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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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二〕应交消费税的核算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以生产的商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应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教材155页。

【例3-42】某企业销售所生产的化装品,价款2 00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答疑编号10030401:针对该题提问]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0 000【例3-43】某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50 000元,应纳增值税10 200元,应纳消费税6 000元。

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答疑编号10030402:针对该题提问]借:在建工程66 200贷:库存商品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 200――应交消费税 6 000教材156页【例3-44】某企业下设的职工食堂享受企业提供的补贴,本月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产品的账面价值40 000元,市场价格6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答疑编号10030403:针对该题提问]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56 200贷:库存商品4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 200――应交消费税 6 000手写板图示0304-01产品本钱80万,售价100万,增值率17%,消费税率10%。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①''借:生产本钱、管理费用等〔价2税〕127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职工福利127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职工福利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②''借:主营业务本钱80贷:库存商品80③'''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税款。

消费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消费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119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0
其他业务支出
14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140
►案例4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逾期未退还的 包装物押金2340元进行转账处理,增值税税 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解析
没收押金的不含税收入=2340÷1.17=2000元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1、直接对外销售的会计核算
案例1
奇瑞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18 日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车的不含税销售 价格为9万元,货款尚未收到;每辆车的成 本价为6万元。小轿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税率为8%。
► 解析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90000×300×17%=4590000元 应交消费税=90000×300×8%=2160000元 会计分录为:
►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收回提货时,缴纳消费税,也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8)/(1-30%)=40万元 提货时,应交消费税=40×30%=12万元 提货时,应缴增值税=8×17%=1.36万元
提货时缴纳的增值税如能取得专用发票,可作为进项税 额抵扣。
注意:委托加工环节缴纳增值随和缴纳消费税的计税基 础不一致。提回委托加工的烟丝,售出的一半不再缴 纳消费税,但还需缴纳增值税;生产领用的另一半, 领用时既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因烟丝用 于连续生产卷烟,所以,提货时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 月末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中扣除。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25000
贷:银行存款
625000
►2、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税收筹划-第四章

税收筹划-第四章
实际税前收益是多少?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
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税务会计(第五版)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税务会计(第五版)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委例托税加率工数量×定额税率 式中,材料成本为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为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 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金)。
➢ 从价计税计算方法
➢ 进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进口应税消费品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销售额。 1.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1−税消完费税税价比格例+税关率税 2.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消税费+进税口比数例量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为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01 消 费 税 概 述
➢ 消费税的纳税人
•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单位及个人。
•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 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 境内是指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 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
➢ 从价计税计算方法
➢ 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从价计税征收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 素。其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 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
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 对价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 1)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六)零售金银首饰
进口应税消费品交纳的消费税,一般计 入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原材料”科 目;在先提货后纳消费费税的情况下,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 售环节征收后,需要交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 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 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
二、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三)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
出租、出借一般消费品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 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同时按应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其他应付款”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出租出借酒类消费品(非啤 酒、黄酒)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 款”;同时按应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应付款”,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七)批发烟卷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按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在卷烟批发环节增加一道5%的从价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 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注意: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 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税务会计
纳税主体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 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的, 其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 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委托方按受托方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

《税务会计(人大第3版)》 习题及答案 0304消费税会计核算

《税务会计(人大第3版)》 习题及答案 0304消费税会计核算

消费税会计核算习题与答案一、判断题1.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售价中包含了消费税,因此,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V2.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记入“其他业务本钱”科目。

()X3.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捐赠或赞助的,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4.进口应税消费品时,由海关代征的进口消费税,应计入应税消费品的本钱中,借记“固定资产”、“在途物资”等科目。

()V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的本钱,委托方支付时,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消费税”科目。

()二、单项选择题1.企业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销售的,其支付的消费税,应当记入()借方。

A.委托加工物资B.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消费税C.待摊费用一一待转消费税D.原材料答案:A2.某生产企业生产销售镀金包金首饰,其包装物单独计价核算,取得的包装物收入应交纳的消费税,正确的会计处理是记入()借方。

A.生产本钱B.税金及附加C.其他业务支出D.销售费用答案:B三、多项选择题1.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将自产的摩托车5辆移交本厂福利部门使用,该摩托车不含税售价为7000元/辆,生产本钱为5000元/辆,消费税税率为3%,该项业务处理正确的有()A.上述自产自用行为应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B.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550元C.消费税税额1050元D.借:固定资产30600贷:库存商品25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50——应交消费税1050 答案:ABCD2.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欠甲公司货款50000元,经双方协商现以自产粮食白酒10吨抵偿债务,该粮食白酒本钱为3000元/吨,每吨售价在4800—5200元浮动,平均售价为5000元/吨。

