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
东平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东平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职责担负全街道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积极促进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增进社会和谐。
2、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计划、目标管理、日常检查和督导考评等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并做好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
3、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及时消除苗头隐患,减少不和谐因素。
4、督促指导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行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室),制定完善多调对接的流转交办等制度,落实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化解责任。
5、加强矛盾信息预警,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上报各类矛盾纠纷。
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坚持分类整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随时化解。
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合力进行化解。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总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炼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予以推广实施。
7、定期组织辖区内干部群众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农村工作考核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矛盾化解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
加强对各部门矛盾化解工作的督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矛盾纠纷化解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三篇)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多元中心”)办公室是多元中心的核心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多元中心的日常工作。
多元中心是一个专门致力于矛盾纠纷的调解与解决的机构,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解决途径,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办公室作为多元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职责:1. 组织制定和执行多元中心的工作计划:办公室负责制定多元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办公室要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中心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统筹资源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中心内部的各项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
办公室还要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推动多元中心的工作开展。
3. 建立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机制:办公室要建立科学的调查研究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和趋势,为中心的矛盾纠纷调解和解决提供科学依据。
办公室还要建立信息收集和整理的机制,将有关的政策法规、案例经验等信息进行梳理和归纳,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参考和指导。
4. 组织培训和提升能力: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和开展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矛盾纠纷调解技巧、沟通能力、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5. 协调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办公室要协调和组织中心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途径。
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明确调解的程序和责任分工,推动各方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争取实现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6. 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办公室要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办公室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和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7. 宣传和推广工作成果:办公室要负责中心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将中心的工作成果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增加社会对多元中心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范文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范文一、引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是政府机构中专门负责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部门,其职责重大、使命光荣。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的职责。
二、协调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的首要职责是协调矛盾纠纷。
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现,这些矛盾既有个人之间的纠纷,也有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调解磋商等方式,积极主动介入并协调各类矛盾纠纷,寻求解决办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提供法律咨询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作用,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应当积极主动地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制定矛盾纠纷解决方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的另一个职责是制定矛盾纠纷解决方案。
在接到矛盾纠纷案件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应当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这些方案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达到公平、公正、合理的效果。
五、组织调解和仲裁工作除了协调矛盾纠纷之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还应当组织调解和仲裁工作。
对于一些争议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应当派出专业人员进行调解或仲裁,并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同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还要加强对调解和仲裁工作的监督,确保其公正、公平、高效。
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可以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发布案例经验等方式,向社会传递正确的处理矛盾纠纷的思想和方法,引导公民依法理性地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范本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职责范本。
第二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执行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
第三条办公室下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调查科、人民调解科、仲裁科、审判和执行科、法律援助科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或撤销其他机构。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办公室全面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研究起草多元化解政策、规定和解决方案,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工作规范。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的培训、辅导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日常工作与保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建立与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研究统计、分析、评价和报告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统一规划、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机构职责第十三条综合科(一)负责办公室行政、财务、人事管理和机要工作。
(二)负责综合协调办公室各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
(三)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的规划、建设和发展。
(四)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研究、统计、分析和评估。
(五)负责听取、调查研究、协调处理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公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办公室内外联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调查科(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的业务水平、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2024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模版(4篇)

2024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模版一、全面负责全镇大调解工作的政策研究、组织推动、综合协调以及督查考核工作。
二、执行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汇总和上报任务。
三、对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镇范围内需要联动调解的矛盾纠纷的分流指派、调处协调与督办。
五、负责调解结案案件的奖励审核与汇总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1. 按工作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信息,推动各类调解工作的衔接联动。
2. 深入了解全镇矛盾纠纷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3. 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促进相关乡镇和部门的紧密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4. 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调处工作有效进行。
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1. 镇协调中心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乡镇协调中心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查。
2. 对分流移交的纠纷,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实时掌握调处情况,对调处确有困难的,由县协调中心进行协调。
3. 确保在矛盾纠纷分流移交时填写《矛盾纠纷移送登记表》,调结后填写《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登记表》并报送镇协调中心。
4. 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现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对于涉及以下情况的矛盾纠纷,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1. 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 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或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 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纠纷。
4. 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纠纷。
5. 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为落实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以下制度:1. 追究对象为调处不力的单位或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
2. 对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应进行责任追究。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内各单位、镇机关各部门:为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省、市、县要求和精神,现将XX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相关部门职责通知如下:一、XX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1、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协调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和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调解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受理本镇复杂、疑难纠纷和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典型纠纷。
3、协调解决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
4、制定预防突发事件方案,组织排查不安定因素。
5、帮助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6、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确保纠纷依法解决在本镇。
二、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职责1、人民调解由镇司法所牵头,主体为人民调解组织。
2、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3、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维稳综治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全面了解掌握社会矛盾纠纷。
4、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建立健全全台帐,及时予以化解;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党委、政府。
5、人民调解组织对调解不成的、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并主动与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庭)联系、配合,帮助解决问题。
6、对随时有可能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缓解或疏导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
三、派出所及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1、行政调解由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镇政府办牵头,主体为派出所和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包括其他具有行政职权的组织)。
2、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综合协调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领导处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各项工作规划;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实施监察和协调指导;
(四)负责承办来文传阅、领导小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处理督办等工作;
(五)负责搜集各种渠道的信息,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展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负责搞好领导小组活动准备,承办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协助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关效能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报告工作,接受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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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1、定期排查制度。
各村居(社区)每周集中上报管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各管区每周一例会,将各村居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分析,落实调处措施。
对本级无法处理或有重大稳定隐患的,及时上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2、受理登记制度。
村级调委会、管区调处中心对不同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查分类登记,受理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记。
3、分流指派制度。
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限期办结”的运作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指派或直接组织调处。
4、联动联调制度。
涉及到多部门或跨领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其他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制度。
对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党委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调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要求迅速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化解。
6、限期办结报告制度。
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分流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7日内与信访人或当事人见面,了解具体情况,应在20日内办结,上报信息整卷归档。
特殊情况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多一个月。
7、联席会议制度。
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多元化解中心主任召集,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员单位参加,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调处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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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职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综合协调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领导处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各项工作规划;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实施监察和协调指导;
(四)负责承办来文传阅、领导小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处理督办等工作;
(五)负责搜集各种渠道的信息,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展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负责搞好领导小组活动准备,承办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协助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机关效能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报告工作,接受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的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