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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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思考和建议

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思考和建议

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思考和建议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成了具有农民与工人身份的劳动者——农民工。

在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且有不断增大的趋势,估计全国农村劳动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

农民工最显著的特点是流动性大,不仅往返流动于城乡之间,并在单位之间、城镇之间频繁地变动工作岗位,而且外出的人群每年都在不断变动,新老农民工进行着代际更替。

由于他们的特殊性,造成这部分人大多数都没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将给社会留下隐患。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思考建议目前,在政策层面上,农民工已能享受到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这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和就业方针的根本转变。

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例如,据2005年统计,浙江省金华市全市从业人数239万人,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约52万人,其中农民工约11万人,占参保人员总数的21%。

农民工参保率低,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1.部分地方政府存在短期行为。

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担心要求企业和职工参保影响本地的竞争力。

为了制造“比较优势”,吸引外资,他们把不要求企业和职工参保作为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干预或者有意延缓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进程。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减轻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支付压力和地方财政负担,通过扩大覆盖面的方式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增加基金收入。

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流动时只退个人账户资金甚至只退个人缴费部分,社会统筹和企业缴费部分留在当地,出于地方利益考虑,一些农民工输入地力图将农民工纳入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

这种做法引起一些农民工输出地政府的担心,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也表示不满。

2.一些企业消极抵制。

由于农民工缴纳保险费会增加成本,加重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竞争能力。

企业经营者从节约成本考虑,不愿意为农民工上保险。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首先,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存在着覆盖率低的问题。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属于流动人口,他们往往在城市打工期间无法满足缴纳养老保险的条件,导致他们的个人养老账户很难得到充分积累。

此外,一些雇主违规操作,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进一步降低了覆盖率。

其次,农民工养老保险缺乏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需要关注。

由于农民工工资相对较低且工作不稳定,他们的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并且往往缺乏长期缴费的意识。

另外,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低也限制了农民工养老金的增长,无法满足农民工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

首先,要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覆盖率。

应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他们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

同时,可以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工作期间都能够积累养老金。

其次,要加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增强他们的缴费能力。

此外,可以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提高其收益率,从而增加农民工养老金的积累。

此外,还可以加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加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缴费意识和参与度。

最后,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养老保险。

比如降低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等,从而增强农民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和认可感。

综上所述,农民工养老保险面临着覆盖率低和可持续发展困难等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

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资水平、加大投资、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出台优惠政策等措施,可以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退休生活。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养老保险是国家为解决城乡居民老年生活保障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一定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 保障水平不高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由于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和政策限制,导致参保人员在退休后领取到的养老金总体偏低,难以满足他们的实际生活需要。

2. 职工和农民参保率不高在城镇,虽然职工的养老保险参保率相对较高,但依然存在一些职工未参保的情况,导致他们在退休后无法领取到应得的养老金。

而在农村,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保率更是少之又少,大部分农民依然处于无养老保险保障的状态。

3. 养老金调整不及时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的调整步伐并不及时。

导致退休人员的生活负担逐渐加重,无法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隐患由于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

这种隐患可能会影响到养老保险的稳定运行,从而影响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二、对策建议1. 提高保障水平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可以考虑适当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也可以通过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吸引更多的城乡居民参与从而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总量,提高保障水平。

2. 加强宣传和普及工作为了提高职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保率,可以通过加强宣传和普及工作来提高大家对养老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大家普及养老保险的政策和优惠内容,从而吸引更多的城乡居民参与其中。

4. 完善基金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可以通过完善基金管理制度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也可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通过一系列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与对策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与对策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与对策党的十九大强调,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这要求社会保障体系公平覆盖各个社会群体。

农民工群体如何跨越“半城镇化”,如何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日益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重大问题。

本文集中探讨如何健全和发展农民工养老保险。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现状总的来看,目前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很低。

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表明,2008―2014年外出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从9.8%上升至16.4%,上升了6.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1个百分点,仍然处于很低的水平。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8―2016年,全国农民工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从2416万人上升至5940万人,参保率从10.7%上升至21.1%(见图1)。

尽管这一统计数据与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但两项数据都表明目前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很低。

