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_推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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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引言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和相关服务。

为了保证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管的有效性,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适用于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财务报表编制2.1资产负债表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应包括以下项目:资产(包括现金、投资、应收账款等)、负债(包括应付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等)和股东权益(包括股本、留存盈余等)。

资产负债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IFRS)或当地会计准则编制,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审计。

2.2利润表保险公司的利润表应包括以下项目: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和利润。

利润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当地会计准则编制,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审计。

2.3现金流量表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应包括以下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当地会计准则编制,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审计。

3.会计核算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包括以下内容:3.1保费收入核算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原则核算保费收入,包括账面保费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费收入应按照净额原则进行核算,即扣除与保费收入相关的各种费用和手续费。

3.2投资核算保险公司应按照公允价值或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并分别核算实现和未实现的投资收益。

3.3资产减值损失核算保险公司应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核算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并将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4.内部控制为了确保保险公司财务会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4.1财务流程控制建立财务流程,包括凭证的开具、会计凭证的录入、资金的划拨和付款等环节,并实行审批、复核和核对机制。

4.2会计信息系统控制保险公司应建立和维护一套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3篇)

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保护投保人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包括其基本原则、具体规定、实施与监管等方面。

二、保险行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保险行业会计制度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会计核算应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掩盖或歪曲事实。

2. 客观性原则保险行业会计制度应遵循客观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客观、公正,不得主观臆断或带有偏见。

3. 权责发生制原则保险行业会计制度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和费用应当在实现和发生时予以确认,不得提前或滞后。

4. 会计分期原则保险行业会计制度应遵循会计分期原则,将会计期间划分为一定的会计期间,以便于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

5. 全面性原则保险行业会计制度应遵循全面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涵盖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6. 重要性原则保险行业会计制度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对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予以充分关注和披露。

三、保险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1. 资产核算(1)固定资产:保险公司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2)无形资产:保险公司应按照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核算,确保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3)长期投资: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投资的取得、持有、处置等环节进行核算,确保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2. 负债核算(1)短期借款:保险公司应按照短期借款的取得、偿还等环节进行核算,确保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2)长期借款: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借款的取得、偿还等环节进行核算,确保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3)应付账款:保险公司应按照应付账款的取得、偿还等环节进行核算,确保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它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账目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的会计管理制度,以确保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财务健康和利润稳定增长。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金管理。

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是很重要的,因为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风险管理,而资金就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

保险公司应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透明性,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控,避免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财务账目管理。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账目管理体系。

包括开设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实施核算制度、做好财务审计,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

这些措施可以确保保险公司的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三,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健康和稳定增长。

在保证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四,客户服务。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还要求保险公司注重客户服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跟踪、服务和沟通,真正把握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口碑。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与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合作,监督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最后,保险公司会计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随着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也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不断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实现对资金、财务、风险和服务的更全面、更深入的管理。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其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等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系统、合理、健全的会计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doc 40页)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doc 40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简称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有哪些内容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有哪些内容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有哪些内容保险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

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属性和经营模式的特殊性,企业的会计制度则需要考虑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和风险管理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制度的原则会计制度是包括会计政策、会计制度、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规定,旨在规范企业的会计记录和报告。

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原则如下:1、谨慎原则。

鉴于保险业务涉及到大量金融风险,因此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应以谨慎为基础,严格控制风险。

2、实物原则。

保险公司的业务经常涉及到实物,因此按照实物原则来确认资产和负债是很重要的。

3、审慎约束原则。

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业务中特别注重审慎的约束,从而保证公司的稳健运营。

4、核算原则。

保险公司必须坚守会计核算原则,以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

5、持续原则。

在进行保险业务时,保险公司应该从长远的角度去考虑业务的稳健性和持续性。

二、会计办法的讨论1、资产会计对于资产的会计处理,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其特殊性,采用的会计办法有以下几种:(1)投资:因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保险业务,因此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收益应该得到重视。

