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土地法学

(四)计税依据
转让FW取得的增值额。 转让FW取得的增值额。 FW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额- 增值额=转让额-扣除额 扣除项目:a.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b.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扣除项目:a.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b.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c.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用 d.与FW有关税金 e.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 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用; 有关税金; c.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用;d.与FW有关税金;e.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 项目。 项目。
级数 1 2 3 4 5 6 7 8 9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的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二)构成要素
1.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1.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例如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是 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及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及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耕地占用税是占 用耕地用作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用耕地用作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五)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及计算
土 地 增 值 税 采 用 的 是 超 率 累 进 税 率 , 共 有 四 级 , 最 低 税 率 为 30 % , 最 高 税 率 为60%: %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的部分,税率为 %;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 % 的部分,税率为 % 的部分,税率为40%;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的部分, 率为50% 率为 %;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为 的部分, 的部分 税率为60%。 。
CPA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版

CPA税法13个小税种深度总结版CPA税法13个小税种是指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相对独立的13种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下面将对这13个小税种进行深度总结。
首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适用范围广泛,税率较高,征收较为复杂。
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征的一种消费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需要按期申报纳税,并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其次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生产、进口和消费特定商品征收的一种税种。
我国主要征收的消费税项目包括烟草、酒类、汽车、高档化妆品等。
消费税的税额是按照商品的价格或数量计算的,征收依据严格,税率较高。
第三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我国针对企业利润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分为15%和25%,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人类型。
纳税人需要按照季度或年度申报纳税,并扣除相关的费用和亏损。
第四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我国针对个人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档次,适用于个人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个人所得。
纳税人需要按照月度或年度申报纳税,并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第五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指我国针对购买和进口汽车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车辆购置税的税额是按照购车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的,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汽车有不同的税率。
纳税人需要在购车时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六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指我国按照不动产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对不动产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的税额是按照不动产的评估价值计算的,税率较低。
房产税的征收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目前仍在试点阶段。
第七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我国的一种地方税种,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支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率较低。
第八是资源税。
资源税是指我国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十八种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共有十八种税,本文将详细阐述这十八种税的法律规定。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六、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第八章资源税类法1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法
四、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五、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
级次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
1 2 3 4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
• 2008年考题: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 年考题: 年考题 税的有( )。 A、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的 B、由双方合作建房后分配自用的 C、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的 D、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的 E、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 答案:CE 解析:选项A,不属于征税范围;选项B、 D,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2007年考题:下列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年考题: 年考题 ( )。 A、房地产评估增值的 B B、某商业企业以土地作价入股投资开办工厂 C、将自有房产赠送给客户的 C D、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 的 E、出地、出资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又转让 的
• 答案:CE 解析: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 产权属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 围;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暂免征收土地增 值税;以房地产抵押贷款,在抵押期间 房地产权属并没有发生转移,也不属于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0 0 5 15 3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部分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200部分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六、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 1.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 ,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额的20 20% 免征土地增值税。 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国家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收回的房地产, 2. 国家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 收回的房地产 , 免征土地 增值税。 增值税。 3.从2008年11月 日起, 3.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 地增值税。 地增值税。 4.企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 租住房、 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 20%的 免税。 额20%的,免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资源种类、开发情况、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因素进行设定,一般采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的形式。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 区的税制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以资源 的开采量或使用量为计税依据,根据 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土地增值额的不同分为四个等级, 税率从30%到60%不等。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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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用途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业用地转为 非农业用地,以及在农村占用非农业用地建房的税率较高,而城市规划区内的耕 地占用税税率较低。具体的税率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占地面积和适用税率来计算的。即:应纳税额=实 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率。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拥 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土地用途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税率较高,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较低,工矿区 的税率则更低。此外,对于不同的土地用途,如商业用地、工业 用地和住宅用地等,税率也有所不同。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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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
资源类税法

模块பைடு நூலகம் 资 源 税 法
2.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 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 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 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具体实施时, 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 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 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 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 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资源类税法
资源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耕地占用税法
资源类税法
知识目标
掌握相关资源类税法的基本要素; 掌握各种资源类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相关资源类税收的优惠政策。
能力目标
能够熟练进行资源类税应缴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工作。
资源类税法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类税。资源一般是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质资源, 包括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水流资源、森林资源、草原 资源、野生生物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及阳光、空气、风 能等资源。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 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类税收。征收资 源税的目的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使企业平等竞争, 杜绝和限制自然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 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进口矿产品和盐以及经营已税矿产 品和盐的单位和个人,不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
模块一 资 源 税 法
【例7-1】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A. 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B. 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C. 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D.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
第8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税法》

