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会员)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是指法学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的入会、管理、退出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促进法学会的规范运营和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声誉。
下面将从入会条件、会籍管理、权利义务和退会程序等方面对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入会条件法学会会员的入会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关法学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通常要求具有法学相关专业学位或相关学术研究经历;申请人应当认同法学会的章程和宗旨,并愿意履行法学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由法学会经过审查和确认后才能成为法学会会员。
二、会籍管理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应当包含对会员合法权益和会籍管理的规定。
对会员权益的保障应当是重点,包括会员在法学会活动中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投票权等。
也应当规定法学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办法,包括会员信息的管理、年费的缴纳、会员资格的审核和确认等内容,从而保障法学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三、权利义务法学会会员应当依据法学会章程和相关规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对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参与、对法学会事务的知情和参与、对法学会管理机构的监督等。
而会员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法学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法学会的各项活动、维护法学会的声誉和形象等。
四、退会程序法学会会员在不符合法学会会员入会条件或者不愿意继续担任会员身份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出法学会会员。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应当规定清晰的退会程序,包括退会申请的途径和材料、法学会对退会申请的受理和审批程序等,以保障会员依法依规地退出法学会。
在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法学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注重法学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学术交流需求。
也应当不断完善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适应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法学会的发展和会员的需求。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一、会员资格的获得和终止1.1 会员资格的获得(1)申请入会条件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法学专业人士,须遵守法学会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法学会申请成为会员。
对于特定专业领域或学术水平较低的人士,需通过法学会严格的资格审核程序。
(2)入会申请审批入会申请由法学会成员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个人学术背景、专业资质、学术成果等方面。
符合要求者,可获准成为法学会会员。
1.2 会员资格的终止(1)自动终止资格会员如因主动退会、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情况下,其会员资格将自动终止。
(2)被取消会员资格会员如因违反法学会章程规定或对法学会形象、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法学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2.1 会员权利(1)知情权会员有权了解法学会的工作运营情况、决策参与机制等。
(2)表决权会员对法学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包括法学会的理事选举、章程修改等。
(3)参与权会员有权参与法学会组织的各项学术、学习、研究活动。
2.2 会员义务(1)遵守法学会章程会员须遵守法学会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有损法学会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2)积极参与会员需积极参与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专业发展。
三、会员管理机构3.1 会员大会法学会设立会员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法学会的重大事项表决和决策。
3.2 理事会理事会是法学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会员管理、学术交流等具体事务。
3.3 会员管理部门负责会员资格审批、会员权益保障、会员信息维护等工作。
四、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的意义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凝聚和发挥法学界人才优势,促进学术交流、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有力地推动法学社会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严格的会员管理制度能够维护法学会的权益和形象,保障法学会的学术独立和权威性。
