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10336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合同指发生经济行为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另有说明,均为书面合同。包括:涉外合同、买卖合同(设备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设备工艺安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文物勘探合同等)、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土地征用合同(包括相关土地补偿协议)、燃气具代理销售协议及其他类型的合同、协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承办单位:是指具体办理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的公司各单位。

各承办单位应明确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备案,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提供合同样本,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

(二)办理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原件交有关部门。

(三)按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履行本单位承办的合同。

(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四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本单位上一季度非格式合同的合同履行统计表和履行情况登记表(每份合同加附一份)。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是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与公司业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三)负责各类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工作;

(四)制定合同订立的操作指导书;

(五)负责合同的监督执行;

(六)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七)负责合同台帐管理;

(八)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归档、保存。

第六条专业审查部门

(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的法律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二)经营管理部:对合同的经济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三)财务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四)工程管理部:对涉及工程施工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五)安技部:对涉及生产设备专项技术、计量器具(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六)行政事务部:对涉及土地、房产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订立依据

(一)计划(预算)内合同:由各合同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依据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在合同审核单上签署意见。

(二)计划外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订立计划外合同的,由各合同承办单位起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合同方确定。依据招投标实施办法应通过招标确定合同方的,按招标程序进行,开标后三十日内必须订立正式合同,合同的内容应以标书中的规定为依据,若因特殊原因,在不低于标书中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为我方的利益可作适当调整,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标准及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对非招标合同,承办单位或公司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考察选择最佳合同方,应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相关证书资料,并确认其有效性,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九条合同评审

(一)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相关合同、内容较为特殊的重大合同或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评审的合同,应当进行合同评审。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是否对等、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无误。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评审的方式:

(1)对重大合同或内容较为特殊的合同,应由合同签订人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评审。其中工程建设合同应组织工程管理、预结算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合同评审应形成会审纪要,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一般合同可采取相关专业人员审批的方式进行合同评审。

(3)一般要求一个合同一次评审。常规合同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合同组织一次评审并形成示范合同文本,其它同类性质的合同参照示范文本直接签订,不再另行评审。

(4)合同主要条款确定后,由承办部门负责起草正式合同文本,附合同审核表交具有签订合同权限的人员签字。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其它:

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合同需要洽商的,洽商的人员应草拟合同文本,制定洽商方式和洽商技巧。

(五)合同原件具体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重大合同我方至少留存两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

第十条合同形式:

(一)书面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标的额两千元以上的应当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应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二)口头合同,以现金当时结清的交易可以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

首部一般包括合同编号;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前言一般包括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等。合同正文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尾部一般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及效力;各方当事人签字、

盖章;保证人(如果有保证人)签字或盖章等内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十二条格式合同:

(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会同有关部门制作专用格式文本,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审查、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合同、管网工程施工合同、用户安装合同、供用气合同、燃气具销售代理协议等。

(二)由对方当事人制作或提供的格式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查

第十三条审查合同范围:格式文本合同和非格式文本合同。

第十四条审查程序:按照承办单位经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各部室的经理、分子公司经理)、承办单位主管领导、专业审查部门的顺序进行审核,并签属个人意见。

(一)简化格式合同审查程序,专业审查部门只需对变动部分、标的额进行审查。

(二)初步审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合同的基本事实。包括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必要性、价格合理性、条款内容完整性、合同履行目的确定性及合同主体适当性。签订的合同出现合同主体(对方)不当,合同事项不必要,价格不合理,无法履行等问题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承担合同审查不严的责任。

第十五条专业审查:

(一)各承办单位送审合同时,计划(预算)外项目合同应附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

(二)合同的经济性条款报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合同是否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符合招标条件的是否招标,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询价记录及价格的合理性等。

(三)合同的财务性条款报财务投资部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付款方式(票据、电汇、现金)可操作性、税务、金融等条款有效性、付款期限合理性等。

(四)合同的法律性条款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主要

针对合同主体资格的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同权利义务表述是否具体明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文字表达是否严谨,尽量减少合同履行风险等。

(五)涉及生产设备专项技术、计量器具(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合同,报安全技术部进行技术审查;涉及工程施工的合同,报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查;涉及燃气具销售代理的合同,报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查;对涉及土地、房产的合同报行政事务部进行专业审查。(六)上述部门审查时应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会同合同承办单位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审查意见签批程序:

(一)按照审查程序实施签批,签批意见在专门设计的“签批单”上注明。

(二)各专业审查部门在确认合同承办单位已做出修改后,应逐页签字确认,并在“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字样。

(三)各级审查负责人不得越级提前签批意见。

(四)审查意见签署完整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最后在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成立。未执行签批程序的,持章部门不得盖章。

(五)合同内容中应显示共几页、第几页,每张应有审查人签字。

第五章合同用章及归档管理

第十七条用章管理:

