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秦法家文本《商君书》《韩非子》的治安学解读 (3)
商君书读后感

《商君书》读后感《商君书》是一部重要的法家经典,通过阅读这部经典,我对法家思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法治思想:这是《商君书》的核心思想,强调以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主张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耕战,使得国家的法治建设得到强化。
重刑轻赏:认为要使国家安定,必须使民众畏刑、守法。
主张“重刑轻赏,上爱民而下用民”,认为“刑重而赏重,民不敢犯也”。
弱民愚民:认为要使国家强大,必须使民众保持贫困、愚蠢。
主张“民贫则易治,民弱则上尊,国贫而令行,则治强”。
强化君主专制:认为君主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力,才能使国家强大。
主张“权制独断于君”,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威和统治地位。
农战政策:认为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战争是国家的出路。
主张“农战结合”,认为只有发展农业、加强军事力量,才能使国家强大。
用人思想:认为人才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认为选拔人才应该以才能为标准,而不是以出身或关系为依据。
《商君书》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
商鞅认为,只有实行法治,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强盛。
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非常先进的,因为它打破了传统的血缘和宗法制度,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商君书》注重实效和功利。
商鞅认为,只有实实在在地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和认可。
这种思想激励了人们积极进取、务实创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商君书》还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念。
商鞅认为,国家的强大和人民的富足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只有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这种理念在当时的社会中是非常新颖和革命性的,它打破了传统的人治观念,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商君书》还强调了教育和文化的重要性。
商鞅认为,只有通过教育和文化的发展,才能提高人民的素质和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中是非常先进和前瞻性的,它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和精神动力。
论析商鞅、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论析商鞅、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摘要:本文主要探究法家商鞅、韩非两位代表人物的政治思想,就体现其主要观点态度的代表《商君书》及《韩非子》等进行了着重分析,并对其理论价值,历史地位等问题进行进步的探讨。
文章主要运用定性研究的方式结合历史文献进行探究。
关键字:法家政治思想商鞅、韩非子法家法律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具有其它古代文成果在当代社会所具有的积极的和消极的作用,同时,法家法律思想作为在我古代历史上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的思想文化成果, 具有一定理论系统思想,又有其特殊的价值。
法家的思想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百家鸣中所创造的辉煌成果的一部分,也受到一些学者的重视。
梁启超、胡适、章太炎等先生都对法家思想,包括法家的法律思想投入了研究的心力,他们在研究作为百家之一的法家及其思想理论时,都程度不同地论及法家的思想理论。
一、法家政治思想的产生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大变革时期。
在经济上,铁器逐渐应用于农业生产,牛耕开始普遍推广,使得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
铁器在春秋末年已经出现,但不普及,进入战国以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经普遍使用铁工具。
《管子》里谈到:农夫必须有铁制的耒、耜、銚,女工必须有会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具有斤、锯、锥、凿。
否则他们就不能成其事。
生产工具方面的变革和广泛使用既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可耕地面积增多,同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料。
