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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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叉口设计规范

城市交叉口设计规范

城市交叉口设计规范城市交叉口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合理的设计可以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城市交叉口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了城市交叉口设计规范。

下面是我对城市交叉口设计规范的一些总结。

一、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交叉口设计应保证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顺畅性原则:交叉口设计应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减少交通拥堵。

3.效益性原则:交叉口设计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适应性原则:交叉口设计应适应城市道路交通需求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

二、布局设计1.交叉口类型选择:交叉口设计应根据道路类型和交通流量选择合适的交叉口类型,包括十字路口、环形交叉口、立体交叉口等。

2.交叉口位置选择:交叉口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和道路网布局,选择合适的交叉口位置。

3.道路宽度:交叉口设计应根据交通流量和车辆类型确定道路宽度,确保交叉口通行能力。

4.交通信号灯:交叉口设计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状况设置合适的交通信号灯,提高交叉口通行效率。

三、交叉口标志标线1.交叉口标志:交叉口设计应设置统一的交叉口标志,包括禁止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

2.交叉口标线:交叉口设计应设置统一的交叉口标线,包括车道标线、停车线、导向箭头等。

3.交叉口光源:交叉口设计应设置合适的交叉口光源,确保夜间交通安全。

四、交叉口通行能力1.通行能力计算:交叉口设计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口类型计算交叉口通行能力,确保交叉口通行能力满足需求。

2.交通信号控制:交叉口设计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口类型设置合适的交通信号控制,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五、交叉口安全设施1.人行过街设施:交叉口设计应设置合适的人行过街设施,包括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人行横道等,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2.缓冲设施:交叉口设计应设置合适的缓冲设施,包括缓冲地带、护栏、分隔带等,防止车辆相撞。

3.交通警示设施:交叉口设计应设置合适的交通警示设施,包括警示灯、交通标志等,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国标_Gb_50647-2011_《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_解读

国标_Gb_50647-2011_《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_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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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口行人过街设施规划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 则,保障行人过街的安全与便捷,符合无障碍通道要 求。不得把行人过街安全与便捷的重要性放在低于车 辆通行的地位。 2 城市道路交叉口均应规划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其总 体布局应符合城市道路网规划、非机动车和行人系统 规划,并与交叉口的几何特征、人流车流特征、交通 组织方式等相协调。 3 行人过街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道路的功能性质、交叉 口类型、交通控制方式及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应优 先选用平面过街方式。
第4.1.3条:平面交叉口进口道红线展宽、 车道宽度及展宽段长度的规定(6)
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及展宽渐变段长度规定:
展宽段长度 交叉口 主-主 主-次 主-支 次-次 次-支 主干路 80~120 次干路 — 支路 — — 展宽渐变段长度 主干路 30~50 次干路 — 支路 — — 15~30 —
这一条提出了设臵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门槛为 12000pcu/h,不到这个量,基本上不应考虑建 立交,可以采用优化设计的信号控制交叉口的 形式;即使达到这个量,也应该首先考虑简易 立交方式。

当通过主-主交叉口的预测总交通量不超过信号控制交 叉口的通行能力(约12000pcu/h)时,不宜采用立体 交叉。
第4.1.3条:平面交叉口进口道红线展宽、 车道宽度及展宽段长度的规定(5)
这一条给出了交叉口车道宽度的规划设计指导性意见, 主要试图避免车道设计过宽和过窄的问题。不少城市 的交叉口进口道车道设计过宽,反而不利于车辆通行, 会导致车辆拥挤,不按车道行驶,引起交通秩序混乱, 降低通行能力。当然过窄的车道会造成驾驶员行驶过 度紧张,特别是有大车通过时。因此交叉口进口道车 道的最佳宽度是3.00 米到3.25米,在基本上没有大车 通过情况下,可以下降到2.80米。

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

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

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设计和建设中,需要遵循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交叉口的安全,顺畅和高效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网络的流动性。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

首先是关于交叉口的布局和设计。

交叉口的布局应根据交通量、车速、道路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常见的交叉口形式有十字形、T形、Y形、环形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形式。

