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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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一、仪表仪容(一)坚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

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女同志不准穿奇装异服。

(三)仪表要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蓄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和烫奇异发型。

二、工作纪律(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二)不准随便串岗、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

(三)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或网站;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四)经常维护微机,不利用微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离岗前要关好微机,保障其安全。

(五)工作人员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中心主任请假。

办完事情之后,应立即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六)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出差、参加会议前要及时与中心沟通,并将岗位工作交给主管领导或同事代理。

三、工作环境(一)桌椅橱柜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堆放杂物。

(二)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痰入盂,纸入篓。

(三)橱柜内文件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四)花草摆放有序,并要管护好。

四、待人接物(一)待客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热情迎送,行为得体。

(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

(三)标准礼貌常用语:
您好、请、对不起、请原谅、不用谢、再见。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负责文化旅游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市场经营许可、文化演出许可、旅行社许可等。

2.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给行政审批处。

2.行政审批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如发现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审批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正或修改。

3.行政审批处完成初步审核后,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资质、管理能力、设施条件等。

4.评估完成后,行政审批处将评估结果提交给行政审批领导。

行政审批领导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5.行政审批处应在法定时限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提供后续的服务。

四、监督管理1.行政审批处应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案件进行登记和归档,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2.行政审批处应定期对审批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

3.行政审批处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根据监督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行政审批处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如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行政审批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内部管理制度由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经局领导批准后生效。

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执法职责1.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处负责文化旅游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侵权盗版、非法交易等行为。

2.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执法手段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和处罚。

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秩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若干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审批科、信息管理科、投诉督查科等科室。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

(三)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审批质量。

(四)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

(五)负责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投诉举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规范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者予以受理。

(二)审查审批: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决定送达: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依法作出批准、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四)跟踪服务:对审批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审批事项顺利实施。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公开透明: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审批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热情服务:积极主动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电子审批。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办事利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设置的机构,是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事透明、高效、便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公正、公开、便民。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二)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三)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四)政务文书服务;(五)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服务。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证照办理、人才引进、税收服务等。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咨询。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第三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审查、领取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申请环节,服务对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环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审批审查环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领取结果环节,服务对象凭证明材料领取办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审批中心的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 审批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工作人员就餐时间。

2. 特殊情况下,审批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内容1. 审批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对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

2. 审批中心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责,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1.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热情服务。

2.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到岗,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3.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五、服务对象1. 审批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申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企业和群众。

2. 审批中心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六、审批流程1. 审批中心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和时限。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公开、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对审批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并提供申诉渠道。

七、内部管理1. 审批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提高审批工作的协同性。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县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XX县安监局政务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窗口设在XX 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本局办公室。

窗口负责人由本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窗口工作人员由毕金福担任。

第四第本局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联系XX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第一节受理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七)行政许可条件;(八)申请材料;(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十一)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十二)行政许可程序;(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十五)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十六)行政许可收费;(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本局服务中心窗口或者本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审批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审批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批窗口人员管理,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审批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审批窗口人员的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高效、廉洁运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审批窗口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审批政策,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合规、合理;2. 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对审批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审批质量;3.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4.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问题;5.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审批窗口人员应具备以下工作要求:1. 态度端正,热情服务,主动了解群众需求,耐心解答群众疑问;2. 严谨细致,认真审查审批材料,确保审批质量;3.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5.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审批窗口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1. 平时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2. 年度考核:根据平时考核结果,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审批窗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本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纪律1. 审批窗口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审批政策,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合规、合理;2.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廉洁自律;4. 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5.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制度

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制度

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内部审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审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内部审批管理活动。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公平、高效便捷、服务为本的原则,确保审批程序合理、结果合法,并保证信息安全。

第四条公司设立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行政内部审批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第二章行政内部审批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政内部审批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合法依据。

所有审批活动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符合相关规定。

(二)权责统一。

明确审批人员的权责,保证审批人员的行为符合职责,责任清晰。

(三)程序规范。

审批程序应当合理、简便,保证审批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程序延误、违规操作。

(四)信息公开。

行政内部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公开,并建立审批结果档案。

第六条行政内部审批应当严格区分不同审批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事务按时得到处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批机制,加强对各项知识产权事务的审批管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对外协议审批机制,加强对各类对外协议的审批管理,规范公司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和交流。

第三章行政内部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行政内部审批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批、复核和登记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阶段: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批阶段:审批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审批决定。

审批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能受到任何个人或利益的干扰。

(三)复核阶段:复核人员对审批结果进行核实,确保审批程序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四)登记阶段:公司应当对审批结果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便于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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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一、仪表仪容
(一)坚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

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同志不准穿奇装异服。

(三)仪表要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蓄胡须;
女同志不浓装艳抹和烫奇异发型。

二、工作纪律(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二)不准随便串岗、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

(三)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或网站;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四)经常维护微机,不利用微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离岗前要关好微机,保障其安全。

(五)工作人员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中心主任请假。

办完事情之后,应立即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六)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出差、参加会议前要及时与中心沟通,并将岗位工作交给主管领导或同事代理。

三、工作环境
(一)桌椅橱柜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堆放杂物。

(二)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痰入盂,纸入篓。

(三)橱柜内文件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四)花草摆放有序,并要管护好。

四、待人接物
(一)待客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热情迎送,行为得体。

(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

(三)标准礼貌常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请原谅、不用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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