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方式利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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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

医保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

医保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而医保支付方式就成为了重要的选择方式。

不同的支付方式会对医院的收益、医生的薪酬、患者的负担产生不同的影响。

因此,对医保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费用-for-service (FFS)支付方式FFS是一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患者在治疗服务后,向医生或医院支付费用,再向医保机构报销部分费用。

FFS支付方式具有简单、透明、操作性强等优点,因此被广泛使用。

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缺点,如激励不足、导致过度治疗、医院无法为特定症状或健康问题提供有保障的综合治疗等问题。

二、诊疗方案(DRGs)支付方式DRGs支付方式是一种将医疗分组为特定诊断或程序的方式,并按照固定的报酬标准向医院支付的方式。

与FFS相比,DRGs 有着更好的激励方式,即患者的健康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治疗次数。

此外,DRGs还可以提高医生和医院的效率。

但是,DRGs也存在着危害:可能导致医生过度使用需要预防的床位,而不是更适合床位的治疗方式。

三、保险人与医生的协作付费模式(CFP)支付方式该模式将保险公司与医生合作,由保险公司向医院支付管理费和劳务费,由医生根据患者的需求进行治疗,预防和教育,而医生的薪水不仅与治疗费用有关,而且与治疗质量和效率有关。

此外,医院和医生还将分享早期的治疗需求,可以避免过度治疗,避免浪费。

但是,该模式实现起来相对困难,需要良好的医生和保险合作体系的支持。

四、药品集中采购(CP)支付方式该支付方式由政府牵头,对药品进行大批量采购,并与厂商达成折扣价格,最终由政府向医疗机构支付,使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同时,该支付方式还可以避免一些民营医院和名医以高药价获利的方式,达到了维护患者权益的目的。

不过,药品集中采购也存在一些缺点,如缺乏灵活性和难以实施。

以上是医保支付方式的几种比较分析,各自存在着之好之缺。

总的来说,选用哪种支付方式并不取决于这种方式当前是否流行,而取决于社会经济、医疗保健需求、患者权益和医生的职业道德。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研究与改进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研究与改进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研究与改进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种重要方式。

然而,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各不相同,有些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因此,研究并改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是必须的。

本文将探讨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和意义。

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现状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包括按项目支付、按病种支付、按床日支付、定额包干支付等。

目前,国内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以按项目支付和按病种支付为主,但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具体实施方式却大相径庭,存在一定的差异。

按项目支付是指医院根据医疗服务项目开出清单,保险公司按照价目表规定的金额支付。

项目支付的最大优点是可控性强,所有的项目都列在清单上,医院、保险公司都可以明确知道每一项具体的价格。

但目前医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项目清单也需要不断调整更新,给医疗服务提供者和保险公司都带来一定的负担。

按病种支付,则是将同一种疾病包含的医疗项目合并为一个病种,保险公司再按固定的金额进行支付。

按病种支付大大降低了医院的开支和人力成本,同时也方便了参保人,不需要为自己得了多个疾病去医院排队看诊。

然而,按病种支付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同一种病因人体结构、生理状况、病情轻重等的差异,同样的医疗项目实施成本也有所差别。

而按病种支付无法考虑到个体差异,将同病人的不同项目合成一个病种计价,可能导致医院实际收益过少或者保险公司支出过多。

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各有优缺点,但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需要进行相应的改进。

二、现存问题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不合理会对整个医疗保险体系产生严重的影响。

目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信息不对称由于医院医疗技术不同,诊疗方案差异化较大,医保经办机构无法事先预见每笔报销,导致信息不对称,使得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难度加大,无法对部分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整治。

2、技术难度由于医疗保险的复杂性,需要对医改中的医疗行为精准管理进行改进。

如何正确识别医保违规行为,进行合理控制和规范管理,是新医改中的一大难题。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比较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比较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比较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疗保险成为了人们重要的经济保障手段之一。

在选择医疗保险时,支付方式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不同的支付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本文将对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进行选择与比较。