同时,考虑到道路的通行能力,交叉口应设置足够的车道数量,以满足交通流量的需求。

其次是关于交叉口的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交通信号灯对于交叉口的安全和顺畅至关重要。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根据交通量、车速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车辆和行人能够安全通过交叉口。

交通信号灯的配时也需要考虑到交通流量、交通需求等因素,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还有一些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设计规范需要遵循。

交叉口应设置合适的地面标线和交通标志,以便提供清晰的交通指引。

此外,应设置合适的人行横道、人行过街设施等,以保障行人的安全。

对于不同车辆和行人,应分别设置合适的通行设施,如左转专用道、右转专用道、人行天桥等。

最后,关于交叉口的施工和维护也需要遵循相关规范。

施工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交叉口的功能和使用安全。

维护时应经常检查交通信号灯、标志和标线的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保持交叉口的良好状态。

此外,还需要做好交叉口的绿化和景观工作,以提升城市空间的美观性和宜居性。

总之,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是确保交叉口安全、顺畅和高效运行的基础。

合理布局、合适的信号灯、良好的交通标识和通行设施,以及及时的施工和维护都是交叉口设计规范的重要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才能提高交叉口的使用效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们出行提供更好的条件。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目录1 总则 (2)3 一般规定 (3)3.1 城市道路分类及其交通功能 (3)3.2 城市道路交叉口分类、交通组织、交通功能及选型 (3)3.3 城市规划各阶段的交叉口规划设计 (4)3.4 交叉口规划设计范围 (6)3.5 交叉口规划设计指标 (6)4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 (12)4.1 通则 (12)4.2 非信号控制交叉口 (15)4.3 信号控制交叉口 (15)4.4 环形交叉口设计 (17)5 立体交叉口规划设计 (19)5.1 通则 (19)5.2 立体交叉口系统规划 (19)5.3 立体交叉口各组成部分规划设计 (25)6 道路与铁路交叉道口规划设计 (31)6.1 一般规定 (31)6.2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 (32)6.3 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道口 (33)7 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 (34)7.1 行人过街设施 (34)7.2 非机动车过街设施 (34)8 公共交通设施 (36)8.1 通则 (36)8.2 公汽(电)车停靠站 (36)8.3 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37)8.4 公共汽(电)车优先控制 (37)《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06.01.18版)1 总则1.0.1 编订本规范为目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是整个城市道路系统中交通事故的多发点,交通运行的拥堵点、通行能力的控制点。

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系统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决定因素之一。

因此,在交叉口规划设计的观念与技术上,从上世纪50-60年代起,就有了很大的改进。

过去城市规划中的道路交通规划只以路网与路线为中心,把交叉口看成只是路网中几条道路相交的产物。

在交通运行的实践中,才逐渐认清了交叉口在路网中的重要性,才开始重视研究交叉口的规划设计,产生了交叉口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

为更新过去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中的交叉口规划设计,能用新理念、新方法、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安全、高效、低耗、低害的交叉口,引用国内外近年来运用成功的成熟经验与研究成果、制订本规范。

完整word版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

完整word版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平面交叉口设计般规定根据新建、改建和治理交叉口的不同条件和实施的可能性情况,分别对新建、改建和治理交叉口提出了不同的设计原则要求。

交叉口的设计不只是土木工程层面的平、纵、横设计,而应根据交通流通过交叉口的特性,综合考虑利用交叉口的时间和空间资源,结合交通管理方式,以交通流安全、通畅通过交叉口为目标,作好交通流的组织和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信号配时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交叉口设计应体现上海大都市的形象,以人为本,充分考虑行人过街的方便程度和安全,同时考虑残疾人的通行要求,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无障碍设计按《上海市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 (SZ—07—2000)执行。

进出口道设计考虑到新建、改建和治理性交叉口在增加进出口道的空间条件方面存在着差异,新建交叉口应满足该条规定,改建交叉口尽可能做到,治理性交叉口应创造条件达到,并应从交通管理方面采取措施。

