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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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业外包问题研究

公共服务事业外包问题研究

公共服务事业外包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成为了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各级政府面对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民生需求等日益增加的压力,为了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普遍采用了公共服务事业的外包方式。

公共服务事业外包是指政府将部分或全部的公共服务事业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管理的一种行为。

公共服务事业外包给社会带来了许多好处,如降低政府运营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等。

然而,公共服务事业外包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市场垄断、服务质量下降、政府监管困难等。

因此,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公共服务事业外包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二、公共服务事业外包的问题2.1 市场垄断问题公共服务事业外包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市场,因为它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和服务市场。

在这个市场中,政府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监管者。

然而,公共服务事业外包市场存在市场垄断问题,这给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首先,公共服务事业外包市场存在部分竞争性市场垄断。

由于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拥有垄断地位,因此政府可以通过政策选择授予合同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政策选择使得市场唯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同时,这些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还可以与其他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联合,形成更大程度的市场垄断。

其次,公共服务事业外包市场存在专业性市场垄断。

政府所涉及的公共服务事业十分复杂,例如公共卫生、教育、环保等,这些公共服务事业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

而由于公共服务事业的专业性,市场上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数量有限,因此容易形成市场垄断地位,这也会导致政府形成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依赖,影响公共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

2.2 服务质量下降问题公共服务事业外包是政府将公共服务事业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旨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共服务事业外包却存在服务质量下降问题。

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石佑启;邓搴【摘要】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一把双刃剑,其在发挥良好效用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且风险贯穿于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始终。

应正确认识和深入剖析风险的成因,并予以相应的法律规制,包括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明确承包商的资质条件,引入正当法律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与绩效评估机制,建立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等,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目标的实现。

【期刊名称】《广东社会科学》【年(卷),期】2016(000)003【总页数】9页(P234-242)【关键词】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法律规制【作者】石佑启;邓搴【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5104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提要]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一把双刃剑,其在发挥良好效用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且风险贯穿于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始终。

应正确认识和深入剖析风险的成因,并予以相应的法律规制,包括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明确承包商的资质条件,引入正当法律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与绩效评估机制,建立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等,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目标的实现。

*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号12BFX043)的阶段性成果。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各种市场化工具的相继运用以及民营化政策的普遍推行,国家不断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变革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模式,从而达到改善与提升公共服务的目的。

在西方国家,经过几十年的民营化政策实施,以外包合同为主要存在形式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因能在公私部门间建立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而受到青睐。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政府权力的合理配置、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等,助推了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兴起与发展。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责任问题研究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责任问题研究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责任问题研究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往仅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传统模式已经严重滞后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于是基层政府为了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将一些服务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从而提升了服务效率和水平。

但是,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在服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后,忽视了对其的监管,有的甚至出现了政府责任转移的问题,这种现象不但会降低政府服务水平,还会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应该明确公共服务外包中政府的责任问题,使服务外包为政府助力,而不是责任的转移。

关键词:合同外包、公共服务、责任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了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征,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单一主体,在数量增多、形式多样的公众需求下,暴露出了供给水平不高、提供效率不足等问题。

于是,政府需要借助市场,通过购买第三方的力量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及质量,从而来缓解政府的压力。

公共服务外包,是把原来仅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状态转为可以交由其他独立机构生产或者提供,目的是为了避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和浪费的问题。

政府由原来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为购买者和监督者,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方式也由权威治理转为合同治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当前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有效方式。

但随着实践的检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成为热点问题。

一、明确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责任(一)作为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监督者公共服务的合同外包模式是把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划分开来,政府是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过程的服务外包合同的制定者、供给的规划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者,第三方是公共服务外包合同中的生产者。

公共服务可以外包,但是政府责任不能外包。

[1]因监督不当导致出现各种问题是政府避责问题的现实体现,公共服务的合同外包本应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有效举措,但避责现象的发生,不但会损害公众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公众对于政府的评价。

高校后勤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后勤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后勤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作者:顾霞来源:《现代交际》2018年第10期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变革的推动,高校后勤的管理模式逐渐由传统的职能型部门向服务外包型部门转变,成为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高校后勤服务外包是从企业界引入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对高校降低组织运行成本、规避风险和责任、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高校后勤长期处于国家的统一规划下,高校后勤服务外包的管理模式仍旧处于探索阶段。

尽管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监督机制不健全、绩效评价标准不一等。

本文通过对高校后勤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后勤服务外包监管机制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0-0176-02行政、后勤以及教学与科研是任何一所高校所必须具备的,三者缺一不可。

后勤在高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为广大师生提供重要的服务保障。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地位的快速提升与教育现代化的需要,对高校后勤进行社会化改革势在必行。

外包(Outsourcing)是20世纪80年代最先在美国等地兴起的一种重要的生产、组织管理方法,因其在企业中的成功运用,被广泛运用于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并成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种重要改革措施。