【解析】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
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故正确答案为A、B项。
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 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 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 整。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 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 别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具体如下:
(三)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三北”地区(我国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供热企业,自2016年1 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 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 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 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 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
用人为纳税人。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
各方分别纳税。 ➢ (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
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 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第一节 资源税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第五节 房产税 第六节 契税 第七节 车船税 第八节 印花税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一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 源的矿产品和盐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税。
解: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自 用的原油按照销售价格计算。
原油销售额=30000+2× (30000/6)=40000(元)
五、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和纳税申报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 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 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 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 用税年应纳税额。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单位数额
(二)资源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狭窄 2.实行从量定额税率或从价定率税率 3.实行源泉课征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 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不包括我国台湾、 香港和澳门地区在内,能有效行使税收征收管 辖权的地区。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是指现行税法列举的矿产品或生产盐。单位 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 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 单位、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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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 > 第八章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税产品: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2)自产自用或捐赠应税产品: 应纳税额=自用数量或捐赠数量×单位税额 (3)收购未完税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 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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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的税率 根据“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对所有税目都实行了 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1、在税目设置上基本采取了按资源的具体品种设置税目的形 式,共七个税目、八个幅度税额; 2、再根据不同资源的差别及同类资源的条件不同,配合《资 源税税目税额等级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 表》,对各种资源按其所属的不同等级或不同产区,分别规 定了不同的税额。 对明细表中未列举的矿产资源,由省级政府决定开征与否, 并报财政部和税总备案。主要矿山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 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参照邻近矿山标准税额,在浮动30%的幅 度核定。另外,纳税人的单位税额3-5年要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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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某盐场某月自产液体盐400万吨加工成固体盐100万吨,其中80万吨 在当月已销售出去,另外20万吨尚待销售;用外购液体盐500万吨加工成 固体盐200万吨,当月全部对外销售;此外,还对外销售自产液体盐300万 吨。该盐场液体盐单位税额为10元/吨,固体盐30元/吨,外购液体盐5元/ 吨。计算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 (解答) (1)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80×30=2400(万元) (2)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00×30-500×5=3500(万元) (3)销售自产液体盐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300×10=3000(万元) (4)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合计: 2400+3500+3000=8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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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某铜矿山某月销售铜矿石4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5000吨,选矿 比为20%,该矿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适用1.2元/吨的单位税额,对 有色金属矿按规定税额的70%征收。要求:计算该矿山该月应纳税额。 (解答) (1)铜矿石原矿的应纳税额: 原矿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0000吨×1.2元/吨×70%=33600元 (2)因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石的原矿数量,按选矿比计算精矿应纳 税额: 精矿应纳税额=入选精矿÷选矿比×单位税额 =5000吨÷20%×1.2元/吨×70%=21000元 (3)总应纳税额=原矿应纳税额+精矿应纳税额 =33600元+2l000元=5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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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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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国有资源
应税矿产品和盐
销售和使用数量——从量征收。 正在研究从价征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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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的数量,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1.具有收益税特点。 2.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3.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4.从量定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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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应税产品,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凭证的当天; 2、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均应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生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决定。
1、矿产品: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 他非金属矿产品。其中金属矿产品又分为黑色金 属和有色金属矿产品。 2、固体盐和液体盐。 3、对伴生矿、伴采矿和伴选矿的规定。 伴生矿、伴选矿不征税; 伴选矿一般视同主矿征收。 4、对未列名称的其他矿产。 由省级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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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一)减、免税项目 下列项目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 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 ①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 ②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30%(2006年1月1日取消)。 (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由于对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因此对出口的应税产 品不免征(或退还)已征的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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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和规 定的等级征收的一种资源税种。(86年 开征,性质上是级差资源税,于2006年 12月31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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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三)税率
采用有幅度的差别定额税率。
大城市 1.5~30元 中等城市 1.2~24元 小城市 0.9~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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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与计算 1、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1)纳税人对外直接销售应税产品,为实际销售数量;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包括用于生产非生产的,以其移 送使用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的,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 比例将原矿加工产品的数量换算为原矿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4)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盐征税,以固体盐数量; (5)代扣代缴义务人以收购的应税未税矿产品数量为计税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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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张某为某个体煤矿的业主,该煤矿5月份对外销售原煤12000吨,对外 销售用自产原煤加工的选煤7000吨。税务机关的选煤的综合回收率为0.8。 该煤矿所采原煤的单位税额为0.80元/吨。要求:计算月度终了,企业按规 定本月应纳的税额。 (解答) (1)对于对外销售原煤,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000×0.8=9600(元) (2)对于自产自用原煤,由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 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 税数量。 则按选煤销售量折算成的原煤自用数量为: 原煤自用数量=7000/0.8=8750(吨) 则自用原煤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8750×0.8=7000(元) 则当月应纳总资源税税额=9600+7000=16600(元)
税 率 销售额的5%-10%8—30元/吨 销售额的5%-10%2—15元/千立方米 每吨8-20元0.3—5元/吨 每吨0.3-5元0.3—5元/吨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0.5—20元/吨或 者立方米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0.5—20元/吨或 者立方米 每吨2-30元 每吨0.4-60元0.4—30元/吨 每吨0.4-30元 每吨10-60元 每吨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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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 > 第八章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 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类: 1、行使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以 其实际使用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 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 方分摊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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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 > 第八章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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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
(一)计税依据
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标准为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 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 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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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有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每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额÷12 例:设在某城市的一家企业使用土地面积为10 000平方 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年 税额为4元。请计算其全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0 000×4=4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