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2020)
【规划制度】易县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

【规划制度】易县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易县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略)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YYY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县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简称“用地性质”),是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土地用途。
用地性质的类别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划分。
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计算规则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第四条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相关的用地性质,不得规定可兼容性。
第五条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
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整体提出的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应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的规划条件中。
第六条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
第七条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三)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县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经批准,并且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报批和备案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农用
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25
•【字号】豫政土〔2011〕47号
•【施行日期】2011.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农用地转为
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11〕4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郑政土〔2010〕110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及中牟县、新郑市转用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中牟县、新郑市等5个县(市、区)的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56.6579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7.7744公顷,共计164.4323公顷(其中耕地90.8025公顷),作为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中牟县、武陟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
已补充90.8025公顷耕地的质量。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
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雄安集团项目管理-项目执况报告(雄安新区)

一、工程概况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包含容易线主线、大水大街北延伸道路工程(支线)、津海大街北延伸道路工程(支线)。
容易线主线西起容固路与新区交界处,东至薛庄村南侧。
主线道路全长约18.5km,其中改建段长约3.9km。
大水大街北延伸道路长2.197km,津海大街北延伸道路长0.438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排水、交安设施、绿化等工程。
总用地1899.4亩,项目投资概算14.04亿元,其中建安费8.7亿元,征地拆迁费3.55亿元,施工中标合同额6.328亿元。
(一)建设依据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的建设,严格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定的建设程序执行。
1.项目前期工作函xxxx年5月24日获得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的批复。
批复文件为《关于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资)〔xxxx〕002号)。
2.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xxxx年5月16日获得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的批复。
批复文件为《关于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雄安规建函〔xxxx〕165号)。
3.施工意见登记函xxxx年6月28日获得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的批复。
批复文号为雄规建审改试点施函字〔xxxx〕0002号。
4.质量监督申请xxxx年6月施工单位进场,我司积极组织材料,向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上报申请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全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1.建设规模容易线主线西起容固路与新区交界处,东至薛庄村南侧。
道路全长约18.5km,其中改建段长约3.9km,新建段长约14.6km,设计为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宽度34m,设计速度80km/h。
大水大街北延伸道路南起大水大街与豪丹路交叉口,向北下穿津保铁路并上跨现状天津干线后,北接现状村道,全长约2.1km。
设计为城市主干路,双向4车道,标准断面宽19m,设计速度50km/h。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4日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提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81号)精神,围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审批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双精简、一优化”,即精简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
将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内容(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省级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配合;市、县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审批事项划转前,由各地政府明确牵头部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配合。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2•【字号】项政办〔2016〕61号•【施行日期】2016.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项政办〔2016〕61号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实施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日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城市西环路(G106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工程,是我市2016年重点工程,受到全市人民瞩目,工作进度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该项目于2016年9月9日经周口市发改委批复,为加快推进项目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于10月25日召开项目启动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张森副指挥长:张国强杨志军成员:张义廷李华领段连亮韩卫东沈启华李德华陈敏欧阳立东夏磊栗金钟李俊民郭俊红王浩然黄缙吴景志袁文明张义堂二、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任务分解如下(各组长所在单位为牵头单位)(一)会议召集人。
召集人:张国强,负责西环路项目有关会议的准备和召集工作,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
杨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筹建及指挥部日常工作,种振负责与业主单位(周口市公路局)和设计单位的协调,聂雁飞负责文字资料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志军,副组长:种振。
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范围红线的确定,范围线确定后移交给相关镇、办等工作,跟随征地拆迁工作进程推出路影。
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国环评证甲字第2805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委托单位:编制单位:二○○六年十二月前言京珠国道主干线是国家“八五”“九五”重点工程,是当今举世瞩目的中国十大工程之一,也是沟通广东与内地经济、文化的要道之一。