(一)合同意见签署完整,经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对按照签批程序确认无异议的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进行用章登记。对确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任何人私自以公司公章或部门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为空白合同加章,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十八条归档整理及时限:

(一)各承办单位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送合同原件时,对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应送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登记

归档。

(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应准确、及时、完整登记合同台帐,每年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清查,履行完毕的合同按照归档时限上交档案室。

(三)支出类合同应由对方先行签章,收入类合同可由我方先行签章。合同承办单位负责签章,合同对方在市区内的,经审批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的合同送至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归档;在市区以外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完毕的合同送至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归档,避免合同签订滞后于合同执行。

第六章格式合同管理

第十九条市区管网工程施工合同:该类合同指涉及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合同,包括对此类工程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艺安装合同等。工程管理部负责该类合同内容的拟订、签订。

第二十条用户安装、供气合同:该类格式合同指公司直接与用户签订的工程安装合同和供气合同。市场开发部负责该类合同的拟订、客户服务部负责该类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合同:该类格式合同由物资供应部负责,按照既定的采购计划进行合同的拟订、签订。

第二十二条燃气具销售代理合同:市场开发部负责该类合同的拟订、签订。

对上述格式合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按业务性质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保存合同格式文本;签订部门负责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并对部门格式合同进行编号管理,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报送格式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合同审查部门,有权随时对任一合同提出询问,承办部门和负责部门应进行解释。

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可增加相关格式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可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职责、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解除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若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并按合同评审的要求重新组织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发放的范围相同。

第二十七条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第二十九条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帐。

第三十一条特殊情况:

抢险、工程施工中的特殊情况涉及到的经济行为可以先执行,后补签合同。补签时,承办部门负责人要在“签批单”中备注原因。

第三十二条按合同规定,须办理登记、备案及财产过户手续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章之后进入履行程序仍未开始履行的合同,由承办部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拖欠款项的催缴: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我公司付款的,承办部门应及时催款并将进展情况告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对于应追讨款项,承办单位应及时进行追讨,并将进展情况告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第三十五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及履行合同付款等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按照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六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处理,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九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八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第四十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第十章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一条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四十二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提请公司予以奖励。

第四十三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或引发公司利益受损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

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报告与记录、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活动中生成的合同,《合同审核单》、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特殊非招标申请、领导批示由公司档案室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或更改。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合同审核单

附件2: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一份合同加附一份)

附件3:合同履行统计表(季报)

附件4:合同管理流程

附件5:合同审批流程

附件1:合同审核单

合同审核单

备注:1、此审核单附在合同首页作为合同原始资料的一部分,审核单意见不完整,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应拒绝在合同书上签字,持章部门拒绝盖章。

2、涉及生产设备、计量设备(技术)、专项技术、信息设备(技术)的,由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涉及土地房产的,由行政事务部签署意见;涉及工程施工的,由工程管理部签署意见。

3、年度综合计划外且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应附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

4、招标项目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项目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书、合同方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材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的合同,还应附有总经理批示。

备注:1.合同履行情况应填写:合同履行结果包括四种情况(1)、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2)、合同履行完毕有异议(3)、合同正在履行无异议 (4)、合同正在履行有异议(其中“正在履行”的合同需要详细填写合同履行进度。)2.风险分析: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合同承办部门需要对存在风险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附件3:合同履行统计表(季报表)

部门: 合同履行统计表

注:1.合同履行情况应填写:合同履行结果包括四种情况(1)、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2)、合同履行完毕有异议(3)、合同正在履行无异议( 4)、合同正在履行有异议(其中“正在履行”的合同需要详细填写合同履行进度。2.承办人:是指签订后具体执行合同的人,如未明确,则为部门负责人。3.风险分析: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合同承办部门需要对存在风险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附件3: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管理流程

附件4:合同审批流程

合同审批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1章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白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 .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以下 的合同。

2 .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三、总经理职责。 1. 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 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 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 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 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 亦同。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一.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法规及企业现行规章制度。 3合同期限:经理级以上人员签署3~5年期限合同;其他人员可根据情况签署1~3年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的合同期前3~6六个月为试用期。 二.程序 1合同签订 A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 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B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C公司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 期限。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 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2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3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4合同解除 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支付赔偿:*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C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征求过工会和职工意见的; D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提出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本部,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 谈,并作出回复。 *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或其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 面谈记录表";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 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或直接主管领导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报 公司总经理。 *由辞职者持"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完成交接清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核实批准(部门总监以上辞职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辞职者持经签批的“辞职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合同、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开具" 解除聘用关系通知书",由人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