春秋中晚期,在“井田”之外,出现了“私田”。
随之而来的是,私田不断增多,土地逐渐可以交换、甚至卖买,井田制渐趋瓦解。
战国时期,社会生产方式也开始转变,以一家户为单位的个体耕作代替了犁耕为单位的集体协作,封建个体经济逐渐占主导地位: “工商食官”的局面逐渐破坏,出现了个体手工业者、商人。
他们的行业很多,有铁工、木工、纺织、刺绣、制陶等。
内部分工还很细,有专做鞋、帽、农具、炊具、车子以及专做葬具的。
战国时期,参与商品交换的种类繁多,商品交换的地域也相当广,如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毛、象牙、皮革、丹青,东方的鱼、盐, ;西方的皮革、文旄等。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引言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思想发展的重要阶段,迥异的哲学思想被提出,并以不同的学派为代表。
其中,法家思想是独树一帜的,通过其独特的治理理念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建立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对先秦法家思想进行深入比较研究,以探寻其共性和差异,进一步了解先秦法家的核心理念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管子》——以法治治理社会《管子》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强调通过法治实现社会秩序和治理。
管仲认为,人性本恶,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才能使人们遵守规则,追求公正和平等。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严格执行,并认为法律的刑罚应当符合罪行程度,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效果。
在管仲看来,法律应当是公正的,不能因为个人的特权而偏袒,要做到公平而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商君书》——以法家权术治国《商君书》以实际的手段和权术为治理社会的核心理念。
商鞅认为,通过厚葬父母和不同贵族的排场等方式,可以彰显统治者的威严和权力,从而稳定社会秩序。
他主张重视军事力量,建立强大的军队,以防范外部侵略。
此外,商鞅还提出在治理中采用分封制度,以将权力分散给不同的官员,增加制约和监督的机制。
他认为,只有维护好统治者的权威,实施权术和制度的安排,才能够有效地治理国家。
三、《韩非子》——以法治为基础的纯粹统治《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经典之作,提出了“兼爱非作”的治国理念。
韩非主张以法治为基础,通过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治理。
他主张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从而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他还主张让官员和各阶层的人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实行分权制衡,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保证政府的高效运转。
比较与总结三部法家经典思想作品都强调治国以法治为基础,但它们在推行法治之上有所侧重和不同。
商君书的内容和作者是谁法家代表作之商君书简介

商君书的内容和作者是谁法家代表作之商君书简介《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6篇,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
《商君书》着重论述商鞅一派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商君书》论述了“强国弱民”。
例如:《商君书》中有“民弱国强,国强民弱。
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朴则强,淫则弱。
弱则轨,淫则越志。
弱则有用,越志则强。
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能够战胜强敌、称霸天下的国家,必须控制本国的人民,使之成为“弱民”,而不是“淫民”。
商鞅认为国家的强势和人民的强势是对立的。
只有使人民顺从法律、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这样国家才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会牢固。
但是,不要把“弱民”理解成“愚民”。
《商君书》中认为人性本恶,必须承认人之恶性,治理国家要以恶治善才能使国家强大。
《商君书》中主张重刑轻赏,他认为加重刑罚,减少奖赏,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争夺奖赏;增加奖赏,减轻刑罚,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奖赏而拼死奋斗。
内容简介体裁《商君书》的文体多样。
议论体有《农战》、《开塞》、《划策》等十数篇,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兼用归纳演绎,首尾呼应。
有时也运用比喻、排比、对比、借代等修辞手法。
《徕民》篇运用了“齐人有东郭敞者”的寓言,以增强说理的效果和形像性,说明体有《垦令》、《靳令》、《境内》等篇,是对秦政令的诠释。
