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0号(资源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12.06.05•【文号】国宗发[2012]第25号•【施行日期】2012.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宗发〔2012〕第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局、民宗委(厅、局):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天主教主教备案工作,我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本省(区、市)天主教爱国会、教务委员会和教区学习并遵照执行。
对于本《办法》公布实施前已经祝圣或就职的主教,请指导协助他们按照办法规定程序抓紧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办法》施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障天主教主教的合法权益,规范主教备案工作,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教,是经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并祝圣的教区正权主教、助理主教和辅理主教。
第三条国家宗教事务局是天主教主教的备案部门。
第四条主教备案由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
第五条履行主教备案程序,应由主教本人填写《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申请表》,该主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签署意见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核实上述材料后提出意见,以书面方式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向国家宗教事务局申请主教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申请表》;2、主教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主教的相关学历和学位证明;4、省(自治区、直辖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签署的该主教民主选举情况的报告;5、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书;6、主持祝圣仪式的主教签署的祝圣情况报告。
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管理政策

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管理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同民族和宗教共存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宗教自由和维护社会稳定,各国都设立了相关机构来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在我国,民族宗教事务局就是负责宗教管理政策的重要机构。
一、宗教管理政策的背景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和生活方式,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然而,不同宗教之间存在着差异,而且宗教活动也可能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公众利益,宗教管理政策应运而生。
我国宗教管理政策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古代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各个朝代都出台了一系列宗教政策,以稳定社会秩序和巩固统治地位。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宗教管理政策逐渐走上社会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二、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职责1. 维护宗教自由: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宗教管理政策的核心目标。
民族宗教事务局致力于维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禁止任何宗教歧视和迫害行为。
2. 促进宗教和谐:宗教管理政策旨在维护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培育和发展爱国宗教、爱党宗教和爱社会宗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 管理宗教场所: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管理宗教场所,包括教堂、寺庙、清真寺等。
它确保这些场所的规范运作,保证宗教活动不干扰公共秩序和安全。
4. 培养宗教人才:宗教管理政策鼓励宗教界培养有高度政治觉悟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宗教人才。
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提升宗教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三、宗教管理政策的特点1. 中国特色:我国宗教管理政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它充分尊重宗教自身规律,坚持依法治理,秉持民族团结和谐的理念,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 公众参与:宗教管理政策注重公众参与,鼓励宗教界与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共同管理宗教事务。
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
3. 规范管理:宗教管理政策以规范管理为核心。
民族宗教事务局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开展,并严防一切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的渗透。
关于宗教的政协提案

关于宗教的政协提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关于宗教的政协提案宗教作为人类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宗教信仰是人类内心的需要和精神寄托,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宗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政府也一直积极支持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众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宗教信仰在一定程度上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维护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宗教教育和宗教管理宗教是人类灵魂的寄托和思想的慰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宗教教育是宗教传承和文化传统的重要途径,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我国的宗教教育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师资力量不足、教材内容单一等。
建议政府加大对宗教教育的扶持力度,加强宗教管理,推动宗教与社会的融合发展。
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宗教管理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并严格依法保障。
对于宗教信仰自由受到侵犯的行为,应该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宗教与社会的对话交流宗教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信仰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
政府应该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对话交流,加强宗教团体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通过多方参与和平衡协调,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
四、加强宗教和文化的融合发展宗教和文化是相辅相成的,宗教信仰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该加强对宗教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推动宗教和文化的融合发展。
通过举办宗教文化展览、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对宗教文化的传播和普及,增强人们对宗教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宗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宗教信仰是人类灵魂的寄托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积极支持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营造宗教和谐的社会氛围,实现宗教与社会共处共荣的目标。
专题07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021年高考政治真题与模拟题分类训练(学生版)