高校后勤服务外包在降低组织运行成本、满足广大师生日益增多的服务需求、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多的积极作用。

然而外包并非一劳永逸,在外包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只有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高校后勤服务外包的进程。

一、高校后勤服务外包的必要性1.降低组织运行成本,促进学校发展高校后勤具有覆盖范围广、部门人员复杂、组织机构臃肿等特点。

面对这种状况,高校的管理者需将自己本就有限的时间、精力分割一半给后勤管理,使得核心业务获得的时间、资源等,更是少之又少。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指政府将原本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业务委托给民间机构或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公共服务外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因其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等优点而受到广泛应用。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也存在一些法律缺陷,这些法律缺陷可能会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

有必要对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进行深入研究,从而为其合理规范和监管提供参考。

一、法律监管不足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政府与民间机构或企业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其涉及到的服务项目种类繁多、范围广泛,并且涉及面向全社会的公共利益。

目前我国对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监管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着监管不足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一些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项目中存在乱收费、服务质量不达标、失职渎职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公信力和形象。

二、管理权责不清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一大问题是管理权责不清。

一方面,政府与服务外包方在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各执一词、推诿责任,无法落实具体责任。

由于公共服务外包属于政府委托性质,民间机构或企业并没有执政的职能和义务,因此其在服务质量、公平竞争、信息透明度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题。

由此,管理权责不清给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带来了严重的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

三、公共利益保障不足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项目涉及到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公众,其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规范不够细致,导致一些服务外包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脱离监管等行为,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不足。

一些服务外包方为了谋取暴利,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忽视质量和安全,甚至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给公众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害。

四、法治意识不强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的根源还在于社会法治意识不够强。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分析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分析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分析摘要: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我国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同时应当引起重视的是我国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面临着必须突破的困境,主要包括法律依据的缺失、过高的成本、政府角色的不当定位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素等。

关键词: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困境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13-02一、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含义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指政府将某些特定的公共服务采用合同的方式委托给私营企业或者非营利组织,由私营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在承包期限内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以达成行政目标有效实现的活动。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受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等的影响,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作为民营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是一种多元治理方式。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使许多国家从全能政府的角色中摆脱出来,解决了财政危机和后福利国家在国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是新自由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在国家公共管理领域内的应用,使政府管理者重新认识到市场这一制度安排有时更适合解决政府所不擅长的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为我国公共服务的供应机制增加了新的选择。

二十多年来,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为我国公共服务数量的增加,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曾遇到的一系列困境逐渐开始在我国凸显,摆在我国公共部门面前的严峻问题同样不容小觑。

笔者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相应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面临着法律依据的缺失、过高的成本、政府角色的不当定位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素等困境,影响着我国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一)法律依据缺失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的缺失,使得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实践活动面临着缺乏法律准则规范的风险。

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合同外包问题研究

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合同外包问题研究
摘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共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新的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被西方各国广泛采用。近些年,我国各个地方政府针对这种新的政府服务方式展开了一系列尝试,同时也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过其中的各类问题依然存在。本文旨在总结当今我国在社会政府服务外包中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的出问题,并针对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以往的全能型政府往往是垄断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而服务型政府应该在公共服务供给中起到掌舵者的角色。政府可以适当将部分社会职能、经济职能下放,交由非营利组织或是私营部门承担,这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专业性,提高公共行政成效。另外,公共服务外包也能让政府从繁重的公共服务供给中抽身,更好地做好服务性工作。
外包活动可能滋生腐败问题。在政府进行外包的招标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定规定进行,以此来保证竞标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官员与潜在承包商可能会通过受贿、行贿的方式影响招标的最终决策,使整个招标过程形同虚设。
法律制度不健全问题。公共服务外包模式要想发挥作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美国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领域具有完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基础。而我国公共服务外包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共服务外包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可循。
2.2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存在的问题
公共服务的市场竞争问题有效的降低政府成本、提高政府绩效是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特色,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效用,是因为服务外包模式能试图在保持公共事务公共性的同时,使其他主体也有机会提供性质相似、特征相近的物品,从而打破单一部门垄断建立一种竞争或准竞争机制,通过各个生产主体之间的竞争,来迫使各个生产者自我约束、降低成本和提高质量。也就是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最重要的因素是竞争,当没有竞争时,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也会变得像缺乏效率的政府一样浪费。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价值、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价值、风险及其法律规制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价值、风险及其法律规制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不仅可以增加公共服务数量,满足社会多元需求,而且还具有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缩减政府规模,减轻财政负担等多重价值。

但外包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加剧、政府权力寻租、监管失效、形成新的垄断等风险,客观上制约了政府服务外包的良性运作与扩展。

为此,必须通过明晰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导入正当程序、优化监管与评估机制、培育多中心供给主体、建立政府担保责任等方式,规制来自政府和承包方的双重风险。

