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系两级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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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校院两级管理试点学院目标考核试行办法

安徽农业大校院两级管理试点学院目标考核试行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试点学院目标考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学校以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大学为总体目标,按照以目标考核为主、突出实绩,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学院进行目标考核评价,通过对试点学院实施目标考核管理,积极推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责权统一、职责分明、目标管理、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

学校职能部门分工协同,科学制定学院目标,健全评价考核监督机制;试点学院围绕学校总体目标和学院的目标任务,建立学院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推动学院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目标任务试点学院根据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确定本学院发展目标,主要有以下八项任务:(一)本科生教学。

不断提高本科生质量,组织本学院的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计划有效执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培养符合社会需求,体现特色的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

(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

加强学科的优化,整合学院的力量和资源,着力打造学科特色和品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数量获得突破和增加,加强学科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在全国同类学科中的地位;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学校和学院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权责关系,发挥研究生工作在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科研及社会服务。

建立以质量为导向,兼顾规模的科研评价体系,培养和加强优势科研领域和方向,促进科研团队的建立和发展,科研平台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增强跨学院、跨学科的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科研水平。

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为重点,不断拓展产学研深度,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影响,协调好教学、科研和服务的关系,挖掘资源,提高效率。

(四)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在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国家级等高层次人才获得突破和增加,青年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建立高水平师资队伍。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黉舍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黉舍,对内全面负责黉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扶植、社会效劳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黉舍职能部门代表黉舍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扶植、队伍扶植、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构造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效劳保障。

第九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学校体制改革的要求,打破现行的集中管理模式,按照分层分工、重心下移、以事分权、以权定责的原则,实行学校与分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分院(系部)职能由教学型向办学型转变。

第三条学校工作以把握方向、统筹规划、宏观决策、协调监督为主,对分院(系部)实施宏观管理、制度管理和目标管理;分院(系部)工作以任务落实和过程管理为主,并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和财务支配等方面拥有相应的自主权。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第四条学校是独立法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由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五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党委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职对正职负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决策。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对事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及相应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科学和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校内外专家作用,提高决策科学性。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严守工作纪律。

校系两级管理考核办法【范本模板】

校系两级管理考核办法【范本模板】

校系两级管理考核办法系级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管理进程,进一步增强各管理层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逐步完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机制,使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在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上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我校当前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系学生管理工作目标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总目标是:全面的组织领导,细致的思想教育,严格的学生管理,扎实的班级建设,浓厚的学习风气,良好的成才环境. 二、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平时考核、工作组考核和附加分三部分。

三、评分细则平时考核1.会议及会议精神的落实各系要积极参加各种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

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并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的记5分。

无故旷会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分,迟到一次扣分,委托他人参会的扣分。

参会者要按要求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会议组织者根据情况对系的传达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酌情扣—1分。

通知要求参加的各类大型活动,领导到位情况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班主任老师无故不到的一人次扣1分,请假一人次扣分。

1 2.常规资料性工作各系要认真做好常规资料性工作,如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系德育工作、德育队伍建设规划,德育活动方案,各种规章制度,班级、班主任考核考评,学生档案、学籍卡和学生操行等级,各类数据统计等等,并按要求按时上报相关处室。

能按要求完成好上述工作的记5分.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的,迟报一天扣2分/次,迟报三天以上的不得分。

因上报不及时而耽误学校整体工作的,在月考核总分中酌情扣5-10分。

资料按时上报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上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按达到要求时的上报时间,依照第条规定执行。

3.教室、宿舍、卫生区卫生各系要下大力气组织学生搞好教室、宿舍和卫生区的卫生清扫和保持工作,努力为师生创设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教室、宿舍和卫生区卫生以每周的检查评比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检查两次以上的,按各次检查得分的平均值进行计分。

学生工作两级管理制度

学生工作两级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管理,提高学生工作效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工作两级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明确学生工作管理职责,形成高效的学生工作管理体系。

2. 提高学生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

4. 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文明行为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组织架构1. 学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工委”):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生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

2. 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负责学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下设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四、管理职责1. 学工委职责:(1)制定学生工作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

(2)监督和指导学工办、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

(3)协调解决学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对学工办、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考核和评价。

2. 学工办职责:(1)执行学工委的决策,制定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3)负责学生奖惩、助学、就业、创业等工作。

