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
四川2014年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十大典型案例-四川地质环境监测

四川2014年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十大典型案例-四川地质环境监测四川省2014年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十大典型案例编者按:四川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
特别是近年来,先后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11·22”康定地震及多轮区域性极端强降雨天气过程的侵袭,诱发了大量地质灾害,防灾形势十分严峻。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升为“生命工程”,全省各级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防灾工作部署,深刻把握“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防范原则,强化主动预防避让机制高效运转,细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
2014年,全省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82起,避免6388人因灾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达1.92亿元,成功避险成绩位列有历史记录以来第二位。
其中,甘孜州丹巴县东谷乡“8·9”特大泥石流灾害成功避险案例,避免当地651名群众因灾伤亡,受到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表扬;泸州古蔺“8·18”大型山体滑坡灾害成功避险案例,因主动避险撤离及时、后期管控措施得力,被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通报表扬。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艰巨事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为认真总结经验,我们从2014年全省众多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中选取了10起典型案例,供各地、各相关部门在防灾实践中学习、借鉴。
希望各地、各相关部门在今后的防灾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积极拓展防灾思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努力将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一、甘孜州丹巴县东谷乡二卡子沟泥石流灾害成功避险案例地点:甘孜州丹巴县东谷乡时间:2014年8月9日凌晨事件:成功避让泥石流地质灾害结果:避免了651名村民伤亡丹巴县东谷乡二卡子沟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监测点。
根据该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当地政府分别在沟道上游的三卡子村、二卡子村,中游的国汝村、东谷村和下游的阴山村设立了5处监测点,并逐一落实了专职监测人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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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54号)我省属地质灾害高发区,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是由被动防护向主动防灾的转变,也是彻底消除广大分散农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
在前期试点和示范的基础上,省政府已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纳入“十大惠民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切实解决广大分散农户安居隐患的重要举措。
根据“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方案,“十一五”期间,全省将实施搬迁安置农户2万户。
各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领导、组织、责任、措施四到位,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组织实施纳入“惠民行动”的目标任务严格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动员各方面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加快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明确责任,全力推动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要指定专门协调机构,明确实施主体及相关部门责任,制定完善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
密切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民政救济、扶贫开发等工作,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保障和改善创造条件,确保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顺利实施。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4.23•【字号】•【施行日期】2010.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区)国土资源(矿管)局:为总结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传达2010年国土资源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201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表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30日在南昌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30日8:00,会期半天二、会议地点:南昌市赣江宾馆美食楼四楼三、参会人员:1、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及相关处室和单位;2、各设区市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领导、地质环境科长;3、丘陵山区县(区)国土资源(矿管)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领导(县(区)名单附后);4、国土资源部表彰的2009年度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员”代表(赣州、吉安、九江、宜春、抚州、鹰潭、上饶、景德镇市各选派1名“优秀群测群防员”代表)。
四、会议内容:1、国土资源厅领导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局代表、2009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代表和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代表发言。
3、对国土资源部批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命名并颁发奖牌;对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其它事项:1、会议报到时间:4月29日下午;报到地点:赣江宾馆3号楼。
2、安排会议发言的单位,请准备会议材料130份,于4月29日前报送厅地质环境处或报到时交会务组。
3、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其中8名群测群防员食宿费用由省厅负责,交通费由各县局承担。
2023年关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3篇)_1

2023年关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3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按照《__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近期地质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通报的通知》及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对我乡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查工作,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4.特大地震后,目前,我乡共7个点,2个市县级:南村坝村十组:牌楼岗;烟溪沟村十六组:小河子。
5个乡镇级:南罗坝村团结组:后山滑坡;南罗坝村六组:堰坎上;烟溪沟村十二组:方家平;烟溪沟村十三组:石灰窑;烟溪沟村十五组烂地头。
其灾害类型主要是不稳定斜坡和滑坡两种。
二、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领导。
地震之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包到每一位乡、村、组干部,并与监测人员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目标责任书发放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应急调查等防治措施。
二是制定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及时制定全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及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预案,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及监测人员,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并设立警示牌,将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成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民兵应急抢险队伍。
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是加大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张贴宣传画、办培训班、地质灾害逃生避险演练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减灾、确保一方平安。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广大干部群众防御地质灾害意识还不够强。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正文:----------------------------------------------------------------------------------------------------------------------------------------------------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公告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厅于2006年建立了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技术专家库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专家库, 2013年成立了四川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国土资源专家库,规范地质环境类专家资格管理,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4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专业分类省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类专家库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等四个专业。
二、申报要求(一)符合《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专业的专家,除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外,还需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申请地质遗迹保护专业的专家,除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古生物学、地学旅游、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外,还应从事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领域等相关工作满8年。
