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网游戏整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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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

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

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已撤销),文化部(已撤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5•【文号】公通字[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当前,网络游戏十分普及。

但是,网络游戏行业经营不规范,网络游戏服务商开设带有赌博色彩网络游戏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不法人员甚至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活动,严重危害了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为切实解决网络游戏涉嫌赌博问题,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决定,从发文之日起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

带有赌博色彩网络游戏的流行,以及利用网络游戏进行的赌博活动,败坏社会风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背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规范网络游戏经营行为、查禁利用网络游戏的赌博活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秩序,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网络游戏行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健康、文明、良好的互联网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等重点地区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网络游戏行业的监督管理,坚决治理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依法查处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02.15•【文号】文市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卫生厅(局)、法制办、新闻出版局、文明办、综治办、团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北京、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不断加强。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一些青少年沉迷网吧和网络游戏的现象仍比较严重,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黑网吧和非法网络游戏仍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和整治。

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期望。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深层次克服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中存在的模糊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把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希望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以创新的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现通知如下:一、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一)严厉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禁止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禁止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禁止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5.01.12
•【文号】新出音[2005]25号
•【施行日期】2005.01.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正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禁止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的通知(2005年1月12日新出音[200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近来,一些互联网游戏网站为了聚人气,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有的网站设赌局让玩家用虚拟货币参与赌博;有些网站经营梭哈、赌大小、扎金花等赌博游戏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出版管理条例》等规定。

为了维持网络游戏出版的正常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稳定、健康、良好的网络游戏出版和社会环境,现通知如下:
1、各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机构不得研发、出版运营各类赌博游戏或变相赌博游戏。

2、各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为各类网络赌博游戏以及其他赌博活动提供平台、工具或服务。

3、各网站不得为各种赌博游戏或变相赌博游戏软件提供下载服务,不得登载
或链接任何有关宣扬赌博游戏或变相赌博游戏的信息和广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应将本通知转发本地有关网站,并要求有关网站立即进行一次清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仍然利用网络游戏出版从事赌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同当地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坚决予以查处。

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规范管理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规范管理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通知-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规范管理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规范管理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文化局:我省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以下简称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自专项治理、审核、换发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游)(以下简称许可证)以来,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依法管理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总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但是,仍有一些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存在赌博、无证照经营、非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娱乐活动等违法违规现象。

在许可证的使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业主早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有的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注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却仍在经营;还有少数被吊销的证照未能及时收回;个别地区擅自印制、伪造许可证,骗取工商营业执照,严重扰乱了电子游戏市场经营秩序。

为规范管理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促进电子游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文化厅决定对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登记,并换发2008版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发对象(一)按照国办发[2000]44号文件要求,经重新审核登记合格,报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并按苏文市[2006]22号文件换发了《娱乐经营许可证》(游)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二)2006年3月1日后依法变更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三)经文化部和省文化厅批准试点地区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二、换发时间及顺序从2008年11月25日-2009年2月18日,全省换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监制,江苏省文化厅印制的具有防伪功能的2008版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见附件1)。

游戏防沉迷专项整治方案

游戏防沉迷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已成为青少年休闲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部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影响了身心健康和学业。

为加强网络游戏防沉迷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制定以下专项整治方案。

二、目标1. 严厉打击网络游戏沉迷问题,降低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比例。

2. 加强网络游戏企业责任,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

3. 提高全社会对网络游戏防沉迷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整治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1)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网络游戏防沉迷政策,提高全社会对防沉迷工作的认识。

(2)在学校、社区、家庭等场所开展防沉迷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游戏。

2. 强化企业责任(1)要求网络游戏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禁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进行游戏。

(2)加强对网络游戏内容的审核,禁止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3)设置未成年人游戏时长限制,限制未成年人消费金额。

(4)鼓励企业开发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教育游戏。

3. 完善监管机制(1)建立健全网络游戏防沉迷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处罚措施。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加强对网络游戏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4. 落实家长监护责任(1)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游戏情况,教育孩子正确使用网络游戏。

(2)鼓励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游戏时间表,限制孩子游戏时长。

(3)提高家长对网络游戏防沉迷工作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 加强社会监督(1)鼓励社会各界对网络游戏防沉迷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加大资金投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保障。

3. 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防沉迷工作的认识。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28•【文号】文市发[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公安局、关工委,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大力净化网吧市场,开展网吧集中整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2008年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2008〕25号)基础上,现就2009年网吧管理重点工作部署如下:一、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监管,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会同公安、工商、通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净化网吧专项行动,对市场混乱、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务求整肃网吧市场秩序,形成净化网吧的社会声势,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严格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文化行政部门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继续坚持严管重罚,严格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当地网吧市场执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水平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的重要指标,要作为评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文化部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有力、网吧市场经营规范的地区给予表扬奖励;对未成年人进入屡禁不止、网吧市场秩序混乱的给予通报批评。

要根据执法检查情况、督查暗访结果以及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严重、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和单位,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文化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化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化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8.24•【文号】文明电[2000]20号•【施行日期】2000.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文明电(200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经贸、公安、信息产业、外经贸、海关、工商厅(委、局):全国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暨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迅速召开会议,认真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地文化、经贸、公安、外经贸、信息产业、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重新审核标准,组织大规模的宣传舆论、调查摸底和集中执法工作,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依法受到严惩;新闻舆论机构浩大的宣传声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使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社会监督和抵制违法电子游戏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但是,专项治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经营现象仍然比较普遍,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打着“电脑培训”、“网吧”等名义非法从事电脑游戏经营活动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治理。

在加大对城市非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治理力度的同时,也出现了经营者将违法违规机具向地下转移、向郊区转移、向农村转移的不良势头,非法电子游戏经营活动更加隐蔽和分散。