一、自费支付自费支付是指个人在就医时直接支付医疗费用,不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这种支付方式的优点是灵活性高,可以自由选择医院和医生,不受保险公司的限制。

同时,自费支付也可以避免一些保险公司对特定疾病或治疗方式的限制,更加自主。

然而,自费支付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

其次,自费支付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一旦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可能会给个人经济带来较大压力。

此外,自费支付也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其他福利,如住院津贴、门诊费用报销等。

二、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设立的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来实现医疗费用的支付。

社会医疗保险的优点是覆盖范围广,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各项福利,如住院津贴、门诊费用报销等。

同时,社会医疗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减轻了个人的经济负担。

然而,社会医疗保险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有限,个人仍需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其次,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有限,对于一些特殊疾病或治疗方式可能无法报销。

此外,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和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个人的实际报销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商业医疗保险支付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产品,个人通过购买保险来实现医疗费用的支付。

商业医疗保险的优点是灵活性高,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保险金额。

同时,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较高,个人负担较轻。

然而,商业医疗保险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商业医疗保险的费用较高,个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

其次,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待遇标准可能会有所限制,个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条款和免赔额等细节。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随着医疗费用不断攀升,人们对医疗保险的需求越来越高。

医疗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个人提供了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障。

然而,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却存在着多样化的选择。

本文将介绍医疗保险费用的常见支付方式,并分析其优劣势,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一、个人现金支付个人现金支付是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

在该方式下,个人在使用医疗服务时,直接用自己的现金支付医疗费用。

这种方式简单直接,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也能够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同时,个人现金支付避免了由于第三方机构可能存在的支付延误或不准确的情况。

然而,个人现金支付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对于较高费用的医疗服务,个人支付能力可能会面临压力。

其次,如果个人未及时储备应对突发疾病或意外医疗支出的现金,可能会造成经济负担。

二、医保报销医保报销是指通过医疗保险进行费用支付的方式。

在医疗保险制度下,个人需要在缴纳医保费用后,通过医保机构进行费用报销。

医保报销相对于个人现金支付,能够分担部分医疗费用,减轻个人的经济压力。

然而,医保报销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医保报销通常只覆盖部分费用,个人仍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其次,医保政策对于特殊疾病或特殊治疗项目的报销范围可能存在限制。

此外,有些医院或医生可能存在虚报费用的情况,导致报销的费用与实际费用不符。

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个人自主选择的保险方式。

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个人可以获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商业保险通常具有更高的保额和更灵活的报销方式,能够覆盖更多类型的医疗费用,同时还可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包括特需医疗、海外就医等。

然而,商业保险也存在一些限制。

首先,商业保险通常需要额外支付保险费用,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

其次,商业保险的报销方式和范围可能各不相同,需要个人进行精细的选择和比较。

此外,商业保险通常对于预先存在的疾病或年龄较大的个人可能存在限制。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个人现金支付、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