在投资方面,保险公司的会计办法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类。

而在进行投资的账务处理方面,应该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计算投资成本,并按照公允价值原则调整投资价值。

(2)现金及银行存款:保险公司应该按照现金流原则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

而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应该严格遵守内部控制规定。

(3)应收保险费用: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应该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而定。

对于定期寿险产品,按照保单规定的支付频次来计算保险费用。

而对于住院医疗险、意外险等产品,则需根据理赔金额来计算应收保险费用。

2、负债和股东权益会计对于负债和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其特殊性,采用的会计办法如下:(1)应付保险赔付:应该根据理赔金额来计算应付保险赔付。

对于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应付保险赔付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财务制度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财务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财务活动的制度和规定。

本文将就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核心是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两个方面。

会计政策是指保险公司在实施会计核算时确定和执行的一系列原则和方法,如会计准则的选择和会计处理的政策决策。

会计程序是指保险公司的会计操作流程,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台账的登记和合并报表的编制等。

其次,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中关键的一环是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保险公司为保证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规性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分为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

风险管理制度是对保险公司业务及投资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的制度。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是针对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包括保险合同的签订、保费的收付以及赔款的支付等。

内部审计制度是为了检查和评估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再次,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保险公司为实现财务目标而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计划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制度等。

财务计划制度是针对保险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财务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的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是针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和资金配置进行管理的制度,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管等。

投资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而进行的资产配置和投资决策的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是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规定对利润进行分配的制度,涉及到公司盈余分配、分红和留存等问题。

最后,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需要健全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是指对财务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1. 背景介绍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机构,负责接收保险费用,并根据保单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的财务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规范和透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2. 概述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政策、财务报表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四个方面。

2.1 财务管理政策财务管理政策是保险公司财务活动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 - 股东权益保护:保险公司应遵循“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 资本充足监管:保险公司要根据监管要求,保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以应对潜在风险。

- 资产负债管理: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合理配置资金,降低风险。

2.2 财务报表制度财务报表制度是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 - 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保险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

- 财务报表编制:保险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和披露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审计:保险公司应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披露给相关方。

2.3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保障财务活动规范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 - 财务控制: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控制机制,保证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内部审计:保险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 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防范财务损失。

2.4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是保险公司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 - 风险管理政策:保险公司应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 风险评估与监测:保险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监测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是指为保证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健康和规范,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效益,推动公司全面、稳定、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一、会计核算制度1.1 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保险公司应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连续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比较性原则。

所有财务数据报表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编制。

1.2 会计核算政策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会计核算政策,明确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程序,并严格执行。

1.3 会计核算档案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报表和其他财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所有会计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保存和归档。

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原始凭证、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档案。

二、财务预算制度2.1 年度预算制度保险公司每年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入、支出、投资等各项指标,按照企业经营方针、计划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编制预算,提高公司运转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应结合公司实际、中长期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评估财务预算的可行性。

2.2 预算执行和调整保险公司应明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发现预算执行不足或出现预算外的支出情况,应及时调整预算,确保公司财务收支平衡。

三、成本管理制度3.1 成本管理政策与制度保险公司应制定、完善成本管理政策与制度,实行自上而下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体系,监督成本开支的执行情况和合理性。

在成本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个环节和支出项目的标准和要求,防止成本开支超标。

3.2 成本核算方法和体系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类别、业务类型等进行成本划分,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方法和体系,确保成本信息的准确和真实。

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应遵循现金收支原则和费用匹配原则。

四、内部控制制度4.1 内部控制制度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控目标和内部控制要点。

保险机构适用的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活动涉及广泛的金融风险和复杂的财务运作。

为了确保保险机构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适用于保险机构的会计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保险机构适用的会计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保险机构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客观性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完整性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其财务活动,不得遗漏任何重要的会计事项。

4. 及时性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配比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应当将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确保财务报告的公允性。

