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题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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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讲座PPT课件

调解的优势、调解必须自愿、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处 理全过程
第二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一、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一)原有体制 《劳动法》D79“一调一裁两审制,裁是必经程序” 发挥重大作用同时,也在运行中暴露出相应弊端: 1、调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仲裁必经使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影响劳动者合 法权益与的实现;仲裁诉讼关系不协调……
D47“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 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 议;(贵溪市最低工资为1350元每月)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达到法定就业 年龄和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二)内容: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或因劳动关系发生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D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 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中举证责任 D6“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 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 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 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提供证据的行为责任
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结果责任
三、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一)何谓调解?调解制度的作用和特点 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道 德规范,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通过平等协商,劝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 达成协议,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 特点:方便、灵活、高效和预防
第二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一、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一)原有体制 《劳动法》D79“一调一裁两审制,裁是必经程序” 发挥重大作用同时,也在运行中暴露出相应弊端: 1、调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仲裁必经使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影响劳动者合 法权益与的实现;仲裁诉讼关系不协调……
D47“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 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 议;(贵溪市最低工资为1350元每月)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达到法定就业 年龄和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二)内容: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或因劳动关系发生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D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 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中举证责任 D6“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 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 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 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提供证据的行为责任
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结果责任
三、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一)何谓调解?调解制度的作用和特点 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道 德规范,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通过平等协商,劝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 达成协议,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 特点:方便、灵活、高效和预防
专题讲座202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PPT教学课件

设,强化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
二
《意见》的专家解读
首先在幻灯片中,选择用于打开程序 的文本 或对象 ,执行 “幻灯 片放映 ”菜单 中的“ 动作设 置”命 令。如 果用户 想要在 幻灯片 放映过 程中通 过单击 选定对 象的方 法来打 开程序 ,请使 用“单 击鼠标 ”选项 卡;如 果希望 在鼠标 移过对 象时打 开程序 ,请单 击“鼠 标移过 ”选项 卡。在 其中单 击“运 行程序 ”,再 键入路 径或单 击“浏 览”查 找要打 开的程 序。完 成以后 单击“ 确定” 关闭对 话框FHX+LH J。 首先在幻灯片中,选择用于打开程序 的文本 或对象 ,执行 “幻灯 片放映 ”菜单 中的“ 动作设 置”命 令。如 果用户 想要在 幻灯片 放映过 程中通 过单击 选定对 象的方 法来打 开程序 ,请使 用“单 击鼠标 ”选项 卡;如 果希望 在鼠标 移过对 象时打 开程序 ,请单 击“鼠 标移过 ”选项 卡。在 其中单 击“运 行程序 ”,再 键入路 径或单 击“浏 览”查 找要打 开的程 序。完 成以后 单击“ 确定” 关闭对 话框FHX+LH J。
工作联动,健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
首先在幻灯片中,选择用于打开程序 的文本 或对象 ,执行 “幻灯 片放映 ”菜单 中的“ 动作设 置”命 令。如 果用户 想要在 幻灯片 放映过 程中通 过单击 选定对 象的方 法来打 开程序 ,请使 用“单 击鼠标 ”选项 卡;如 果希望 在鼠标 移过对 象时打 开程序 ,请单 击“鼠 标移过 ”选项 卡。在 其中单 击“运 行程序 ”,再 键入路 径或单 击“浏 览”查 找要打 开的程 序。完 成以后 单击“ 确定” 关闭对 话框FHX+LH J。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
二
《意见》的专家解读
首先在幻灯片中,选择用于打开程序 的文本 或对象 ,执行 “幻灯 片放映 ”菜单 中的“ 动作设 置”命 令。如 果用户 想要在 幻灯片 放映过 程中通 过单击 选定对 象的方 法来打 开程序 ,请使 用“单 击鼠标 ”选项 卡;如 果希望 在鼠标 移过对 象时打 开程序 ,请单 击“鼠 标移过 ”选项 卡。在 其中单 击“运 行程序 ”,再 键入路 径或单 击“浏 览”查 找要打 开的程 序。完 成以后 单击“ 确定” 关闭对 话框FHX+LH J。 首先在幻灯片中,选择用于打开程序 的文本 或对象 ,执行 “幻灯 片放映 ”菜单 中的“ 动作设 置”命 令。如 果用户 想要在 幻灯片 放映过 程中通 过单击 选定对 象的方 法来打 开程序 ,请使 用“单 击鼠标 ”选项 卡;如 果希望 在鼠标 移过对 象时打 开程序 ,请单 击“鼠 标移过 ”选项 卡。在 其中单 击“运 行程序 ”,再 键入路 径或单 击“浏 览”查 找要打 开的程 序。完 成以后 单击“ 确定” 关闭对 话框FHX+LH J。
工作联动,健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
首先在幻灯片中,选择用于打开程序 的文本 或对象 ,执行 “幻灯 片放映 ”菜单 中的“ 动作设 置”命 令。如 果用户 想要在 幻灯片 放映过 程中通 过单击 选定对 象的方 法来打 开程序 ,请使 用“单 击鼠标 ”选项 卡;如 果希望 在鼠标 移过对 象时打 开程序 ,请单 击“鼠 标移过 ”选项 卡。在 其中单 击“运 行程序 ”,再 键入路 径或单 击“浏 览”查 找要打 开的程 序。完 成以后 单击“ 确定” 关闭对 话框FHX+LH J。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争议仲裁相关知识PPT课件

2020年9月28日
20
仲裁答辩书的提供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答辩是仲裁 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申请人在仲 裁申请书中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所作出的答复与反驳。
2020年9月28日
21
组庭及向当事人通知组庭情况
2020年9月28日
10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的形式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形式之一,为了使调解 员能够准确了解发生争议的事实情况和争议的矛盾 焦点,便于解决矛盾,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方式,让调解 员知道自己的请求和理由。根据本法规定,当事人 申请调解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 式。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 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20年9月28日