医疗付费方式利弊

医疗付费方式利弊

2.缺陷:诱导医院选择性接收病人,如接收症状较轻、住院时间相对较短者,推诿重病患者;分解患者住院次数,以获取更多的“人头”;医院缺乏竞争意识,医务人员没有提高医疗技能的积极性,致使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3.保险人的主要管理工作:准确获取既往资料,时间越长越好,至少要3年;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除地域、费用上涨等因素外,还应当考虑医疗技术因素,定点医院费用的平衡等问题。采用这种付费方法,使医患成为矛盾的焦点,因医院希望减少服务量或降低服务档次以获得更大的效益,而处于被动地位的患者可能成为牺牲品。保险人在很大程度上要协调医患之间的关系,往往通过设定医院准入制度和协议来限制医院的医疗行为。
2.缺陷:医院会主动减少医疗服务的供给,盲目节约成本,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容易被打折扣;确定预算总额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合理支出的概念难以界定;弱化市场作用,影响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医务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
3.保险人的主要管理工作:收集确定费用总额的相关数据;界定“合理支出”的界线,显然这项工作必须依赖专业医学权威机构才能完成;协调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
四、按服务单元付费(Service Unit)
与按人头付费方式相比,按单元付费更进一步,它把患者每次住院分解成每天或其他单元来付费,相对科学一些。
1.优点:方法比较简便,利于保险人操作,医院易于接受;有利于鼓励医院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控制效果比较明显;管理成本可以接受。
2.缺陷:与按人头付费方式一样,同样有诱导医院选择性收治患者的可能,医院乐于延长患者的住院日,也可能出现分解患者住院次数的行为,从而达到增加住院日总数或单元数的目的;医院可能不太关心服务质量,竞争意识减弱。
几种付费方式不能简单地判定谁优谁劣,应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和市场环境选择,看似简单的方法运用得当,同样能收到预期效果。纯粹地使用一种方式的情形也是极少数,如美国推行的按疾病诊断付费方案也仅仅包括了大约80%的病种,其他20%的病种还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如按服务项目付费来解决。现实情况是,把两种甚至三种付费方式综合起来使用,避免了很多困难和问题。总的来说,预付制方法正逐渐成为付费方式的主流,相比较后付制而言,预付制更能调动医疗服务提供方参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又容易达到控制费用增长的目的。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比较研究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比较研究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比较研究随着医疗医保的普及,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根据不同的政策和地区规定,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的基本情况、优点和不足以及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一、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目前我国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比例支付按比例支付是目前医疗保险中使用最广泛的支付方式。

按比例支付就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来确定医保支付的金额。

按比例支付的优点是操作简便,费用控制效果明显。

但其缺陷也很明显,往往会对大病的治疗形成较大的负担。

2.定额支付定额支付即根据限定范围内的费用标准来支付医保费用。

定额支付的优点在于可以降低医保费用的负担,但其控制费用的能力也不如按比例支付。

定额支付存在的问题是在缺乏合理限制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医生过度治疗的行为。

3.排除式支付排除式支付就是在医保支付的范围中排除对部分药品、设备和病种的支付,从而限制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医保的负担。

排除式支付的优点在于可以限制医疗过度的现象,但其缺点在于排除式的范围往往会导致特定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加。

4.按病种支付按病种支付是一种常见的医保支付方式,其通过减少费用杂乱,提高医疗效率,增强医疗保健行业竞争力。

但其缺点在于可能出现医疗保险赔偿程序的繁琐和相应的医保费用的增加。

5.按人口支付按人口支付是指按照某一地区、单位或城镇的人口规模等指标,向医疗机构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

按人口支付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保证医疗机构的基本运营和人员工资,同时也可以推动整个医疗行业在制度上的升级。

但其缺陷就是可能导致医疗费用的增加,导致患者的医疗负担增加。

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优点和不足1.优点在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优点方面,按比例支付是最具有优势的,其原因在于操作简单,费用控制效果明显。

按比例支付可以有效减少医疗人员过度治疗的现象,保证人民群众的医保权益。

排除式支付虽然存在措施简单、操作便捷以及减少医保费用等优点,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增加医保个人的负担。

五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方式利弊研究

五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方式利弊研究

五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方式利弊研究医疗保险是一种通过支付机构/公司,为个人或团体提供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形式。

在医疗保险中,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个人和机构有不同的利弊。

1.自费支付自费支付是指个人直接使用个人储蓄或支票支付医疗费用。

在这种方式下,个人对医疗费用全权负责。

利处是个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医疗服务,不受限于保险合同范围。

然而,这也意味着个人可能需要承担高昂的费用,而且没有风险保障。

2.保险理赔支付保险理赔支付是指个人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个人需要购买医疗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享受医疗服务。

利处是个人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减轻负担。

然而,个人需要购买适当的保险,并考虑到保险合同条款的细节,如免赔额、限制、豁免等,并且有时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赔付拖延或拒赔的情况。