精品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经公司授权的各部门依法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有权对上述第二条所指书面文件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法律咨询、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及纠纷处理等过程和环节。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合同预算部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合同预算部是本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体系(详附件)由合同预算部建立。 第五条副总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和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预算部负责组织起草公司经济类合同的标准文本;负责公司经济类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核、合同发放、合同付款审核、合同变更审核、合同结算办法、监督合同执行等),合同由合同预算部专人管理,建立公司合同台帐,将各合同与项目成本费用唯一对应,进行合同动态管理。 2、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审核管理工作,并指导合同预算部组织起 草经济类合同文本。 3、财务部从财务角度审核公司经济类合同、监督合同执行、办理合同付款。 4、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组织拟订本部门经办的合同,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人 员)审查其经办合同,并监督、跟踪有关合同的执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做合同交底。保管其经办的合同文本资料及与履行、变更、解除该合同有关的资料(包.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版> 天水生活网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节目的 (1) 第二节适用范围 (1)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2) 第五节合同具体要求 (3)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产品的下线) (5) 第七节无效合同 (6)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信息正确性,将有效团购信息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天水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市场部经理负责团购合同、口碑合同、广告合同、建站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审批,出现特殊情况合同可向总经理请示;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审核上线;行政部负责合同发放、盖章、归档、备案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业务员负责合同洽谈协商起草签订工作。

(二)业务员签订好正式合同后和商家约定拍照时间,应告知商家拍照基本内容,友好提醒商家安排好拍照所准备的物品。 (三)市场部经理负责合同的答疑、审核工作。 (四)编辑部负责合同信息的编辑(拍照、图片处理、文字编辑)审核上线工作; (五)编辑部在产品上线前一天为市场部提供产品菜单、商家账号和兑换密码; (六)业务员在产品上线前一天负责将菜单、账号、密码提供给商家,并教会兑换流程; (七)财务部门负责按期给商家打款工作,及时报送合同打款情况报表及有关资料提供给市场部; (八)行政部负责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四节合同时间流程具体规定 第五条合同正式签订交至行政部起为合同开始流通时间,合同流通时间为2天。编辑部自接到合同起在流通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工作流程(拍照时间、图片处理、上线审核)按时将产品上线,不得随意延期。 第六条如出现产品需及时上线的特殊情况(即加急上线合同),需业务员向部门经理请示,部门经理审批,市场部必须提前一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行政审核,编辑部接到行政部加急书面通知,编

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贵州企业制度 制度类型:合同管理类版次:第一版 制度编号:发放范围:全公司 贵州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贵州美富力能源有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各下属集团公司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做好永茂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企业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公司、各部门对内、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洽谈 第四条: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必须选择两家以上合作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特殊行业例外),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合同或协议的洽谈工作。 第五条: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组织拟定合同或协议,必须按照合同的基本要素来进行;如工程类合同必须按照:工程范围及工程价款、工期及质量安全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保修金及保证金的扣留等。 第六条:合同所含的条款必须能为企业减少损失和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又能为合作方所接受。(注:如工程合同中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等条款) 第三章合同审核权限、审核流程

第七条:非工程类的合同或协议,须由公司财务部、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部门召集会议商议,进行审核和修改,在上述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审核表上签字后,按照合同金额大小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条:公司合同或协议的审核权限及流程: 注: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签字后生效。 第四章合同订立管理 第九条:合同审核必须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审核流程进行签订,并加盖企业印章。第十一条:在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因工程工期等紧急、审核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可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工程合同直接总经理签字生效,免除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公司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采用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等方法对合同文书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当事人任意增减、修改合同条款和内容。

(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第1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版本控制 此文件为集团法务部受控文件。复印此文件将作为参考副本。用户应对核查此文件是否为最新版本负责。 如此文档的任何一部分需要修改,则此文件将全部重新发表。修改请求将传递给文档拥有者。(见下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第三章合同签订 (3) 第四章合同担保 (10) 第五章合同履行 (10) 第六章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除 (12) 第七章合同争议处理 (13) 第八章合同档案管理 (13) 第九章合同管理后的评估 (14) 第十章检查与奖惩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加强经营风险控制,减少、避免合同签订、履行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为实现一定的经营管理目的,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签订的协议。 第三条前条所称自然人,是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国国籍的该国公民或具有固定居所的无国籍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各类的民商事合同。 本制度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管理按照集团统一管理、所属公司根据授权各自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合同管理中,公司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集团所属公司按授权对外签订民商事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八条集团法务部是集团合同审查的管理部门,对集团的合同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87621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营销部合同审核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营销部专责人员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可以是我公司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它挂靠的公司。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有责任对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并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执照所载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对方是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及履约信用。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合同授权审批制度 第1章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的合同。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三、总经理职责。 1.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5章附则 一、本制度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后生效。

(word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 4 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 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 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5.1经济合同的签订 5.1.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5.1.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5.1.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公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单位与单位以外的平等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包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但不包括以下合同: (一)依据上级单位规定,应报批上级单位审批相关事项所需签署的合同; (二)单位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三)其他可能对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合同履行中,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承办人应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第七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的部门。审查过程中如涉及专业项目可由单位财务