辩难体有《更法》,通过人物对话相互驳辩来阐述中心论点,司马迁录入《史记.商君列传》(文字有改动),用以表明商鞅的主张。
内容《更法》篇第一详细记述了商鞅与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争论变法的问题。
《去彊》篇第四论削除民不听从政令带来的弊端,并需要籍以刑罚,专心农战,少事商贾做为解决之方。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彊”《商君书·去彊》。
国家把以对善人的宽大来治理奸恶的人民,国家必然陷入动乱,衰落。
《商君书》读书笔记

《商君书》读书笔记《商君书》也称《商子》,共26篇,现存24篇。
《商君书》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
1、更法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
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主要是商鞅支持变法,说服孝公变法的言论,孝公被说服,颁布了关于开垦荒地的命令。
其实言论并不复杂,主要是说礼制和法度都要根据时势来制定,法制、命令都要顺应当时的社会事宜,治理国家不一定用一种方式,只要对国家有利就行。
2、垦令这篇主要是讲怎么样的措施才能让人们去开垦荒地。
比如不允许官吏留下当日的政务不办,官吏忙起来了,就没时间去搞百姓,百姓不受到伤害就有时间去开垦荒地了;根据粮食的产量来计算田赋,赋税公平,百姓不会不满,就会从事农业不会随便改行,荒地就会被开垦了;还有很多,比如不能买粮食,不能享乐,抬高酒肉奢侈品的价格等等等等。
这些措施听起来是针对老百姓,让老百姓成为一个只会干活的机器。
但是看全,也涉及针对士大夫贵族的措施,比如不能雇佣,士大夫他们那些娇生惯养的儿女就无法不劳动吃闲饭,懒惰的人也不能偷懒,那些靠给人作佣工生活的人就没有地方混饭吃,这样他们就一定去务农。
还比如士大夫贵族的俸禄高并且收税多,吃闲饭的人也众多,这是危害农业生产的事,就要凭他们吃闲饭的人数收税,从重役使他们等等等等。
这些道理不一定全部都对,但是在古代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农业确实是国之根本,我们现在可能会说这些就是让老百姓成为一个牲口一样的干活种地,那当时不种地,农民怎么活?3、农战这一篇主要讲国家得以兴旺的根本却是农耕和作战。
讲巧言善辩的空谈怎么样危害国家。
要让民众都把心放在农业上。
4、去强这篇主要是讲重刑罚让国家更强大。
加重刑罚,慎用赏赐,专心从事耕战,登记民众的人数等让国家更强大。
5、说民这一篇主要还是讲刑罚和农战。
实行法治是国家强大的重要原因。
6、算地人口数量超过国家拥有的土地,就一定要开辟疆土,即战争;土地面积超过人口,就要想办法招来人口开荒。
《商君书》读书笔记(精选12篇)

《商君书》读书笔记《商君书》读书笔记(精选12篇)《商君书》读书笔记篇1在网上看到一个学者讲《商君书》的,说《商君书》在很多朝代里面只有君王才能读,引起我的极大的兴趣……最近在网上下载一个老版本的,看了一下。
有很多地方确实不可理解。
比如他提出了,国强民弱,国弱民强的观点。
开始让我很迷惑不解。
仔细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当一个国家的财富被政府拿的多的时候,民众就拿的少一点。
当民众财务上不自由的时候,谈什么理想,谈什么抱负都是瞎扯淡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让你一直穷下去,你就一直独善其身。
反观富人是非常自由的,可以用脚来投票。
这个国家不想待了,我去别的国家。
富人都是能力强的人,一旦他们走了,这就是《商君书》上所谓的“去强”,当有能力的人都走了,这个国家就会更容易管理,更容易统治。
《商君书》上强调一个国家要强大,需要的不是人,而是奴隶。
看过《商君书》,你就会对中国种种的现象有很好的解释。
《商君书》读书笔记篇2又在网上看见所谓品人专家批判明朝皇帝的帖子了,美其名曰不带民族偏见,应当承认康熙雍正强于明朝皇帝,还道历代帝王就属明代最差。
事实果真如此吗?若明朝的皇帝个个昏暴懒庸,大明自朱重八起事以来何以维持近三百年之久?嘉靖数十年“不理朝政”又何以自如地驾驭群臣,稳坐皇位四十五年之久而仅次于万历?论到康熙雍正的勤政爱民,明太祖八天内批阅一千六百份奏章,事事亲历亲为,又哪里比不上康雍二帝?做皇帝有做皇帝的艺术,人尽其用才是棋高一招。
勤奋放在个人奋斗也许是美德,可用于帝王身上则是政体不健全导致帝王必须亲历亲为的败笔。
真正伟大的帝王,如刘邦,自身可以是流氓草包一个,但只要具备超凡的凝聚力,却能网罗天下英才尽数为之所用,这才是真帝王。
此位专家还颇为喜爱卖弄学识,商鞅也不幸被其所品,落得个残忍滥杀,针对百姓的恶名。
商君的确是主张用权术统驭百姓巩固政权(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称平。
有关《商君书》的解说

有关《商君书》的解说上午群里有人发了个关于《商君书》的视频,虽然我没有看过《商君书》,但是发现视频里解说的东西极其负面,不宜展示。
不巧,群里有朋友看过《商君书》这本书,而且理解还很透彻,看他的东西瞬间晶莹剔透茅塞顿开,发这里跟朋友共享。
这个视频肯定没有看过商君书或者古文知识不行,理解错了商君书。
商君书是和韩非慎到申不害的著作一起的,古代中国只要是读书人,都可以读,而不是什么太子才能读。
书里面的民不是现在理解的人民,是豪民,什么是豪民?现在的说法是既得利益者和地方土豪略绅,咱们一介草民,也配让法家惦记?也太抬举自己了。
什么是弱民,就是不能让这些中间阶层隔断了君主和底层百姓的联系和沟通,君主的政令要下到基层而且被不折不扣的执行,而不是被淹没了。
愚民,商君的理解是不能让这些中间阶层垄断了知识和对教育的解读,这个权力应该是君主解读。
中间阶层只能被动接受国家的教育而不是去对抗。
