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种工作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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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执行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行为、医务人员职业操守、医院内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执行医院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和完善本规章制度,以确保医院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六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须持有相关医疗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院要求医务人员要遵循医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守患者的隐私,严禁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九条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医院的排班制度,不得随意调整工作时间和岗位,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疗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医院要求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医学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流程和规范操作。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医疗记录和医疗协议的记录工作,不得篡改、伪造医疗记录。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如发现医疗差错或意外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不得违规开具处方,开具虚假处方或滥用抗生素等药物,违反医疗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要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医院内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流程,做好档案记录和管理,确保医院的内部管理有序。

第十八条医院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杜绝腐败行为。

医院各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各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各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各科管理,提高各科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等各个科室。

第三条各科室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各科室应按照医院的整体工作安排,有效协作,保证医疗服务顺畅进行。

第五条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对科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督导,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和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医院各科室基本职责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提供规范、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八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技术和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医院各科室应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做好医疗质控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确保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一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提高服务态度和水平。

第三章医院各科室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整体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十三条各科室应对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不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各科室应建立医患沟通机制,提高医患关系,增加患者就医的满意度。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建立医药耗材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物和医用耗材的申领和使用。

第十七条各科室应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医院各科室工作流程第十八条各科室应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制定本科室的工作流程,保证医疗服务的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各科室应建立预约挂号、就诊登记、医生诊疗、检查检验等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15篇)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1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

2、门诊厅、住院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

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鸯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

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

由控鸯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2(1)要优先选择、合理使用好国家基本药物。

优先选择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公平、及时地获得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就是要依据病情该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

(2)安全用药。

当前医疗服务过程中,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十分严重,对此要正确处理合理用药与安全用药的关系,既要让患者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又要把费用控制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之内;既要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又要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能因药费和医疗服务费下降而使医疗质量下降。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的各项工作,包括挂号、诊疗、检查、治疗、用药、收费、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门诊工作应当坚持患者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法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生命,维护医院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门诊部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门诊各项工作。

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部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门诊部应当设立挂号室、诊疗室、检查室、治疗室、药房、收费室等职能科室,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门诊部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对门诊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诊疗管理第九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为患者提供合理、有效的诊疗服务。

第十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择辅助检查项目。

第十一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药物处方,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患者隐私保护,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门诊部应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四条门诊部应当设立导诊台,配备专业的导诊人员,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诊疗指引。

第十五条门诊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挂号、诊疗、检查、收费等环节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门诊部应当设立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十八条门诊部应当定期组织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第一节、行政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在医院办公室的领导下从事日常医疗工作,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良好医风。

1.服务至上(微笑服务)。

做到细心、热心、耐心、关心、贴心、确保医疗质量。

2.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患者发生争执,违者给与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

3.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着奇装异服。

4.举止慷慨得体、言谈亲切,不当面言论患者,不以貌取人和歧视患者。

5.不在医疗区大声喧哗,聚众闲聊,不吸烟,不打瞌睡,不串岗,不得看与医学无关的书籍或者电话聊天。

不得在医疗区域喝水、吃东西。

6.不得在院内骑电动车、自行车。

二、团结务实,发扬敬业精神。

1.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坚守岗位、团结互助;以人为本,挖掘潜力,集思广益、开辟业务、共创辉煌。

2.发扬主人翁精神,维护辩论医院形象和利益,不说不做有损医院的话或者事,违者住手一切工作,由办公室处理。

3. 如遇到救病人,所有的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参预急救,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诊疗规则。

1. 每位医护人员应服从医院办公室领导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2.工作积极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格消毒制度,严格无菌操作。

3.医生处方及病例书写应规范无漏项。

4. 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现私自收费者给与开除并处于三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上交私自收费的金额。

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送司法机关处理!5.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造成病人投诉者经办公室核查属实给与罚款50-100 元。

6.未经办公室批准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治疗者,经办公室核实属实后罚款 1000 元人民币。

两次赋予开除处理,并不予结算工资!四、作息时间规则1. 各科室医护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按时上、下班及参加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每天上、下班值班执行打卡制度,不得代他人打卡,如发现,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按当天旷工处理!3. 有事应提前三天向办公室请假,请假应书面申请,经科室主管签字后送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才干离岗,不能口头、电话或者他人代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4. 每月累计迟到或者早退共计三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三天旷工处理;如迟到、早退超过两个小时以上的按半天旷工处理。

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精选10篇)

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精选10篇)

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一、目的为保证医院管理秩序,规范岗位职责,保护员工权利,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以下程序:1.确定制定本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成立规章制度起草组,负责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改;3.制定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意见;4.经逐级审核,上报医院领导审批;5.领导审批通过后公布实施;6.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检查、修订和完善。