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和配合。 第八条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为财务部门,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基本职责是:(一)制订相关的合同管理有关配套规定或流程,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二)监督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信审查、招标、谈判、文本确立、签约。 (三)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签章,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工作。 (四)管理和正确使用单位用章。 (五)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及合同台帐的建立、维护,负责合同发放、借阅工作。 (六)对合同签约、履行和存在问题进行报表分析上报厂领导。 (七)协助处理合同争议或纠纷。 第九条本单位合同承办部门为依据各自职能涉及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在合同谈判前,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 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二)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归档、履行等工作; (三)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四)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合同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条本单位合同审查部门为法律事务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对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 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 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 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合同管理制度免费下载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

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及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格必须执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

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管理制度: 为防范市场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规划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察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对外协作合同、经营销售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由经理办公室拟订,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和执行副总经理指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的问题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合同签订后交财务部一份存档)。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审核、审定、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相关部门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公司实行董事长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

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经理办公室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在规定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财务部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财务部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将财务部审查后的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执行副总经理审核和财务总监审定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定人的审定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管理,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程序办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综合部备案,并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财务部归档。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福建元洪/融侨( 福建) 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公司) 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它法人、其它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 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 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

检查。 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 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其它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 以下称为承办人) 。 承办人能够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 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 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前, 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 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其核载的內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 涉及专营许可的, 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 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合同管理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合同管理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经公司授权的各部门依法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有权对上述第二条所指书面文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法律咨询、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及纠纷处理等过程和环节。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和专职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合同预算部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合同预算部是本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体系(详附)由合同预算部建立。

第五条副总经理、合同经办部门/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和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预算部负责组织起草公司经济类合同的标准文本;负责公司经济类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审核、合同发放、合同付款审核、合同变更审核、合同结算办法、监督合同执行等),合同由合同预算部专人管理,建立公司合同台帐,将各合同与项目成本费用唯一对应,进行合同动态管理。 2、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的日常审核管理工作,并指导合同预算部组织起草经济类合同文本。 3、财务部从财务角度审核公司经济类合同、监督合同执行、办理合同付款。 4、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组织拟订本部门经办的合同,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人员)审查其经办合同,并监督、跟踪有关合同的执行,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的问题并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做合同交底。保管其经办的合同文本资料及与履行、变更、解除该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信函、电报、电话记录、视听资料、会议谈判签名笔录等),并及时在所在部门归档存查。

合同管理制度 (2018发布版)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提高管理效能。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核查,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设立、变更、解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 三、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劳动合同除外)。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 (三)公司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分级负责、全程监控”的合同管理体制。 (四)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一切对外交易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四、合同管理职责 (一)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及履行合同时应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二)合同管理由合同主办部门、财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三)公司各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是合同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负责。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确保合同项目计划经公司有效审批;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计划一致;确保合同申报的内容准确;确保文本、资料规范、完整、真实;确保合同标的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质量等); 2、负责审核合同相对方的签约资质和履约能力。合同相对人是法人的,应

验证其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并索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合同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应验证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索要复印件、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3、负责进行合同谈判; 4、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起草,对报审的合同进行初步审核,保证内部合同管理规范、完备; 5、负责对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重要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发起评审、会审工作,沟通相关部门及领导意见,形成工作纪要,指导完成合同起草和拟定; 6、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登记、鉴证等工作。 7、负责统计、监督和跟踪本单位(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8、负责协调合同纠纷工作; 9、负责本单位(部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建立合同台账、档案等; 10、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1、财务中心:负责对合同履行的资产、资金、价款、结算等进行审核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理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2)审核合同金额(类型、大小写等)是否正确、准确;税负、发票相关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付款条款的正确性、合理性及适当性; (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及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2、信息中心:负责公司OA系统中合同申报、审批流程的系统维护。 (五)法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条款审核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合同的法律审核; 2、每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修订完善; 3、负责公司范围内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负责或配合外部法律顾问对公司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仲裁、诉讼工作; 5、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合同管理制度

双牌县****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合同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件(含意向书、承诺书、确认书及对合同的批复,以下简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单位是指政府各部门(含归口管理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从事经济活动及订立相关合同。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统一审查,未经办公室审查,不得订立合同。 第五条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应当确定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和谈判; (三)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四)起草合同文本;

(五)负责合同的报送审查、备案; (六)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七)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八)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局办公室根据政府授权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以下合同审查备案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关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审查本机关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三)对本局及其各股室单位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四)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并向党组成员报告实施情况; (五)协助本局解决合同争议纠纷。 第二章合同拟订 第七条订立合同前,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合同相对方资信的初步调查,审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齐全合法;审查相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资产、资质、信用及经营等状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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