由于交通流驶入交叉口进口道,其车速较路段明显降低;同时,为防止车辆在进口道内因车道宽度多余而发生抢道现象,车道宽度应减窄,具体采用的尺寸还取决于车型的比例。

考虑到市中心区小车比例较大,进口道车道宽度可靠近下限取值,相反,城市边缘或外围地区的机动车交通流中大车构成比例一般较高,且车速较大,因此,进口道车道宽度应靠近上限取值。

同时,还考虑到治理交叉口的实际情况,进口道宽度再适当减少。

由于左转车流与对向直行车流、右转机动车与同进口道的直行非机动车交通流之间易产生冲突,所以为了便于管理上采取最佳组合控制措施,交叉口设计阶段考虑不同流向分道行驶是重要的,但同时应注意到不同流向的流量在时间分布上的动态性,避免不当的车道功能划分。

关于左转车道设置条件,关键取决于绿灯信号末期能够通过的交叉口内待行的左转车辆数,可视交叉口内的存车和信号控制条件适当地放宽。

交叉口信号周期是根据7.5 “信号周期时长”确定。

从交通流通行的习惯和平顺性考虑,展宽增加的左转或右转车道应向相应的方向偏移,若确实受到条件的限制,拓宽相反方向增加左右转车道也是可以的,但应增加相应的渠化标线,引导不同流向的交通流进入相应的车道 (如采用条文7.4.1.1 中给出的“鱼肚”型标线)。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完整版2024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完整版2024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647-20111总则1.0.1为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道路交叉口,充分利用交叉口时空资源,实现交叉口人流和车流的交通安全与通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各阶段相应的道路交叉口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或立体交叉的新建、改建与交通治理专项规划。

1.0.3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应坚持科学发展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保障安全、保证效率,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的要求。

1.0.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交通功能traffic function交通设施在交通系统中所承担的作用,以及对出行者所能提供的交通服务和服务水平。

2.1.2宏观交通组织macro traffic organization在一定范围的交通系统中,规定各类道路上各种交通方式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协调关系,使各种交通方式在道路系统中能有序、安全、高效地通行的交通运行方案。

2.1.3微观交通组织micro traffic organization在交叉口可通行的空间与时间范围内,安排组织从各方面汇集到交叉口的各种交通流有序地向各方向疏散,以保障人流和车流安全、高效地通过交叉口的交通运行方案。

2.1.4快速公共交通bus rapid transit(BRT)运用大容量公共交通车辆和先进的控制管理系统,在专用的车道上运行,具有运量大、运行速度快等特性的新型公共交通方式。

2.1.5信号控制交叉口signalized intersection用交通信号灯组织指挥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的平面交叉口。

2.1.6无信号控制交叉口unsignalized intersection不用交通信号灯,而用交通标志、标线或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通行权的规定,组织相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的平面交叉口。

2.1.7减速让行标志交叉口yield sign intersection主要道路与次要道路相交,用减速让行标志来规定次要道路车辆在进入交叉口前必须减速、让主要道路车辆先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的交叉口。

(整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整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整理)城市道路交叉⼝设计规程3.1道路交叉的分类及其选择3.1.1城市道路交叉宜分为平⾯交叉和⽴体交叉两类。

应根据道路交通⽹规划、相交道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

3.1.2平⾯交叉⼝应按交通组织⽅式分类,并应符合满⾜下列要求:1 A类:信号控制交叉⼝平A1类:交通信号控制,进⼝道展宽交叉⼝。

平A2类:交通信号控制,进⼝道不展宽交叉⼝。

2 B类:⽆信号控制交叉⼝平B1类:⼲路中⼼隔离封闭、⽀路只准右转通⾏的交叉⼝(简称右转交叉⼝)。

平B2类:减速让⾏或停车让⾏标志管制交叉⼝(简称让⾏交叉⼝)。

平B3类:全⽆管制交叉⼝。

3 C类:环形交叉⼝平C类:环形交叉⼝。

3.1.3平⾯交叉⼝的选⽤类型,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注: 1 ⼈⼝在50万以上的⼤城市,主⼲路与主⼲路相交,经交通预测分析,需要设置⽴体交叉时,宜按本规程表3.1.4选⽤;2⼈⼝在50万以上的⼤城市,次⼲路与次⼲路相交,因景观需要,采⽤环形交叉⼝时,应充分论证。

