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4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4一晃十年,方案写作的经验就像老酒,越陈越香。
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一下目标。
2024年,我们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工作原则咱们得坚持几个原则:公平、公正、透明,这是基础。
还有,随机抽查不是随意抽查,得有计划、有依据。
要注重实效,不能为了抽查而抽查。
2.工作任务说说具体任务。
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这包括制定抽查计划、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抽查标准等。
3.抽查计划抽查计划要细致,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环节。
咱们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确定抽查领域、抽查对象、抽查频次等。
这里要注意,抽查计划要定期更新,不能一成不变。
4.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要全面、准确。
咱们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名录库信息准确无误。
5.抽查标准抽查标准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咱们要结合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抽查标准,确保抽查工作有据可依。
6.抽查方式抽查方式要灵活多样。
除了传统的现场检查,还可以通过数据比对、远程监控等方式进行。
同时,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抽查效率。
7.抽查结果公开抽查结果要公开透明。
咱们要定期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8.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抽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监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4)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提高社会认知度。
9.工作进度安排10.工作要求说说工作要求。
咱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抽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同时,要注重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防止泄露相关信息。
2024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就这么定了。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0•【字号】巴府办函〔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巴府办函〔2016〕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及时性不够,公开的实效性、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行政机关在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注明理由。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提高信息公开程序的科学性,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就对公开属性予以明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解读;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文件,应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在报送拟制发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文件和解读材料原则上应同步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
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法定程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回应关切,增进理解、扩大共识。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巴委办〔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委办〔2017〕28号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7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坚持创新导向,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巴府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府办发〔20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0日2024年巴中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审批服务、市场规则、政策落实等方面痛点难点堵点,强化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夯基固本、探索创新,最大限度实现为民服务高效快捷,为企服务降本增效。
一、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逐步实现医保、社保等6类分领域综合窗口内部业务“一窗受理”。
规范综合窗口授权机制,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梳理形成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支撑线上线下综合窗口实质运行。
落实国省要求推进“应进必进”,大力整合部门单设政务服务窗口,严禁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全面实现线下办事“一门、一窗、一次”。
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建设2个省级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升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完成64个被撤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改造升级。
依托通信、金融、小区等场所,新增30个“政务服务+N”便民服务代办点(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各6个,恩阳区4个,巴中经开区2个),提供现场即办、代为核验和帮办代办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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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0]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巴中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日巴中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在行政执法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办法进行投诉。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投诉。
第五条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应当坚持便民、高效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二章处理机关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投诉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关,具体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投诉,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是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关,其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投诉,并接受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关应当设立行政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并予以公布。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巴府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双百”和“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切实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单位: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政务访谈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170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政务访谈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政务访谈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1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政务访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访谈时间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的访谈计划安排,已制定2018年政务访谈计划,各地各部门应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访谈准备工作。
二、访谈主题各地各部门根据访谈计划安排,围绕已上报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综合分析后确定访谈主题,并于访谈前一个月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访谈实行全市政府网站、电台直播,当晚巴中广播电视台录播。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确定访谈主题、审定访谈内容。
各县(区)参加政务访谈,应由县(区)长或分管副县(区)长上线;市级单位参加政务访谈,原则上由主要负责人上线。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在本地本部门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工作,县(区)全年不得少于6次,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单位全年不得少于3次。
(二)做好访谈准备。
各参访单位要围绕访谈主题,认真做好访谈话题收集、提纲梳理、材料准备工作,于访谈前20天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访谈前1天,参访单位与巴中广播电视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做好“政务访谈”细节沟通,确保访谈顺利进行。
(三)及时回复反馈。
对公众在线提出的问题,能现场解答的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由受访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地本部门网站集中解答和回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4•【字号】巴府办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巴中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4日巴中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清理、编制、公布本部门本系统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备案,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各县(区)组织编制。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要严格依法进行,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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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7]17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广力度,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搞好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结果运用。
今年底前,各级各部门的随机抽查事
项要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随机抽查范围。
努力扩大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中的随机抽查范围,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川办发〔2016〕108号)、参照《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川府协调办〔2016〕3号),依法清理本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及时调整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所有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清单调整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书面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备案(备案表见附件3)。
(二)健全检查对象名录。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础,建立、完善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
监管对象属于或包含非工商登记的,应如实统计收录,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部门需求,搞好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
(三)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其他执法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并公示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固化抽查各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
要建立专门的随机抽查工作台账,如实反映从检查计划制订、检查方案制作、检查对象范围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检查组织实施、检查结果公示等环节信息。
各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抽取应由检查机构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并签字确认,按照抽查的原则、类型和比例,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产生。
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向社会购买、自行开发等方式完善“双随机”摇号程序,实现随机选择
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建立联合抽查机制。
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和跨区域执法检查,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要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
(五)加强抽查结果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栏,公示“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调整充实力量,增添工作措施,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地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负责。
相关部门(单位)要搞好业务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建立、公示执法人员名录库;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探索建立联合抽查机制,指导督促各部门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加强检查结果公开。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双随机一公开”力度,每季度次月3日前,向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样表见附件2)。
协调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覆盖范围、“一单两库一
细则”建立公示情况、随机抽查过程记录及检查结果公示等情况。
对出现工作推动不力、任务未完成、情况报送不及时等情况一律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分工表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3.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备案表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巴中市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