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分公司的

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明确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16年分公司管理模式调整方案列出以下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讨论、审议。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执行中心,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分公司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由总公司任命、审批,人员变更需经总公司同意,审批。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

第五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第七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

第八条总公司职权:

1、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

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

3、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

4、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

5、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分公司新成立阶段及生产经营

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6、确定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审批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

7、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及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持有人事管理权,即人事任免、晋升、考核、薪酬福利;其中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具备垂直管理权,同时对全公司内部人才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

8、在总公司财务制度原则下审批各分公司财务具体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统筹安排各分公司资金规划,调剂资金余缺,汇总财务管理信息,为各分公司运作提供资金支持;

9、对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分公司日常经营、开支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行使调整和监督权;

10、对分公司银行账户开户持有决定权;

11、对各分公司业绩持评定、奖惩权,并对分公司额外给公司带来的较大效益和利益的行为行使奖励权,对分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给公司利益、股东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内部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使处罚权;

12、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分公司职权:

l、贯彻执行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及市场规划,按期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产值、利润、安全等各项指标;

2、严格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遵循总公司指导方向及原则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和完善适合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

办事流程;

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决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人事聘用、任免、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管理权;

4、对总公司下派的人员(财务人员除外)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工作方面具备一定权重的绩效考核(建议)权;

5、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或核定预算范围内对资金的支配权;

6、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业务合同或协议;

7、具有组织拟订监理机构,调派监理人员,明确分工、职责。

8、具体业务开展、工程项目实施、日常生产运作、现场管理由分公司自行负责;

9、在正常经营项目外,分公司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利益的其他项目对外投、融资持有建议权;

10、接受总公司宏观指导和考核、监督、奖罚;

11、按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

12、行使总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总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当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总公司统一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发的所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分公司可对制度不完善之处向总公司提出建议,总公

司经过研究后及时或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因各分公司实际情况不同,允许各分公司在总公司管理制度(原则)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开支等实行预算管理,由分公司根据内部业务项目类别及实施情况编制预算表报总公司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组织业务实施。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可以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

第十三条各分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书面报表;分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对应归口部门负责人述职并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常规项目施工内部市场价格进行统一核定,分公司在保证核定价格前提下,可对外自主报价;总公司统一核定分公司内部监理项目团队提成及市场业务团队提成标准(范围),并审批各分公司具体提成方案。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副总经理分管制,接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监督。分公司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协管制,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十六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在董事会权限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发挥其职能。

第十七条分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经总公司审批决定后,按照流程组织实施。并在总公司财务部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日常报账、工资发放、税务、银行等事务、关系处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协助总公司财务进行成本核算,对总公司负责。分公司会计机构的财务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由总公司直接负责,并定期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分公司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制发聘任文件,明确聘期和授权范围。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不低于20%的考核权重)、薪酬福利发放统一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公司批准的编制自行招聘、管理,招聘程序需符合总公司人事招聘相关制度规定,超出核定编制外的人员,分公司应按照流程上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相关绩效考评办法以及其他人事管理制度,并在制度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分公司的财务人员、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保险关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负责办理并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分公司适用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

保证分公司财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不违背总公司财务制度前提下,分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行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需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类报表和资料,总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分公司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为了更大限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益,各分公司所有收入的资金统一汇入总公司指定账户,由总公司直接管理、规划、调配。各分公司在核定预算范围可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预算范围外资金使用需报总公司审批,其他情况无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不得挪用资金。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分公司上月员工工资表,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传总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对规模较大的项目,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及效益情况。总公司有权在各分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统一规划,也有权直接控制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方案,总公司审批后,分公司统一适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质安生产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整体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质安生产管理体制,应按照保证安全、质量、提高生产效益的原则。各个项目监理

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分公司每月25号组织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结果向总公司汇报,然后,总公司各个季度对分公司的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统一评比,得分最高者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项目评分制度,及时准确记载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留有文字及影像资料存档,以备查询。

第八章信息资料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总公司要求建立业务信息档案并按时提交相关信息报表,分公司总经理为其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分公司在提供信息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所提供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2、分公司全体员工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信息。

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总公司报告。

第九章综合事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总公司负责为各分公司有效开展工作在综合事务管理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

第十章考核奖罚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

经营年度作为目标责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分公司的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总公司年底根据完成情况由分公司兑现奖罚。

