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例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公司的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部门和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管、结算等工作。
2. 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工作,确保资金收支合规、合理、准确。
第三条资金收支原则1. 资金的收支应符合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资金的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投资收益、贷款、补贴等。
3. 资金的支出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薪资福利、税费、物业费用、债务偿还、投资等。
4. 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在公司的账簿中,遵循会计核算原则。
第四条账户管理原则1. 公司应设立需要的银行账户,用于资金收支的结算和管理。
2. 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包括开户、销户、资金划拨、查询等操作。
3. 公司的银行账户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资金风险和信息泄露。
4.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调账,确保账户余额和实际资金收支一致。
第五条资金收支程序1. 资金的收支应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合规性和合理性。
2. 收入的确认应按照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支出的确认应按照支出确认准则进行。
3. 财务部门应及时对收入和支出进行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六条账簿管理1. 公司应设立完备的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记录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
2. 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及时、准确地记录、核对、调账账簿,并定期进行结账。
3. 账簿应采取防火、防水、防腐蚀、防盗等措施,确保账簿的安全和保存有效性。
第七条监督检查1. 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审计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对公司的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部门应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证据。
公司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收支、结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政策和制度规定。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4. 透明性原则:资金收支、结算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人提出资金申请,填写《资金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3. 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4. 申请人领取资金后,填写《资金领取单》,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归档。
第六条公司资金结算方式包括:1. 现金结算:适用于小额、零星支出;2. 银行转账:适用于大额、跨地区支付;3. 票据结算:适用于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七条公司资金收支、结算活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不得超出预算范围使用资金;2. 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3. 严禁私设“小金库”;4. 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资金交易。
第三章结算管理第八条公司结算活动应遵循以下程序:1. 申请人提出结算申请,填写《结算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内容合法合规;3. 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结算手续;4. 申请人领取结算款项后,填写《结算领取单》,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归档。
第九条公司结算方式包括:1. 银行转账:适用于大额、跨地区支付;2. 票据结算:适用于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资金结算工作,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结算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资金结算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安全高效原则:资金结算工作要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运作效率。
3. 独立性原则:资金结算工作应当独立进行,不得受其他业务活动影响。
4. 审计原则:资金结算工作需要经过审计机构审查,确保资金结算真实有效。
第三章资金结算管理的基本内容1. 账户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账户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账户的收付款权限和使用范围。
2. 资金监控:公司需要建立资金监控制度,对资金的收付款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3. 资金汇划:公司应当建立资金汇划制度,合理安排资金的调动和使用,确保资金流动合理有序。
4. 资金使用审批: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资金结算管理的具体操作1. 资金收付款操作流程:公司应当建立资金收付款操作流程,明确资金收付款的具体操作程序,保障资金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资金调动和使用流程:公司应当建立资金调动和使用流程,规范资金调动和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和高效。
3. 资金结算信息管理: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结算信息管理系统,对资金结算信息进行记录、归档和备份,确保资金结算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资金结算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制: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结算管理的监督机制,对资金结算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2. 内部审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结算工作进行定期内部审计,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运作。
3. 外部审计:公司应当邀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对资金结算工作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估。
第六章资金结算管理的责任和制度追究1. 责任倒查:对于资金结算管理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或者失职行为,公司应当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提高财务监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各部门负责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本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五条具体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人员为财务主管。
第六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必须与公司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本制度的落实效果。
第二章资金结算支付管理第八条公司所有资金交易都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私自变更账号或资金流向。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流程管理制度,包括收款、付款、报销、退款等流程,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结算支付清单,明细记录每一笔资金交易,确保凭证齐全、真实可信。
第十一条公司对内部员工进行资金使用权限划分,确保责任明确、监督到位。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结算支付清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结算支付的巡查机制,确保每一笔资金交易符合公司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资金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风险问题。
第三章资金结算支付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每月对资金结算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编制相关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结算支付管理档案,包括交易凭证、流程记录、审批文件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结算支付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结算支付监督评估制度,定期对财务部门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不得随意更改。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结算资金管理行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银行机构在进行结算资金管理活动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结算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金流动安全、准确、快速,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结算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结算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结算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安全、合规、有效、便捷的基本原则,保证客户资金安全、保障交易及时准确完成。