古代人民是读不起书的,本身就是愚了,一个文盲你还打算怎么去愚?商君书对这个是愚中间阶层,让他们失去独立的理解和判断力,不能威胁中央,但是对底层百姓是教化,让他们知道国家的法令制度和政策,所以商君治秦十年,秦民大悦,秦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不是暴秦,可以去里耶看看,这个里耶出土秦简,都说明了秦国的法治,这个是中国帝国文明的开始。
现在很多似是而非的视频不懂装懂的胡扯商君书,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致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者,有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就是从这里来的?现代西方这个精神最早是拿破仑的民典。
独立宣言都没有这个精神。
而商君是公元前360年的人,2300年前了,所以中华文明早熟和博大。
为啥我说亚力山大如果来到秦国,正好多一帮修长城的民工,因为这个是东方文明对西方政治的碾压。
不幸的是1640年明清易代,这些知识和古书是中国留日学生带回来的,中国文明断代200年了,所以我们落后了。
秦朝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秦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短暂但具有重要影响的朝代,其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秦朝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以秦朝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探讨秦朝法律制度的特点、作用及其影响。
二、秦朝法律制度概述秦朝法律制度以法家思想为基础,强调法律的权威和严格,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的普遍性:秦朝法律制度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无论官吏还是百姓,都必须遵守法律。
2. 法律的严酷性:秦朝法律制度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极为严厉,以威慑犯罪。
3. 法律的实用性:秦朝法律制度注重法律的实用性,强调法律对实际问题的解决。
4. 法律的灵活性:秦朝法律制度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秦始皇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一了度量衡。
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而且对后世度量衡制度的统一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一案例反映了秦朝法律制度的实用性。
2. 案例二:焚书坑儒秦始皇为了巩固统治,实行焚书坑儒政策。
这一政策对当时的文化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但同时也体现了秦朝法律制度的严酷性。
3. 案例三:赵高指鹿为马赵高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指鹿为马,欺上瞒下。
这一案例反映了秦朝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即权力滥用。
4. 案例四:陈胜吴广起义陈胜吴广起义是秦朝末年的一场大规模农民起义。
起义的原因之一是秦朝法律制度的严酷性,导致民不聊生。
这一案例反映了秦朝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秦朝法律制度的影响1. 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影响:秦朝法律制度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如唐律、宋律等均受到秦朝法律制度的影响。
2. 对政治制度的影响:秦朝法律制度强调法律的权威和严格,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3. 对经济制度的影响:秦朝法律制度对度量衡的统一,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贸易往来。
五、结论秦朝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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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先秦法家文本《》《韩非子》的治安学春秋战国时期(前8-3世纪),是我国古代治安的草创期,治安领域充满着活力。
其突出表现一是各项治安管理业务如户籍登录管理、公共场所管理、危险违禁品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特种行业(旅店、医巫、兵器等)管理、消防管理、王室禁卫、间谍特务活动等都已纷纷展开,并初具规模,积累了丰富多样的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的实践经验;二是诸子百家尤其是政治革新家、法家理论家们对古代治安作了深入而系统的论理性思考与探索。
他们关于国家治安职能、治安法理的论述,关于国家治安模式、治安体制的构想,关于国家治安对策、治安手段的叙述,无不显示出高度的政治智慧,奠定了我国古代社会管理思想的基本框架。
特别是商鞅、韩非等人,提出了法术势并用、以法治国的政治主张,提出了创建封建大一统中央集权制政权、组建覆盖全社会的治安网络的可行性方案,阐发了“法与时移,禁与能变”的治安方略,商鞅还直接领导了秦国的治安改革。