三、申报程序(一)初始入库原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专家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技术专家库和四川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可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直接填写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及技术业绩证明材料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地震灾区四川省松潘县分散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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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3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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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了解 当地村 民一直饮用 山泉水 , 且未发现不 良现象 。
参 考文 献 :
[ “ 1 ] 国务院[ 0】9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2 334 o [ G
[ “ 2 】 国土资发[ 019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 2 46 - 文《 0  ̄
区内质构造发育 ,主要表现为褶皱及断裂。主 () 3 综合评估阶段: 由于时间紧迫 ,短期 内必须 要褶皱构造有雪宝顶倒转背斜 、黄龙复背斜和虎牙 做出决 策 ,因此 ,分散点安置 的选址 ,主要采取定 大断层 、岷 江断裂 、雪山断裂。其 中虎牙大断层 、 性分析和判断 。根据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资料 和 《 地 岷江断裂是活动性断裂。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 试行 )》,在进行现 区 内地 震 活 动强 烈 频 繁 ,危 害 大 。发 生 47 以 状评估 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 ,再进行综合评估 。对 .级 上地震 1次 ,约占川西北高原地震约2 %。其中 ,7 地质灾害的危 险性大小 、危害程度和建设用地 的适 2 0 级以上地震2 ,约 占5 %;6 5 次 ,约 占3%。 次 0 ~ 级9 1 宜性等进行评价。 其中 ,7 以上地震2 ,约 占5 %;6 5 次 ,约 级 次 0 ~ 级9 尚需说明的是 ,本次技术援助 中,共调查评估 占3 %。 1 1个永久性分散安置点 。从 1 ̄ 安置点的地灾发展 6 6i ' - 松潘县为地震多发 县 ,地震引发 的地质灾害较 趋势看 ,除镇江关乡黄沟村1 个安置点存在一处潜在 为多见 。据 《 四川省松潘县地质灾害调查与 区划报 的小型滑坡 ,居住 的适宜性差外 ,其余均无 明显的 告》 ( 四川 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 ,2 0 地质灾害体 。1个评估 区分别地处岷江一级或二级 06 6 年7 )和 《 月 松潘县地质 灾害隐患应急排查 总结报 阶地 ,多为第 四系所覆盖 ,地层岩性单一 ,构造 简 告》(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 ( )有限公 司和云 单 ,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条件 良好 ,破坏地质环境 的 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0]47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5.12【实施日期】2010.05.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的《陕西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认真组织落实好《防治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陕西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省国土资源厅)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地质灾害现状及2009年地质灾害概况全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可划分出2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0.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8%。
截至2009年底,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99处,直接威胁人口50余万人,威胁房屋(或窑洞)30余万间(孔)及10余万亩土地,100余处公路铁路受到威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1•【字号】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厅机关各处(室、局),相关直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已经2021年第10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1年6月11日附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为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质量,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监管透明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施行后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函》《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一)本制度所称的建设用地报批是指需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核事项。
(二)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由耕保处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审核把关,实行技术服务、并联审核、网上集体会审、监理审查和限时办结制度。
(三)建设用地报批采取无纸化网上组卷报批,依托自然资源业务网进行,通过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请示文本格式组卷。
涉密件以纸质报件形式组卷报批。
二、办理时限(一)技术服务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技术服务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含接件时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8.01•【字号】陕政办发[2001]82号•【施行日期】200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1]8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2001年8月1日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我省是地质灾害严重的省份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地质灾害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越来越繁重。
在陕南秦巴山区、陕北黄土高原和关中的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领会《通知》精神,在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卓有成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要落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审查并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防治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吉政办发[2012]80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8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31日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省国土资源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全面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期为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规划资料依据截至2010年年底。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吉林省所辖行政区域。
一、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防治需求(一)基本概况。
1.自然地理环境。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中部,北邻黑龙江省,西连内蒙古自治区,南接辽宁省,东和俄罗斯联邦接壤,东南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隔江相望。
地理坐标为:东经121º38´-131º19´,北纬40º52´-46º18´,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0%。
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山地丘陵区面积约占全省面积的五分之三,区域气候多变,局地暴雨多发频发,加之密集的人口分XXX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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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
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4.16
【实施日期】2010.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的实
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成都铁路局、省安监局、省扶贫移民局、武警
四川省总队、成都电监办,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
议精神,全面普及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努力提升各地、
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政
府拟定于4月15日-5月15日开展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对全省各
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基层干部、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村、
组或社区、街道干部,群测群防员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和培训。经省政府同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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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培训主题及培训对象
本次活动命名为“四川省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行动”。范围为全省
21个市(州)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172个县(市、区)。
具体培训对象为: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公路、航道、河道、堤
坝、水利设施、市政设施、移民迁建设施、学校、医院、工业企业、矿山企业、重大工
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口援建
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村、组或社区、街道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所所
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群测群防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如何
有效识灾、防灾、避灾;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前如何启动和实施预
案;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