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可追溯控制程序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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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ISO22000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对不同类型、规格、批号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各阶段所处状态及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管理防止发生混用或误检、漏检、误收、误发现象。

2.0适用范围适用于进货、生产、交付过程中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及各阶段检验状态标识。

3.0职责3.1 生产科归口生产过程中的标识管理。

3.2 采购人员负责管理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生产科、仓库配合实施。

4.0产品标识管理4.1 原辅料的标识原料、辅助材料入库均采用挂牌标识应注明产品名称、品种、规格、进货日期、数量、供方名称等。

由各仓库管理人员将原辅材料按区域分批堆放并挂好标识牌。

4.2 生产过程标识管理4.2.1 从原辅料库领来的采购物资进车间必须保留其标识,不因搬运而丢失。

4.2.2 生产现场的半成品由各班组长负责挂牌工作,并将不同产品的半成品在盛器外用文字卡形式加以区别,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级别、班组号(或班组长姓名)等。

4.2.3 对各工序生产流水线均用标识牌标识。

工序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各班组长负责管理并监督。

4.3 成品标识管理车间内及成品库产品成桶后,同一产品放在一处,标明规格、生产日期、班次。

车间主任负责监督管理。

4.4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4.4.1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挂“合格”标识牌,或放置在标明“合格区”的区域内。

4.4.2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牌,或放置在标明“不合格区”的区域内。

4.4.3 待检品挂“待检”标识牌,或放置在标明“待检区”的区域内。

4.5 检验和试验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应严格分合格品、不合格品和待检品,同时做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6 原辅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4.6.1 原辅材料进厂后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经原辅材料检验员清点数量或称重后卸入规定的区域。

4.6.2 质检科检验人员按规定的进货检验和程序进行检验,本公司无法检验的送外单位检验。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docx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docx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docx1. 目的: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追溯,确定产品的追溯范围和程度,防止最终产品质量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等。

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 范围:适用于产品实现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追溯。

3. 职责3.1 质量部负责所有与质量、检验有关的可追溯性文件的记录。

3.2 生产采购部负责所有与生产、采购有关的可追溯性文件的记录。

3.3 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各部门应协助质量部对产品质量问题按标识进行追溯,并将追溯结果报生产采购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 内容4.1 在生产过程中,各部门按照《标识控制程序》进行产品标识。

4.2 产品追溯性要求及控制4.2.1 可追溯性规定:质量部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进行统一管理。

4.2.2 实施追溯的责任部门a)当顾客反馈产品质量信息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产品进行追溯。

b)当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品时,由生产采购部负责追溯。

c)当生产过程发生不合格品时,由生产采购部负责追溯。

d)当成品检验发生不合格品时,由质量部负责追溯。

4.3.3 追溯的范围和程度4.3.3.1 追溯的范围1)产品:本公司所生产和销售的无菌医疗器械。

2)物料:a. A类原材料和零件;b.产品初包装材料(铝箔袋包装)。

4. 3.3.2 追溯的程度a) 物料:A类物料和内包装的加工供方及其原料供方,必要时对加工供方应能追溯到生产过程(如内包装材料加工环境等)。

b) 产品:每批产品应能追溯到生产过程的每一道工序及每道工序的操作者、检验者、生产设备、工装、生产环境等;产品发货后要能追溯到第一收货人(如发给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要求其保留每批产品的分销记录)。