(一)可能加剧公共服务非均等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公平,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社会公众在同等条件下同等对待,为他们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然而,公共服务承包方为了节约成本,追逐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会忽视公平,可能会选择性地提供服务。

统一价格是出租车服务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打车软件提供的“加价叫车,价高者得”却在打破这一标准。

尽管打车软件公司表示“加价叫车”只占所有用车申请的5%,但并没有主动取消该功能。

部分省市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立即取消“愿付(给)小费呼车”功能,严禁出租车司机“价外加价”。

本来政府在制定公共服务政策的时候就可能有失公平,而在服务外包以后,由于承包方的这种选择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可能会加剧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

(二)容易产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政府官员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主动索贿或索要回扣;潜在的承包方也可能主动行贿。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一般要通过招标的方式,让符合资质的投标者相互竞争,以选择条件最优能最好提供所承包服务的投标人,此阶段至为关键,也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

在招标过程中,政府可能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隐藏一些本该在招标公告中公布的信息,使得企业或者非政府组织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这样政府人为设置了一个信息盲点,企业或者非政府组织不得不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和途径来获取这些信息,那么那些最先获得这些信息的企业或者非政府组织在投标中胜出的希望就比较大,而被人们寄予厚望的招投标就只能流于形式。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随着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公共服务外包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然而,公共服务外包在实践中也存在一系列法律缺陷。

本文将结合实践经验和理论分析,对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进行研究。

第一,公共服务外包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共服务外包有一定的规范,但对于具体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关键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公共服务外包实践中常常存在法律空白和灰色地带,难以对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

第二,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责任不清。

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于公共服务外包涉及到的服务范围广泛,责任主体不清、难以界定,导致纠纷难以解决。

在此基础上,相关企业和机构也难以确定自身的法律责任和应承担的风险,增加了公共服务外包的经营风险。

第三,公共服务外包中缺乏专业的监管机构。

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监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不足,没有专业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得公共服务外包存在滥用权力、违规操作等问题。

同时,监管机构也往往缺乏专业、权威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难以有效保障公共服务质量。

第四,公共服务外包中出现的不当竞争。

在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和机构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串通投标、垄断市场等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破坏了公共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从而影响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为了克服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缺陷,我们应该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外包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明确公共服务外包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标准、责任主体等关键问题,并加强对公共服务外包的日常监管管理,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和考核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

同时,我们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相关机构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加强其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公共服务外包的质量和安全。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指政府将本应由政府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或活动委托给社会力量(如企业、社会组织、个体)进行管理和运营的行为。

在中国,公共服务外包逐渐成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城市质量、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

然而,与传统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不同,公共服务外包涉及的主体更加多元化,难度更加复杂,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到法律问题,避免出现过多的法律缺陷。

1、委托方责任不清政府作为委托方,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外包的管理、检查、监督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政府缺乏有效的制约力。

因此,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应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失。

2、经济利益分配不公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委托方与承包方存在相互依存关系,因此,在经济利益分配中存在一定的难度。

往往情况下,承包方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存在低价中标、降低服务质量等不良行为,而政府也需要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的保护,使得经济利益分配不公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

3、服务质量无法有效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产和生活,但是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承包方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采取低价中标等竞争策略,导致服务质量无法得以保障,影响合同的执行和公众的受益。

4、合同的制定与执行不规范公共服务合同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与合法度、缺乏可操作性及妥善等因素密切相关,没有关键性、合理、明晰的公共服务合同制度,很容易引发合同的漏洞和纠纷,同时也影响了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顺利以及公众的权益。

二、如何完善公共服务合同的法律制度?针对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在实践中出现的法律缺陷,需要积极探索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下面列举几点建议:1、注重流程确立合同的制定应从规范机构的角度,明晰几个环节(合同签订、执行、等)确立过程的监管责任,以便合同的清晰引导以及争端的预防,为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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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研究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指将原本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活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或企业进行运营和管理。

这一模式在我国近年来得到广泛应用,但与此也暴露出了一些法律缺陷。

本文将从立法、监管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对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法律缺陷进行研究。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监管不够完善。

现有法律对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导致监管部门在执法中存在困难。

监管部门在对外包服务提供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考核时,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和不合理的选择。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存在合同履行难的问题。

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履行义务的一方通常是政府或政府部门,但由于一些原因,政府无法及时履行合同,导致公共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行受到影响。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往往涉及到大量的利益相关方,因此如何确定各方的权益和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涉及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争议解决机制主要是通过诉讼和仲裁进行解决。

但对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争议解决而言,往往需要更加专业的仲裁机构和程序,以适应争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涉及到公共利益,因此如何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针对这些法律缺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立法机关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明确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范围和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加强对此类活动的监管。

监管部门可以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标准,加强对外包服务提供商的资质和信誉的审查,确保其具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诚信。

可以探索建立专门的争议解决机构,以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争议解决服务。

还应加强公众参与,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不合理和不公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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