27
调解和调解书
《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 先行调解。调解一方面是一种审理活动,另一方面 又是一种结案方式。通过仲裁调解形式解决纠纷, 既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减少当事人之间 的隔阂,防止矛盾的激化;同时也有利于彻底解决 纠纷和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仲裁案件的拖延解决, 从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仲裁效率。
2020年9月28日
4
一、劳动仲裁制度的发展概要
最早对此进行立法规制的国家是英国,其早在1924 年即制定了有关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专门法规。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萌芽于1933年的《中华苏维 埃共和国劳动法》;
2020年9月28日
5
新中国成立后,劳动部制定并颁布了《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和《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 序的办法》,初步建立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1955年7月,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断。直至到1978 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 行规定》,才使得中断了23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得以恢复。
【劳动法课件】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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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四、仲裁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
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 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 争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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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七、仲裁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 近亲属
5
五、调解协议书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 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 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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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六、不履行调解协议可申请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 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完整版ppt
23
十二、举证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 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 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 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 利后果。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完整版ppt
1
劳动争议的调解
一、调解组织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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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
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 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 争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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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仲裁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 近亲属
5
五、调解协议书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 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 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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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履行调解协议可申请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 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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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举证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 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 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 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 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 利后果。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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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调解
一、调解组织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教案省公开课一等奖全国示范课微课金奖PPT课件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是指因劳动权益 发生纠纷相关人员和单位、组织,以自 己名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请求保 护自己正当权益,并受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仲裁裁决约束直接利害关系人。
第18页
(二) 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 劳动争议,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为共同 当事人(或被诉人)。
(三)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第三人: 是指与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因果关 系,在仲裁程序开始后参加进来以维护 自己正当权利人。
第13页
<二>劳动争议仲裁体制(七)
⑵、 调解是自愿:① 是否进行调解是双 方自愿决定;②调解达成协议条款是双 方自愿。
⑶、调解协议内容必须是正当自愿。 ⑷、基层调解期限: 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
申请书(包含口头申请)之日起15日内 未达成协议,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仲裁, 即调解期限为15日内。
第14页
注意:A、关于基层调解:
⑴、基层调解达成协议,应该制作调解协议书; 该调解协议书含有一定法律效力,但不含有直 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效力。①含有劳动协议 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按期推行调解协议,另 一方能够直接申请仲裁;②对于因支付拖欠劳 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赔偿金事项 所达成调解协议书,假如系用人单位不按期推 行劳动者能够持该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
第16页
<三>劳动争议仲裁(一)
•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前 置程序,是指由法律授权专门仲裁机构, 应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当 事人申请该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审理,并 作出含有法律效力裁决行为,是争议得 以处理争端处理方式。
第17页
<三>劳动争议仲裁(二)
第一节 普通要求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
第4页
第18页
(二) 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 劳动争议,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为共同 当事人(或被诉人)。