4. 3.3.3 追溯的方法和途径a)对A类物料追溯可通过生产批号生产流转卡(或进货检验单)供方质保书号质保书供方名称和物料批号进货单供方及其生产过程。

b)供方可通过物料批号追溯到其生产过程及提供原料的厂家和原料批号,再追溯到原料生产过程。

GMP-13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GMP-13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货位卡、原料入库单记录原料名称、物料编码(如有)、料件批号、规格、单位、入库数量、仓库管理员等。
(11)来料检验报告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有效期(适用时)、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论、检验人、复核人、报告日期等内容。
(12)来料检验记录产品名称、抽样日期、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批号、物料标准/技术要求、其他适用性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记录、评定意见、检验结果、检验人、复核人、检验日期等内容。
5 相关文件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MC-QP-15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MC-QP-2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MC-QP-22
《仓库管理制度》MC-CK-02
《批号管理规定》MC-YF-02
6 质量记录《产品可追溯有效性测试记录》
2 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外协产品和在生产、防护和交付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控制。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确定可追溯性的范围、途径和具体内容,制定《批号管理规定》实现可追溯。
3.2 生Leabharlann 部负责各个工序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记录满足可追溯。
3.3 品管部负责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可追溯。
通过上述方法可追溯如下内容:
(1)销售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发货清单/送货单/随货同行单、成品出库单应当包括收货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发货日期,发货人和联系人等内容。
(3)产品放行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请验日期、报告日期、放行人、放行日期等内容。
审 批 表
编制人/日期
版 本 号

ISO9001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ISO9001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使本厂产品(包括在制品与成品),均能明确的标示易于识别,并能确保不良发生时可以追溯。

2.0范围:本厂产品鉴别与不良之追溯均适用。

3.0权责:4.0定义:略.风险批:对品质存有不确定性的影响的批次。

5.0作业内容:5.1鉴别:5.1.1供应商进料:进料需贴附[物料标识卡]经品管确认OK后于标签上盖PASS 章.[物料标识卡]明确标示供应商、品名、料号、数量、日期等。

5.1.2生产制造:生产制造时所领取的原材料,在生产时将原材料上面标示的[物料标识卡]进行保存,生产完毕之后在制作[工艺流程卡]并填写生产日期、数量放置到成品区,品管人员进行质量确认并加盖合格印章。

5.1.3生产加工产品经品管人员确认OK,将正常流入下一工序,本区域负责人继续填写[工艺流程卡],以利识别及追溯。

不合格时则贴[不合格品标示卡]。

5.1.4当生产加工、入库检验、品质验货等环节出现异常时,针对异常“风险批”产品进行追溯,可依据订单号/[生产计划表]/[生产日报表]/等结合相应的记录实施溯源,直到追溯无异常为止,不合格品将按照《品质检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5客退品必须贴[不合格品标示卡]标示客户退货原因、日期、品名、料号、数量等以利于识别。

5.1.6客户或外部供方的财产,由接收单位进行标识于[样品卡],各相关使用单位进行保管。

建立[样品清单],使用过程时依[借用登记表]执行登记管理。

5.2追溯:5.2.1厂内生产产品可依订单号/[生产计划表]/[生产日报表]等查阅相关记录进行追溯。

5.2.2客户反映产品追溯:客户通知产品交货日期与料号后,查阅该批客户送货单据,以此追溯订单号[生产计划表]/[生产日报表]等结合相应的检验记录数据,查明原因后予改善以确保品质。

5.3产品追溯记录资料,依《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6.0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品质检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7.0相关表单:[物料标识卡][不合格品标示卡][样品卡][样品清单][借用登记表][生产计划表][生产日报表]。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修改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修改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修改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号:QP75600章号:7版次:包头一阳轮毂有限公司部门:编制:年月日审核/管理者代表:年月日批准/总经理:年月日序号更改日期更改条款更改标记申请单编号更改人12007-6-30*田广22007-6-30*田广32007-6-30*田广42007-6-30*田广1.目的对物料、半成品、成品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各阶段进行明确标识,以确保产品在生产及使用过程中具有可追溯性。

对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与试验状态进行明确标识,保证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态具有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以及产品的可追溯性及试验状态的标识。

3. 定义产品标识:指在产品或包装上做出标识或悬挂标签。

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溯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及其性能。

4.职责*采购组要求供应商对进料产品进行标识。

收发员负责采购产品到库待检时的标识。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由各职责部门进行。

顾客的特殊性标识要求,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采购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由品质部负责,仓管组负责保护。

在制品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由生产部门与品质部负责,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保护。

*成品的检验与试验状态的标识由仓管组负责并保护。

样品认可前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并保护。

5.工作程序本程序流程图如下:产品标识的方式钢印标识---应用于成品或零件本体上。

储位卡---应用于一般库存材料、成品。

标示卡---应用于生产过程中待处理零部件、需返工品或完工转序产品。

检验和试验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种类有未检、待检、合格、不合格,标识的方法有:标示卡、标牌及放置区域、各类检验记录、产品合格证,经批准的检验人员印章或签名。