3.医疗保险公共支付医疗保险公共支付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代表个人支付医疗费用。

这种支付方式通常适用于全民医疗保健计划,由税收或其他公共收入资助。

个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福利,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利处是个人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并通过政府的资助减轻负担。

然而,公共系统可能会存在资源短缺、排队等问题,并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医疗保健系统质量和范围有很大差异。

4.商业保险支付商业保险支付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机构代表个人支付医疗费用。

这通常是由雇主或个人直接购买的私人医疗保险计划。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医疗保险套餐,并享受各种医疗服务的报销。

利处是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实力选择保险计划,并且可以享受更广泛的医疗服务。

然而,商业保险支付也可能存在高额保险费用、保险合同的限制和排除、理赔细则等问题。

5.自费支付和保险支付结合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各有利弊。

个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合理选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并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便在需要时得到适当的保障和赔付。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下医保支付方式的研究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下医保支付方式的研究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下医保支付方式的研究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医疗保险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不仅是人民群众,政府对医疗保险制度也越来越重视。

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如何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医保支付方式的概述医保支付方式是指医保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方式。

目前主要的医保支付方式包括:按项目付费(Fee-for-service)、按病例付费(Case-based payment、Diagnosis-related group payment)、按人头付费(Capitation)、按疾病筛查付费(Pay-for-performance)和混合支付方式等。

下面分别对这些方式进行介绍。

按项目付费(Fee-for-service)按项目付费是目前最常见的医保支付方式之一,它是根据医疗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数量来计费的。

这种方式优点是能让医生获得更多的收入,因此,许多医生都喜欢这种支付方式。

缺点是费用较高,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总体支出。

按病例付费(Case-based payment、Diagnosis-related group payment)按病例付费是根据患者的疾病种类和治疗方案来计费的。

该方式主要针对医院的连锁门诊和注重质量和成本控制的机构。

该方式优点在于造成从实体医院向日间手术中心,门诊和家庭护理项目转移的趋势,也可以促进治疗方案的质量和效果。

缺点在于存在过度诊断的风险,可能导致过度治疗。

按人头付费(Capitation)按人头付费是将患者数量作为支付依据进行费用计算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养老院、奶粉厂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优点是费用固定,不易发生增长并能鼓励对患者的长期照顾。

缺点是会导致医院或机构忽视病情,因为他们的利益是最大化地降低每个案例的服务成本。

按疾病筛查付费(Pay-for-performance)按疾病筛查产生的费用是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和成效来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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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利弊研究摘要:随着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不断攀升,如何控制医疗费用膨胀是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而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控制又是通过选择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实现的。

因此,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直接关系着医疗保险各方的经济利益,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也是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关键。

本文对已有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就医保费用支付方式及改革进行综述,并进一步提出对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键词:医疗保险结算方式医疗保险结算方式通常指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途径和方法。

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医疗保险各方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合理的结算方式能够提高参保人的就医质量,使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引导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和有效使用。

而不合理的结算方式则可能引发参保人就医质量下降,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保险基金超支等现象。

一、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在获得医疗服务后,由被保险人本人或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向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以对被保险人所消耗的医疗资源进行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则是指那些用于医疗费用支付的途径和方法。

医疗费用支付既涉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也反映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又涉及医疗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是二者之间的经济纽带。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由简单的双向经济关系演变到现在的三角经济关系。

在简单的双向经济关系中,被保险人向医生直接支付医疗费用,然后从保险机构获得相应的费用补偿。

随着医疗服务技术的发展、医疗费用不断提高,费用结算方式逐步转向主要由保险机构代替被保险人向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的所谓第三方方式演变。

医疗保险市场也由三方参与者组成:保险机构、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

由于医疗保险市场参与者结构,产生了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1 —二、医疗保险主要结算方式利弊分析(一)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提供的医疗服务的项目和服务数量,按照每个服务项目的价格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方式。