分行业看,制造业农民工参保率相对较高,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率最低。

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分析显示,制造业农民工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占44.6%,服务业农民工中参加此项保险的占21.5%,建筑业农民工参保比例最低,仅13.5%。

分代际看,高龄农民工参保率明显低于全部农民工的平均水平。

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及以后出生)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占27.4%,老一代农民工的参保比例为24.8%,前者稍高于后者。

50岁及以上高龄农民工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占13.5%,明显低于新生代农民工、老一代农民工的参保率,也低于全部农民工的平均水平(26.4%)。

分收入水平看,低收入农民工参保率明显更低。

月收入1500元及以下人群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比例仅为15.7%,1501―2500元人群为23.6%,而2501―3500元人群、3501―5000元人群、5001元及以上人群分别为30.6%、31.7%、28.0%,后三个人群明显更高。

对当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考

对当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考

对当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考□郝晨羽【摘要】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如何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让农民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既是农民工自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作者单位】郝晨羽,河北工业大学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目标,尤其强调了“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问题十分关注和重视,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如何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让农民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既是农民工自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就必然重视和考虑其形成特点以及历史背景。

一、农民工群体特点分析近年来,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大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对传统的农民与土地相捆绑的劳作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一方面,人的社会属性越来越明显,打破了原有的城乡二元化结构体制,为人口的流动性创造了有力条件;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又是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力军,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打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

农民工由于来自农村,其思想承载了农民特有的“小农思想”。

小富即安,更加重视眼前即得利益。

同时,中国历来讲求孝道,百事孝为先,在这一思想的熏陶下,养儿防老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影响深远。

农民工的小农思想和传统的养老模式成为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施的巨大阻力,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组织实施,阻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及思考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及思考

为 额外 负担 就 目前全 市平均 水平
来 看 ,企 业 每 年 为 一 名 农 民 工 办 理 荐 老 保 险 的成 本 约 3 0 0 0多 元 对 于

费. 才能 存新的就业地保 险经办机构
} } { 请 转移 在 』 :一 个 就 业 地 的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但 农 民 T 就 业 往 不稳 定 、 不 连 续 常 常 一 个 地 方 中 断 _ = [ 作
民 养 老 保 险 予 以 抵 制 。
4 . 薄弱 的养 老保 险意 识 农 民
1 : 中很 人 一 部 分 来 源 于 农 村 . 文 化 程 度 不 高 .对 各 种 政 策 法 规 的 理 解 程 度 有 限 . 导致 在 自身 的 养 老 保 险
转 接 问 题 L无 法 正 确 操 作 :农 民 丁
作, 如 建筑 、 餐钦 、 制 造 和服 务 等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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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而回到农村 . 由于没有城镇 职_ r 养
老保险 和农村 养老 保险 转移接 续政
在农 村 的劳 动者 .他们是 在 我 国经
济 发 展 过 程 个 群 体 的正 当权 益 . 长 期 因城 乡 二 元 经 济 结 构 而 被 忽 略 目 前. 根 据调 查显 示 . 我市 农 民二 r 参 加 养 老 保 险 的 比 例 较 低 如 何 解 决 好
这 个 庞大 群 体 的养 老保 险 问题 . 不
仅仅 是 坚持城 乡统 筹发 展的一 项重 大 战 略 任 务 .更 是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社 会 、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迫 切要 求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及其思考

工 在参加 和享受 养老 保险方 面得 到普通城 镇市 民 待遇, 并且 由于 缴 纳城 镇 职工 养 老 保 险 的基 数增
特殊的社会群体。 目前我国农 民工总数 已超过
12亿人 , 个 群体 的正 当权 益 , 期 因城 乡 “ . 这 长 二
元” 经济结 构而 被 忽 略 。 目前 , 据 调查 显 示 , 根 我 国农 民工 参加 养老保 险 的 比例仅 仅 在 1 %左 右 。 5 如何 解决 好这 个 庞大 群 体 的养 老 保 险 问题 , 仅 不 仅 是坚 持城 乡统 筹发 展 的一 项重 大 战 略任 务 , 更
是 我 国全面建 设小康 、 建和谐 社会 的迫切 要求 。 构


