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承德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

承德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长期护理保险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承德市作为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迎来了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的时刻。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制定和实施一项全面、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承德市需要建立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包括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目标、保险范围、保险对象和保险待遇等内容,为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其次,承德市应加强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和质量管理。
通过建立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认证和评估制度,规范和提升长期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和考核,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能够获得规范、专业的长期护理服务。
另外,承德市还需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保险意识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解读和解释,消除社会各界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疑虑和误解,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最后,承德市还需要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持续改进。
总之,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方案需要从制度建设、服务供给、宣传推广和监督评估等方面全面考虑,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面、可持续和有效实施。
希望承德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地,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更好的长期护理保障,促进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55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5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8.19•【文号】医保函〔2021〕123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55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21〕123号王连灵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起国家组织承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总体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促进了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了劳动供给侧改革,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
截至2020年底,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份参保人数达1.08亿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36万人。
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部署,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任务、主要政策及配套措施。
您提到的有关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筹资机制、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是试点的重要内容,《指导意见》做了相应规定。
关于制度定位。
在制度设计之初,我们就明确制度目标是要建立独立于医保制度的单独险种,主要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
《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并就建立独立筹资机制、基金单独建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关于参保对象。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成效、问题和建议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成效、问题和建议作者:姜春力张瑾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0年第28期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为了满足失能人口养老照护的巨大需求,化解未来长期护理负担过重引发的社会性风险,部分地方自发启动试点。
2016年6月27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确定承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山东、吉林2个重点联系省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经过4年多的实践探索,试点地区基本形成适应当地市情、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和运行模式。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研究团队对全国的试点城市和重点联系省份进行了评估,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人生存质量、促进康养产业发展、扩展就业渠道、解放社会劳动生产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功能初步显现。
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是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制度。
一、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成效显著(一)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实际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试点开展以来,各地由地方政府或社保局、医保局以办法、方案、细则等形式颁布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为推动长期护理险试点实践提供了依据。
初步统计,15个试点城市共出台长护险配套文件81个,平均每个试点5个以上,这些文件涉及资金筹集、流程规则、服务范围、护理标准、评定考核、待遇给付等多个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扩大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体系基础。
在筹资机制方面,大部分试点城市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模式,即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转、政府财政补贴多方责任共担的筹集机制。
从资金筹集形式看,有定额筹资和比例筹资两种方式。
定额筹资按照制度规定的特定额度标准来划转资金或缴纳保费;比例筹资是参保个人、医保基金、用人单位和政府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划转或缴纳保费至护理基金。
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总结3篇

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总结3篇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总结1 1承德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现况1.1实施政策自2017年7月起,承德市成为河北省首个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行地。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的范围主要是承德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约19万人。
长期护理保险的总筹资为参保人员(含退休工人)上年度全部工资的0.4%,主要是通过优化员工医疗保险统账结构、划转员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政府补贴、个人缴费等途径,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占0.2%,个人缴付占0.15%,政府补贴占0.05%。
承德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标准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每床日结算固定额度为60元(每年约为2.2万元);二是在定点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每床日结算固定额度为50元(每年约为1.8万元)。
1.2具体实践单位本研究对承德市4家试点机构进行调查,其中1家属于医疗机构、1家属于护理机构、2家为单纯的养老机构。
1.2.1康复医院本文调研的承德市第三医院是承德首个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也是长期护理保险的首家试点机构,主要接收自理、半自理、失能和全失能的老年人。
现有床位120张,截止到2019年1月,承德市第三医院享有长期护理保险的老人共17名。
护工与老人的比例为1:7.5。
老人除了能够受到生活照顾、精神关爱服务外,还享有28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要求的生活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
1.2.2护理院本研究调查的博爱老年护理院为民营机构,主要接收高龄、失能老人。
现有床位112张,目前,护理院入住的享有长期护理保险补助的有6人。
护工与老人的比例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划分,总比例为1:7,老人在这里可以享受到专业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外,还可以享受到精神关爱等服务。
1.2.3单纯的养老机构本研究调查的康宁老年公寓和田家老年公寓为单纯养老机构,主要接收失能、半失能及自理老人,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及基础护理。
康宁老年公寓共有床位120张,在住老人67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老人共7名,护工与老人的比例为1:14。
河北省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分析与路径完善