四、医院规章制度1.迟到早退规定员工上班迟到和早退应按照规定进行扣除工资罚款,具体扣除金额由医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请假制度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汇报,并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职。

原则上员工应提前三天提出请假申请,假期一天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报备。

员工请假期间需保证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紧急工作。

3.工作时间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加班安排进行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如突发状况),不得擅自加班或违反工作时间安排。

4.工作保密规定员工在进行工作时,要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资料和信息,不得私自复制、打印或传递公司文件,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公司内部信息。

5.安全注意事项医院员工应在工作场所注意安全,不得违反本公司的安全规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

6.员工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违纪行为,不得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矛盾,不得参与或利用因公出差机会谋取私利。

7.违反规定处理办法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医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严禁打压报复举报人或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五、岗位职责医院员工岗位职责应根据所在部门和岗位不同制定。

具体岗位职责见附件。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及相关部门,医院领导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举报制度,保障员工举报权益。

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

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

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

第二条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适用于全院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全院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

第四条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所有。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六条全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全院员工应保守患者隐私,严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八条全院员工应遵守医院工作纪律,如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九条全院员工应保护医疗设备和物资,不得私自使用、挪用或破坏。

第十条全院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互相支持,共同努力。

第三章工作责任及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全院员工应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认真执行医疗操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二条全院员工应保证医疗设备正常运转,定期检查设备状况,及时报修。

第十三条全院员工应遵守消毒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全院员工应遵守防护措施,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保护自己及他人安全。

第十五条全院员工应及时报告医疗事故或意外情况,配合医院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纪律处分及奖励第十六条全院员工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经查证属实,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

第十七条全院员工如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良好,将给予奖励,包括表扬、奖金、晋升等。

第十八条全院员工如有发现纪律处分、奖励不公正的情况,可向医院管理部门投诉,经核实后将作出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医院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如需调整或修改,应经医院管理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全院员工。

第二十条对于未尽事宜,由医院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医院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二条医院实行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依法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患者享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期间,应该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医疗服务时间:医院每天的医疗服务时间为8:00-20:00,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

第三章医院人员管理第五条医院实行人员岗位管理制度,仅招聘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医务人员。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伦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证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接受医院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主动接受医院的工作安排,不得拒绝或擅自更改工作任务。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条医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隐私,并且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患者有在医院接受规范诊疗的权利,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地域等原因被拒绝接受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患者有知情权,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清晰、准确、详尽的医疗信息。

第十三条患者有选择权,可以依照规定自主选择医生和医院接受诊疗。

第十四条患者有得到及时救治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及时、科学、规范地进行救治。

第十五条患者有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权利,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回应患者的需求。

第五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工作的实施。

第十七条医院加强医疗器械和设备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医疗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在医疗过程中遵守医疗操作规范,保证医疗安全。

第六章医院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医院财务的安全和透明。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患者收取费用,一切费用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公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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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种工作制度、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打算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宽敞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舞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党的领导要紧是政治思想领导。

医院党组织的要紧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榜样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治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打算、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

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

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

院长要同意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

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治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治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进展。

第六条医院依照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

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

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进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

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看床。

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紧密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

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

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

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

观看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看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看记录。

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

危险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

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

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刻。

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打算门诊和门诊一贯制。

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

门诊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

加强候诊教育,做好防治疾病、打算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工作。

除国家统一规定的节假日外,任何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停诊。

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在即时或24小时内向院领导或医务处报告。

1.发生医疗事故,严峻差错或医疗问题,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发觉成批药品变质时。

2.病人发生意外事件。

3.同时收治三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涉及法律、政治问题以及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4.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5.需紧急手术的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副主任医师以上或专门工种的医务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同意院外任务时。

8.有关外宾、干部、侨胞、台胞医疗中的问题按综合科的报告制度执行。

9.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

医师值班制度1.医院是24小时运转,各种医疗岗位必须坚持工作人员值班制。

(1) 24值班者:在完成医疗任务后,能够在值班室休息;(2) 8小时值班者:不同意睡觉。

2.病房值班医师应了解本病房内所有病人的病情,必须做到晚查房全面巡视病人。

对危重、当日术后病人应重点查房,诊疗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不得擅自做主贻误病人抢救。

3.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如有院外会诊必须离开时要找人代替。

去向及时通知本病房护士及电话总机,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

4.值班人员不得看电视、干私活。

5.节假日值班要设立交班本,危重病人要床旁交班。

6.值班医师补休方法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和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

