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安全环保需要,建立工作认真的兼职安全员队伍,促进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规范化,提高兼职安全员管理能力,提升各部门/车间员工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兼职安全员职责1.兼职安全员由所在部门、车间领导,安环部指导下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本部门或所在车间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环保制度以及本部门、车间的操作规程等规定;坚持“四不伤害”,杜绝“三违”,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负责本单位或所在车间新员工以及调岗、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按要求规范记录安全台帐。
4.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或班组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当班员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宣传教育职工增强职业病预防意识。
5.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消防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防火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临灾时抢险避险能力;维护好所在部门/车间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每月对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记录,及时更换不合格消防器材。
6.对发现的各种安全环保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本单位或所在岗位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对所在单位或岗位设置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警示牌的完好、整洁负责;对本单位或所在班组成员的违纪行为负责。
7.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本单位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填报事故报告单,提出自己对事故预防的措施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8.按时参加安环部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9.及时向本部门/车间人员传达安环部发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二、考核办法1.对兼职安全员按月考核。
2.对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成绩明显的兼职安全员,公司每月核发安全员津贴200元。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模版《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聘请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兼职安全员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安全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的人员。
第四条专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第二章人员需求与招聘第五条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专兼职安全员的人数和职责。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招聘公告、聘用合同等形式,公开招聘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专兼职安全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安全员职业资格证书;(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员的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和考核等环节,具体要求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岗位职责和权利第九条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安全理念和政策;(二)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三)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四)协助处理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五)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条专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决策和管理工作;(二)要求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和待遇;(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依法保护;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
公司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力量,负责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2.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纠正违章行为,有较强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4. 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五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2.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3. 监督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4.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5. 参与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6. 参与公司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7. 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兼职安全员管理小组,负责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责任心;2. 安全知识掌握程度;3. 工作业绩;4. 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贡献。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拖延或擅自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兼职安全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职的兼职安全员,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包括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培训、职责、考核、奖惩等。
三、兼职安全员选拔1. 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3)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兼职安全员选拔程序:(1)由企业内部公布兼职安全员选拔通知,明确选拔条件、选拔流程及报名方式;(2)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3)企业组织选拔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4)选拔委员会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需求,确定拟任兼职安全员名单。
四、兼职安全员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报告;3.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4. 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5. 配合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兼职安全员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工作态度等;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安全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七、兼职安全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失职的兼职安全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兼职合同。
劳务队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队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劳务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队所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三)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二)负责对劳务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四)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六)参与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兼职安全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要求:(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三)保持与劳务队各施工班组的良好沟通,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技能;(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对兼职安全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三)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四)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兼职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警告、降职或解聘。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劳务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部门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部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部门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部门所有兼职安全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三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安全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第四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落实事故整改措施;5. 协助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五条兼职安全员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3. 用电、用火、用气等危险作业管理;4. 办公室、实验室、生产车间等场所的安全隐患;5.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六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兼职安全员应立即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兼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 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兼职安全员应立即上报,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事故有关证据;2. 依法依规处理事故责任人;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2.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3. 事故报告与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兼职安全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专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安全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工作的疾病;(五)有意愿且能够承担兼职安全员工作。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五条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如下:(一)协助专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二)定期对所在部门或班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三)参与事故调查,协助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四)协助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五)参与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六)协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和班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兼职安全员管理小组,负责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兼职安全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二)对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整;(三)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履行职责;(四)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五)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获得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三)获得公司给予的兼职安全员工作补贴;(四)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三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安全员的管理,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担任的特指的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公司应当明确兼职安全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兼职安全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选拔与任命第六条兼职安全员的选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的任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二)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三)细心、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的工作任务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兼职安全员明确说明。
第九条兼职安全员的任命应当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任命合适的人员。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兼职安全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制度,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二)在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贡献;(三)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兼职安全员如果在考核中不达标,应当接受再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将取消兼职安全员的资格。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权益与义务第十四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二)有权拒绝危险和不安全的工作任务;(三)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相关福利;(四)在工作过程中,拥有行使安全管理职责的权力。
第十五条兼职安全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二)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三)不得从事与兼职安全员工作无关的其他兼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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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技校,全面发挥安全监督管理作用,完善安全管理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维金属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全部管理控制场所。
3.定义:
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是指在公司内部,一线生产单位当中,在从事生产本职工作同时兼任本班组安全管理员,工作上接受本职工作单位领导,同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的人员。
应急组织: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重大机械事故救援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的组织,通常包含应急事件发生后从事指挥、抢险、救援、救护等职责的应急团队。
4.作业
兼职安全员职责
兼职安全员同时必须担任应急组织成员,其在应急组织中扮演角色根据《应急组织管理办法》予以分配。
负责每日实施三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隐患、查制度(作业规范)、
负责每日对本班组人员精神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明显察觉精神状态不佳人员,应当报告主管人员安排休息。
监督本班组人员及进入本班组区域进行作业的一切人员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予以纠正并记录上报。
负责检查、点检、保管公司配发本班组的应急资源设施完好情况,与在发生需要使用的情况时即时使用该设施、设备(如消防器材、应急防护用品、医药箱等);
负责收集本班组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虚惊事件,即时上报公司环安室;
每天工作过程中要检查本班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止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组织、监督本班组安全培训与安全操作规程的在岗学习与培训;
协助本部门主管制作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对本班组新员工(包括新进、实习、转岗、临时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负责对本班组新进员工(包括新进、实习、转岗、临时工)进行安全交底与安全/职业危害书面告知,并将书面告知回执送交环安室备存;
5 考核
各部门各级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所在部门和EHS部分别考核,各占考评权限的30%和70%。
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
考评结果只与安全员的岗位津贴挂钩。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89-75为良,74-60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的全额发放津贴,考核为良的发放津贴的70%,考核为合格的发放津贴的40%,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津贴。
安全员若连续两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兼职安全员资格。
6 校定程序及时间
各部门在每月30日(遇休顺延)将部门兼职安全员考核情况报EHS部
每年年底由EHS部负责对各级兼职安全员的考评进行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发放。
每年1月份发放上一年度的安全员津贴,若中途离职或因不合格而被取消安全员资格的取消上一年度的安全员津贴。
7 津贴标准
兼职二级安全员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月
兼职三级安全员津贴发放标准 1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