第4章消费税

第4章消费税

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的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 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
消费税对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 两类模式计算应纳税额,并由此形成了三种具体的 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税法 (二)从量定额计税法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法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
理论上的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
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 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
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
则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
–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
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
适用的比例税率
2.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征收消费

【例4-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 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 ——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额全额征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
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 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消费税会计核算

消费税会计核算

对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按照消费税会计处理有关规定,对于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等。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根据具体消费税计算缴纳的情况,又分为不同的情形进行会计核算。

(一)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企业生产的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直接对外销售时,按照应缴的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企业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借记“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工业企业
①当计算出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当企业实际缴纳该笔消费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商业企业
①当计算出应缴纳的消费税时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当缴纳该笔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外国投资企业
①当计算出应缴纳的消费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企业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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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应纳税额取决于消费品
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其基本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 混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 额×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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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案例4-7】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成套化妆品,经海关审定 的完税价格为50 000元,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30%, 增值税税率17%。款项已支付。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应纳关税=50000×50%=25000元 应纳消费税=(50000+25000)÷(1-30%)×30% =107142.86×30%=32142.86元 应纳增值税=(50000+25000)÷(1-30%)×17%=18214.29元 借:库存商品 107 142.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 214.29 贷:银行存款 125 357.15

4.2.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 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案例 4-5】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 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发出原材料100 000元, 支付加工费用 60 000 元,增值税 10 200 元,由 受托方按照 20% 的适用税率代收代缴消费税 40 000元。产品已加工完毕验收入库,签发一张银 行支票支付加工费和消费税。该公司产品按实 际成本核算,加工收回产品直接用于销售,不 含税售价202 000元,委托方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买价×外 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 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 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期初库 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的委托加 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已纳税额
4.2.5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1.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的应税消 费品,免税不退税,可以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2.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其会计分录为: (1)购进应税消费品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报关出口后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3)收到出口应退消费税退回的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品):在收取押金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 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的: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加工 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实行从价定率的: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 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 税比例税率)
第4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4.1
消费税概述 4.2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4.3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4.1 消费税概述
4.1.1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 务人。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和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案例4-8】某外贸公司上月从远征汽车制造厂购入小汽车 20 辆,价款为 240 万元,远征汽车制造厂已缴纳增值税为 40.8 万 元,消费税为21.6万元,款项以银行本票支付。 (1)外贸公司购入汽车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2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8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2 808 000 (2) 本月中旬,外贸公司将该批汽车出口到国外,按规定申请 消费税出口退税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21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16 000 (3)月末,外贸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存入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16 000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216 000
4.1.2 税目和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其税目、 税率(税额)见表3—1。教材87页 4.1.3 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 价定率与从量定额复合计算等三种计算方法。具体为: 1.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 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其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含税(指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公式: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 税税率或征收率)

2.企业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用于在建工程、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方面的会计核算 【案例 4-2】远征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自产的某型乘用车 20 辆投资于某出租车公司,按双 方协议,每辆车不含税售价为 8.5万元,成本价6 万元, 该车消费税税率为9%。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989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9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3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3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200 000 贷:库存商品 1 200 000

③收回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原材料 16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 ④最终应税消费品实现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⑤计算应缴纳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⑥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2)包装物计入销售额的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
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 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不单独计价:其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独计价: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消 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4.3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②包装物押金(一般商品)和增值税。 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③包装物押金(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
3.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不随产品出售,周转使用的包装物所收押金应纳消费 税的会计核算。 【案例 4-4】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逾期未 退还的包装物押金2 340元进行转账处理,增值税税率 为17%,消费税税率为8%。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2 34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60
①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代收的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 200 贷:银行存款 110 200 ③收回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库存商品 20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④销售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6 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340


【案例 4-3】远征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将5辆乘用车转作企业自用固定资产。该类乘用车的不 含税销售价每辆为12万元,成本价为9万元,消费税税 率为9%。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606 000 贷:库存商品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4 000

2.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 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案例 4-6】在案例 4-5 中,委托方收回加工产品后 全部于当月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实现不含税 销售收入300 000元。委托方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①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代收的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 200 贷:银行存款 11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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