第六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七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结算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防范各类风险。
第八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度,准确把握客户的资金实际情况,确保资金流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结算资金的管理和监控第九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结算资金的专门管理团队,负责监测、控制和管理结算资金的流动情况。
第十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结算资金的快速监测机制,对客户的资金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结算资金风险管理机制,对系统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第十二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及时识别和处置异常交易行为。
第四章结算资金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银行机构应当加强对存管业务的资金安全管理,确保客户存款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提供保险、担保等多种方式,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清算制度,确保资金的及时清算,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情况。
第五章结算资金的准确性和便捷性第十六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结算资金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资金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汇集和分发机制,确保资金的准确流动。
资金结算相关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利用和良好运作,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制定本资金结算相关管理制度。
二、资金结算范围本资金结算相关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各种形式的资金结算业务。
三、资金管理责任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准确、及时使用。
2. 公司内各部门、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高效、透明地进行资金结算工作。
四、现金管理1. 公司所有现金均应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中,并进行分类、登记管理。
2. 公司内部现金的收付款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度。
3. 公司每日现金收付情况应及时登记和汇总,报告给财务部门。
五、支票管理1. 公司接收支票时,应当立即核对支票号码、金额等信息,并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
2. 支付支票时,应当按照支票约定的收款人、金额进行支付,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对于遗失、涂改的支票,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六、银行转账1. 公司利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时,应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2. 公司仅允许授权人员进行银行转账操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3. 对于涉及大额转账的业务,应经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七、电子支付1. 公司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时,应选用正规、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2. 电子支付的授权人员应加强账号和密码的保护,并定期更改密码,防止不法分子的攻击。
3. 对于电子支付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及时核对、记录和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八、资金监控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体系,及时监测公司的收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资金进行核对和归档,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对于资金周转不畅或出现异常的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九、风险防范1. 公司应注重资金管理的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各项资金操作行为。
公司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结算中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规地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结算中心职责1. 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的结算、调拨和监控;2. 负责公司对外支付、收款业务的办理;3. 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监督;4. 负责公司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5. 负责公司资金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三、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结算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需求,编制年度资金预算;(2)各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3)结算中心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2. 资金结算管理(1)结算中心负责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2)结算中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合理安排资金结算方式,确保结算及时、准确;(3)结算中心对结算业务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合规。
3. 银行账户管理(1)结算中心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2)结算中心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确保账户使用合规;(3)结算中心对银行账户资金进行监控,防止资金流失。
4. 资金调拨管理(1)结算中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2)结算中心对资金调拨进行审批,确保调拨合规;(3)结算中心对资金调拨进行监督,防止资金违规使用。
5. 资金风险管理(1)结算中心建立健全资金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2)结算中心对资金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3)结算中心定期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四、资金审批制度1. 资金支付审批(1)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申请资金支付,需提交资金支付申请;(2)结算中心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合规;(3)结算中心将审核后的资金支付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
2. 资金调拨审批(1)结算中心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提出资金调拨申请;(2)结算中心将资金调拨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3)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结算中心进行资金调拨。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的资金结算活动,保障资金安全,减少资金风险,促进企业经营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资金结算管理工作。
三、资金结算主体1. 资金结算主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及其他金融工具。
2. 现金结算主体包括各单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结算主体包括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类银行账户;票据结算主体包括各单位持有的各类票据;其他金融工具结算主体包括各单位持有的各类金融工具。
四、资金结算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应负责公司资金结算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结算的制度和程序,协助各业务部门进行资金的结算工作。
