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编吗
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否属于事业编

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否属于事业编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属于事业编的情况并非所有事业单位员工都是有编制的。
我国绝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无编制人员多于有编制人员。
尤其是县级几下单位。
本人为例,属于区直直属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目前不到一半有编制。
现在被派到乡镇,就两人有编制,无编制的近二十人。
这些人都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关于确定身份,这么说,目前绝大多数有编工作都是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绝大多数至少要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过程和公务员考试过程一样。
自己可以对照一下。
不过,现在不少地方合同制也走这个程序。
所以简单点就是直接问,和看工资。
有无编制的待遇差很多,一般能有一倍。
事业在编人员可以看以下的特征:1、看合同,应该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如果是劳动合同则显然不是。
2、看工资,是否采用事业工资结构,事业人员一般分为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
3、看保险,事业人员有不参加养老保险的,也有参加养老保险,但是一般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区别。
4、看编制部门是否将你入编。
5、看招录部门人社局、人事局的入职登记表是否将你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登记。
事业编制的概念事业编制,是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晋升的路线,如果是政府里的专业技术岗位大概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等专业不同职称也有所不同,工勤岗位主要是指工人,如司机,职称主要有初级工、中级工等等。
与事业编制的相关法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有编制为什么要签聘用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有编制为什么要签聘用合同篇一:和事业单位如何签订合同进入编制一.有编制和无编制的区别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
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
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
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
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编辑本段区别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
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
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
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
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
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
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编辑本段档案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
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一项调查表明,“体制外”人才普遍压抑感强、压力大,渴望得到社会认可和尊重。
放弃人事、户籍档案从某大学出走,到宁波一家国营企业任职的杨博士坦言,由于传统体制观念作怪,“体制外”员工的地位不高,相应地“体制外”人才就有压抑感。
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在编”的群体,在目睹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一个个有了自己的房子,升职或被授予重任、外派学习,虽然自己能力与之不相伯仲甚至更强,但却因为不在“体制内”而不能享受。
不稳定感、漂泊感油然而生,也可能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不乏干劲的同时,却也因缺乏可预期的上升通道而动力不足。
事业编制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事业编制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编制聘用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为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合同。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双方的意愿和要求。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遵循双方的意愿和要求;(三)符合聘用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薪酬待遇;(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和福利;(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合同的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薪酬待遇。
第十条职工应当遵守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的能力表现,对聘用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三)严重失职,对事业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医院招聘就业:编内(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编外(合同制)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医院招聘就业:编内(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编外(合同制)的区别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的医院编制为例来解释一下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的区别!现在江浙沪一带医院招聘是一般会说明编内或编外,许多毕业应届生搞不清出,下面就这个问题向大家解释一下!所谓的编内包括两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
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姆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在想转非常难 ---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编制无非有三个原因(1)固定事业编制已满、急需聘用相对稳定的人员;(2)固定事业编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过使用流动编制降低用人风险;(3)因单位特殊的人事管理体制,需要使用流动编制。
医院招聘就业:编内(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编外(合同制)的区别,就业协议与就业合同的区别

以江浙沪一带的医院编制为例来解释一下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的区别!
现在江浙沪一带医院招聘是一般会说明编内或编外,许多毕业应届生搞不清出,下面就这个问题向大家解释一下!
所谓的编内包括两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
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
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编制无非有三个原因(1)固定事业编制已满、急需聘用相对稳定的人员;(2)固定事业编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过使用流动编制降低用人风险;(3)因单位特殊的人事管理体制,需要使用流动编制。第一条在大医院可能性现在已经不大因为医院可以通过合同制解决这类麻烦,大医院不缺人!为什么说人事代理编制会降低单位用人风险呢?这就引出了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种类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种类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具有人事关系性质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了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种类对于受聘人员和事业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短期合同短期合同通常指的是聘用期限在 3 年以下(含 3 年)的合同。
这种合同适用于那些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或者是用于完成特定任务的受聘人员。
比如说,某些事业单位在特定时期需要开展一项临时性的调研工作,为此聘用了相关专业人员,此时可能会签订短期合同。
短期合同的优点在于其灵活性较高,能够快速满足单位短期内的用人需求。
但对于受聘人员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二、中期合同中期合同的聘用期限一般在 3 年以上(不含 3 年),但不超过 8 年。
这种合同适用于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例如一些专业性较强、需要一定经验积累的岗位。
中期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为受聘人员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工作环境,使其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在岗位上发挥专业技能,同时也有助于事业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长期的培养和考察。
三、长期合同长期合同的聘用期限一般在 8 年以上。
这类合同通常适用于那些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或者是对单位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
签订长期合同对于受聘人员来说,意味着更高的职业稳定性和保障,可以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为单位的发展做出长期贡献。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能够留住核心人才,保证单位的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行。
四、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针对特定项目而签订的聘用合同。
合同的期限以项目的完成时间为限。
当项目结束时,合同也随之终止。
这种合同常用于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
例如,某事业单位承接了一项重大科研课题,为此专门聘用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研究人员,签订的就是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的特点是针对性强,能够集中资源和人力完成特定的任务,但在项目结束后,受聘人员需要重新考虑自己的工作安排。
五、兼职合同兼职合同适用于在事业单位兼职工作的人员。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篇一: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摘要】聘用合同书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载体。
本文阐述了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注意问题XX年,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
总结实践经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聘用合同中“人事关系与岗位聘任”两种期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