4.2.9平⾯交叉⼝⼀条进⼝车道的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的最⼩宽度可取3.0m;当改建交叉⼝⽤地受到限制时,⼀条进⼝车道的最⼩宽度可取2.80m。

转⾓导流交通岛右侧右转专⽤车道应按设计速度及转弯半径⼤⼩设置车道加宽。

4.2.10当⾼峰15min内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2辆时,宜设左转专⽤车道;当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10辆时,或需要的左转专⽤车道长度达90m时,宜设两条左转专⽤车道。

左转交通量特别⼤且进⼝道上游路段车道数为4条或者和4条以上时,可设3条左转专⽤车道。

4.2.11进⼝道左转专⽤车道设置可采⽤下列⽅法:1展宽进⼝道,以便新增左转专⽤车道。

2压缩较宽的中央分隔带,新辟左转专⽤车道,但压缩后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对于新建交叉⼝⾄少应为2m,对改建交叉⼝⾄少应为1.5m,其端部宜为半圆形[图4.2.11(a)]。

3道路中线偏移,以便新增左转专⽤车道[图4.2.11(b)]。

(推荐)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

(推荐)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

5.2 原则5.3 交叉口类型5.3.1 各级道路相交路口的类型信号平交、非信号平交、环交、立交5.3.2 相交道路数量及交叉角度5.4 交叉口转弯设计(转弯半径、停车视距)4.0.7 当平面交叉口为非机动车专用路交叉口时,路缘石转弯半径可取5~10 m。

5.2平面设计5.2.1交叉口范围内道路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当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5.2.2交叉口平面设计中应考虑交叉口视距要求,交叉口转角部分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高于1.2m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停车视距可按式5.2.2确定。

式中:V ——交叉口计算车速,其值可按3.0.3的规定取值t ——制动反应时间,取2.5秒Ф——潮湿系数,按不利情况取值为0.4φ——粗糙系数,其取值范围为0.03~0.05高架路或人行天桥桥墩及台阶等必须设在交叉口附近时,应做视距分析,且桥墩宽尽可能缩小,台阶宜通透。

针对问题5.4 进口道拓宽《指引》相关法规、标准图示单位:米对各类“丁”字相交路口道路红线只 当平交十字路口有二个(含)以上的角 做抹角修改,不再拓宽。

抹角边长为 部被永久性建筑物“填满”,道路红线 支路15米,主、次干道20米。

不再进行修改。

新安排建筑时按第二章 有关要求后退。

当二条路错口(或偏轴)相交时,只拓宽当三条(含)以上道路相交时,道路红线抹角修改一侧,其原则是尽量使路口对只做抹角修改,不再拓宽,抹角边长为:正,减少偏差的程度。

修改的尺寸按典支路15米,主、次干道20米。

型路口。

当二条路斜向交叉(交叉角≥105°或当二个路口相距过近,如按典型方案进行≤75°)时,道路红线只做抹角修改,道路红线修改将产生“穿袖”(修改段搭接) 不再拓宽,抹角边长为:支路15米,时,则只抹角,不再拓宽,抹角边长均为主次干道20米。

20米。

5.5 人行天桥或地道、地块出入口的设置5.6 公交车站5.6 公交专用道5.7 机动车道5.7.1 车道宽度5.7.2 车道功能划分5.8 非机动车道5.8.1 车道宽度5.8.2 过街处的处理5.9 步行道5.9.1 车道宽度5.9.2 过街处的处理5.10 人行横道5.10.1类型包括国外做法、国际惯例5.10.2 宽度5.11 中间隔离带5.11.1 使用条件5.11.2 功能及宽度5.12 交通岛5.13 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5.14 无障碍设施、照明设施等5.15 绿化5.16 其他5.16.1 地铁出入口(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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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道路交叉的分类及其选择
3.1.1城市道路交叉宜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两类。