他们的治安思想,指导并制约了我国两千余年的封建治安,深刻而久远地影响了我国古代的社会形态,其正面和负面的作用都不可低估。
可以说,先秦法家的治安思想与实践,对于我国治安学的理论构建,具有独特的学理价值,应该得到警界学人的高度重视.(一)“治安”概念的提出及其学理界定治安,作为一个专用的政治术语,在我国思想文化史上,是由先秦法家理论集大成者韩非率先提出来的。
他曾明确指出:“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修刑重罚以为禁邪”;“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而备军旅”;“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战斗以擒虏”:“此四者所以治安也!”(引自《韩非子•显学》篇,下引本书简称"韩")很明显,他在这里所说的“治安”,涵盖了国家机器的多种重要职能: 1.发展生产首先是农业生产,从而增殖民众财富,这是国家安定的基本保障。
2.推行法制特别是严刑重罚,禁止奸邪罪恶,这是国家治安的基本任务。
3.征收赋税充实国家府库,备战备荒,这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4.举国上下并力对敌,消解、防遏民间私仇私斗,维持良性社会生活秩序,这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看来,韩非子所论述的治安,是从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加以考察的,这是一种“大治安”的理念。
这就使他的思想不仅有宏阔的实践视野,又能获得深广的理论支撑。
在我国几千年文化史上,它一直得到人们的认同。
如西汉文帝初年,讨论设立太子的问题,就有“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千余岁”的说法。
( 参见《史记• 文帝本纪》)思想家贾谊上书汉文帝,“因陈治安之策”,纵论国家政治、经济、文教、外交、军事等各方面的当务之急,他论的便是大治安。
明代名臣海瑞上《治安疏》,清人陆寿铭作《治安文献序》,都直接承续了韩非的“大治安”理念。
其实,在西方,古希腊、古罗马人所说的“警察”概念,其本义既涵盖了城邦国家的一切世俗政治又包括了宗教管理,直到中世纪政教分离之后,才把宗教管理分离出去,这与中国古代对“治安”的理解大体等值。
我们今天研究古代治安(或曰古代警察),在注重传统理解的基础上,当然应该予以学理性的界定。
我们认为:治安,是国家政权在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过程中,运用警治禁卫力量,对社会依法实施的权威管理。
它要维护社会安全有序的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保证国家的良性政治秩序,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安宁有序。
这样的界定有五层要义:一、它是国家意志,国家职能;二、它是通过警治禁卫力量来实施的;三、要依法进行;四、其目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安居乐业。
要实现国家的治安,首先,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必需提出国家治安理论,制定国家治安方略、治安决策、治安法规;其次,历代政府必需采用相应的治安体制、治安模式,配置一定的治安机构、治安力量及治安设施;从而有效地开展各项治安管理业务,如户口管理、交通管理、危险违禁品管理、皇室等要害部门的安全禁卫、消防管理、监狱管理、边防管理、间谍特务活动,救灾拯恤工作。
我们研究先秦法家治安思想也就在这个框架内进行了。
我国先秦国家建设史、社会管理史的文献资料汗牛充栋,相关学科的研究资料浩如烟海,还有极其丰富的地下与地上历史文物、历史遗迹可供考察、可供印证。
这为研究先秦治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治安是社会的需要、国家的职能治安,从语义学的角度去看,是由治而安,为安而治。
治即治理、整治,安即安全、安宁。
合起来说,是“通过治理而实现安全”。
它既是一个动态过程又涵盖其运作结果。
韩非说:“民之政计,皆就安利,如避危穷。
”(《韩•五蠹》)就安趋利、避危去穷,这是人的本能需要。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也认为:人,有五大基本需要,居于前三位的便是饮食、男女和安全。
(参见《人的潜能》一书)而安全则是其他各项追求的保障和前提。
中国人自古就把“福寿康宁”视为终身生活目标,安宁同样是追求的重要目标。
但是,安全并不是人类天然具备、与生俱来的东西,它要通过人们的管理、护卫和治理来实现。
为着抵御以至消除来自大自然或人类自身的危害性因素,保证社会能安宁有序地生存和发展,甚至在原始社会也需要自上而下的权威管理。
这便是先秦治安思想的逻辑起点。
商鞅说:上古之时,“民丛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
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
”(见《•开塞》)韩非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
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
” 他又说:上古人民吃的是腥臊恶臭损害身体的东西,于是“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云云。
这就说明,人类从原始社会起,在和大自然的斗争中,已经学会了有组织有领导地捍卫自己的安全和福利了。