律协会员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律协会员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前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化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最显著的时代特征,并逐步向一场全方位的社会变革演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十八大报告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也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孟建柱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大信息化在政法工作中的深度融合,提升政法工作信息化水平,因此需要形成律协会员管理系统使互联网与法院,律协,律所,律师之间相互对接。
律协会员管理系统是为各地律师管理协会建设的互联网端律师信息管理系统。
律协管理员可在系统中维护全省所有律所以及律师信息,在互联网上对其进行详细的身份信息管理。
律协系统挂接第三方动态令牌,为每名律师发放一张动态令牌,并在律协会员管理系统中与律师进行绑定,律师登录电子法院可直接通过动态令牌进行身份确认,电子法院直接认同其律师身份。
为了让您详尽了解律协会员管理系统各项操作规程,我们编印了《律协会员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目录1登陆律协系统 (4)1.1律协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登陆 (4)1.2律所管理员登陆 (6)1.3律师登陆 (7)1.3.1登录手机 (7)1.3.2令牌登录 (7)1.3.3最高律师库验证 (8)2湖北版登录页面 (9)3系统管理员信息维护 (10)3.1律协管理 (10)3.2系统配置 (12)3.2.1平台配置 (12)3.2.2系统用户 (13)3.2.3 ip白名单 (14)3.2.4数据上报 (15)3.3律所管理 (15)3.4律师管理 (17)3.5二维码管理 (18)3.6绿色通道 (19)3.7个人设置 (19)4律协管理员信息维护 (20)5律所管理员信息维护 (20)6法院门卫核实律师身份 (20)致读者本文档用于帮助律协会员系统使用者了解系统操作,文档中所用词汇和案例内容如有不严谨之处,望能理解。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

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一、前言法学会作为一个学术研究机构,旨在促进法学研究的发展,推动法学学术交流和合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会员,维护法学会的正常运作,制定和完善会员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法学会会员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法学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
二、会员范围及入会条件1. 会员范围法学会会员包括专家学者、法学研究工作者、法学院校师生和具有法学研究兴趣的相关人员。
2. 入会条件申请成为法学会会员者,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研究背景;(2)有一定的法学研究成果或学术积累;(3)遵守法学会的章程和规定。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1. 会员权利(1)享有参加法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研讨会、研究项目等活动的权利;(2)可以利用法学会提供的学术资源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3)有权利对法学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会员义务(1)遵守法学会的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2)积极参与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维护法学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会员管理机构1. 理事会法学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对会员的管理和监督。
由理事会负责组织和开展会员管理工作。
2. 会员专业委员会设置会员专业委员会,由法学会会员自愿组织成立,负责对会员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评议会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五、会员管理流程1. 申请入会申请者向法学会提交入会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审核法学会会员专业委员会对入会申请进行评审,评定申请者是否符合法学会会员资格。
3. 批准经过评审的入会申请提交法学会理事会审议,由理事会决定是否批准入会。
4. 会员权利和义务入会获批准者享有会员权利,需履行会员义务。
六、会员奖惩制度1. 会员激励法学会设立会员奖励机制,对在法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给予荣誉称号、奖金、学术资助等激励措施。
2. 会员惩戒对违反法学会章程、伤害法学会声誉的会员进行警告、记过、停权、开除等处理。
七、会员信息管理1. 会员档案法学会建立会员档案,并实行定期更新,确保会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中国法学会新会员系统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中国法学会新会员系统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问题:
1. 新会员登录系统缓慢,容易卡住或者出现错误提示。
2. 注册页面信息填写不够明确,有些字段不够清晰明了,导致填写错误或者漏填。
3. 会员信息查找和管理不够方便,需要改进。
4. 新会员优惠政策的规定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改善建议:
1. 加强系统优化,提高登录页面的响应速度,以确保新会员能够快速登录并顺利完成注册。
2. 更新注册页面的文本信息,并在必要的地方提供温馨提示,以帮助新会员轻松完成注册。
3. 设计更加方便快捷的会员信息查询和管理系统,以便会员能够随时查阅自己的信息和查询相关服务。
4. 通过公告和其他宣传渠道,加大对新会员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并进一步明确其规定和具体细节,以便会员充分了解该政策并积极参与其中。
同时,要做好优惠政策审核和管理,确保其公平、公正、合理。
中国法学会制度

中国法学会制度