2.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预备,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两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必须查房2次。

4.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看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5.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及审查新入院病人的诊断、治疗打算;决定重大手术及专门检查治疗方案;抽查病历、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组每位病人进行系统查房,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决定病人出、转院等。

(3)住院医师查房:全面巡视所管每位病人,对各项检查结果及时分析,下达当天的治疗检查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同时要了解病人思想情况,做解释、安慰等思想工作。

会诊制度一.一般规定:1.凡遇疑难病例并涉及他科问题时均可请求会诊。

2.会诊任务应由本院二线值班医师及以上人员负责。

3.申请会诊时应填写会诊通知单和会诊记录单,会诊单一律用钢笔书写。

院内会诊申请单要有本院医师签字,院外会诊申请应有主任签字。

4.各科会诊单统一送医务处,同时在医务处的签收本上登记病人姓名。

各科必须每天14:00往常到医务处取走会诊单并按规定完成会诊任务。

二.院内会诊1.急会诊由主治医师口头或电话提出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

会诊后填写会诊意见,各临床科室不得在非急诊手术前或上级医师查房前以急诊的形式要求做术前或上级医师查房前常规应做的专门检查。

2.一般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二个正常工作日)。

3.综合科、医保中心病人的会诊另行规定。

4.全院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统一确定会诊时刻,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医务处派人参加,遇专门病人大会诊,应通知主管院长。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

三、院外会诊1、请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应写好病历摘要及会诊目的,经科主任同意,由医务处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刻,会诊时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陪同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

2、院外请我院会诊(1)由医务处负责办理,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及时安排好外出会诊的医师(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要保证会诊质量。

(2)未通过医务处而自行外出会诊者发生的任何问题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附件:请院外会诊交费方法做如下规定:一、会诊费标准按卫生局规定:一般病人:主任医师一般会诊:60元副主任医师一般会诊:50元主治医师一般会诊:40元特需病人(A级病房)主任外宾会诊:500元副主任外宾会诊:400元主治医师外宾会诊:300元二、请院外会诊时,由医务处告知病房所需的会诊费,有病房通知病人或单位备款,接会诊大夫时将会诊费交到对方医院,并带回收据以便病人回单位报销(如不能报销时,经治大夫可出具证明,由医务处盖章)三、如系危重病人抢救、家属及单位无人在场,或属干部、外宾不能当时交付会诊费时,由所在病房凭“会诊费领取单”到住院处记帐,并由住院处盖章,医务处审核再到财务处取现款。

转院、转科制度1.医院因限于技术、设备条件、或专门疾病,不宜在本院治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写出病历摘要,医务处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人转院要在病情稳定或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途中安全情况下再行转院,转院时要办离院手续,并将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病人转去。

3.病人转科需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写好转科志,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时刻转科,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病情。

转入科主管医师要写转入志并通知住院处。

病历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有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讨论,以确定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记录在病历中及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本。

2.术前病历讨论:(1)各科室依照本科特点具体制定讨论范围,凡中等及以上手术的病历应进行详细的病历讨论,未经讨论一律不准进行手术。

(2)由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医师主持,组织术者、助手及本组医师参加,要认真详细记录。

(3)对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充分讨论,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写明,由主管大夫如实向家属介绍,征得家属同意,签字后方可手术。

3.死亡病历讨论:(1)凡住院死亡的病历,均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专门病例应及时讨论。

(2)死亡病历讨论由病房主治医师主持,如专门病例应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医务处参加。

(3)讨论意见应记录在病历中、病人死亡卡片及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上。

手术治理制度1.凡实行重大、复杂手术、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外宾和司局级以上领导手术,均应采取慎重态度,填写“专门手术申请单”报医务处,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

2.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3.术前应由患者本人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病人填写托付书者,可由被托付人签署。

如遇紧急手术者,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时,报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可行手术治疗,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4.术前完善必要的检查,纠正全身一般情况后(除急症手术外)方可安排手术。

5.手术者于手术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方可施行手术。

6.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病人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病人清醒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爱护性制度。

7.手术结束,要对病人的全身情况和手术情况做一全面严格检查,护士要经两人核对手术器械和敷料数目后方可缝合。

8.手术完毕,由术者及时书写详细手术记录,主任或院长因故不能书写时,应由第一助手书写,由术者审核签字。

9.手术前应由麻醉科会诊,填写麻醉谈话单,由病人本人签字,病人填写托付书者,可由被托付人签字。

手术后,麻醉医师应将患者送回病房并与病房医师、护士交待手术、麻醉通过及注意事项,当面测血压、脉搏、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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