农 民工养老保 险的模式
所谓仿 城 型 , 是 指参 照城 镇保 险制 度 的做 就 法, 为农 民工设 立相对 独立 的养老保 险制 度 , 代 其
表 城市 为北 京 。农 民工 在北 京 的机关 、 事 业 单 企 位 和个体 工商 户工作 , 动关 系确立后 , 以纳 入 劳 可 城 镇职 工养 老保 险。这 个模 式 使农 民工 获 得 “ 准 市 民待 遇 ” 与深 圳 模 式 在 维 护 农 民工 的 正 当权 , 益 方 面有 异 曲 同工之 妙 , 同时 由于缴费 基数较 低 ,
盖范 围和运 作方 式 , 农 民 工养 老保 险分 为 三种 将
类型 : ( ) 一 以深圳 为代表 的扩 面型
接 , 利于将 来实现 以人 为本 、 乡统 筹 的养 老保 不 城 险模 式 。 ( ) 三 以上海 为代 表 的综合 型
所谓 扩面 型 , 是 指 以城 镇 职 工基 本 养 老保 就 险为 目标 , 大覆 盖 面 , 扩 逐渐将 农 民工纳入 到城镇 养老 保 险体 系 中 , 其代 表城 市为深圳 。20 00年 1 2 月 , 圳市 人 大 通 过 了修 改 后 的《 深 深圳 经 济 特 区 企业 员工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条 例 》 把 在 特 区 工作 的 ,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1、制度落实情况:由于地区差异、行业差异等因素,可能导致制度落实不 到位,参保率低下。因此,需要加强政策督导与考核,确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 有效实施。
2、农民工参与度:部分农民工可能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等因素, 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了解,参与意愿不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 高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
2、保障范围: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统一保障范围与 水平,确保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养老保障权益上的公平性。
3、管理方式: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 转移接续,提高制度效率。同时,加强对制度的监管,确保制度的合规性与可持 续性。
四、实施措施
为确保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2、执行力度不够
部分地区和企业在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时存在偏差,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例如,有些企业为降低成本,选择不缴纳或少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意识不足
很多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参保意识。还有一些农民工 因为经济压力和流动性大等原因,不愿意参与养老保险。
三、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 对策建议
5、强化社会保障意识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提高公众对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 媒体、社区、工会等组织可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工了解参保意义和权 益保障。
四、总结回顾
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解决该问题需要政府、企 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形成政策引导、企业责任担当、个人意识提升等多方面的合 力。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加强执行力度、提高个人意识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民工 参保率,为他们的未来养老提供坚实保障。
1、完善政策制度
政府应针对农民工特点制定更为灵活的参保政策,例如设定不同缴费标准以 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工的需求。同时,简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方便 农民工在更换工作地时办理相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得以顺利实施。 对于违反政策规定的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及解决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工数量也不断增加。

虽然农民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他们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社会保险问题。

本篇论文将阐述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一、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1.社会保险的覆盖率低社会保险是国家建立的为民服务的制度。

但是由于农民工属于流动人口,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因此他们很难参加社会保险,并且很多雇主也没有帮助他们参加保险,这就导致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低。

2.社会保险制度差异地区差异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地区差异,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往往在外地城市打工,如果在不同的地区工作,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使用上产生一定的困难。

3.社会保险额度不足农民工工资低,对于社会保险来说,保险额度往往只能够达到基本保险水平,如果遇到意外或者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保险,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无法满足。

4.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个人缴纳,但是对于农民工来说,缴纳社会保险往往取决于雇主是否愿意参保,也就导致了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

5.社会保险待遇方案不合理社会保险方案针对不同的人群有明确的提供方案,但是对于农民工来说,社会保险待遇方案不够合理,也不能够满足农民工基本的需求。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解决措施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应该做出相应改革。

比如,建立一个针对农民工的特定社会保险计划,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同样的待遇。

同时,应该拓宽其缴费渠道,开通银行、支付宝等缴费方式,方便农民工缴纳保险费用。

2.加强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普及宣传针对农民工投保率低的现状,应该加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普及宣传。