应根据道路交通网规划、相交道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

3.1.2平面交叉口应按交通组织方式分类,并应符合满足下列要求:
1 A类:信号控制交叉口
平A1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展宽交叉口。

平A2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不展宽交叉口。

2 B类:无信号控制交叉口
平B1类:干路中心隔离封闭、支路只准右转通行的交叉口(简称右转交叉口)。

平B2类: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管制交叉口(简称让行交叉口)。

平B3类:全无管制交叉口。

3 C类:环形交叉口
平C类:环形交叉口。

3.1.3平面交叉口的选用类型,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注: 1 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经交通预测分析,需要设置立体交叉时,宜按本规程表3.1.4选用;
2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因景观需要,采用环形交叉口时,应充分论证。

4.2.9平面交叉口一条进口车道的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的最小宽度可取3.0m;当改建交叉口用地受到限制时,一条进口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80m。

转角导流交通岛右侧右转专用车道应按设计速度及转弯半径大小设置车道加宽。

4.2.10当高峰15min内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2辆时,宜设左转专用车道;当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10辆时,或需要的左转专用车道长度达90m时,宜设两条左转专用车道。

左转交通量特别大且进口道上游路段车道数为4条或者和4条以上时,可设3条左转专用车道。

4.2.11进口道左转专用车道设置可采用下列方法:
1展宽进口道,以便新增左转专用车道。

2压缩较宽的中央分隔带,新辟左转专用车道,但压缩后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对于新建交叉口至少应为2m,对改建交叉口至少应为1.5m,其端部宜为半圆形[图4.2.11(a)]。

3道路中线偏移,以便新增左转专用车道[图4.2.11(b)]。

4在原直行车道中分出左转专用车道。

图4.2.11 左转专用道设置
Lt—变换车道所需的渐变段长度(m);Ld—减速车道长度(m)
Ls—相邻候驶车辆排队长度(m);L Z—左转专用车道最小长度
4.2.12进口道右转专用车道设置可采用下列方法
1 展宽进口道,新增右转专用车道(图4.2.12)
2 在原直行车道中分出右转专用车道
确因需要在向右展宽的进口道上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利用展宽段的延伸段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并应增加站台长度
Lt—渐变段长度(m);Ld—展宽段长度,不小于相邻候驶车队长度(m)
La—车辆加速所需距离(m);Ly—展宽右转专用车道长度(m),L’y—展宽加速车道长度
4.2.13 进口道长度由展宽渐变长度(Lt)与展宽段(Ld)组成(图4.2.12)。

渐变段长度(Lt)按车辆以70%路段设计车速行驶3s 横移一条车道时来计算确定。

渐变段最笑长度不应少于:支路20m,次干路25m,主干路30m~35m。

展宽段最小长度应保证左转或右转车不受相邻侯驶车辆排队长度的影响。

相邻侯驶车辆排队长度(Ls)可由下式确定:
Ls=9N (4.2.13)
式中:N—高峰15min 内每信号周期的左转或右转车的排队车辆数。

当需设两条转弯专用车道时,展宽段长度可取一条专用车道长度的60%。

无交通量资料时,展宽段最小长度不应小于:支路30m~40m ,次干路50m~70m,主干路70~90m,与支路相交取下限,与主干路相交取上限。

4.2.14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

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流入最大进口车道数可减少一条。

相邻进口道设有右转专用车道时,出口道应展宽一条专用出口车道。

4.2.15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宜为3.50m,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25m。

4.2.16出口道长度由出口道展宽度和展宽渐变段组成(图4.2.12)。

展宽度最小长度不应小于30m~60m,交通量大的主干路取上限,其他可取下限;当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再加上站台长度。

渐变段最小长度不应小于20m。

4.2.17改建交叉口附近地块或建筑物出入口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中心岛最小半径与相应的环道设计速度应符合表4.6.2-1的规定。

长度应不小于30m。

最小交织长度应符合表4.6.2-2的规定。

满足相邻两条道路交角间的交织段长度对应的中心岛圆弧半径R2可由下式确定:
R2=360l g
2πω
式中:ω------相邻两条相交道路间的交角(°)
l g------最小交织长度(m)。

