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环节。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六条(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条(无效合同)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具体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基本原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书。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
第二章合同双方主体第三条:甲方为[甲方身份说明],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条件。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第四章 合同法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 意思表示,又称要约引诱。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 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不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必经 阶段,不具有任何约束力而可以随时撤回。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 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针对特定相对人,故往往采用对话 或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相对人, 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第四章 合 同 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和终止 第六节 第七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转让 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
了解合同法的总体结构以及合同的分
类;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效力等 基本范畴;熟悉合同订立、变更与撤 销的程序;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的处理。
三、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 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 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具体 包括: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合同自愿原则; 3. 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 等以及各个分则的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基本原则规定 的。都反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分类
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1、要约
2、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涵义 要约,也叫报价、发盘,是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要 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 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 仲裁机构。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2001年6月,某钢厂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 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某村民委员会 向钢厂供应稻谷50吨,总价款6.4万元,需方付 给供方定金1.2万元。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并申请 仲裁。经查,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 条例》的规定:除具备法定条件的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 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因此,仲裁委员会确认该 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作出供方将1.2万元定金返 还给需方的裁决。对此,供方不服,理由是需方 违约,需方已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实质性 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
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第四章

二、后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 (三)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也属于延期的抗辩权,不具有消灭对 方请求权的效力,只是暂时阻止先履行一方请求权 的行使。
三、不安抗辩权
•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 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 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 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案例分析]: 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 定由甲厂提供给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 款3万,但是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都未确定, 双方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何 地?
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的处理规则
•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合同内容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 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依据下列 处理规则: •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履行。 •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 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 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案例
• [例] 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 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甲交 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 乙应甲的请求,付款70万元,同时提出, 甲应先交付另外3吨货物,乙其后再付款。 问:乙的主张有无道理?为什么?
案例
• 甲为一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乙为一家演出公司。 甲、乙之间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约定甲在乙主 办的一场演出中出演一个节目,由乙预先支付给 甲演出劳务费五万元。后来,在合同约定支付劳 务费的期限到来之前,甲因一场车祸而受伤住院。 乙通过向医生询问甲的伤情得知,在演出日之前, 甲的身体有康复的可能,但也不排除甲的伤情会 恶化,以至于不能参加原定的演出。基于上述情 况,乙向甲发出通知,主张暂不予支付合同中所 约定的五万元劳务费。 问:乙的行为有无法律依 据?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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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解释规则 1.文义解释规则 2.整体解释规则 3.目的解释规则 4.习惯解释规则 5.不利于条款拟定者的解释规则 6.保留解释规则 7.历史解释规则
三、合同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 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同的分类
《合同法》第189条规定:赠与人只因故意和重大 过失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四)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 或完成其他给付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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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 的形式和手续来划分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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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为标准,将合同分为
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的当事人是一种债的关系 5、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
二、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解释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以及各合 同文本所使用的词句不一致时,对该条款及词句的真实 意思所作的理解和说明。可见,合同解释具有如下法律 特征:第一,《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释是广义上的 合同解释;第二,《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释的客体 是发生争议的合同条款和使用不一致的词句。
五、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的合同
六、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的概念
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可使合同自始无
效的权利。
2、撤销权的享有
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受欺诈人、受 胁迫人有撤销权;
无效合同的免责条款 1、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处理) 1、返还财产、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归国家或者第三人)
四、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由撤销权人行使
3、既可以变更,也可以撤销,在撤销之前是完全有效的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撤回: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
于要约生效前,宣告取消要约。
撤销:在要约生效后,使要
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二)承诺的方式 (三)承诺的生效 (四)承诺的撤回和迟延
承诺的概念: 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要件 : 承诺必须有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
三、合同中的无效免责条款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则条款; (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
的免责条款;
(三)格式条款具有以上情形的,或者提供 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案例
张某准备将自己闲置的一套住房以50万元的价格 出售给孙某,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张某提出:为 了规避过户时候需要缴纳的税费,应该签订一份38万 元的合同,对外声称价格为38万元,实际价格为50 万元,这样双方均可以节约一笔可观的费用。孙某于 是同意。
3、对方未履行债务
2、后履行抗辩权 概念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 行或履行不符合要求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条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违约
3、不安抗辩权
概念
又称为拒绝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 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 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 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供担保时, 有权中止合同而拒绝自己的履行。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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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2020/10/13
13
(三)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支付相应代价为标 准
有偿合同(例 如买卖合同)
无偿合同(例 如赠与合同)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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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合同
我是一名大学生,我日前买了一部手机,由于手机需 要充电,而我们的宿舍没电.我就把手机拿到另一个 朋友的宿舍充电,晚上9:30拿过去,说第二天来取,他 们也答应代为看管.但到了第二天,他们突然在早上 打电话说手机丢了.宿舍一直有人,中间只有两个人 进来过.一共只有他们宿舍的三个人和进来过的两个 人有嫌疑. 我想问我可不可以向他们宿舍的三个人 要求赔偿?
甲不知其妻已付价款,复开支票予乙之会计,乙系 无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甲受损害,应成立不当 得利。甲得向乙请求返还其所受之利益。
2020/10/13
4
甲驾车不慎撞伤丙,系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应成立侵 权行为。丙得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丁救治丙,系无法律上之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应成立无 因管理。丁得向丙请求偿还其所支出之医药费5000元。
四、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 利主张的一种权利,又称异议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 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
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拒绝自己的给付。
适用条件
1、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对等 债务
2、双方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且均已到了清偿 期
二、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 其他形式。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二)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三)确认书的合同成立时间 (四)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 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 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章导读:合同法是日常经济生活中普遍遇到的法律, 本章主要介绍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解释的规则、 合同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 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合同的效 力、无效合同与可撤消合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 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解除、合同责任、 买卖合同等几种典型的有名合同、合同纠纷的预防与 解决。
力的首要表现。 特征: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基本法律效力 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所为的特定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给付行为与给付结果的统一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消灭的一种原因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正确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 1、在合同的履行中,要履行合同约定的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 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用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 例外 :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 2)特定物灭失使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 3)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实际履行成为不再必要 4)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 3、按约定条款履行 履行主体;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
法人和其他组织 特殊行业当事人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4、合同形式合法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二、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前,承诺 人宣告取消承诺的意思表示。
承诺可以撤回, 但撤回承诺的通 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一、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 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 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
江某与陈某是老邻居。1999年11月初,陈某搬家 时,家中一台21英寸彩电不准备搬走。彩电陈某已 使用12年,但图像、声音仍然很好。陈某欲将该台 彩电送给江某。在陈某详细介绍了这台彩电的使用年 限和性能后,江某留下了陈某的21英寸彩电。20 00年4月初,这台彩电在使用过程中突然爆炸,将 江某炸伤,并毁坏了部分家具。
适用情形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误解人有撤销权;
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遭受重大不利的一方有撤 销权。
——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的一方当
3、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人可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合同的 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 销或者变更合同的后果;如果双方产生争议,主张 撤销者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 机关予以裁决。
(二)协作履行原则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 且还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讲 求经济效益,维护对方的利益。
三、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合同的履行
规则
(三)合同履行涉及第三人时的规则
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
2) 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 必须表明一经承诺即具有约束力的意思 4) 内容要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 5) 通常须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 法律的规定 交易习惯 当事人的提议内容 当事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