(三)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第三人: 是指与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因果关 系,在仲裁程序开始后参加进来以维护 自己正当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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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争议仲裁体制(七)
⑵、 调解是自愿:① 是否进行调解是双 方自愿决定;②调解达成协议条款是双 方自愿。
⑶、调解协议内容必须是正当自愿。 ⑷、基层调解期限: 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
申请书(包含口头申请)之日起15日内 未达成协议,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仲裁, 即调解期限为15日内。
第14页
注意:A、关于基层调解:
⑴、基层调解达成协议,应该制作调解协议书; 该调解协议书含有一定法律效力,但不含有直 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效力。①含有劳动协议 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按期推行调解协议,另 一方能够直接申请仲裁;②对于因支付拖欠劳 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赔偿金事项 所达成调解协议书,假如系用人单位不按期推 行劳动者能够持该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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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争议仲裁(一)
•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前 置程序,是指由法律授权专门仲裁机构, 应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当 事人申请该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审理,并 作出含有法律效力裁决行为,是争议得 以处理争端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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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争议仲裁(二)
第一节 普通要求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
第4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政策法规及实务pptx

03
案例分析
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典型劳动 争议仲裁调解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 解决方法。
案例三:复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例
复杂劳动争议仲裁调 解概述
介绍复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含 义、特点和处理方式等。
案例详情
选取一个复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 的具体案例,介绍案件的基本情 况、涉及的主要问题和调解过程 。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信息平台,实现跨地
区、跨部门的争议处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1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 之一,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 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可以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 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降低解决争议的成本。
3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可以促进劳动法律法规的普 及和落实,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的认 识和遵守程度。
02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相关政策法规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形式。
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
0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并设立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申请与受理
03
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劳动合同法》
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 止等方面的内容。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的宣传力 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完善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调解工 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 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推动企业和劳 动者开展协商和解,减少进入仲裁和 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课件

仲裁听证
仲裁庭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
调解全过程及角色分工
1
调解准备
2
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分析双方利益。
3
达成协议
4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并落实协议。
受理与登记
申请人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受理并登 记。
调解会议
调解员主持会议,进行调解和协商。
调解协议的签订和效力
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法律法规基础: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基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规规定了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规定。
劳动争议主要类型
1 工资和福利争议
涉及薪资、加班工资、社 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2 劳动条件争议
涉及工作环境、劳动安全 等方面的争议。
3 劳动关系解除争议
仲裁申请的途径和程序
1
申请程序
2
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3
申请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
仲裁听证
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评估证 据和辩论。
仲裁全过程及角色分工
1
仲裁庭组建
2
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组建仲裁庭。
3
裁决作出
4
仲裁庭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受理与登记
申请人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登 记。
涉及解雇、辞职等方面的 争议。
调解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快速解决争议,双方可自主协商解决问题。
缺点
可能会出现一方利益受损,调解协议可能无法 强制执行。
仲裁庭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
调解全过程及角色分工
1
调解准备
2
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分析双方利益。
3
达成协议
4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并落实协议。
受理与登记
申请人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受理并登 记。
调解会议
调解员主持会议,进行调解和协商。
调解协议的签订和效力
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法律法规基础:劳动合同法等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基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规规定了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规定。
劳动争议主要类型
1 工资和福利争议
涉及薪资、加班工资、社 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2 劳动条件争议
涉及工作环境、劳动安全 等方面的争议。
3 劳动关系解除争议
仲裁申请的途径和程序
1
申请程序
2
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3
申请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
仲裁听证
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评估证 据和辩论。
仲裁全过程及角色分工
1
仲裁庭组建
2
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组建仲裁庭。
3
裁决作出
4
仲裁庭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受理与登记