第三十四条各分公司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背总公司绩效管理原则下自行制定适合内部员工的考核和奖惩实施方案,并报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查。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绩效考核外),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公司日常运行进行全面跟踪、审计、监督和考核,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对一定考核周期内,业绩评比最优秀的分公司,总公司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讨论点:是否考虑以“流动红旗”形式执行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基于公司以往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普遍实际问题和现状,对现行管理模式的一种宏观调整,就文件中涉及或未涉及的事项,总公司将逐步制定和完善具体的管理规定。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推动集团培训体系建设与运行,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幸福基业(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培训管理的内容 1.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入职培训、专业力提升培训、外派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 1.1 新员工入职培训指每一位新员工需完成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及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的入职培训,具体操作按照《(集团)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2专业力提升培训指员工因公司业务发展、标准提升而需持续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具体操作按照《(集团)专业力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1.3外派培训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或未来发展要求,由企业派出并由企业承担费用的相关岗位资质的培训,外派培训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1.4.外出参观学习指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未来发展需要,由公司安排并承担费用到外部企业或机构进行参观和交流学习活动,具体操作参照《(集团)公司外出参观学习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责分工 1.总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总部职能中心培训对接人的培训归口工作,对整体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服务;负责组织管理干部培训、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培训预算的管控。 2.总部职能中心培训对接人及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对总/分公司层面的培训实施及基层员工的培训支持与监督。 第五条培训运行机制管理 1.人力资源中心以年度结合集团战略与业务需求情况、为单位设定培训管理指标,并将指标下达到分公司,按季度落实考核。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

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

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培训 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是公司培训指导性文件, 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 内部培训分为 新员工入司培训和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又分为A、B、C三级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 按培训教育推广强度分为普及教育、选择性教育、强制性教育。 三、 A级培训的对象为高层管理人员, B级培训的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 C级 培训的对象为部门普通员工。 四、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 人力资源部行使组织、督导职能。 五、人力资源部培训工作的管理项目包括集团各部、各分公司的A、B、 C三级培训计划, 外 派培训的组织、计划、实施、评估、考核。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一、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 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 改进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 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培养员工协作精神, 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二、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月进 行一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 每两周进行一次, 培训主管负责组织。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 团各职能部门、分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新员工入司培训 一、新员工在到岗之前必须进行统一的培训, 未经培训原则上不准上岗。 二、新员工的培训计划由人事培训主管起草, 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意见。培 训过程出现反馈意见应被及时采纳。 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简介及发展历程、前景展望。 2.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办公礼仪。 3.产品知识简介。 4.营销基础知识及技巧。 5.各项福利政策。

分公司内部管理办法

分公司内部管理办法 总则为扩大公司经营范围,以行政区域或专业类别成立分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且代为管理项目施工。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2)必须选聘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 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任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1个在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2个专业工程师、5个持证上岗人员 (包括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员、资料员和造价员)。分公司 为以上受聘专职人员办理“五险”。 2、分公司设立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 总公司和集团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批准。 (3)一个地区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 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经营承包协议》和公司规定交纳管理费用。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执照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 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施工业务。

2、总公司为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在总公司备案,并派专人对印 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撤 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经营费用,包括:管理费、财务费、各 种地方税金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 所有费用。 4、分公司在承揽施工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施工队伍,项目经 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 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 5、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 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15天。 借用总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6、分公司在承揽工程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 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 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总公司的公章。 7、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 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经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 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 经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8、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施工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可用电子 邮件或通过集团网站上报给总公司。 9、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工作,承揽施工项目。若连续一年未能承 揽到工程施工项目或年度施工总产值低于500万元,总公司可随时 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广东商用空调设备有限 公司文件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则总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 能,使员工具备与 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范围第二 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集团内部、事业部内部、公司内部和部门内部培训等。培训职责 第二章 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第三 条.负责与集团、事业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 1

公司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2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3 划。.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职业发展规划, 4 /制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5.负责考核、评价公司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公司培训档案。第四条各部门培训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 1.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 计划,于每年12 月底制订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 训计划表》,附表一),送事业部备案,并发至各部门。 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月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有效激励集团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推动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规模效益增长,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而实现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和可持续发展 的最终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 二、绩效考核管理 (一)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及 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审批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的有关问题;对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及考核系数进行研究和审批; (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部、集团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信息、汇总考核结果等。 三、绩效考核内容 (一)岗位职责明确的工作事项完成情况; (二)集团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或阶段 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四、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档位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需改进(D)四档。

