天宁镇基督教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最后两年内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力争全县四个宗教活动场所(方山县天主教圪洞教堂、方山县郝家庄天主教活动点、方山县峪口基督教堂、方山县北武当道观)全部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暨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暨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暨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宗教事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民宗通[2014]12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4.04.02
【实施日期】2014.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暨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宣传工作的通知
(锡民宗通〔2014〕12号)
各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为充分发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创建典型的经验做法,根据国家和省宗教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3年,我市有10个宗教活动场所、8名宗教界人士被表彰为第二届全国暨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这些典型是近两年我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我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也是全市和谐寺观教堂创
建的标杆和榜样。

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是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宗教界创建热情的有效手段,是引导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方式。

因此,各市(县)、区民宗局和市各宗。

2024年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总结2024年,我们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这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重大工作,经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现在,我将对这次活动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活动背景分析作为一个充满现代气息和传统文化底蕴的城市,我们决定在2024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旨在提供一个宗教文化交流平台,增进不同宗教之间的了解和互动。

与此同时,我们还希望通过这个活动,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宗教文化,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二、活动准备工作在活动准备阶段,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筹款等工作。

我们还与各大宗教团体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和协商,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

三、活动宣传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我们采取了多种宣传手段。

我们在各大媒体上发布了活动的宣传稿件和海报,利用社交媒体进行线上宣传。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包括在各大商场、学校和社区进行宣传演讲和展览。

四、募捐工作由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我们开展了募捐活动。

我们联系了多家企业和个人,向他们解释了我们的活动目标和意义,并请求他们的大力支持。

通过各种募捐活动,如义卖、捐款箱等,我们最终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五、场地选择和建设在活动筹备阶段,我们租用了一片适宜的场地,开始了教堂的建设工作。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设计方案,并聘请了专业的建筑团队进行施工。

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顺利地完成了教堂的主体建设和装修。

六、活动现场安排在活动之前,我们对活动现场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我们设置了展示区、交流区、讲座区等,为参与活动的人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沟通的环境。

我们还邀请了多位知名的宗教学者和专家来参加活动,并为他们提供了专门的场地和设备。

七、活动效果评估在活动结束后,我们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全面的效果评估。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 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有 利 于 提 升 宗教 界 自身 素质 。和 谐 寺 观教 堂 的 基本 标 准 是 爱 国 爱
教 、知 法 守 法 、 团结 稳 定 、活 动
学 习 。认 真 学 习领 会 党 的 宗教 : l 二
作方 针 ,引 导宗 教 界拥 护 党 的领
导和 社 会 主 义 制度 , 发扬 爱 国 爱
有 序 、教 风 端 正 、管 理 规 范 、安 全 整 洁 、服 务 社 会 。寺 观 教 堂 要
中 央 统 战部 将 和谐 寺 观教 堂 创 建
活 动 作 为统 一 战线 “ 十大 行 动 ” 之 一 ,充分 说 明 开 展 和谐 寺观 教 堂 创 建 活动 对 于 推 进 统 战 工 作 ,
夯 实统 一战 线基 础具有 重 要作 用。
开 展和 谐 寺观 教 堂 创 建活 动 有 利 于促 进 社 会 和谐 。 宗 教和 谐 是 社 会 和 谐 的 重 要组 成 部 分 。 宗 教 和谐 既有 宗 教 内 部 、 宗 教 之 间
的和 谐 ,又 有 宗 教 与社 会之 间 以
促 进 宗教 领 域 和 谐 稳 定 。 宗
教领 域 和 谐 稳 定 是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的 基 础 。 和谐 寺观 教 堂 创 建 活 动 就 是要 促 进 宗 教活 动场 所 内部 和 谐 、 宗教 活 动 场 所与 外 部 和 谐 ,
客 观要 求。
信 众 之 问 、信 众 与 其 他 社 会 成 员 之 间 的和 谐 。 可 以说 ,和谐 寺观 教堂 创 建 活 动 是 推 进 人 际 和 谐 、
家庭 和 睦 、社 会稳 定 的重 要 载体 ,
更 是推 进 民族 宗教 领 域 稳定 的重
要 手 段 。 宗教 领 域 的平 安 稳 定能

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在我国,佛教、道教历史悠久,信教群众较多,影响广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以来,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绝大多数佛教、道教寺庙宫观(以下简称“寺观”)管理规范,教风端正,庄严清静。

但是,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

这些现象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

为制止和纠正上述现象,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寺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

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

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

对参与、支持此类活动的党政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2.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对依法登记的寺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寺观“被承包”现象,并限期整改,将依法应由寺观管理的事务交由寺观管理;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不得从事宗教活动。

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3年6月1.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国家民族委员会令1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支持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教育基地之间交流合作,指导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

二、承办机构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三、服务对象符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条件的场所。

四、服务条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能体现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各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关系,有助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具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实物、资料、场地或配套设施;(三)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能够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四)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整的工作档案,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服务流程1宣传发动:按照工作目标,通过多种方式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创建标准等,向社会做好宣传,让民众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指导推进:区民宗局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指导申请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差距,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3.达标考评:区民宗局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的要求,对参与创建的单位组织展开考核。

4.社会监督:区民宗局定期公布进展和达标情况。

六、服务时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1809室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0551-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监督投诉电话:2.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5号)第二十四条: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繁荣民族文艺创作,丰富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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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a06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3.12.10
【实施日期】2013.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自2010年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以来,各地先后以“安全”、“教风”等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交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进一步激发了宗教界的创建热情,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

他们模范遵守宗教政策法规,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中央统战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授予广化寺等300个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胡雪峰等161名宗教界人士“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次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过层层推荐选拔、严格评审把关、面向社会公示产生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典型性。

希望全国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宗教界人士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努力争创和谐寺观教堂。

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宗教关系更加和谐,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当前,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各级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宗教工作,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广大宗教界人士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支持和拥护改革,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上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夺取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附件:1.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名单
2.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名单
中央统战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3年12月10日附件1
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名单
(共300个)
北京市
广化寺
吕祖宫
德外法源清真寺
天主教北京教区贾后疃天主堂
基督教会崇文门堂
天津市
荐福观音寺
清真大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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