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施工过程阶段验收第三条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各项验收工作。
第四条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进行分项及分部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防水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第六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 分项、分部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三)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四)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参加。
第三章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第七条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隐蔽工程由承包商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项目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所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结构工程验收:在工程结构封顶后,五方验收前由项目部制定工程各分项验收计划。
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负责通知项目部组织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结构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零散工程不实用本办法)。
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职责落实,将合格工程顺利移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投运管理。
二、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按建设合同的内容完成工程量;2、在施工单位自查基础上,经公司工程部、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初验合格;3、竣工资料完整,经相关人员审定;4、工程相关的现场签证、收方检尺等相关手提续办理完成。
三、工程验收的程序1、公司成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工程副总,副组长:分管安全技术部、客户部、运行管理部副总,组员:工程部经理、安全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运行管理部经理。
2、基本程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和工程部组织初验------工程部组织验收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验收。
3、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流程:四、工程竣工验收1、时间:工程完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验收通知。
若有公司开会特殊原因需请示验收领导小组组长调整时间并及时将调整后时间告之相关人员;2、参加部门和人员:由工程组织工程验收,参加的部门和人员为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各部门的全体成员,凡有事不能参加需向验收领小组长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另外相关的施工队代表、设计、监理代表和建设方同时参加验收;3、竣工验收内容:工程部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对照施工图查验工程安装情况,对气密性实验进行不得少于50%的抽查,对磁性阀进行50%的抽查,同时对竣工资料的试压记录等重要环节等进行查看;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需整改的由验收小组提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和监理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内容。
整改完整后再由工程部提请验收小组进行再次对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工程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和工程领域,然而工程质量的问题也不断浮现。
因此,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成为重要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概述】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在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的检验、测试、测量以及质量检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建筑工程所需的使用功能,以及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的内容】1.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所处地理区域的特点确定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应包括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依据、验收程序、验收结果评定等内容。
2.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全面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 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实行强制验收。
(2)分类管理,合理分级,层层验收。
(3)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验收结论权威、准确、及时。
4. 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1)提交验收申请和施工资料,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2)验收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确定验收方案;(3)验收人员依据验收方案认真检查工程实物和资料、验收样板,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查、测试;(4)验收人员评定验收结论,给出验收建议并作出决定;(5)编写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1)对于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规定,应严格遵守;(2)对于工程项目类型不同,应制定不同的验收标准,如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项目应有相应的验收标准;(3)验收标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用性和美观性,并按照标准进行科学、系统、细致的检查和评定。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的意义】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了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促进建设工程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签订合同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恢复及设备大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的咨询、论证、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项目的验收。
3 机构设置及职责3.1 公司工程部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和审批机构,听取和批准验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正式验收报告,必要时组织对公司重大项目的验收。
3.2 验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验收办,机构设在工程部)为公司验收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代表验收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3.2.1在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主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日常管理工作。
3.2.2负责受理正式报验申请,发出《正式验收通知》,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正式验收工作。
3.2.3负责根据报验工程的规模和具体特性,组织成立项目验收组,确定验收组成员。
3.2.4负责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及验收总结报告上报验收委员会,批准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和办理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
3.3 项目验收组作为验收委员会办公室组建的验收执行机构,代表验收委员会行使对北良公司工程项目进行正式验收的权利,对验收委员会负责。
3.3.1项目验收组设组长一名,由工程部成员担任。
3.3.2项目验收组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a)公司内相关工程技术、商务、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b)工程使用(需求)部门;c)设计单位(如有);d)监理单位(如有);e)根据工程验收需要,外请专家或者邀请行业验收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参加。