雇主应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向农民工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并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政府部门也应该增加宣传力度,提供社会保险知识在线学习平台等,让农民工了解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以及投保的具体步骤。

关于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关于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养老保险是指政府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两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国范围,实行全民参保,是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主要保障来源;而补充养老保险则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增加的,主要由个人自愿参保,目的是提高退休金水平,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然而,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养老保险体系仍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比如,覆盖面不够广泛,很大一部分农民工和城镇小微企业员工等群体尚未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这使得这些群体在老年时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增加了其经济风险。

第二,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严重压力。

由于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余额已不足以支付未来的全部养老金支出,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

第三,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养老金标准更是偏低,难以维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制定一些对策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加大对农民工和城镇小微企业员工等群体的养老保险覆盖力度。

可以通过政策调整,加大对这些群体的补贴力度,鼓励他们参保养老保险。

其次,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投资,增加基金投资收益,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扩大到更多领域,提高投资收益。

再次,要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确保老年人能够享有相对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可以通过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金能够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

总之,养老保险是一个涉及全民福祉的重要领域,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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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作者:夏园牛淑珍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4期【摘要】农民工日益成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群体,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如何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应对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对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现存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建议据《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1年全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

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

[1]如何完善2.5亿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关系问题,避免农民工的社保利益遭受损失,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现存问题分析(一)农民工职业不稳定,参保率低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多数农民工职业不稳定、收入低、流动性较强,从而形成农民工的收入低与养老保险高费率之间的矛盾;农民工流动性强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之间的矛盾。

根据有关研究,农民工在1年之内发生职业流动的比例超过了50%,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平均时间为2~3年,频繁的流动,导致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需要频繁地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而目前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依然十分困难,许多农民工嫌麻烦而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

截止2009年末,全国仅有约10%的农民工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所覆盖。

[2](二)城镇社会保险门槛较高现行城镇社会保险门槛较高,其缴费标准对于农民工的收入状况来说构成不小的压力。

同时,城镇社会保险操作方法也不够灵活,没有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专门的执行办法。

比如,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农民工只有在统筹区域内缴费累计满15年后才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如缴费年限不满15年,劳动力跨统筹区域流动将无法带走养老保险缴费的社会统筹部分,即使退休后也不能在流出地领取基础养老金。

而农民工的就业恰恰呈现出工作流动性大和工作场所不固定的特点,他们很难在同一个社会保险统筹区域累计工作15年。

这促使农民工宁愿选择将来回乡寻求养老保障,也不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三)缺乏政府和企业的有力保障由于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有限,文化素质较低,工作的流动性较强,在城市中不易于管理,这使得政府对农民工群体长期持一种审慎的态度。

政府在承认他们对城市发展做出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又认为他们的存在对社会造成了各项制度的混乱和不安定因素,因此政府采取的措施也大多偏向于管治而非保护。

农民工作为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的身份标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被定义为“弱势群体”,在生存状态的很多方面都会被边缘化。

在一些地区,由于地方不愿或难以承受高额的财政负担,要求参保人员有本市的长住户口,或者缴纳一定年限的保险金。

同时,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高。

按规定,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20%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工资的8%缴纳。

企业作为盈利性经济实体,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认为与农民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经济成本较高,流动风险较大,所以往往持谨慎态度。

而农民工整体工资水平不高,生活压力较大,将个人缴纳部分认为是一种不小的经济负担,往往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

很多农民工认识不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而是愿意将工资寄回农村,寻求将来回乡养老。

(四)转移接续机制尚不完备资金问题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核心问题,因为一旦全国性的社保平台建立起来后,转入地政府要补贴转入农民工的社会统筹部分,必然增加地方财政负担,所以地方往往对转入设置很多条件[3]。

这造成了这些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上加难。

而当农民工回到自己家乡时,由于某些落后地区的养老保险还没有普遍推行,城乡养老保险对接困难,农民不得不退保。

根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主要解决了以下四个问题:第一,从2010年1月1日起不得退保,承认农民工在各地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有效解决以往农民工养老保险不断参保退保,难以达到15年的参保年限而享受不到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

第二,除转移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之外,还需转移12%的单位缴费,用于平衡地区间的社会保险基金,减轻转入地将来要承担的支付责任,较大限度地避免各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设定转移条件的情况。