6. 可比性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便于不同机构之间的比较和分析。

7. 重要性原则:保险机构的会计核算应当关注重要的会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保险机构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1. 资产核算(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应收保费:指保险机构因承保保险合同而应收的保费。

(3)投资性房地产:指保险机构用于投资目的的房地产。

(4)长期股权投资:指保险机构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5)固定资产:指保险机构为生产、经营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

(6)无形资产:指保险机构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

2. 负债核算(1)应付保费:指保险机构因承保保险合同而应付的保费。

(2)应付分保账款:指保险机构因分保业务而应付的分保账款。

(3)长期借款:指保险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借款。

(4)应付债券:指保险机构发行的债券。

(5)递延收益:指保险机构已确认但尚未实现的收益。

3. 所有者权益核算(1)实收资本:指保险机构投资者按照章程规定投入的资本。

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某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以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保险公司员工,包括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 会计原则2.1 会计政策公司将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保险行业的会计政策,并确保在财务报表上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

2.2 会计期间公司将按照中国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年度来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2.3 核算单位公司将按业务线设置核算单位,确保各项业务的财务账目得以独立核算和监控。

2.4 会计准确性财务人员应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各项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楚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业务。

3. 会计流程3.1 账务处理财务人员应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录入账务,确保会计凭证的编制和分录的准确性。

3.2 文件保存公司要求财务部门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和业务相关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等。

3.3 凭证管理凭证是会计记录的基础,财务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凭证管理规定,认真填制、审核和归档凭证。

3.4 财务报表编制公司将按照中国财政部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资产管理4.1 固定资产公司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计量、评估和折旧处理。

4.2 存货管理公司将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和核算,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将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及时催收逾期款项。

4.4 资金管理公司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结构,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5. 费用管理5.1 费用预算公司将制定年度费用预算,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费用支出。

5.2 费用报销公司将建立费用报销制度,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销费用,并提供有效的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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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_推荐】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财会字(1998)60号文发布*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三章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此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和加强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满足保险监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字第07号)进行了系统地修订。

现将修订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保险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保险公司原执行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利润分配表。

(四)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财务报告法定使用者。

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报出。

(五)公司汇总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六、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办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七、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及损益结算办法1.公司应对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1)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

(2)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3)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险业务实行进一步分类核算。

2.保险业务实行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和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两种办法。

除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外,其他各类保险业务应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

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一年期结算损益,保险业务的各项收支,不分业务年度,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当期的收人和费用,并确认当期损益。

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多年期结算损益,年限根据业务性质确定。

非结算年度的收支差额,全额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不确认利润,并于次年转回滚存到结算年度终了时结算损益。

二、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保费收入按保险合同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

三、保险准备金的核算1.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对未决赔案提存的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

尚未转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赔款的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人当期损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3.长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损益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差额提存的准备金。

长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4.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人寿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将上年同期提存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加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入而增加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减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出而减少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后的余额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寿险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5.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长期性健康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将上年同期提存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加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入而增加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减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出而减少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后的余额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6.保险保障基金,是指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从保费收入中提取,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7.总准备金,是指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准备金。

总准备金应作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8.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是指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

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分保业务账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12个月,至下年同期返还。

四、外币业务核算1.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汇分账制的公司,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

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有关外币账户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

3.采用外汇统账制的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1)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3)除上述情况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附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1.公司如有经国务院特批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增设“140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公司如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提取投资风险准备,可以增设“1J403投资风险准备”科目。

3.公司拨付所属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可以增设“1404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分公司收到公司拨入的营运资金,相应增设“3103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4.公司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发放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贷款,可以增设“1501贷款”科目,并相应增设“1502贷款呆账准备”科目。

5.公司与所属分公司之间、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可以增设“内部往来”科目。

6.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1193备用金”科目。

7.采用外币分账制核算外币业务的公司,可以增设“2251货币兑换”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公司,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l0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陈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公司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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