中国法学会属于中国法学界的专业学术团体,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法学研究和交流,推进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中国法学会有一系列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会员管理制度:中国法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以属地管理为基础。
在个人会员集中的单位和团体会员中设立联络组或联络员,以加强同会员的联系。
同时建立了会员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法学会报告会员工作情况。
2.经费管理制度:中国法学会建立了支持经费使用与报销实施细则,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学术交流制度:中国法学会通过组织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方式,促进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4.法治宣传制度:中国法学会利用各种渠道,包括出版物、媒体、网络等,积极宣传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
5.组织建设制度:中国法学会注重组织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则。
总的来说,中国法学会的制度建设旨在为其会员和法学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以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的发展。
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中心

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中心
个人会员条件
凡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抵制错误言论观点,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界人士,由本人提出书面或网上申请,经所在地法学会批准,即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特殊情况者,由中国法学会直接批准。
个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向法学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法学会及相关法学社会团体组织的学术研究、法治实践、法律服务和学习培训等活动;
4.利用法学会的网站、图书、资料和出版物,获得法学会相关的资料;
5.对法学会工作进行监督。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执行法学会决议;
2.参加法学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关心和支持法学会工作;
3.承担法学会委托的工作;
4.提供研究成果;
5.按期缴纳会费。
中国法学会关于印发《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法学会关于印发《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法学会•【公布日期】2011.10•【文号】•【施行日期】2011.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法学会关于印发《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为加强会员队伍建设,规范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和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联络员队伍,使会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我们制定了《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一: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第一章服务宗旨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各级法学会的会员服务工作,适时明确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继续探寻和拓展新的会员服务途径和方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积极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通过多样化的会员服务,建立更加广泛的参与机制,汇集更多的优秀法学成果,为会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与专业交流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不断增强各级法学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二章服务内容和方式第三条开展资料信息服务(一)各级法学会应定期向直接管理的会员寄送工作刊或会员通讯,尽力免费或优惠提供法学学术刊物。
(二)在本会所属的刊物中设立“会员园地”专栏,反映全国法学会系统和本会关于会员工作、会员活动、学术动态、学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简介等信息。
(三)在本会所属网站开设“会员之家”网页,设立“会员论坛”,实现会员工作部门与会员之间的动态交流,及时发布会员工作和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视情况整理成文字报告,提供本会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四)在本会建立手机联系网络,充分发挥“会员信息群发平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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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前台使用
操作手册
山东浪潮软件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1会员的注册和登录 (1)
1.1会员注册 (1)
1.2会员登录 (5)
2前台功能介绍 (6)
2.1首页展示 (6)
2.2会员沙龙 (9)
2.3会员心声 (13)
2.4图书馆 (14)
2.5学术成果 (16)
2.6工作动态 (18)
2.7信息简报 (20)
2.8通知公告 (20)
2.9重大活动 (20)
2.10时事新闻 (20)
2.11 个人中心 (20)