第三,不管是各城市之间还是城乡之间的户籍如何不同,都不影响养老保险权益的累计。

第四,简化了养老保险手续,明确了办理流程。

《暂行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关心,但是对于跨省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仍然有着一些规定,如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需要另行研究制定。

同时《暂行办法》并没有适用所有农民工,只是适用于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但不适用于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这部分人群只能参加其它类型的养老保险,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在建立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必须考虑结合其自身特点。

[4]二、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我国现行三元养老保障体系的缺陷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为“三元型”,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其中近1.6亿农民工面临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个险种在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等方面均不同。

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企业和个人承担主要缴费责任,缴费标准相对较高,且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新农保制度中,由于许多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国家和个人承担主要责任,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养老金待遇与前者存在明显差距。

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种种缺陷给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带来重重困难。

(二)各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实施上的差异我国现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综合型养老保险。

该种模式以上海市为主要代表,具体实施中引入商业化运作机制,是将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等多种风险放在一个制度框架内统一承办的社会保障方式。

2.融入型养老保险。

该种模式以广东和深圳为代表,是把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使农民工和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待遇,其缴费标准较高。

3.独立型养老保险。

该种模式以北京市为主要代表,主导思想是为农民工设计独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种模式坚持“缴费基数低,待遇水平低”的“双低”标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的缴费负担相应有所减轻。

可见,各个省市和地区之间在现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上各不相同,差距较大且相互独立,由于地方利益保护和农民工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等因素,势必给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统筹和转移接续带来一系列的困难。

(三)农民工自身特点的限制首先,农民工在城市中主要从事建筑行业和服务业,收入水平较低且流动性强。

一般难以达到在一个地区连续缴费达15年这个最低的年限要求,往往处在不断更换工作城市或回乡的流动状态,退保和转移接续的现实问题使他们本身对参保的信心不足。

其次,农民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了解,参保意识薄弱,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落叶归根、养儿防老的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上。

再次,用工企业为了尽量减少用工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利益,往往通过一些途径,逃避为农民工缴纳保险费的责任。

农民工由于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对国家相关政策了解有限,维权意识较低。

三、完善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提高国家和社会在老龄化高峰来临时承担风险的能力。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又要结合农民工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需求。

(一)政府应加快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存在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国家没有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法律保护制度。

对一些关键问题,比如农民工的参保方式、养老保险转移等方面做出明文规定,确保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应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在农民工养老中的责任与义务,避免各相关主体无法律的规制而逃避应负责的义务。

20l0年新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虽然有利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解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信息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网络的互联,造成技术上难以实施。

所以政府还应加大投入,搭建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扫清转移接续的技术障碍。

(二)建立统一的统筹和转移接续办法实行养老保险统一的社会统筹,可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降低养老保险的风险。

要实现养老保险的全社会统筹,主要应解决两方面的问题:1.打破地域壁垒。

目前,各地区参保模式、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有较大差异,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会直接触及各地区的财政利益,因此各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认识各不相同,制定的政策法规也各不相同。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

在美国,每个公民自出生起就必须注册一个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它记录了个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居住、纳税、信誉等情况。

这种社会保障号码类似于我国的居民身份证。

因此,我们可以效仿美国社会保障号码的做法,扩大身份证号的功能,为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信息化管理做好前期铺垫。

为打破地域壁垒,消弭各地区的财政利益保护问题,首先应明确出台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中可效仿欧盟的做法,采取养老保险的分段计算。

在保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变、不转移统筹基金的前提下,按各参保地规定分段计发。

[5]2.打通技术障碍。

目前,农民工规模庞大且流动频繁,而具体职能部门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的不成熟,使农民工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中产生诸多不便。

这使得建立全国农民工社保信息系统成为必要性举措。

只有构建专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电子信息化平台,才能打通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统筹和转移接续的技术障碍。

政府应加大投入,实行一体化管理,以统一的软件和网络平台支持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管理体系,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安全和及时转移。

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下,每个人都有社会保障卡,将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农民工本人在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以方便全国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随时查询个人养老保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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