按服务项目付费属于后付制,支付单元是服务项目,具体地说,它是根据医疗机构报送的记录病人接收服务的项目(如治疗、检查、药品等),向医疗机构直接付费。

优点:按服务项目支付是医疗保险中最传统,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费用支付方式。

这种支付方式的优点主要是实际操作简便,适用范围较广,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积极性高,病人的医疗需求可以得到较好保障。

缺点:由于医院收入同提供医疗服务量挂钩,会导致医院提供过度医疗服务,即所谓的“供方诱导的过度消费”,结果将会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和医疗费用的过渡增长,同时医疗保险机构的审核、管理的难度较大。

(二)按人头付费按人头付费是指根据以来报送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医院提供服务的人口数和规定的每个人的定额标准,预先向医院支付一笔固定的服务费用,无论医院是否为患者提供了医疗服务和提供了多少服务。

按人头付费是一种预付制。

优点:在于公共管理比较简单,管理费用较低,并能使医院产生内在的成本制约机制,自觉采取控制费用的措施。

按人头付费结合“竞争性首诊制”,还可以促使医院自觉自愿地开展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如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

因为积极开展这样的服务可以吸引更多的参保者将其作为定点,可以增加其收入。

同时,由于首诊定点具有竞争性,不同的医院必须在服务质量上展开竞争,不合理转诊的现象会大大减少,还可以减少医疗保险机构的工作量,有助于医疗保险机构的服务改善。

缺点:是医院会选择相对健康、病情简单的患者,推诿病情反复、严重的患者,并可能出现医院为节约费用而减少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

(三)按平均定额付费按平均定额付费也叫按服务人次付费,由医疗保险机构与医院事先确定每一门诊人次和住院—2 —人次的平均定额标准,由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固定时间段内的医院实际的次均费用与定额标准进行结算。

当实际平均费用低于定额标准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而当实际平均费用高于定额标准时,则先按定额标准结算,对于超出定额标准部分,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医、保双方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担。

优点:主要在于简单易行,管理要求不高,有利于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与审核,并能够实现医院主动节约,费用控制比较有力,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定额标准合理的情况下也不影响医疗质量。

缺点:是医院可能通过分解医疗服务项目、不合理增加住院人次、降低服务质量等手段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也不利于选择正确的治疗方式和开展新技术。

尤其是在定额标准欠合理的情况下,医院可能会采取降低出入院标准、分解住院、推诿危重病人、降低医疗质量等损害参保人利益的行为。

(四)按病种费用付费1、按病种支付。

按病种付费也可称为按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最初由耶鲁大学米尔等学者提出,它把医疗服务的过程看成是一个计量单位和确定服务价格的标识。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将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诊断、年龄、行为等分成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分成不同的级别,对每一组不同级别预先制定一个补偿价格标准,按这种费用标准对该组某级疾病治疗的全过程进行一次性支付。

黄文龙认为,按病种支付对医疗机构来说,有利于促进了医院重视并节约疾病诊疗的成本,主动寻求最合理的治疗流程,缩短住院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节俭处方,合理检查,减少诱导性消费,加强诊疗水平,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能减缓医疗费用上升的趋势,提高社会对医院的诚信认识。

对医疗保险机构来说,可以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控制支出,并借助预算强迫医疗机构分担经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但其弊端是管理成本高,如何为一个病人进行恰当的DRGs分组较难,全面实施起来难度大。

医院也可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在诊断界限不明时,使诊断升级,将病人分类到高支付价格的DRGs中,以获得更多的补偿,并且可能推诿高费用病人,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等。

强力限制医疗资源,导致对病人的医疗服务不足—3 —(五)总额预算制总额预算制是由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共同协商,事先确定年度预算总额,在该年度内,医院的医疗费用全部在总额中支付,结余留存,超支不补。

总额预算制代表了将服务捆绑起来的一揽子服务提供与付费的最高形式。

优点:消除了医院提供过渡医疗服务的经济动因,促进医疗行为的规范化,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手续简便,管理成本较低。

