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职责管理制度

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职责管理制度一、职责界定和岗位任务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是学校管理层与基层教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他们的职责主要包括定期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个职能部门间的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骨干教师;处理突发事件和学生纠纷等。
中层管理干部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职责管理制度应该明确干部的权责,并将其流程规范化。
例如,在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时,中层管理干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形成多方共识。
在处理学生纠纷时,中层管理干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做出书面记录。
流程的规范化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的主观因素干扰。
三、沟通协调、信息畅通中层管理干部在学校工作中起到重要的沟通协调作用,需要保持和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良好关系,并及时传达学校的决策和政策。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理解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
中层管理干部还应积极主动地获取各种信息,包括学校发展动态、学生情况、教育教学政策等,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学校工作。
四、团队建设、培养骨干中层管理干部要注重团队建设,培养骨干教师,构建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领导团队。
他们要带领下属教师不断学习和进步,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
通过定期组织内部交流、研讨会和提供各种培训机会,中层管理干部可以激发教师的创新潜力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问题解决、风险预防中层管理干部应具备解决问题和预防风险的能力。
在学校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风险,如教师离职、学生退学、突发事件等。
中层管理干部要善于分析问题的根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保障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同时,中层管理干部还要预见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化,保持学校的稳定。
职业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职业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业学校中层干部是指具有一定管理职责和行使一定管理权限的中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培训和晋升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职业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做到忠诚履职、勤勉尽责、权责对等、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第五条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职业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委员会领导下的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和综合协调的原则。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和选拔具有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中层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第八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按照选拔程序,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九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坚持素质第一、能力第一的原则,注重鉴定人的政治意识、处理问题能力和领导才干。
第十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主要方法包括组织推荐、自荐报名、选拔考试、民主评议、任职考核等。
第十一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按照一岗双聘、一岗双考的原则,注重政绩考核和业绩评价。
第十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坚持干部按职位上岗、岗位按人员腾空的原则。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的任免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和程序规定,实行任期制,即任职一定期限后,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继续任用。
第三章考核激励第十四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定期、周期、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师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的岗位晋升、岗位调整和岗位任职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与岗位职责及其完成情况、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综合因素挂钩。
第十八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和激励的依据,考核优秀的中层干部将获得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九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的公示和申诉工作要保障中层干部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学校中层校级管理制度

学校中层校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中层校级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促进学校良好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学校中层校级管理由校级领导班子带领,主要包括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学生处主任等。
2. 中层校级具体管理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定期进行修订。
三、中层校级管理职责1. 副校长:协助校长处理学校重要事务,负责学校日常管理与教学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工作。
2. 教务主任: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教学活动,组织考试,审核教师教学计划及课后反思。
3. 德育主任:负责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活动,处理学生违规行为,协调学生关系。
4. 学生处主任:负责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入学、退学、集会活动等工作。
四、中层校级管理工作要求1. 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2. 加强内部沟通,及时解决各项问题与困难。
3. 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团队凝聚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五、中层校级管理流程1.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各中层校级管理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图,指导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 每个中层校级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不定期进行调整。
3. 中层校级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给上级,并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六、中层校级管理绩效考核1. 学校实行中层校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按年度进行考核。
2. 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措施实施情况、工作效果等综合评定。
3.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给予表扬、激励,对表现差的管理人员给予处罚、调整。
七、其他1. 中层校级管理部门要注重学生兴趣培养,发挥学生潜能,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2. 中层校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督促,提高教师责任感,使学校教风、学风良好。
3. 中层校级管理部门要与家长、社会单位合作,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综上所述,学校中层校级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了学校教育管理体制的整体运作,直接关系到学校管理的成败。
学校中层校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层校级干部,包括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等。