3.4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为工程项目的初验收负责人,负责初验收工作并向验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3.5 办公室档案处作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查、整理、汇总、组卷和保管。
3.6 财务管理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竣工决算以及各种资产表。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验收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验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经过合格的工程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后,经业主或委托方批准,接受工程竣工报告和相关验收文件,并最终形成验收报告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工程验收管理是指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依法组织、监督和管理验收活动的过程。
第四条工程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后由业主或委托方进行验收。
第六条工程验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并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二章工程验收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验收的流程包括申请验收、组织验收、验收批准和验收备案等环节。
第八条申请验收阶段,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竣工情况和验收要求,向业主或委托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资料。
第九条组织验收阶段,业主或委托方根据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条验收批准阶段,业主或委托方对经验收的工程进行评估,并根据验收结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验收备案阶段,业主或委托方应将验收结果及相关文件进行备案,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应当及时、规范地进行,各环节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和配合。
第三章工程验收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工程验收的相关要求包括组织要求、技术要求、文件要求和资料要求。
第十四条组织要求包括明确工程验收的组织机构、责任和流程,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第十五条技术要求包括对工程的合格检测和评估,以及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六条文件要求包括工程竣工报告、验收申请材料、验收意见、验收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和存档要求。
第十七条资料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各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要求。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
二、验收依据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项目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验收组织1、成立验收小组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成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
2、验收小组职责(1)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
(2)审查工程项目的各项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竣工图纸等。
(3)实地检查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
(4)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内容1、工程实体质量验收(1)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稳定性。
(2)检查设备安装的准确性、可靠性。
(3)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的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2、工程资料验收(1)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记录,如施工日志、材料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2)审查竣工图纸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与实际工程相符。
3、环境保护验收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如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是否达标。
4、消防验收检查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安装是否符合消防法规和设计要求。
5、安全验收评估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自验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项目后,首先进行自验。
自验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
2、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后,签署监理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交初验报告。
3、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的初验报告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正式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规范验收程序,明确验收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二章验收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验收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验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协调,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对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
第七条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质量整改意见。
第八条施工人员负责提供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和相关资料,配合验收工作。
第九条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验收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第三章验收依据和标准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
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特殊工程项目,可根据合同约定制定专门的验收标准。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相关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四条初步审查合格后,验收小组应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分工等。
第十五条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方案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对工程实体质量、技术资料、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六条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复查。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
第五条内部验收:(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编制竣工报告。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外部验收:(一)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2. 工程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规模内;3.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工程安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 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项目移交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九条工程项目移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证书等档案资料;(二)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三)工程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四)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项目移交时,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工程项目保修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使用功能缺陷,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第十三条保修期满后,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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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信工程验收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通信工程验收的组织管理,明确验收工作要求和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尽快取得在建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及所属各区县分公司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区县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客项目工程。