一些地方对于非法电子游戏的危害性依然认识不足,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影响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从严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国办发〔2000〕44号文件和6月30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非法电子游戏经营活动的危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快工作进程,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鲁文市[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文化厅关于贯彻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文市[2007]6号)各市文化局,省文化市场稽查队:为了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秩序,2月16日,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2月26日,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文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将《通知》精神落实到位,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的重要意义。

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是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加强管理。

对此,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在网络文化建设中担负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特别要按照《通知》提出的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履行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职责。

文化部门是网吧和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在网络文化建设中担负着特殊重要的职责。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在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中担负的职责。

一要切实加强对网吧违反接纳未成年人的管理,强化网吧退出机制。

要按照《通知》确定的2004年10月18日这个时间,对于网吧因接纳未成年人受处罚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落实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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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游戏防赌博、防沉迷相关设置说明
为打击不良游戏,净化网络环境,为广大棋牌爱好者提供健康、绿色的游戏平台,吉祥游戏团队根据公安、文化等部委下发的相关规定,从游戏设计角度进行了防赌博、防沉迷的相关设置,具体说明如下:
1、对每账号/每天充值进行限制(含所有账号),每账号/每天通过网银、充值卡等所有充值方式充值金额总和限制为0-1000元,如果账号超过该限制范围,则本日该账号将不能够通过任何方式进行充值。

2、对每账号/每天游戏时间进行限制(含所有账号),每账号/每天游戏时
间限制为0-10小时,如账号游戏时间超过该限制范围,则本日该账号将不能进行游戏。

3、对每账号/每天在所有游戏中输赢的游戏币总数进行封顶限制(含所有
账号),限制范围:0-200000000游戏币。

如输赢超过该限制范围,该账号本日不能进行游戏。

4、每账号/每局,游戏币输赢进行封顶限制(含所有账号),在游戏中进行游戏程序层的控制和限制,玩家在游戏中,每局最大输赢范围:0-300倍当前局基础分。

玩家无法超过该封顶限制。

5、游戏中禁止游戏币交易和贩卖行为,游戏每5分钟/次发送循环系统消息对游戏所有用户进行“严禁交易游戏币”的相关内容的提醒。

设置并屏蔽有关“游戏币交易、贩卖”内容,以及有关“政治、淫秽、反党反社会”内容的消息不允许显示;如发现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语言绕过屏蔽限制发送有关“游戏币交易、贩卖”内容,以及有关“政治、淫秽、反党反社会”内容的账号,将对该账号进行禁言7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进行封号处理;如发现游戏中贩卖游戏币,将对该账号进行永久封号处理,并扣除所有游戏币。

6、在注册账号时,必须输入有效、合法身份证号,否则不允许注册。

7、设置在游戏中不显示玩家帐号的登陆“用户名”,只显示昵称(通过昵称不能登录),尽可能防止玩家帐号被盗;并免费提供游戏币存储功能,即“保险箱”,“保险箱”通过二级密保(非登录密码)对游戏币进行存取。

尽可能最大程度保证玩家游戏币安全。

8、对所有账号在游戏中进行的所有操作的日志,以备份方式留存一个月。

吉祥游戏团队
附:吉祥游戏相关虚拟道具的解释
o游戏币:作为吉祥游戏中唯一一种体现玩家在游戏中胜负的道具,并参与所有游戏胜负输赢的结算。

可以通过注册账号、挂机、推荐好友获得系统免费赠送,也可以通过完成部分游戏任务或通过吉祥币购买道具时来获得系统的免费赠送。

不能够交易、转让,且游戏中没有开放或设有对游戏币进行交易、转让的功能。

该道具不可以兑换实物奖品,且游戏官方不进行任何形式兑换或回收。

o吉祥币:吉祥游戏的虚拟货币,可以通过充值获得,也可以利用游戏币道具兑换来获得(游戏币可以兑换吉祥币,但吉祥币不能兑换游戏币);吉祥币不能作为游戏中输赢的结算道具且不参与任何游戏中胜负的结算;只能购买相关道具(不能购买游戏币),如会员、星座、小喇叭等道具;吉祥币不能够交易、转让,且游戏中没有开放或设有对吉祥币进行交易、转让的功能。

该道具不可以兑换实物奖品,且游戏官方不进行任何形式兑换或回收。

o元宝:元宝是玩家在游戏中通过完成当前局任务获得的一种系统免费奖励的道具。

该道具不能通过充值获得,也不能通过游戏币或吉祥币兑换来获得,且元宝不作为游戏中胜负输赢的体现道具也不能参与任何游戏中的输赢结算;只能通过完成游戏中的任务来获得,与游戏胜负输赢无关。

如在斗地主中,本局任务是:“打出3个6”,如果玩家在本局中打出过为3个6的牌型,无论该玩家本局游戏胜负输赢,系统都会赠送一定数量的元宝。

该道具可以兑换手机话费等奖品。

兑换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扣取对应数量的元宝道具。

元宝不能够交易、转让,且游戏中没有开放或设有对元宝进行交易、转让的功能。

该道具不可以兑换人民币或其他现实中法定货币。

o魅力:魅力是玩家在游戏过程中,系统根据该玩家的游戏币时间来免费赠送的一种道具。

玩游戏每小时赠送12个。

每天最多赠送120
个,即游戏时间10小时。

该道具不能通过充值获得,也不能通过游戏币或吉祥币兑换来获得,只能通过系统免费赠送获得。

魅力不能够交易、转让,且游戏中没有开放或设有对魅力进行交易、转让的功能。

该道具只可以兑换游戏币,不可以兑换其他道具或实物奖品,且游戏官方不进行任何形式兑换或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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