第三条学校中层校级干部是学校领导与基层教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学校中层校级干部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五条中层校级干部的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关心教师生活,维护教师合法权益;4.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5. 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中层校级干部的权利:1.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2. 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工作;3. 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5. 依法享有其他权利。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七条中层校级干部的任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层校级干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考核第九条中层校级干部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条学校对中层校级干部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一条中层校级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二条学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层校级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层校级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十四条奖励与处分的具体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高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坚持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干部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创新。
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四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就是要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高标准领导集体,就是要坚持对中层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五条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全校中层干部由校党委统一管理,校组织部具体负责。
第六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二是对中层干部的综合考核;三是对中层干部进行监督。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高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层干部,包括校长助理、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等。
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中层干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与国家教育要求保持一致;2. 参与学校重要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3. 组织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5. 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提高员工素质;6.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五条中层干部权限:1. 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有决定权;2.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3.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有选拔、考核、奖惩的权限;4. 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六条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中层干部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考核,注重实际工作能力;2. 定期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3. 公开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公平。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中层干部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学校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3. 严守工作秘密,保守学校利益;4.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中级干部(副总经理,教育处处长,政治行政主任,总务,总经理,综合管理主任)本科以专业性,专业能力,计算机水平和年龄为推荐,批准任用.2,开始学校设立学校工作目标奖(副总裁500元,董事400元,兼职另一名操作员,但总金额不超过600元标准的总书记),课程结束时发出目标评估奖,并负责.nn3,选择适当的干部上学日,总理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日,填写学校日表。
每月支付的每日津贴价值(标准为每日40元),并追究责任.nn4,所有中层干部每周参加学校学习,讨论学校的工作,安排布局工作。
nn5,负责教育局的工作检查每个奖励100元,被批评每罚100元.nn6,所有中级干部都要上课,推广与中国数学等其他考试科目,同时鼓励同级班教师,班级补贴由普通老师,不享受额外小时的补贴.nn7,学校每学期选两名优秀管理干部奖励.n8,不服从分配工作或工作是一个重大错误建议辞职.nn9,参加工作不到一年一般不推荐作为中层干部,能力和特殊教师可以特殊选择.nn10,57岁以上的年龄一般不应继续作为中层干部,但工作需要继续服务,并有责任发展和推荐继任者.11,x年,作为中层干部(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没有出现重大错误,由于年龄或健康原因不再担任中级干部,学校后将讨论学习,年按照监督的相应时间。
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中层干部,包括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
第三条学校中层干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第二章任免与培训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任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后备案的程序。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教育教学工作;3.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包括: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关心教师成长,维护教师合法权益;4.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活动;5. 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中层干部的权限包括:1. 在学校领导的授权下,对本部门、本年级的工作进行决策;2. 调配本部门、本年级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3. 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本部门、本年级的教职工;4. 组织实施学校各项工作计划;5.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定期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工作能力;3. 工作实绩;4. 工作作风;5. 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对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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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XX课件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综治主任,园长)由校长结合敬业精神专业能力电脑水平和年龄等情况推荐,报总支审批任命。
学期初设立校务工作目标奖(副校长元,主任元,兼职另算,但总额不超过校长书记的元标准),学期结尾发放目标考核奖,并进行责任追究。
选择合适干部进行校务值日,当日总理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填写校务值日表。
每月按值日情况发放值日津贴(标准为每日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所有中层干部每周参加学校校务会,讨论学校工作,安排布置工作。
所负责工作在教育局检查中被表扬的每次奖励元,被批评的每次罚款元。
所有中层干部均要带课,提倡带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提倡兼任班主任,课时补贴按普通老师计算,不享受另外的课时补贴。
学校每学期评选两名优秀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建议引咎辞职。
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一般不推荐担任中层干部,能力和师德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选用。
年龄在岁以上一般不宜继续担任中层干部,但因工作需要可以继
续担任,并有责任培养和推荐接任者。
年起,长期担任中层干部(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者,在因年龄或健康原因不再担任中层干部后,经过校务会讨论研究,可以在退休前两年参照督导补助相应课时。
XX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