第二章工程验收的组织程序
第四条根据《XX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XX工程验收应包括初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第五条原则上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完成初步验收,保证所建系统及时上线运行并具备转资条件。
XX公司要求集客项目开通运行1周后,进行初验。
开通日期以施工单位上报开通报告和市支撑中心数据配置日期为准。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试运行期一般为1-3个月,技术成熟的项目原则上试运行1个月。
试运行期满后,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按照省公司规定,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允许超过3个月,使投资尽快产生效益。
已通过竣工验收或建设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省公司将关闭该项目,特殊情况要求继续开通的,需要通过正式文件向省公司提出开通申请。
这个要求的目的是将项目建设周期限制在1年以内,超出时限的项目,需要向省公司申请重新开通。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市公司下发单个项目验收通知时,各县区
分公司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并上报。
第八条工程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区县公司XX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参加,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一般由区县公司(分管经理、XX中心、XX部)、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客户方项目负责人等部门。
第九条部分项目由于实施周期长、涉及合作单位较多,可在上述项目验收基础上单独开展合同验收工作,合同验收证书模板见附件1、附件2。
第十条验收流程图:
第三章初步验收
第十一条工程初步验收的前提条件:
1、生产设备、系统软件已按设计要求安装调测完毕并上线运行一周时间,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认为符合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
2、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的基本内容已经完成,施工单位已提交交工资料。
3、工程主要资本开支已进入MIS(ERP)系统,工程物资已清点并完成转资准备。
第十二条工程初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专线维护单位(局域网维护单位)、区县XX部、区县XX中心、客户方项目负责人等五方人员组成,且缺一不可。
第十三条工程初步验收的工作内容:
1、工程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测试,根据验收规范,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核对网络结构和设备配置,测试设备性能指标,对全网系统指标进行抽测,确认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及工程合同要求。
同时应确认系统可被相关网管支撑系统进行监控和管理,并保证工程符合公司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
现场验收过程中如遇到以上问题及专线建设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整改完毕后再由县区公司组织验收;如无问题,则建设单位、专线维护单位(局域网维护单位)、区县集客部、区县支撑中心、客户方项目负责人等五方按照附件3(初验报告模板)签字确认,签字后由维护单位接管专线维护或局域网维护。
整改后仍然无法通过验收的,按照一体化施工合同扣除相应施工费。
初验报告一式三份,市公司一份、区县公司一份、建设单位一份。
2、工程建设部门与资产接收部门通过现场交接,审查确认资产
名称、数量、目录、规格型号等信息是否与实物相符。
组织编写初步验收报告,会同财务部门共同编写初步竣工决算报表,供验收小组审查。
初步验收报告和初步竣工决算报表的信息应完整、准确,填写规范。
初验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参考附件。
初步竣工决算报表内容应符合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3、验收小组共同审查完工资料、初步验收报告(含工程档案归集情况)、初步竣工决算报表等档案资料。
完成对随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系统施工工艺验收、系统硬件验收、系统功能及性能、计费验证、网管支撑、安全评估等现场质量验收情况的审查;检查初步竣工决算报表中资产表和实物是否相符并具备资产清单。
对工程遗留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处理期限。
第十四条验收小组在初步验收总结会上形成验收结论,明确是否通过验收。
确认维护责任单位及资产接收单位。
会议应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记录。
第十五条验收小组将验收情况和验收结论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报公司领导或上级单位审批。
第十六条如系统出现重大问题不能通过初步验收,工程建设部门应督促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并制定新的验收计划。
第四章试运行
第十七条工程完成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是对工程质量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是对设备、系统设计、施工实际质量最直接的检验。
第十八条维护部门应做好项目试运行期间的系统日常维护以及设备性能测试工作。
工程建设部门有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处理、解决遗留问题,维护部门应积极配合。
原则上所有的工程遗留问题应在试
运行期内解决完毕。
第十九条试运行阶段结束后,维护部门根据系统试运行情况,编制试运行报告,提交验收小组审查。
第五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工程项目试运行完成后,区县公司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维护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4,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如下:
1、试运行期满,试运行期间无重大问题,相关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及工程合同要求;
2、工程遗留问题已解决;如果试运行期满遗留问题不能解决,则考虑根据工程合同约定适当延长试运行期。
3、工程的全部资本开支计入MIS(ERP)系统。
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1、工程部门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的满足情况,组织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汇同财务部门编写正式竣工决算报表,供验收小组审查。
2、验收小组审查系统试运行报告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含工程档案归集情况)、正式竣工决算报表,确认遗留问题解决情况,讨论形成验收结论,并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记录。
第二十二条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重大问题导致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部门应督促、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并可追加试运行期。
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暂时未解决的个别遗留问题,不影响整体系统运行的,可通过验收但须形成竣工验收备忘录。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区县公司、建设单位、维护单位等三方负责在终验单上签字确认。
工程建设部门应按建设项目审计管理规
定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竣工审计。
终验报告一式三份,市公司一份、区县公司一份、建设单位一份。
第六章强调事项
第二十三条项目初验过程中,区县XX部必须参加,否则不予审核验收;每一个项目XX经理参加验收扣相应区县公司基础管理1分。
第二十四条初验完成后由县区公司负责将验收单扫描件邮件报市公司XX中心XXX和市公司XX部XXX,区县公司将验收单原件存档。
专线开通后两周内不上报初验单的,则在区县公司网络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每项目每天扣基础管理分0.1分。
初验和终验纸质报告一式三份,市公司(XX中心)一份、区县公司一份、建设单位一份。
第二十五条验收单的填写要认真、完整,签字盖章要全面、清晰。
签字和盖章不齐全的,以没有验收计。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市公司XX部、XX中心参与管理;对于一般项目的验收工作,市公司XX部、XX中心参与抽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合同初验证书模板
说明:本证书一式贰份。
附件2:合同终验证书模板
说明:本证书一式贰份。
附件3:初验报告模板
集客项目初验报告
附件4:竣工验收报告模板
集客项目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