它的建设,有助于改善沿线的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诸省的交通环境,促进全国范围的经济发展。
京珠国道主干线粤境段位于广东省北部山区,往北经长沙、武汉、郑州、石家庄而至北京,往南直达广州以至深圳,是一条贯通广东省南北方向的主要公路骨架之一。
该公路的建设对协调广东省公路格局至关重要。
一方面可帮助粤北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路网密度,进而外引内联以帮助粤北脱贫致富,另一方面又可以把粤北丰富的原材料输送到原材料资源短缺的珠江三角洲。
京珠国道主干线粤境甘塘至广州太和段(以下简称广韶高速公路)分四段分期建设,分别为:甘塘至翁城段(K108+210~K162+424),其中K137+200~K151+000段由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先期建设;翁城至佛岗段(K163+215~K236+250)、佛岗至钟落潭段(K236+250~K294+200)、钟落潭至太和段(K294+200~K307+700)。
甘塘至翁城段(K108+210~K162+424)全线长54.199km,跨韶关市、曲江县、翁源县三个辖区,于1998年5月开工,2001年1月完工。
其中K137+200~K151+000段于1994年12月开工,2001年完工。
翁城至佛岗段(K163+215~K236+250)全长73.281km,经过翁源县、英德市、佛冈县,于1998年10月开工,2002年2月完工。
佛岗至钟落潭段(K236+250~K294+200)全线长57.246km,经过佛岗县和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于1999年10月开工,2002年11月完工。
钟落潭至太和段(K294+200~K307+700)全长13.5km,经过白云区钟落潭和太和镇,于2000年开工,2003年11月完工。
2023雄安新区变配电站规划设计规范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雄安新区变配电站站区布置、绿色建筑及设施设计、景观设计、设计方案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雄安新区10kV~220kV新建变配电站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0.1变配电站Substation And Distribution Substation电力设施中变化电压和分配电能的场所,主要包括220kV及以下变电站、10kV开关站和10kV配电室等。
3.0.2变电站Substation电网中的线路连接点,用以变换电压、交换功率和汇集、分配电能的设施场所。
3.0.310kV开关站10kV Switch Station设有10kV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设施。
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廊道受限等问题,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必要时开关站内可附设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配电设备。
3.0.410kV配电室10kV Distribution Room将10kV变换为0.4kV,并分配电力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一般设有配电变压器、10kV 开关和低压开关等。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石高速公路涞水至曲阳段保定市连接线起点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石高速公路涞水至曲阳段保定市连接线起点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01•【字号】冀发改投资[2008]1542号•【施行日期】200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石高速公路涞水至曲阳段保定市连接线起点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08]1542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送张石高速公路涞水至曲阳段保定市连接线起点方案设计变更文件行业审查意见的函》(冀交函基[2008]200号)收悉。
该项目设计变更方案业经我委组织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保定市城市规划、保定市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实施方案,以及交通量预测结果,原则同意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市连接线起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同意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并根据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成的《张石高速公路涞水至曲阳段保定市连接线起点方案设计变更文件》。
二、主要建设内容将张石高速公路涞水至曲阳段保定市连接线起点东移450米,与规划的保定市乐凯北大街衔接。
变更后连接线长1.986公里,在与北三环交叉位置增设电谷枢纽互通式立交1座,设排水涵洞2道,平面交叉1处。
同时对渭保线(三级路)2.1公里路面进行大修。
电谷互通式立交采用部分定向变形苜蓿叶方案,主要包括主线跨线桥1座,匝道桥2座,箱型通道11座,板涵1座。
三、建设标准连接线平原区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互通区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互通区匝道设计行车速度40-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互通区非机动车道路基宽4米,通道净高2.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标准公路-1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标准和指标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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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2020)
根据国家林草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我局对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拟使用林地申请卷宗进行了审查。
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冀发改基础〔2019〕1522号),在保定市境内途经徐水区、易县,项目线路全长40.945公里,设计占地235.0933公顷,其中拟使用林地面积27.7792公顷(徐水区26.5836公顷,易县1.1956公顷)。
该项目在保定市境内拟使用林地27.7792公顷,林木蓄积24.2立方米。
按行政单位统计:徐水区26.5836公顷,林木蓄积24.2立方米;易县1.1956公顷,无林木蓄积。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9393公顷,无林木蓄积;用材林林地5.2948公顷,林木蓄积24.2立方米;经济林林地8.8629公顷;其他林地12.6822公顷。
按使用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15.0970公顷;未成林地3.5107公顷;宜林地9.1715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县级一般公益林林地4.4500公顷;重点商品林林地23.3292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5.6456公顷;Ⅳ级保护林地22.1336公顷。
按林地权属分:全部为集体林地,其中:徐水区大王店镇佃头村3.7404公顷;曲水村1.1303公顷。
徐水区东釜山乡白岭村2.2749公顷;北合庄村0.3752公顷;东釜山北街村5.9206公顷;东釜山东街村1.5214公顷;东釜山南街村1.4821公顷;岭南庄村4.3102公顷;西峪村0.1168公顷。
徐水区东史端乡北胡渠村0.5706公顷。
徐水区高林村镇丁庄村0.2846公顷;高林村0.0783公顷;候家窑村0.1719公顷。
徐水区户木乡屯庄村0.6463公顷。
徐水区遂城镇大马各庄村0.0926公顷;广门村3.2115公顷;广门营村0.4920公顷;文村0.1639公顷。
易县塘湖镇刘家庄村1.1956公顷。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经核对相关森林资源资料数据和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易县行政审批局技术人员现场查验,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不涉及重点生态区域,不在《河北省灵寿县等22县(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未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地范围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无重点保护植物及生境,无古树名木及保护范围,无未批先占行为。
《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有关要求,内容完整,符合技术规程。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符合徐水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河北省徐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易人民政府批准的《河北省易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符合相关用地政策要求,符合限额管理相关规定。
经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易县行政审批局在相关单位公示后无异议。
经审查,同意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易县行政审批局分别报送的《关于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拟同意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7.7792公顷,并报省林草局审核。
2020年3月12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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