4.6.3环道的车道数、宽度、断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道的机动车道数宜为2~3条。

对现有大型环形交叉的改建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要求。

2 环道上每条车道宽度为正常车道宽度加上弯道上车道加宽的宽度。

环道上车道加宽值应符合表4.6.3的规定。

4根据交通流的情况,环道可布置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或分行。

分行时可用分隔带、分隔物或标线分隔,分隔带宽度不应小于1m。

5中心岛上不应布设人行道。

环道外侧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与该段环道相邻的相交道路路段上人行道宽度。

6环道横断面宜设计成以环道中线为路供脊线的两面坡,中心岛四周低洼处应布设雨水口;环道纵坡度不宜大于2%。

4.6.4环道外缘宜设计成直线;出口缘石半径应大于或等于进口缘石半径;进口缘石半径的要求可与一般平面交叉口相同,但不应大于中心岛的设计半径;进口缘石半径相差不应过大。

4.6.5环形平面交叉应采用交通岛、路面标线、交通标志进行渠化设计。

在环道进出口上各向车辆行驶迹线的盲区范围,可设计成三角形的交通岛,交通岛中布置绿化或交通设施时,不得阻挡行车视线。

4.6.6中心岛上不宜布置开放式绿地。

中心岛上的绿化不得阻挡行车视线,应保证环道上绕行车辆的行车视距要求。

4.6.7环形交叉口在同地下设施相配合或地形有利的情况下,宜设置行人地下通道。

4.7 附属设施
4.7.1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及有关附属设施应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岛、标志、标线、隔离设施、排水、照明、绿化、景观及环保设施等。

附属设施应与交叉口同步设计。

4.7.2信号控制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规范》GB14886规定设置。

有转弯专用车道且用多相位信号控制的道路上,按各流向车道分别设置车道信号灯。

当自行车交通流可与行人交通流同样处理时,可设自行车、行人共用信号灯。

4.7.3 当环形交叉口交通流量较大时,可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进、出环车辆在环道交织段上的通行权。

4.7.4 交通岛可分为导流岛和安全岛。

交通岛不应设在竖曲线顶部。

交通岛面积不宜小于7.0㎡,面积狭小时,可用路面标线表示。

转角交通岛兼作行人过街安全岛时,面积(包括岛端尖角标线部分)不宜小于20㎡。

4.7.5导流岛间导流车道的宽度应适当,以避免因过宽而引起车辆并行、抢道。

当需设右转专用车道而布设转角交通岛时,右转专用车道曲线半径应大于25m,并应按设计车速及曲线半径大小设置车道加宽,加宽后的车道宽度应符合表4.7.5的规定。

4.7.6 导流岛端部应醒目。

并在外形上能诱导车辆前进方向,必要时可兼作行人过街安全岛。

导流岛的偏移距、内移距及端部圆曲线半径(图4.7.6-1)最小值可按表4.7.6-1取用。

导流岛各部分要素(图4.7.6-2)最小值可按表4.7.6-2取用。

表4.7.6-2 到刘表各要素的最小值(m)
4.7.7 交叉口范围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

4.7.8 当进口道横断面中线偏移(图4.7.8)时,应采用过渡区标线加以渠化。

渠化长度(l d)可按展宽条件下确定左右转道的渐变段长度的方法确定;l2不应小于2m。

4.7.9 当进口道向右侧展宽而左转车道直接从直行车道引出(图4.7.9)时,应采用鱼肚标线加以渠化。

渠化长度l d1和l d2可按展宽条件下确定左右转车道的渐变段长度的方法确定。

4.7.10 平面交叉口可根据用地条件设置越过行人横道线的左转车超前候驶区,候驶区前端位置以不影响相邻道路直行车流为原则。

4.7.11有交通信号控制或停车让标志的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处必须设置停止线。

停止线宜垂直于车道中心线。

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宜在其后1m~2m处设置。

畸形交叉口或特殊需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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