申请人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登 记。
涉及解雇、辞职等方面的 争议。
调解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快速解决争议,双方可自主协商解决问题。
缺点
可能会出现一方利益受损,调解协议可能无法 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政策法规及实务PPT课件( 32页)

公司告知张某其实工资待遇将维持原状不会 变动,合同中约定的960元之时基本工资而 已,张某认为其如果签订该份合同,其权利 将难以得到保障,故而坚持拒绝签订,于是 在2009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 即终止了劳动关系。此后,双方就终止劳动 合同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诉讼至仲裁委。
处理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与张某续订 劳动合同,不管其出于何种原因,其降低了 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条件,最终导 致张某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符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张某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自2008年1 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算张某在该公司的工 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
一、协商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三﹑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日起计算为1年。
在1年时效内,因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 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 同意履行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 间重新计算。
六﹑案例分析
案情一(确认劳动关系) 钱某在我区一家化工公司工作。2010年6
月16日,钱某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手指,后 钱某到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时,因用人单 位不承认与钱某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不得已 到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理中,钱 某提交了一份录音证据,但化工公司不予认 可。仲裁庭要求化工公司提交考勤表、工资 表等证据,但化工公司一直未提交。
处理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钱某作为劳动者提 交了录音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已完成了初 步的举证责任。化工公司虽对录音不予认可, 但未提出司法鉴定。且更为重要的是,化工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工资及 考勤情况,以备查阅,但其拒不提交,是在 回避本案的主要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 任。仲裁委依法裁决:钱某与化工公司之间 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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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性质:仲裁委员会是由法律授权作为第三方遵循一定的法 律程序对劳动人事争议行使仲裁权的专门机构。
▲制作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仲裁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的调整。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隶属同级人民政府
▲是政府依法设立的行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的准司法性 机构
仲 裁 委 员 会 的 办 事 机 构
仲裁庭是有案即组庭,一案一庭制
有案即组庭
处理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合议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 简单案件可以1名独任
仲裁庭特点
一案一庭制
立案之日起 5日内组成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调 解 的 特 征 独立性
自愿性
裁 庭 职 责
仲 裁 庭 职 责
1、依法进行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先行调解 3、依法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开庭后仍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及时裁决 5、仲裁庭应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 6、仲裁庭依法部分先行裁决 7、仲裁庭应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裁决先予执行 8、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
6、承办仲裁活动过程中的调解、仲裁文书制作及案 卷的归档装卷等活动。
7、宣传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仲 裁 员 的 权 利
1、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查,
调阅与正义案件相关的文件、档案,有权询问
仲
证人,委托进行技术鉴定、勘验等活动。
裁
员
2、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调节,对案件提出裁 决意见。
专门机构 前置程序 有效维护 双方合法 权益出尽 社会和谐
仲裁
当事人申请,通过劝导、 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有效 降低双方对抗性,节约成 本,减轻仲裁和诉讼压力。
仲 裁 委 员 会 的 概 念 和 性 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由多方部 门代表组成的独立行使仲裁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 门机构。它是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出具有法律 效力的调解和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定机构。
专题讲座
劳 动 争 议
管理和被管理 关系
劳动者
在执行劳动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劳动(或集 体)合同的过程中
用人单位
因劳动权利义务 发生分歧
劳动权利义 务纠纷
什 么 是 劳 动 争 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劳动 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
因权利、义务
发生分歧
3、不得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违法 乱纪行为
4、对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 和个人隐私富有保密义务
5、不得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
6、专职仲裁员不得在聘任期间担任仲裁案件的 代理人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调 解 的 原 则
自愿原则
尊重当事人申请仲 裁和诉讼的权利
调解的原则
根据事实,按照法 律法规、规章及相 关政策调解原则
仲 裁 员 的 条 件
条
道德素养
件
业务素 质
1、 2、 3、 4、 曾任 从事法 具有法律 律师执
作 正 严 不 审判 律研究 知识,从 业满三
风 派 谨 偏 员 教学工 事人力资 年的
公
不
作并具 源管理或
道
倚
有中级 工会等专
以上职 业工作满
称的 五年的
仲 裁 员 的 聘 任
劳
动
人
依法 聘任
专职仲裁员
事
争
议
仲
裁 依法 兼职仲裁员
委 聘任
员
会
专门从事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员
干部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 主管部门 工会组织、企业组织等相关机 构的人员 专家、学者、律师
仲 裁 员 的 职 责
仲 裁 员 的 职 责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查清案件事实,对案件有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3、依法主持当事人调解,向当事人提出调解意见 4、审查申请人的撤诉请求 5、进行仲裁庭审理活动,对案件处理提出裁决意见
引导和疏导
公正及时 便捷灵活
仲 裁 员 的 聘 任
劳动争议处理与人事争议处理的异同点
调解组织不同
争议主体不同
劳动(人事)争 议处理的异同点
受案范围不同
法律适用不同
管辖方式不同
解 决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的 主 要 途 径
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 讼时解决争议的最后途径
协商
平等自愿、互谅互让、 沟通商谈、稳定原有 关系,保持关系和谐
诉讼
主要途径 柔性化 调 解
仲裁院或仲裁科:集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 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设立 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仲 裁 庭