需改进(D)考核档位优秀(A)良好(B)合格(C) 定义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为 公司创造出超值价值,有 杰出的工作表现和优良 的工作质量,该项工作始 终超越常规标准要求。 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 良好的工作质量,该 项工作有时超出常规 标准要求。 基本完成工作目标,工 作表现和工作质量基本 符合公司对该项工作的 期望要求,能达到常规 标准要求。 尚未全面完成工作目 标,工作表现和工作质 量尚能满足公司对该项 工作的要求,偶尔达常 规标准要求。 1.2—1.5 1.0—1.1 0.8—0.9 0.5 考核系数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目标分解 1.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任务编制各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书,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2.各子公司对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进行 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工作计划。 (二)考核实施 各子公司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经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表,经子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绩效考核办公室审核备 案。 (三)考核评分 1.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各子公司经营和目标任务推进落 实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提交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2.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子公司工作情况发表意见后, 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子公司进行投票排序,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统计后确定各子公司最终排序。 3.排序前三名的子公司系数在本季度平均系数的基础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

企业培训管理制度 全新版

1.目的 理顺和规范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岗位达标率和人力资本准备度,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与控制工作。各分子公司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培训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培训部备案。 3.职责 3.1集团培训部负责集团母公司及集团高层培训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评 审,培训计划(方案)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培训费用控制。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培训管理工作; 3.2集团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单位其他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并与集团培训部 的整体培训工作相衔接。 3.3集团总裁负责审批集团母公司及集团高层年度培训计划; 3.4集团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

3.5集团各单位主管负责配合培训部/人力行政部进行本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4.作业细则 4.1培训原则 4.1.1有效性原则:员工培训后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学到某方面的知识、提升某方 面的技能或养成某方面的习惯; 4.1.2实用性原则:员工通过培训掌握的知识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实际工作中,有 效提高工作效率; 4.1.3针对性原则:根据性质不同对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 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的培训。 4.2培训形式及内容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目的 (a)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历史、企业文化、制度,使新员工对公司有整体的了解; (b)让新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欢迎与重视,体会到归属感; (c)减缓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 (d)使新员工明白自己工作的职责、熟悉工作流程,加强同事之间的关系; (e)提升新员工的工作技能; (2)职责 (a)人力行政中心培训部负责新员工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新员工进行跟踪与培训考核,组织新员工月度交流会;其它部门按流程要求各负其责。

XXX集团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

XXX公司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XXXX部 2017年2月22日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第三章租赁业务管理第四章租赁安全管理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出租空置国有资产,避免资产空置导致的资源浪费,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目的,根 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南国资发[2015] 5号文《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 况,现就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有关事项,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租赁业务的管理。工程承包、劳务外包 等不涉及资产使用权转移的对外经营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租赁,是指公司作为出租方,将自身拥有或有处置权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广告 位经营权等)出租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 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包费、管理费或者其他收入的经营行为。下列情形除外:

1.XXX集团内部的兄弟公司,租赁公司资产进行办公或其非经 营性质的行为,且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租赁行为; 2.公司以销售为目的以租代售方式经得总部公司审批同意的短期对外租赁行为; 3.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租赁承包经营有利于公司搞活内部经营机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租赁承包涉及法律事项较多,重大资产租赁承包为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租赁业务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对租赁业务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经营。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1.根据《市国资委南国资发[2015]5号《关于规范区直企业 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南国资委(2014)76号〈关于南宁市国 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部分中介机构合并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从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或者广西中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总部公司)机构备选库中完成待出租资产的评估、上平台公开招标等相关业务。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种子,农药,化肥专业知识的培训及销售营销的培训,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员工种子、化肥、农药使用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 )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设定桑德再生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权限,实现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最大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桑德再生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 )。桑德再生管理的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桑德再生作为子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子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一节分级标准 第六条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将子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特级子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至关重要, 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八条一级子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 分。 第九条二级子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 分。 第十条三级子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企业存在较多 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 分以下

企业培训管理办法

** 集团 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稿) 二零零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培训组织管理 (3) 第三章培训制度管理 (4) 第四章培训计划管理 (4) 第五章培训课程 (4) 第六章培训实施 (6) 第七章培训评估及成果转化 (9) 第八章企业内训讲师 (9) 第九章培训资格审核及费用 (10) 第十章附则 (10) 附录一员工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11) 附录二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2) 附录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13) 附表一:培训运作流程 (14) 附表二: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流程 (15) 附表三: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 (16) 附表四:课程准备检查清单 (18) 附表五:学员授课效果评估表 (20) 附表六:讲师授课效果评估表 (21) 附表七:行为改进计划承诺书 (23) 附表八:培训费用管理 (25) 附表九:培训申请表 (26) 附表十:培训内容建议表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为了使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在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持续发展基础上,公司对员工应进行有计划、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培训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制度化原则。 (一)系统性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针对性 员工须针对具体培训需求,区分人员岗位和级别,设计针对性课程内容并实施。 (三)有效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四)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第二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 下 : (一)培训需求分析 (二)培训目标设立与培训计划 (三)培训课程设计 (四)培训实施