韩非认为这个时期“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
”(《韩•五蠹》)原始社会没有国家机器,群体安全通过“自治”来实现。
正是这种“自治”,开启了后世国家安全管理的先声。
“自治”的具体措施,在考古发掘中有十分真切的显示:比如陕西西安半坡村遗址、河南淮阳平粮台遗址、湖南澧阳城头山遗址……那里的寨栅、民居、城墙、壕堑、通道、城门……无不标示出远古社会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的实际存在,是当时“全民自治”的物化表现。
待到国家产生之后,这种群体“自治”式的安全管理也就转化为国家职能了。
韩非子说:“上古兢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他认为,当代社会已经发展到以“力”相“争”,即到了作生死存亡的较量之时,“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同上)这时,国家机器的权威管理就是绝对必要的了。
正如恩格斯所说:“为了使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机器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内。
”(参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当社会矛盾激化到“以力相争”的地步时,国家就必须缓和冲突、维持秩序,一旦失控,不堪设想。
我国古代的哲人们对此有明晰的认识。
先秦典籍《周礼》中就有记载:政府设司民一职,主管人口的登录汇总;司救一职,负责救治有过失之人,或受伤害之人;司暴一职,负责惩治杀伤斗殴、滋事扰民之徒;司市一职,负责市场政教禁令的执行,比如划分摊位、查验衡器、禁止哄抬物价、禁止强买强卖之类;司门一职,负责宫门府门都门城门的守卫禁卫;调人一职,负责调解民间争斗纠纷;至若司寤氏、司煊氏、野庐氏等职,则负责宵禁、火禁、疏理舟车交通等。
这类职务的设置,就明确地标志着先秦时期国家对社会安全管理职能的认定。
相比之下,在西方,英国到十三世纪以后,曼彻斯特市政府才率先开始将民间“守夜人”的活动纳入国家管理事务的范围。
他们对政府管理职能的自觉比中国人晚了十几个世纪。
正是这种认识上的自觉,促成了中国古代治安体制、治安模式的早期成型。
(三)统一行政机构布建治安网络我们国家幅员广袤,而又被高山巨川分隔着,沟通困难;加上居住在这里的人民又族类繁多,难以融和;再处于春秋战国那种纷争战乱的历史时期,要想求得社会的安全稳定,民族的统一融和,谈何容易!而先秦政治改革家、法家思想家们则勇于面对挑战,作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历史性回答。
他们提出了创建中央集权制一统王朝的建国蓝图,提出了稳定社会基层、强化基层管理的治安方案,使普天之下都处在行政网络的有效管理之中。
这样,社会的沟通一致、融和统一便有了基础,其安全存在和发展也就有了保障。
早在春秋初年,管仲就提出:“士、农、工、商,国之石民也。
”(《管子•大匡》)国家以士农工商为基石,国家稳定,首先就在于他们的稳定。
因此,管仲首先致力于“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他把齐国都城临淄划分为三部分:辟出三个工乡,集中居住手工业工人,办手工工场,并且“世守其业”;三个商乡,集中居住商贾,也让他们“世守其业”,“不见异物而迁”;十五个士乡,又分为三个片,供“士”与“国人”居住,他们是城市居民的主体部分,被严格地编制在闾里之中,进行多层次的有序管理。
临淄以外的广大国土,则分为五大政区,让“野人”(农民、农奴)居住,不得私自迁徙,命令他们“各保治尔所,毋或淫怠而不听治者”。
(同上) 同时,管仲又“作内政而寄军令”,把行政组织和军事编制统一起来,每户抽一丁为甲士,一乡共有甲士二千人,组成一旅,五旅成一军。
临淄有三军,上军、中军、下军,中军由齐桓公直接统帅。
在管仲这一“三其国而五其鄙”“寓兵于农”的规划下,齐国全境每一个人户都处于一个统一有效的行政网络之中,得到了权威而有序的管理。
这个体制,可视为后世郡县制的前身。
他还进一步在基层推行闾伍制:每25户为一闾,闾设闾墙、闾门,按时启闭,由闾有司主管。
凡出入不时,行不由径,衣服不正,所携非物,或圈属群徒,歌呼呜叹于道,哄抢强卖于市者,都要受到闾有司的严格惩处。
管仲认为,凡扰乱治安的攘夺、盗窃、攻击、残贼、奸非等情,都滋生于“州里不隔,闾门不设,出入无时,早暗不禁”的管理不力上。
因此,他每到一地,必询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士之有田而不耕者几何人?”“国子弟之无上事、衣食不节、率子弟不田、弋猎者几何人?男女不整齐,乱乡子弟者有乎?”等等,调查题目有七八十个之多。
(见《管子• 问篇》及《八观》等) 他还亲自布署筑城郭、修墙垣、绝通道、扼门关、深沟防、捕盗贼、除人害,强化基层治安设施与治安活动。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国家行政管理能直达每一人户,至少可从齐国实行闾伍制的春秋初年( 公元前8世纪中叶 )算起。
到了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郡县制,“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上设郡,县下设乡、里、什、伍。
郡守县令由朝廷任命,乡里什伍的头目由地方聘选。
这就是“郡县制”。
在乡里基层,每5户为一伍,10户为一什,实行“什伍制”,“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
(《史记•商君列传》)居民之间,推行“联保联防连坐制”:一户失窃、失火,四邻都有责任救助;一家违禁犯法,四邻与地方均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