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的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岗位聘任期限是指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种时间规定。
篇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吗?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XX吉林省考学习群③:172042912XX吉林国考学习群③:5444969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吗?由党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研究确定;现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到合同期限的人员,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内容,由各级各部门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聘用是编制吗
事业单位聘用是编制吗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中,事业单位因其工作的稳定性、良好的福利以及社会地位等因素,一直备受求职者的青睐。
而对于事业单位聘用这一概念,很多人存在着一个疑问:事业单位聘用是编制吗?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事业单位编制,以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具体形式和特点。
事业单位编制,简单来说,就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其职能和工作任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确定的人员数量和职务结构。
拥有编制的人员,通常在工资待遇、福利保障、晋升渠道等方面都有着相对稳定和明确的规定。
然而,事业单位聘用并不完全等同于拥有编制。
事业单位的聘用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分为编制内聘用和编制外聘用。
编制内聘用,顾名思义,就是被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聘用方式。
这些人员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最终被录用为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他们享受着与编制相关的各种待遇和保障,例如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福利,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也有着明确的政策和通道。
与之相对的,编制外聘用则是指那些未被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聘用形式。
常见的编制外聘用形式包括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临时工等。
这些人员虽然在事业单位工作,但在待遇和保障方面可能与编制内人员存在一定的差距。
比如,工资待遇可能相对较低,福利保障可能不够完善,晋升机会也可能相对较少。
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所获得的事业单位聘用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呢?这需要从招聘信息、合同签订以及待遇等方面来综合考量。
从招聘信息来看,如果是编制内招聘,通常会在招聘公告中明确说明招聘的是“事业编制人员”,并且会遵循严格的招聘程序和审批流程。
而编制外招聘往往不会强调编制的问题,招聘程序可能相对简单。
在合同签订方面,编制内人员一般签订的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约束。
而编制外人员签订的合同可能是劳务派遣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合同的条款和约束条件可能与编制内聘用合同有所不同。
医院招聘就业:编内(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编外(合同制)的区别
以江浙沪一带的医院编制为例来解释一下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的区别!现在江浙沪一带医院招聘是一般会说明编内或编外,许多毕业应届生搞不清出,下面就这个问题向大家解释一下!所谓的编内包括两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
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在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编制无非有三个原因(1)固定事业编制已满、急需聘用相对稳定的人员;(2)固定事业编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过使用流动编制降低用人风险;(3)因单位特殊的人事管理体制,需要使用流动编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现在事业编是不是也签合同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现在事业编是不是也签合同聘用合同制有编制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有编制吗?现在事业编是不是也签合同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它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工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这就是由编制和没编制的区别。
饥为你和单位是人事关系,所以你的待遇是国家统一拨款,且待遇是合同人员的3倍左右。
因为你与单位是人事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所以不能根据《合同法》要求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
所以编制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编制外的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与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有什么不同同时全员聘用合同制与合同制有什么区别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按目前状况简单说来就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单位的类型仍属于事业单位范畴,但性质已近乎完全演变成企业。
这类事业单位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今后改革的重点。
事业单位编制内指的是由编委核定的在编职数,这说明被核编单位的事业性职能还很强,人员的进出还需由政府主管部门管控。
事业单位存在的合同制一般是指企业编或工勤编。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单位在改革后将不会再按事业单位管理。
而编制内的合同制仍将存在于事业单位。
聘用合同制正式员工是什么意思所谓正式,应该是指“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在签的通常是说明了几年期限的。
我以前签的合同,明白地标题就是无固定期限。
望采纳合同制和事业编一样吗?有什么区别?事业编制的是正式工,合同制的要比正式工差点,没有编制,而且工资也差多了,可以根据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身份的人员只要有事业编制就是正式工,按照工人工资档次发放工资,其余按照管理类别和专业技术类别发放工资。
追问事业单位合同制和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区别吗?事业编制的是正式工,正式工也签合同啊,他们不能象合同制那样解除聘用关系?回答事业单位合同制和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区别吗?有区别,事业单位合同制就是正式工,其实签不签都一样,他们不能象合同制那样解除聘用关系,签合同也是人事局要求的,现在就不要求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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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编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编吗
引言
在中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指由事业单位与员工签订的雇佣合同。
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服务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
事业编则是事业单位涉及人员编制管理的一种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会混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编的概念,本文将解答这个问题。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员工就劳动关系建立的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有: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约定、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用工期限、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社会保险等。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通常是根据招聘的需要,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录用;或者是事业单位内部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升迁等情况而签订的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都是固定期限合同,即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或者三年。
事业编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关系
事业编是指事业单位根据编制管理规定,对人员编制进行设置、管理、调整和使用的制度。
事业编制一般包括公开招聘和内部调动两种方式。
担任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和权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事业编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基础合同,事业编制是该岗位聘用人员的编制管理。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满足职位需求,而事业编制则是人员在事业单位内的编制安排。
事业编制的核查与聘用合同的签订是独立的过程。
聘用合同的签订并不等同于事业编制的确认,只是表示事业单位与个人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约定了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因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不等同于事业编。
总结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用于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是固定期限合同,主要约定工作内容、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事业编制是指事业单位对编制人员的设置、管理和调动,与聘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虽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事业编制相关,但聘用合同的签订并不等同于事业编制的确认。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为了满足岗位需求,而事业编制是对人员的编制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应准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避免混淆不清。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理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编的区别和关系,减少对这两个概念的混淆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