生活基本自理:>60
资格认定标准 保障对象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生活需要帮助:40-60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
生活需要很大帮助:20-40(不包括40)
极严重功能障碍,生活完全需要依赖:<20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总评分低于40分;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护
劳 动 保 障 世 界 医疗保险
河北省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分析与路径完善
董子越 李 颖 张永杰
(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
【摘 要】随着老龄化进程加深,失能群体不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在为失能群体提供护理服务和经济补偿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 作用。本文在阐述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本政策与其实施效果的基础上,阐明试点运行初期在覆盖范围、资金筹集、服务机制方 面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针对性建议,以完善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方式,推动其发展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老龄化;服务机制
二、河北省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分析
护理保险对入住定点机构保障对象的补贴额度适时上调。承德市人
(一)河北省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
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
2016年7月8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了包括河北省承德 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保障救助及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基金支付范围
费)①
待遇支付方式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养老、护理机构:按床日定额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医疗机构 70/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80/天
待遇支付限额
定点护理机构、养老机构 :60/天 家护服务:上门服务 50/天②;家护服务补贴标准 15元/日③
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现况调查分析——以承德地区为例

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现况调查分析——以承德地区为例李璐孙鑫徐腾鹤杨楠罗颖田建丽(承德医学院河北·承德067000)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长期照护压力不断增大。
在此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应运而生。
本团队通过对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现况进行调查发现,养老机构负责人、入住老人及其家属对此政策普遍认可,享受其政策的老人长期生活护理负担降低,其现实意义重大,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某些问题,需不断完善。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现况调查分析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1承德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现况1.1实施政策自2017年7月起,承德市成为河北省首个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行地。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的范围主要是承德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约19万人。
长期护理保险的总筹资为参保人员(含退休工人)上年度全部工资的0.4%,主要是通过优化员工医疗保险统账结构、划转员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政府补贴、个人缴费等途径,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占0.2%,个人缴付占0.15%,政府补贴占0.05%。
承德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标准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每床日结算固定额度为60元(每年约为2.2万元);二是在定点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每床日结算固定额度为50元(每年约为1.8万元)。
1.2具体实践单位本研究对承德市4家试点机构进行调查,其中1家属于医疗机构、1家属于护理机构、2家为单纯的养老机构。
1.2.1康复医院本文调研的承德市第三医院是承德首个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也是长期护理保险的首家试点机构,主要接收自理、半自理、失能和全失能的老年人。
现有床位120张,截止到2019年1月,承德市第三医院享有长期护理保险的老人共17名。
护工与老人的比例为1:7.5。
老人除了能够受到生活照顾、精神关爱服务外,还享有28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要求的生活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保障救助及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保障救助及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承市政办字〔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保障救助及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政策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138号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障救助及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选择范围。
享受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的人员,可在参保地行政区域内全部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近就医购药。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适当提高意外伤害保险年度筹资标准。
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筹资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提高筹资标准部分资金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建立城乡居民意外伤害风险调剂金制度。
为保证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稳步提高参保城乡居民的待遇水平,根据基金收支平衡、合理控制盈余的原则,建立意外伤害保险风险调剂金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盈余与政策性亏损动态调整机制。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三)适当提高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标准。
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标准由原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提高筹资标准部分资金在国家新增的财政补助中列支。
(四)调整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承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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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机构公章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
机构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办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承德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养老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定点医疗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
机构资格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法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机构成立时间: 年 月体 □其他
□营利性
□非营利性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m2
养老床位: 张
医护型床位: 张
是否承办家护、巡护业务:□是□否
员工总数: 人
护工: 人
社会工作者: 人
执业医师: 人
执业护士: 人
主管护师或以上职称: 人
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关于印发<承德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承人社发〔2016〕28号)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