原辅材料标识采购的物品进入公司后由收发员安排移至来料待检区并贴[待检验品](FM75606)标签(黄色)。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2质量部
4.2.1负责进料检验及受检后物料状态的标识。
4.2.2负责制程中半成品、成品确认及确认后产品状态的标识,以确保正确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
4.3生产供应部
4.3.1负责生产线物料及在制品的标识。
5、程序内容:
阶段
标识方法
责任部门
5.1来料
来料以供应商标识为标识,如供应商标识不够明确时,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明确标识.
客户指定标签
具有标识的物品
各种物品正确放置
领用正确的物品
正确标识的产成品
客户所需要的产品
仓库
仓库
仓库、领料单位
仓库、车间
相关部门
仓库
5.2来料检查
1.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按指定区域区分。
2.特采用合格标签加特采申请单标识
3.客户提供物料采用客户本身标签标识.
质量部
5.3仓存物料
1.客户提供物料依不同客户分开摆放并标识。
2.非客供料依物料别分开摆放,采用物资卡标识、各物料批号及名称.
3.物料按先进先出顺序发放,并作进出记录.
客户抱怨单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标签
入库单
生产作业准备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限额领料单
原材料批号
纠正措施报告
喷码日期、
标签
入库单
检验报告
生产任务书
原材料批号
供应商
进货检验单据
销售部
质量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生产供应部
生产供应部
质量部
输入
产品标识流程图
输出
过程所有者
仓库
具有标识的物品
定位放置的物品

1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十四、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QSS/GC-D-14-2010)批准:刘雅音审核:刘雅音修订:徐占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物资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进行标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及安全防护的标识。

3.管理职责3.1工程管理部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标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质检监理公司对质检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安全防护标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4物供站负责采购的物资标识。

3.5质检员、试验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砂石骨料、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标识。

3.6库房保管员负责做好各类库存、露天存放物资的标识。

3.7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记录控制,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危险物资、危险部位布置防护设施和设置警示标牌。

4.工作程序4.1物资采购过程标识4.1.1采购单位对采购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保护,对“三证”情况和复检报告进行记录,并随物资转交给物资使用单位。

4.1.2采购物资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标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4.2施工现场物资标识4.2.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标识,标识形式可采用标识牌、印记、分区域、颜色涂刷、记录等。

具体见附表。

4.2.2标识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质量等级、出厂日期、入库日期、检验试验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等。

4.2.3对已验证并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由保管员建立物资台帐,并按本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标识。

4.2.4物资领用发放时,由领用人在领用单上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领用日期及使用部位。

4.3施工过程产品标识4.3.1施工过程半成品标识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是指砂石骨料,加工制造的钢筋、金属构件、预制件等。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_QMS-B21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_QMS-B21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QMS-B21文件名称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MS-B21版本/修改号A/0受控状态受控签批人修订记录:序号:修订摘要修订日期修订 / 签批人11. 目的通过标识和质量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 范围适用于从原材料、半成品到成品的所有过程中实现可追溯性。

3. 职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的维护,负责做好质量记录,以实现可追溯性。

4. 程序4.1 追溯范围成品能追溯到每批(每台)的生产检验过程,售出的产品还要追溯到分销商或使用单位;每批成品所用的原材料要追溯到到货日期和供方。

其中A类物料需要与供方签订合同,故还需要追溯到合同单号。

4.2 追溯程度4.2.1 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原材料、产品的生产检验过程和产品的流向均可以追溯。

4.2.2 相关文件需要追溯:采购合同、采购记录、进货检验记录、出入库记录、领用单、工序过程记录表、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

4.2.2.1 其中生产记录中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编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

4.2.2.2 由市场营销部在销售记录上写明生产批号(编号)、顾客名称并保持记录。

4.2.2.3 生产管理部负责在采购记录中记录到货日期、供方名称、合同的编号(如签订了合同),质量部负责进货检验记录中记录原材料的批号或编号。

4.2.4 库房的出入库记录应记录原材料的批号或编号。

4.2.5 相关人员追溯:采购人员、进货检验人员、领料人员、生产人员、成品检验人员、销售人员、验收人。

5. 相关文件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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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可追溯控制程序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产品可追溯控制程序
目的
由于农产品在种植、管理、采摘、贮运和销售等各环节均存在各种潜在的风险,食品的的质量和安全性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威胁。