缺点:是适用性较差,医院可能出现医疗服务提供不足和医疗服务质量下降的现象,而且确定年度预算总额是一件困难的事,因为变动因素很多,难以事先估计准确。

4、按服务项目支付。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提供的医疗服务的项目和服务数量,按照每个服务项目的价格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方式,属于事后付费。

具体操作上,它可以又医疗单位垫付后再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也可以先由患者支付再从医疗保险机构报销部分或全部。

龚洪波强调,这是一种运用最早而又最常用的一种付费方式,也是我国当前医疗服务付费的基本方法。

该方法实际操作简便,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关系简单,适用范围较广;医院收入和提供的服务量有关,有利于调动其提供医疗服务的积极性,病人的医疗需求可以得到较好保障。

但郭文博等学者认为,按服务项目支付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医院收入同提供医疗服务量挂钩,会刺激医院提供过多医疗服务,医疗费用难以控制,即所谓的“供方诱导的过度消费”,即使在医疗服务单价确定的情况下,医疗服务提供者仍能通过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数量来提高医疗服务费用,结果将会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和医疗费用的过渡增长;其次,医疗保险机构的审核、管理的难度较大。

另外,医院缺乏成本控制意识,再加上医疗服务价格难以科学而准确的确定,可能刺激医院引入尖端诊疗设备和推销高价格药物,忽视常见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二、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现状及问题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较短,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识程度不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还有许多不足,加之不同地区间发展差距较大,各地区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中,尤其是在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上,很难找到一个全面、合理与统一的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在针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方面还是比较落后,仍广泛实行按服务项目付费。

—4 —正如顾昕所说,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包括农村在内的中国医疗服务补偿方式普遍采用项目收费,即“花多少报多少”的报销方式。

这种方式虽然简便易行,但也最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因为在这种制度结构下,医疗机构完全没有任何经济刺激来控制成本或限制服务的数量。

有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4年,全国综合医院的门诊费用上涨了大约6倍,住院费用上涨了约9倍,而同期城乡居民的收入仅仅上涨了大约6倍和4倍(顾北令,2009),致使48.9%的居民有病不去就诊,29.6%的患者应住院而不住院,城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比例为30%,成为第一位的致贫原因(谢子远等,2005)。

此外巴明臣表示如今,医疗服务供求双方的信任度降低,百姓对医疗机构怨声载道,“白衣天使”的形象日渐淡化在,我国医疗机构的创收制度下,医生通过“诱导需求”提供大量的检查、开大量的处方等事实上没有必要的服务来增进自身和医院的利益是在所难免的。

最后,郑大喜强调,按项目付费使保险机构处于被动地位,事后对服务项目和费用支出进行审核,需要投入大量精力。

医保部门为了使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合理化,必然要加大监督力度,加重了管理负担。

三、医疗保险结算方式发展建议各种结算方式各有利弊,我们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几种方式相结合的结算制度,妥善处理医、保、患三方利益关系,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从目前全国范围情况看,住院费用结算方式占主导地位的仍是按人次均住院医疗费用定额结算。

结合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选择适宜的结算方式医疗费用的结算、支付应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从医疗服务的复杂性特征,医疗服务有门诊和住院之分、有手术治疗和非手术治疗之分、有基本医疗和非基本医疗之分等;从服务的种类、地区要求等角度,可以将医疗服务进行多种划分。

在具体结算、支付医疗费用时,可以根据各种医疗服务的特点,选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如对特殊的疑难疾病采用按服务项目方式结算;对诊断容易明确、治疗方法相对固定的病种实行按病种费用付费的方式;对社区服务中心,科根据服务人口按人头付费。

(二)加强数据统计分析,科学制定定额标准加强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医院充分考虑其共性和个性的特点,以—5 —医院前两年住院费用实际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同等级、同类型医院的费用情况及物价变化、疾病谱变化、新技术发展和使用等因素,确定比较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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