员工内部培训管理制度-集团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培训体系……………………………………… 1-6 第二章:集团学员管理规定……………………………………………… 6-9 第三章:集团送外培训管理规定……………………………………………… 9-12 第四章:集团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13-19 培训体系 总则 『目的』 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技能及素质的各种培训,以满足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集团全体员工 『培训原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第三条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业余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员工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实行“归口管理、配合实施” 的原则,即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公司总体培训制度和规范,并 协调各部门完成培训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与改 进。 第一节培训类型、方式、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一条培训项目分类 根据培训方式和对象的不同分为系统班培训、外请教师内训、外派培训、公司内训等。 系统班培训:脱产累计3天或累计18学时以上,针对专业课程设置班级的系统培训项目或集团与社会联合办学,所采取的连续性学习培训; 外请培训:需要邀请公司外的教师或专业人士来公司进行授课的培训项目; 外派培训:公司员工被派往公司外参加培训的项目;

公司内训:由人力资源部计划,公司内部培训师所做的跨部门或跨公司的培训项目; 新员工培训:针对新员工举行的职前综合培训和岗位培训; 部门内训:部门内部自行计划、组织(可同时邀请其他部门参加分享)的培训; 新增培训:公司培训计划外或部门培训计划外的培训。 第二条培训方式 一、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E-learning等); 二、案例教学研讨会; 三、模拟练习(角色扮演、商业游戏等); 四、现场实际操作(上岗练习、在岗指导等); 五、示范教育; 六、参观。 第三条培训组织结构 (一)人力资源部履行公司员工培训的管理职能; (二)各部门总经理、经理、课长是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 (三)集团培训管理委员会对重大培训事宜有决策建议权; (四)各部门助理是培训工作的协助支持者。 第四条培训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新员工综合培训及其它培训组织、跟踪、检查及效果评估,对公司内训进行考核,对各分公司、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管理办法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讨论稿) 编制:赵若宇部门/职位:康佳学院日期: 2003年7 审核:部门/职位:日期: 批准:部门/职位:日期: 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管理办法(讨论稿) 【目的】 1、规范和促进集团培训工作持续、系统的进行,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使之适应集团业务发展的需要。 【培训原则】 2、以符合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并注意前瞻性和系统性。 【适用范围】 3.本办法适用康佳集团深圳总部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相关的部门与员工。各分康、分公司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报康佳学院备案。 【类别与组织】 10.康佳学院提供的培训方式可分为以下9类,由康佳学院统一组织。 新员工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须接受的入职培训,包括集团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专业培训。集团总部的新员工由康佳学院统一组织,各分公司、分康的新进员工由其参照总部的培训内容自行安排。 公司的历史、概况、业务、发展规划、产品及技术概况等 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基本人事制度 安全与质量 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 职业生涯规划 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 岗位职责介绍、业务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 任职能力:指公司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和晋升职务准备、增进工作效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主要包括: 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各分康中层以上领导、分公司的副总以上人

员):管理技能、领导力提升、决策思维能力等; 后备干部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等 集团研发人员: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团队管理培训等; 集团市场营销人员:营销管理、销售管理、销售技巧培训 售后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 技术培训、产品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有集团各部门、各事业部自行组织, 报康佳学院备案。 客户培训(公司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康佳文化、营销策略等 外派培训:因工作需要且没有安排或不能提供内部培训的,可参加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所组织的培训。 出国考察和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员工出国考察,接受中、短期训练,以开阔员工视野,增长见识。 委托培养:因公司发展需要及企业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由公司直接选派或由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送去大专院校定向脱产学习。 战略性培训:指为了满足公司永续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培训,主要包括关键且稀缺人才培训、培养核心竞争能力所需的持续培、训接班人培养。 文化制度培训:指公司为了推行新的或经改良的企业文化、管理体系而进行的培训,旨在实行新的管理方法、行为规范。如康佳员工行为规范、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其他形式的学习。 培训费用按照不同的类别,由企业和个人分担,以体现“谁受益,谁投资”的思想。 培训类别企业承担百分比个人承担百分比 1 KA 新员工培训100% -- 2 KSH 任职能力/素质培 训 70-100% 0-30% 3 K 专项技能/资格培 训 100% -- 4 SK 出国考察和培训100% -- 5 KS 委托培养30-60% 40-70% 6 K 业余进修0-50% 0-100% 7 SK 战略性培训70-100% 0-30% 8 SAH 文化制度培训100%-- 9 其他形式的学习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注:K-知识 A-态度 S-技能 H-习惯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集团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子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子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公司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本公司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 第七条:培训对象: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目的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职责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工作内容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培训目的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培训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

培训。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培训形式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培训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培训的计划与落实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新员工岗前培训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在职员工业余培训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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