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一章节 总论-总结: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知识图谱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知识点:总结: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知识图谱● 详细描述:(1)知识点结构(2)仲裁(3)民事诉讼(4)行政复议(5)行政诉讼例题:1.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有()A.仲裁B.民事诉讼C.行政复议D.行政诉讼正确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期间是( )。
A.5日B.10日C.15日D.30日正确答案:C解析: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年B.5年C.20年D.30年正确答案:C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4.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不公开进行正确答案:A,B,C,D解析:四选项均正确5.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10年6月30日之前B.2010年12月31日之前C.2011年6月30日之前D.2011年12月31日之前正确答案:A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无中断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为自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6月30日。
第一章 总论作业

第一章总论(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10周岁的贝贝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B.16周岁的李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界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D.仅仅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才有资格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2014年3月,甲公司委托乙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
同年4月份,甲公司撤销委托,但是未收回乙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
2014年9月,乙以甲公司的名义,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订立了大蒜买卖合同。
根据代理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可以主张表见代理请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B.甲公司可以拒绝履行大蒜买卖合同义务C.该大蒜买卖合同经甲公司追认后生效D.乙应当承担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4.甲乙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在此之前签订了仲裁协议。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仲裁协议中双方设定的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者撤销B.甲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C.如果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该仲裁协议无效D.仲裁协议不能以电报、传真、电传、电子数据等形式达成5.古董专家刘某,在农民李某家,看到一个明朝古瓷碗,古董专家都在寻找该碗,该碗价值约100万元;但李某不知道该碗的价值,称“给几百块钱就卖。
”遂刘某隐瞒实情,以800元的价格购得此碗。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该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2020年《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章节练习与答案解析

2020年《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章节练习与答案解析第一章总论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应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B.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C.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D.申请执行时效不能中止、中断2.张某是甲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甲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来张某因为收取回扣被甲企业开除,但空白合同书未被收回。
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效力是()。
A.不成立B.有效C.无效D.效力待定3.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
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期间()。
A.中止B.中断C.延长D.暂停计算4.2016年12月14日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一年。
后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乙也未向甲催讨借款。
如果20年时效届满后,由于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延长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乙可以自主决定延长诉讼时效B.乙经甲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C.乙经甲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D.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延长诉讼时效5.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6.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该一定期限是()。
A.6个月B.1年C.2年D.5年7.甲向首饰店购买白金项链1条,标签表明该项链为“纯白金项链”,后经鉴定实为赝品。
章节练习_第一章 总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卷与试题

章节练习_第一章总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卷与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的本质的描述,正确的是()。
A.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B. 法是超阶级的产物C. 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D. 法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总和答案:A2. 下列选项中,不可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是()。
A. 继承权B. 纳税C. 不得损坏公共财物D. 劳动成果答案:D3.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描述,错误的是()。
A.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B. 义务主体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不能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C.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D. 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体现和落实答案:B4.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B. 地震、洪水、台风等属于法律事件C. 重大政策的改变是一种绝对事件D. 法律事件的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答案:C5. 我国的根本大法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A6.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法的形式的是()。
A. 法律B. 行政法规C. 法院的判决书D. 国际条约答案:C7. 行政法规是由()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 国务院C. 各级人民政府D. 最高人民法院答案:B8.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可以将法分为()。
A.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B. 根本法与普通法C. 实体法和程序法D. 一般法与特别法答案:B9. 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仲裁委员会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B. 仲裁委员会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C. 仲裁委员会之间有隶属关系D.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答案:D10.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经济法基础章节测试题及答案第一章

第一章总论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C。
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D。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2.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C。
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D。
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 下列各项客观事实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
某服装厂与供货商订立了一份合同B。
某沙漠三天没下雨C。
战争爆发D。
海底火山爆发4。
根据法的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属于程序法的有()。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5.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可以将法分为()。
A。
国际法和国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
实体法和程序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6.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协议效力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B。
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也无效C.仲裁庭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D。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法院作出决定7. 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B。
仲裁一律公开进行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D。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8.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B。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D。
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9.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A。
合议制度B。
公开审判制度C.两审终审制度D。
一审终局制度1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法条

第一章总论【无效的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法律行为无效: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②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④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①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④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下列法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①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②受欺诈的;③受胁迫的;④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
【仲裁】5.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6.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民事诉讼】7.根据规定,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只能对法律规定的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时效】8.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9.根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④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⑤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⑥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法条合集

如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必背法条第一章总论1.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仲裁法的适用范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2)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适用《仲裁法》。
3.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此外,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4.仲裁员回避情形:(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6)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6.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1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 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仲裁委员会:主任 1 人,副主任 2-4 人、委员 7-11 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仲裁庭:1 名仲裁员或 3 名仲裁员组成,3 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 人以上的单数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 20 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 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 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 (实际发生日 ) :20 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 ( 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除外),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 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 7 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 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3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 16 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并补订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至满 1 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合同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连续订立 2 次(次数应当自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追究刑事责任;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 天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年休假 5 天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年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的;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 100%计算、休息日按 200%计算、节假日按 300% 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 150% 、200%、 300% 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 50% 以上 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同试用期: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1 年以上不满 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 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 年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6 个月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下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4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 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满 1 年支付 1 个月;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支付 1 个月;不满 6 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支付 3 倍的数额,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 5 年;律师执业满 3 年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 1 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仲裁庭由 3 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 1 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结束劳动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 )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范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范围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5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范围营业税税率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 1+成本利润率) ÷( 1-营业税税率 ) 可抵免税额 =价款÷( 1+17% ) ×17% 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 (不含装饰劳务):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 (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纳税人 (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 ) 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 (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 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 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 (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 =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2005 年 5 月 1 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 ~ 35%费用扣除标准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 2000 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 2800 元,即扣除 4800 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 200 元)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800 元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 1-20%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 (月 ) 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 ( 月 ) 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 800 元每次(月)收入在 400 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 800 元×( 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 24000 元/年,即 2000 元/月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 2% 、 14% 、2.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15% 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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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中级)
第一章总论
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 详细描述: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不同:
(1)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则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5)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
(6)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到达之日起计算。
(7)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8)其他法律对诉讼时效起算点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防止侵权行为发生时间与权利人知道受侵害的时间相隔过长,影响诉讼时效发挥作用,《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
例题:
1.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
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A.2012年4月1日
B.2013年3月1日
C.2012年3月1日
D.2013年4月1日
正确答案:D
解析:
买卖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1年4月1日)开始计算。
2.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
2011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
2011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自2011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10日
B.自2011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2日
C.自2011年2月10日至2013年2月10日
D.自2011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2日
正确答案:B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并且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I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本题中,虽然寄存的工艺品被去失,但在2011年8月2日时又被找到,甲当天知道工艺品严重毁损,因此情形应属于“寄存财物被损毁”,基于该事实,应从2011年8月2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1年,则诉讼时效期间为2011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2日。
3.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附条件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算
B.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C.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之日起算
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4.李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李某当时未感到受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
但2年后李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
李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
李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李某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A,B,D
解析: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D表述错误;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
5.2013年1月1日,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13年7月1日,贷款期限届满,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银行在2013年8月1日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企业于2013年8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的开始计算时间为()。
A.2013年7月1日
B.2013年8月1日
C.2013年8月10日
D.2013年1月1日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6.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C
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选项BC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