专题07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2021·全国高考真题乙卷)现行的《宗教事务条例》第58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
据此,正确的解读是( )①乡级人民政府没有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②宗教团体需要加强财务活动的规范管理③宗教事务条例不适用于不信教公民④宗教团体应当接受国家的监督管理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2021·河北高考真题)走访提案承办单位,是全国政协在重新修订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后新增的一种重点提案督办方式。
2020年11月27日,全国政协委员高杰就其提交的有关我国优秀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到国家文物局走访督办,通过与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面对面沟通、深度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该督办方式有利于( )①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②通过强化政协委员的质询权,促进提案落实③更好发挥提案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方面的作用④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开拓多党合作的新路径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3.(2021·湖南高考真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作出修改,新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条款。
坚持“全过程民主”( )①为人民更好行使国家权力夯实制度基础②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大完善和发展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④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根本法律保障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2021·广东高考真题)为贯彻实施民法典,2020年6月至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13.10.29•【文号】•【施行日期】2013.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已经2013年10月2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2013年10月2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第6次局务会议通过)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10月29日附件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2013年10月2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第6次局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家宗教事务局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机构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三、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四、国家宗教事务局要坚持“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践行“尊重、包容、团结、合作”的机关核心价值理念。
第二章领导职责五、国家宗教事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全面工作。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局领导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六、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局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以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外参加活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局长报告。
2023年第九届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题库答案(共60题)

2023年第九届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题库答案(共60题)1.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等违法活动。
A.危害国家安全B.破坏社会秩序C.损害公民身体健康D.妨碍国家教育制度正确答案:ABCD2.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危害在于()A.容易产生民族歧视B.容易滋生离心倾向C.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D.严重的会被敌对势力利用正确答案:ABCD3.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必须促进各民族()()(),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A.交往B.交心C.交流D.交融正确答案:ACD4.科学无神论的教育,并不仅仅限于单纯否定神灵的存在。
它的最主要的内容是(),还包括()和()。
A.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认识宗教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B.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社会进化C.自然科学知识的普及,社会进化D.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正确答案:ABD5.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A.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B.要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C.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D.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正确答案:AC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A.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B.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C.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D.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正确答案:ABCD7.自成立起,我们党就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立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终结了旧中国民族压迫、纷争的痛苦历史,开辟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纪元。
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宗教发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宗教事务管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缺失。
这些都制约着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政治安全。
宗教管理的不完善,不仅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也使得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权益也频频遭受侵害。
因此,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更新宗教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热点难点之一。
一、分析宗教事务管理现状,排查重点难点问题我区是泉州市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在区域内均有众多信徒。
现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即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三个宗教团体,正式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计164处,其中佛教场所89处,道教场所55处,基督教场所19处,天主教场所1处,另有民间信仰场所431处。
在所有登记场所中现有教职人员共计175人,其中佛教134人(含清修女24人)、道教12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28人。
建区以来,全区宗教领域基本稳定,四大宗教和睦团结,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一)教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信教动机具有盲目性.信教群众的人员构成呈现出老年人口多、女性人口多、身患疾病的教徒多、文盲半文盲人口多的“四多”特点。
由于科学普及工作的欠缺,使教徒的信教动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功利性,造成正常的宗教活动与迷信活动时常混杂在一起。
就是教职人员也是良莠不齐,基督教会有许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相关部门认定备案、政策、法律知识欠缺的“义工",佛教方面还有大量闽南地区普遍存在的“清修女",道教方面也存在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及思想觉悟偏低、宗教修养不高等普遍情况。
(二)宗教活动场所较为分散,不利于实行统一管理。
我国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18.02.01•【文号】国宗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明确《宗教事务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和期限等,增强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规范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我局制定了《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8年2月1日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等办理。
第三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协调和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第六条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审批依据是《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八条。
第七条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由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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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0号(资源环境类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规类别】宗教事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5.07.15
【实施日期】2015.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0号(资源环境类14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唐诚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办理宗教活动场所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确认和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将房地产权属登记作为维护群众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重视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房地产权利。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所有权、使用权证书。
”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原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宗教活动用地,被其他单位
占用,原使用单位因恢复宗教活动需要退还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确属无法退还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经协商、处理确定土地使用权。
”1989年,原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89〕建房字第512号)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