2.11.1个人信息 (21)
2.11.2 学术成果上传 (24)
2.11.3 论述管理 (27)
2.11.4 消息盒子 (30)
1会员的注册和登录1.1 会员注册
点击首页的“会员”按钮:
跳转到:
点击“会员申请”按钮:
选择“个人申请”或“团体申请”:
首先要阅读注册协议,阅读完毕之后点击“同意按钮”跳转到会员注册页面:
信息编辑完毕之后,点击“注册”按钮。
会员的注册信息就会发送给注册区域的管理员。
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会给该会员发送短信。
该会员就可以通过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
团体会员注册流程同于个人会员注册。
1.2 会员登录
会员登录分两种。
一种是个人会员登录,一种是团体会员登录。
根据自己账号是个人会员还是团体会员来进行登录。
登录成功之后就会进入到会员管理系统的前台首页:
2前台功能介绍
前台功能分为:首页展示、会员沙龙、会员心声、图书馆、学术成果、工作动态、信息简报、通知公告、重大活动、时事新闻、个人中心等部分。
2.1 首页展示
主界面如下:
首页分为以下几部分:
网页顶部为各个功能模块的链接,点击对应的标题会跳转到该模块的专属页面。
例如点击“图书馆”:
跳转到了图书馆的专属页面。
网页中间部分是会员沙龙、图书馆还有会员心声以及公告发布等等模块。
点击具体的文章标题可以跳转到该文件的详细页面。
例如点击会员沙龙的某条信息:
网页底部为友情链接。
在这里会员可以查看对应的友情链接的内容。
2.2 会员沙龙
专属页面如下:
会员沙龙模块为中国法学会管理员编辑的沙龙的主题信息。
会员可以在此对沙龙的信息进行查看,可以发表自己对该沙龙的论述,也可以对其他会员的论述进行查看。
热点新闻为点击访问量前十的会员沙龙信息。
点击某条沙龙的标题,会进入该沙龙的详细页面:
在这里我们可以观看沙龙的主题信息。
点击“发表评论”按钮发表自己的评论:
编辑自己的论述。
点击保存。
论述信息需要经过管理员的审核。
审核通过之后会在前台被其它会员看到。
审核通过之后会有相应的积分增加到该会员的会员总积分当中。
点击论述列表的标题,查看其它会员的论述信息:
2.3 会员心声
专属页面如下:
主列表是会员的心声列表。
右上侧的“热点心声”是点击量排名前十的心声。
点击其它心声的标题,可以查看该心声的具体内容:
在页面底部我们也可以编辑心声信息。
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该心声会显示在会员管理系统当中。
管理员在后台可以对该心声进行回复或者删除等操作。
管理员回复了该心声之后,回复内容会显示在会员管理系统的前台中。
2.4 图书馆
专属页面如下:
主列表是图书的列表。
右侧是浏览次数排名前十的图书。
点击页面中部的“图书/刊物类别”,可以查询属于该类别下的刊物。
例如点击“中国法学”:
点击图书的标题进入图书的详细:
2.5学术成果专属页面如下:
主列表为审批通过的学术成果的信息列表。
右侧为浏览量排名前十的学术成果。
点击学术成果的标题进入学术成果的详细页面:
在这里我们可以查看风采的详细信息。
可以查看其他会员的评论信息。
可以对该风采进行评论,对会员的评论进行评论和举报。
评论:
编辑评论内容,点击“发表评论”按钮。
可以发表自己的评论信息。
管理员可以对会员的评论进行删除、屏蔽等操作。
2.6工作动态
专属页面如下:
主列表为工作动态的信息列表。
右侧为浏览量排名前十的工作动态信息。
点击工作动态的标题进入工作动态的详细页面:
在这里我们可以查看工作动态的详细信息。
可以查看其他会员的评论信息。
可以对该工作动态进行评论,对会员的评论进行评论和举报。
评论:
编辑评论内容,点击“发表评论”按钮。
可以发表自己的评论信息。
管理员可以对会员的评论进行删除、屏蔽等操作。
2.7信息简报
功能同于2.6【工作动态】。
2.8通知公告
功能同于2.6【工作动态】。
2.9重大活动
功能同于2.6【工作动态】。
2.10时事新闻
功能同于 2.6【工作动态】。
2.11 个人中心
专属页面如下:
2.11.1个人信息
该模块是对当前登录会员的信息的操作。
分为会员证、信息修改、信息查看、退会、修改密码等五个功能。
2.11.1.1 会员证
个人中心展示的是会员证的页面。
会员证号上有当前登录会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点击“导出”按钮,会打开如下界面(部分):
点击左上方的打印,会将该会员证以图片的形式从打印机打印出来。
2.11.1.2 信息修改
信息修改页面是对当前登录会员的信息的修改:
编辑完个人信息之后,点击“修改”按钮保存修改的个人会员信息。
2.11.1.3信息查看
查看当前登录会员的个人信息:
2.11.1.4 退会
点击“退会”,确定退会之后,当前登录会员就会退出中国法学会。
该登录账号也不能登录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前台。
2.11.2 学术成果上传
该模块是对当前登录会员的学术成果的查询和操作。
分为著作管理、论文管理、调研报告管理和学术成果查询两个功能。
2.11.2.1 著作管理
风采管理是对当前登录会员发布的著作信息的管理:
该列表包含当前登录人发布的著作信息:未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未提交。
点击“添加”按钮,可以新增一则个人风采信息:
选择“是否共享”按钮:审核通过之后该著作在页面上会被复制粘贴。
不选择该按钮的话该著作审核通过之后不允许被复制粘贴。
点击“保存”。
对编辑好的著作信息可以进行提交、修改、删除的操作。
点击“提交”按钮,该著作信息会提交到管理员处。
管理员会对该著作信息进行审批操作。
审批通过的著作信息会在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前台展现。
点击“修改”按钮,对选中的著作信息进行编辑。
点击“删除”按钮,会将选中的著作信息删除。
管理员审批著作信息不通过时,该著作信息会再次处于可提交、编辑、删除的状态。
2.11.22 论文管理
功能同于【.11.2.1】著作管理。
2.11.23 调研报告管理
功能同于【.11.2.】著作管理。
2.11.2.2 学术成果查询
可以对当前登录会员发布的已经审核通过的学术成果信息进行查询:
点击学术成果的标题可以查看该风采信息的详细信息:
2.11.3 论述管理
该模块是对中国法学会管理员发布的会员沙龙内容发表论述的管理。
分为论述管理和论述查看两个功能。
2.11.
3.1 论述管理
列表为当前登录会员提交的沙龙论述。
该列表包含当前登录人的所有的论述信息:未审核、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
点击“添加”按钮,可以新增一则沙龙论述信息:
点击“保存”。
对未审核的沙龙论述可以进行修改、删除的操作。
点击“修改”按钮,对选中的沙龙论述进行编辑。
点击“删除”按钮,会将选中的沙龙论述删除。
2.11.
3.2述查看
可以对当前登录会员发布的已经审核通过的沙龙论述进行查询:
点击沙龙论述的标题可以查看该沙龙论述的详细信息:
2.11.4 消息盒子
当当前登录会员的沙龙论述、个人风采等审批通过、购买图书消耗积分等都会给当前登录会员发送消息:
可以点击标题,查看消息的详细内容。
查看之后该消息的状态会变为:已查看。
点击“标记为已查看”,将选定的消息标记为已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