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共25页
住建部844个取消的文件

第 1 页,共 27 页
序号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文件名 对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的复函 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复函 对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局的复函 对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的复函 对秦皇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复函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立法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杭州华联商厦工程留置权问题的意见 关于对江西省建设厅有关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和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管理问题请示的复函 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 对《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几点修改意见 关于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的复函 对光大国际交通工程总公司的复函 对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复函 对东阳市建设局的复函 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的复函 对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建设委员会的复函 对枣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复函 对湖北省罗田县建设委员会的复函 对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的复函 对《关于请求解释<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函》的意见 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证书颁发问题的复函 关于发展我国质量保证事业组建长安质量工程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函 给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答复 关于推荐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环保汽车项目的函 关于了解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批复情况的函 关于直管公房应否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答复 关于山东省建设厅请求解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复函 关于注销房产证是否属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 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请示问题的复函 关于对福建省建设厅“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关于印发《建设部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部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对建设系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护部关于颁发《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和《城乡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部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细则》与《建设部机关、直属单位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 2 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部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设部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协作组章程》的 3 通知 4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档案目标管理的通知 5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拟定的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7 建设部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 8 关于发布《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9 关于发布《全民所有制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10 关于发布《全民所有制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备案的函 11 关于建设系统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函 12 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13 关于对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14 关于城市用水单位自行投资建设供水管道产权划分问题的答复 15 对《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16 关于就“有偿划拨国有非住宅用房给使用单位所有”问题请示的答复 17 关于深圳市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征求意见函的答复 18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大中城市推行建筑业行业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 关于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部门分工问题的复函 20 关于《关于在行政执法中依照<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对非法转包工程进行查处职责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1 对吉林市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2 关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23 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释义请示的复函 24 对四川省富顺县代寺区乡镇建设房地产管理所的复函 25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26 对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 27 对莒县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复函 28 对上海市第三建筑发展总公司的复函 29 对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的复函 30 对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 31 对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的复函
【第28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培训课件(49页)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 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 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 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 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 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听取有关 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 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 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 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培养 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 对环 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 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 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 得以通过。由此, 我们可以说, 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治理智慧, 吸取了之 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 打出硬拳头的法律。
新增内容
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 长期以来, 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 相对于公 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 环保部门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 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银保监发〔2020〕25号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银保监发〔2020〕25号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型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外资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安辖内各村镇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陕西分公司,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现将《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各银行保险机构周知,请相关监管部门遵照执行。
2020年8月20日陕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立案调查第四章取证第五章审理第六章审议第七章权利告知与听证第八章决定与执行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陕西银保监局及辖内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保险业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银行保险监督管理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办法实施。
项目法律法规清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
2001.11.15
52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
2000.01.01
53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质监局锅发[1999]215号
2000.03.01
54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1)35号
1992.07.01
55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7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第6号
2003.10.01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主席令第69号
2007.11.01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家主席令73号2012
2013.07.01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国家主席令八十号
2008.05.01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07.06.01
40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166号
2008.06.01
41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劳部发(1996)140
1996.07.01
42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监局锅发(1999)154号
2000.01.01
43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国质检锅(2002)83号
6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
管理规则
国质检锅[2003]248号
2003.08.08
64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监局令第13号
2000.10.01
环保罚款标准

环保罚款标准环保罚款标准是指针对环境违法行为所制定的罚款金额和程序规定。
在当前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背景下,各种环保罚款标准也备受关注。
环保罚款标准的制定,不仅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更是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执行和社会责任的体现。
首先,环保罚款标准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和程序都有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在执行罚款标准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动罚款金额或程序。
其次,环保罚款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
对于不同类型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其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罚款标准。
比如,对于排放超标的企业,应当根据其排放超标的物质种类、排放量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罚款金额;对于非法倾倒废弃物的行为,应当根据废弃物的类型、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罚款金额。
这样既可以保证罚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也可以更好地起到惩罚和震慑作用。
再次,环保罚款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公正。
环保部门在执行罚款标准时,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变相收取罚款。
同时,对于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罚款标准的执行不受任何非法因素的干扰。
最后,环保罚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结合。
除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罚外,还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环保意识,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
总之,环保罚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依法制定和执行环保罚款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级环保部门能够加强对环保罚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更好地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附件2: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文件目录
2、本清单随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动而变动。
ISO14001环境管理能源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第1页/共7页
2013年ISO14001环境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系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单位名称: 序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名称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 国家环保部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质监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质监总局 颁布部门 颁布、实施日期 1999.8.6颁布、2009.12.30.修订、2010.3.1实施 2006.10.18通过、2006.12.1实施 2007.7.25颁布 2007.9.1实施 2002.8.29修订、2002.10.1实施。 2008.2.28修订、2008.6.1实施 2000.3.20颁布实施 1996.10.4颁布、1998.1.1实施 2002.04.28颁布、2002.06.01实施 1989.7.10实施、2010.12.22修订 1995.8.8实施、2010.12.29修正 2008.10.28修订,2009.5.1实施 2000.4.29修订、2000.9.1实施 1996.01.18颁布、2000.01.06修订实施 1997.1.1起实施 2002.11.19颁布、2003.03.01实施 获取渠道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网络下载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一、单项选择题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A.故意B.过失C.轻率D.故意或过失2.根据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A.是B.不是C.由法官自由裁量是或不是D.没有明确规定是或不是3.对于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规定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
B.20%C.25%D.30%4.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7日B.10日C15日D.30日5.环境行政诉讼应适用()的诉讼时效。
A.15日B.1个月C.3个月D.6个月6.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此谓()。
A.牵连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D.混合责任原则7.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应更多的采用()责任形式。
A.补偿性B报复性C.预防性D.混合性8.环境行政处理的性质是()。
A.行政命令B.调解C.裁决D.和解9.环境民事诉讼时效为()。
A.一年B.两年C.三年D.二十年10.下列关于“罚款”、“罚金”和“赔偿金”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罚款属行政制裁,罚金属刑罚B.罚金和赔偿金与损失等额C.罚金和赔偿一般是上缴国库D.法人的赔偿金都可以列入生产成本二、多项选择题1.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行为的违法性B.行为人的过错C.行为的社会危害性D.行为的危害后果E.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A.警告B.罚款C.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D.责令重新安装使用E.责令停止、关闭3.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不同。
A.实施处罚的机关B.适用的违法行为C.处罚的对象D.处罚的形式E.救济方式4.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归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