2. 各业务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资金结算制度和程序,认真履行资金结算的职责,确保资金结算的安全和准确。
3. 各单位的经理要对所属单位的资金结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日常资金结算管理1. 对于日常的现金收支、银行存款的存取、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等操作,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2. 对于现金的保管、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票据的管理和存档等工作,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
3. 对于资金结算的日常清算和对账,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资金流水的对账制度。
六、大额资金结算管理1. 对于大额资金结算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预算和审批程序,在必要时还需要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2. 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
3. 对于大额资金的投资和理财,需要经过专门的审批程序,在严格遵守风险管理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相关的操作。
七、资金结算风险管理1. 针对资金结算风险的管理,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程序,及时发现和评估相关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2. 对于资金结算风险的管控,财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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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一、资金筹措
1、公司资金筹措以自有资金及商业信用为主、银行融资为辅、适当引入战略投资的总体思想操作。
2、财务部门应按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月份销售回款计划、月份采购计划等,平衡现金流量。
3、公司资金筹措应认真测算、对比筹资成本,控制筹资风险和筹资额度,既要尽力杜绝高成本资金的闲置、又要防止因资金短缺影响正常经营现象的发生。
二、资金审批
1、公司各项收支业务应严格履行支付结算手续和授权审批流程。
2、公司外购材料及设备物资相应部门应提交采购预算及合同。
3、提交采购预算前,首先应认真核对当前库存,核定采购量后方可填写采购预算,报请审批。
4、外购业务应将签定的订单或合同报财务部备案,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或结算。
5、请批工程资金应提交工程预算及有关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表(已完工程应提交工程结算书、发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6、申请付款时应填写“付款申请单”。
付款前应保证业务部门台账、财务往来账、收款方账面数三方数据核对相符。
7、申请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
8、因公预借款项、支付各项费用,应标明用途,逐级审批。
三、支付结算
1、各项业务应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
有超期未结算现象的,财务将按“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执行。
2、办理结算的业务,要求票据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与业务相符、资料完整。
3、办理结算前经办人员应将各项票据平整地粘贴在指定格式的单据后,字迹清晰、格式规范、手续完备。
4、购入的物资检验合格后(免检除外),采购部门应根据合同、送货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填写“采购入库单”,
5、“采购入库单”应写明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编码、数量、价格等必要信息,“材料入库单”至少一式三联:财务、仓储、采购各一联。
6、物资采购业务结算时应附“送货单”、“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或财务认可的其他证明资料)。
材料已经检验入库,而发票未到的采购业务,采购部门可凭“送货单”、“采购入库单”到财务办理估价入账业务,待收到发票时将原估价入库单冲销,再按实际发票金额及实检量办理入库
7、采购业务结算前做全额退货处理的,采购与退货均无需到财务办理结算,财务视同采购业务未发生。
8、采购业务结算后发生退货业务的,应填制“采购退货单”及红字或负数“采购入库单”,此类业务必须及时到财务办理结算,结算时应提供红字或负数“采购入库单”和经供应商确认的“采购退货单”。
9、采购业务结算前做部分退货处理的,供货方的“送货单”可修改且发票可重开的,按实际验收数填制“采购入库单”;供货方的“送货单”不可修改的,应另行按退货数填制“采购退货单”,采购部门凭以上三据及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
10、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换货业务,返回货物一律按退货业务流程处理,换入货物按采购业务流程处理。
11、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台账,及时记录采购业务相关信息,及时与供应商及财务部核对往来结算状况。
12、申请支付采购月结资金时,申请部门应首先核对往来台账记录的未结余额及合同结算期,凭采购部、供应商、财务部三方确认的对账单及“付款申请单”办理审批。
13、工程项目预付款由工程部按合同及工程预算、工程进度及其他有效凭证,完成审核程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
14、工程项目结算时,项目负责部门应向财务部提供“工程结算书”及“交付资产明细表”等资料,作好各项资产固定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
15、自营工程由工程部提交工程及费用计划,发生的工程支出需提供有效凭据。
16、各项业务结算时经办人员应按组织程序逐级审批,各级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结算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17、用于报销的票据应平整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18、报销费用时应填制“费用报销单”。
19、报销差旅费时应填制“差旅费报销单”
20、代理他人办理款项领取业务的,应有委托人出据的有效凭据,受托代理人应在收款凭据上签字。
21、各有关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付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重要事项付款应注明支付期限。
四、收入结算
1、销售部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销售结算业务。
2、公司销售商品应填制“出库单”及“送货单”(“送货单”也可以物流配送单代替)。
3、销售部凭“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送货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4、商品送达后发生客户退货的,商品返回后应填制“发出商品退货单”(或负数“出库单”),经品检后重新办理产品入库。
5、退货业务发生后,销售部门凭“发出商品退货单”(或负数“出库单”)、“送货单”(或物流配送单)到财务办理结算。
6、销售部门应建立销售台账,及时记录销售业务相关信息,及时与客户及财务部核对往来结算状况,催收货款。
7、销售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销售及回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8、公司各部门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上缴财务部或存入财务指定的账户。
五、结算管理
1、在办理收付款业务时, 双方应对票款当面点清、核实、验明真伪、以防差错。
2、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在收款凭据上加盖“现金(转账)收讫”印鉴并有收款人员签字;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凭据上加盖“现金(转账)付讫”印鉴并有收款人员签字。
3、不准出借帐户、代人转款,严禁私借公款。
4、对与经济业务不相关、审批程序不合理、票据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结算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5、为使财务工作正常有序,日常小额费用的报销定为每周一、周四下午办理,需要报销的员工需按上述流程提前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3、为保证月末结账,如月末有材料已办理了出、入库,但未到财务核销的业务,必须在下月3日前到财务办理结算。
5、财务人员应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及时编制记账凭证。
6、所有现金及银行结算收付凭证必须经主管审核后方可登记入帐。
7、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日结日盘,并及时与总账核对,发生长、短款项应查明原因,及时报批处理。
8、各银行日记账应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及时清理。
9、银行对帐单须按银行帐号序时装订存档,妥善保管。
10、负责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的财务人员不得兼管应收、应付及费用支出账目,对不相融岗位实行分离设置。
11、加强银行结算票据与预留印鉴的管理。
12、预留银行的印鉴和支付授权不得完全由一个负责。
13、为保证往来单位账目数据的真实准确,应加强对往来账目的管理,按期及时与往来单位传递对账单。
14、与供应商的对账工作,先由采购部与财务部核对,再由采购部与供应商核对,核对相符后可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确认;对方要求由公司财务确认的,供应商的询证函亦应是由对方财务或其委托的事务所发出的。
15、与客户的对账工作,先由销售部门与财务部核对,再由销售部与客户业务部门核对,核对相符后由销售部(或财务部)向客户发出确认函;要求对方财务予以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对方公章(或财务章)。
16、财务、采购、销售部门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合理利用采购资金,及时催收销售款项。
定期评估供应商及客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