因此本公司旨在建立一个农产品溯源管控机制,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农产品溯源系统的解决方案,消费者可根据标签上的二维码信息对农产品进行信息追溯,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做好农产品监管工作,从而确保农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中都能实现溯源跟踪和质量管控。

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涉及种植、
管理、采摘、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货架展示和消费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带来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种植过程中使用有残留的农药;加工、包装环节操作不规范、技术水平不达标等带来的污染;运输、仓储过程中可能与其他货物混装、混放带来的污染等。

因此,急需一个农产品溯源方案,对农产品的供应链进行全程监测,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维码溯源是针对现在溯源系统存在的问题,设计的一种新的溯源模式。

在绿色食品生产源为食品分配二维码条码,绿色食品生产商、销售商等与质量认证机构分别为每种食品录入详细源信息、认证状况等,并将二维码制成标签贴在产品包装上;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只需手机扫码,即可随时随地查询产品源信息与质量认证等相关信息,并可及时举报虚假、错误信息。

二维码还具有开发成本低、种植生产管理检验信息管理物流信息管理销售信息管理加工包装管理溯源数据中心绿色履历管理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管理设备管理数据接口数据接口验证门户手机溯源采集客户端手机溯源查询客户端数据采集传感器系统接口农管理平台
用户层平台层农业现码图获取方便的优势,消费者操作仅需少量的流量费,就可以充分了解农产品从种植到出售的过程,买的放心,吃的舒心。

通过对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符合及产生在市场流通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并召回,减少或减低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保持有机产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职责
3.1农业基地负责对地块进行编号,并制定生产过程记录表格及记录的填写。

3.2办公室负责制定产品的批号管理。

生产档案工作程序
4.1地块标识
公司将认证范围内的生产面积划分为若干生产区,制定了地块编号区,明确了每个编号地块的生产品种、地理位置、面积范围、负责人,每个岗位的生产资料投入和生产操作全部按照公司生产技术规程执行,并对各过程进行完整准备记录。

4.2生产记录
公司编制了生产、运输、贮存、包装、销售等各个过程的记录表格,记录表格由地块负责人进行记录,记录事项包括作业日期、作业事项、农业投入品及其使用目的、用法用量、使用时作物所处生产阶段、安全间隔期、负责人等内容,生产记录保存期限3年,由办公室保管。

4.3批号管理
公司有机产品使用批标识管理方法,同一地块同一天采收为同一批,格式为:格式为JG-生产地块-果实顺序号-采收时间。

公司使用防伪标识贴,还标明有机字样。

5、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1.目的:
通过对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符合及产生在市场流通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并召回,减少或减低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保持有机产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产品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各区域。

3.职责:
3.1市场部负责对出厂后产品提供信息,并安排将产品召回并处理。

3.2技术技术部对召回的食品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处理的方案。

3.3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召回产品进行评估,并确定产品标识、数量及去向。

4产品追溯与召回流程
符合召回条件→批准召回→确定产品标识、数量及去向→召回实施→产品处置
4.1召回条件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市场部应填写“召回处理记录”交技术技术部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处理的方案,市场部将详细信息及时反馈至副总及理事长,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启动召回程序。

(1)产品引发食物不安全消费或违背法律法规要求;
(2)本合作社对产品或工艺自我评估,发现有可能不能保证有机产品的完整性;
(3)顾客对产品投诉;
(4)由于质量存在问题,产品需撤离市场。

4.2产品追溯
技术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和批号,并通知仓库和各经销商。

4.3召回实施
如受影响产品仍存在仓库中,仓库管理员根据技术技术部的通知,对受影响的产品进行隔离存放或标识。

市场部根据技术技术部的通知,确定已销售出去的产品去向,将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通知客户,请客户帮助追回受影响产品。

4.4召回后产品的处置
质量控制部对已召回的产品批次号追溯到此批产品的生产过程,按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并进行再次评估,确定处置决定,报管理者代表、理事长批准后由仓库实施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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