仲裁庭:仲裁委员会通过组成仲裁庭审理案 件,仲裁庭根据“一案一庭”原则,由依照一 定程序聘任的仲裁员组成合议庭代表仲裁委员 会行使仲裁权。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合议 庭制度,是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的主要方式。
的
权
3、有权对仲裁庭形成的裁决意见予以保留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裁
利
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
裁员的意见作出,但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
裁员可以不在裁决书上签名。
仲 裁 员 的 义 务
仲 裁 员 的 义 务
1、遵守回避制度
2、遵守仲裁员几率和职业道德,不得私自会见当 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劳 动 争 议 的 受 案 范 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中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 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人 事 争 议
机关与公务员;事业单位 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社会 组织与工作人员;军队聘 用单位与文职人员
因权利、义务
发生分歧
人 事 争 议 的 受 案 范 围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 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失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 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 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 的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它人事争议。
▲制作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仲裁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的调整。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隶属同级人民政府
▲是政府依法设立的行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的准司法性 机构
仲 裁 委 员 会 的 办 事 机 构
仲裁庭是有案即组庭,一案一庭制
有案即组庭
处理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合议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 简单案件可以1名独任
仲裁庭特点
一案一庭制
立案之日起 5日内组成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调 解 的 特 征 独立性
自愿性
裁 庭 职 责
仲 裁 庭 职 责
1、依法进行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先行调解 3、依法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开庭后仍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及时裁决 5、仲裁庭应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 6、仲裁庭依法部分先行裁决 7、仲裁庭应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裁决先予执行 8、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
6、承办仲裁活动过程中的调解、仲裁文书制作及案 卷的归档装卷等活动。
7、宣传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仲 裁 员 的 权 利
1、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查,
调阅与正义案件相关的文件、档案,有权询问
仲
证人,委托进行技术鉴定、勘验等活动。
裁
员
2、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调节,对案件提出裁 决意见。
专门机构 前置程序 有效维护 双方合法 权益出尽 社会和谐
仲裁
当事人申请,通过劝导、 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有效 降低双方对抗性,节约成 本,减轻仲裁和诉讼压力。
仲 裁 委 员 会 的 概 念 和 性 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由多方部 门代表组成的独立行使仲裁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 门机构。它是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出具有法律 效力的调解和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定机构。
专题讲座
劳 动 争 议
管理和被管理 关系
劳动者
在执行劳动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劳动(或集 体)合同的过程中
用人单位
因劳动权利义务 发生分歧
劳动权利义 务纠纷
什 么 是 劳 动 争 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劳动 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
因权利、义务
发生分歧
3、不得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违法 乱纪行为
4、对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 和个人隐私富有保密义务
5、不得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
6、专职仲裁员不得在聘任期间担任仲裁案件的 代理人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调 解 的 原 则
自愿原则
尊重当事人申请仲 裁和诉讼的权利
调解的原则
根据事实,按照法 律法规、规章及相 关政策调解原则
仲 裁 员 的 条 件
条
道德素养
件
业务素 质
1、 2、 3、 4、 曾任 从事法 具有法律 律师执
作 正 严 不 审判 律研究 知识,从 业满三
风 派 谨 偏 员 教学工 事人力资 年的
公
不
作并具 源管理或
道
倚
有中级 工会等专
以上职 业工作满
称的 五年的
仲 裁 员 的 聘 任
劳
动
人
依法 聘任
专职仲裁员
事
争
议
仲
裁 依法 兼职仲裁员
委 聘任
员
会
专门从事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员
干部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 主管部门 工会组织、企业组织等相关机 构的人员 专家、学者、律师
仲 裁 员 的 职 责
仲 裁 员 的 职 责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查清案件事实,对案件有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3、依法主持当事人调解,向当事人提出调解意见 4、审查申请人的撤诉请求 5、进行仲裁庭审理活动,对案件处理提出裁决意见
引导和疏导
公正及时 便捷灵活
仲 裁 员 的 聘 任
劳动争议处理与人事争议处理的异同点
调解组织不同
争议主体不同
劳动(人事)争 议处理的异同点
受案范围不同
法律适用不同
管辖方式不同
解 决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的 主 要 途 径
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 讼时解决争议的最后途径
协商
平等自愿、互谅互让、 沟通商谈、稳定原有 关系,保持关系和谐
诉讼
主要途径 柔性化 调 解
仲裁院或仲裁科:集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 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设立 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仲 裁 庭
仲裁庭:仲裁委员会通过组成仲裁庭审理案 件,仲裁庭根据“一案一庭”原则,由依照一 定程序聘任的仲裁员组成合议庭代表仲裁委员 会行使仲裁权。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合议 庭制度,是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的主要方式。
的
权
3、有权对仲裁庭形成的裁决意见予以保留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裁
利
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
裁员的意见作出,但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
裁员可以不在裁决书上签名。
仲 裁 员 的 义 务
仲 裁 员 的 义 务
1、遵守回避制度
2、遵守仲裁员几率和职业道德,不得私自会见当 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劳 动 争 议 的 受 案 范 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中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 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人 事 争 议
机关与公务员;事业单位 与编制内工作人员;社会 组织与工作人员;军队聘 用单位与文职人员
因权利、义务
发生分歧
人 事 争 议 的 受 案 范 围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 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失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 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 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 的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它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