(4)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

(5)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生活安全。

3.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学工委、学工办的工作部署。

(2)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3)负责本学院学生奖惩、助学、就业、创业等工作。

(4)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

(5)加强本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生活安全。

五、管理制度1. 学生工作计划制度:学工委每年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学工办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学生工作考核制度:学工委对学工办、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将稳步推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职能部门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执行、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学院管理机构组成如下: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日常管理机构:学院办公室;咨询机构: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职工大会。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及办公室主任。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为学院的日常管理机构。

学院按周召开日常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团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中选聘产生,由 3—5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

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推行院、系两级管理改革,学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做到责、权相对统一,这是健全学生管理体系的保障。

建立院、系两级学生管理体制,其要点在于可以使学生工作细化,既有宏观的指导,又有微观的管理,使学生管理工作的力度得到加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院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学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维护学院稳定和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是学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规划、指导、协调、督查、服务和考评等职责。

各系是学生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二章学生工作处职责第四条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规划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对各系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

第五条组织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配合各系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和谐文明校园,树立优良的校风。

第六条负责制定学生法制安全教育与管理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督察工作。

组织处理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在第一时间向学院上报,同时指导各系及时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第七条不断加强学生工作的调研与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鼓励并支持各系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第八条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各系上报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学生违纪处分建议进行审查备案,对各系上报的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学生违纪处分,组织审议,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审批。

温州大学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温州大学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温州大学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勿外扩散)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98年8月29日)【2】《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14〕55号)【3】《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2014年1月29日)【4】《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办法》(中发〔2010〕15号)。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发〔2014〕3号)【6】《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42号)【7】《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号)【8】《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教育部令第37号,2014年7月16日)【9】《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2011年12月8日)【10】《温州大学章程》(2014年修正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与机制 (6)第三章两级管理职责与权限 (9)第四章学院和学区治理结构与机制 (28)第五章考核与评估 (30)第六章附则 (32)为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温州大学章程》(2014年修正案),在总结近年来学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和学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内在规律,借鉴现代大学先进管理思想和办学理念,一切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建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理顺关系,有效转换机制,全面深化两级管理改革。

第二条坚持以学院为办学主体,以学区为德育高地,深化两级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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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系两级管理考核办法系级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管理进程,进一步增强各管理层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逐步完善校系两级管理体制机制,使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在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上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我校当前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系学生管理工作目标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总目标是:全面的组织领导,细致的思想教育,严格的学生管理,扎实的班级建设,浓厚的学习风气,良好的成才环境。

二、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平时考核、工作组考核和附加分三部分。

三、评分细则平时考核1.会议及会议精神的落实各系要积极参加各种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

能按时、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并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的记5分。

无故旷会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分,迟到一次扣分,委托他人参会的扣分。

参会者要按要求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会议组织者根据情况对系的传达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酌情扣—1分。

通知要求参加的各类大型活动,领导到位情况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班主任老师无故不到的一人次扣1分,请假一人次扣分。

1 2.常规资料性工作各系要认真做好常规资料性工作,如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系德育工作、德育队伍建设规划,德育活动方案,各种规章制度,班级、班主任考核考评,学生档案、学籍卡和学生操行等级,各类数据统计等等,并按要求按时上报相关处室。

能按要求完成好上述工作的记5分。

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的,迟报一天扣2分/次,迟报三天以上的不得分。

因上报不及时而耽误学校整体工作的,在月考核总分中酌情扣5-10分。

资料按时上报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上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按达到要求时的上报时间,依照第条规定执行。

3.教室、宿舍、卫生区卫生各系要下大力气组织学生搞好教室、宿舍和卫生区的卫生清扫和保持工作,努力为师生创设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教室、宿舍和卫生区卫生以每周的检查评比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检查两次以上的,按各次检查得分的平均值进行计分。

每次检查得分为该项目分值减去该项目检查扣分平均值。

4.学生纪律各系要在学校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系特色,搞好班级建设,优化学习风气。

要坚持通过细致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努力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活动前各系要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活动期间学生的参与率和活动秩序。

2 学生参与率达100%的记5分,达到95%的记4分,达到90%的记2分,达到85%的记1分,低于85%的不计分。

每次活动单独考核,一个考核周期内举行两次以上活动的按历次活动的平均分记入考核,考核周期内无活动的均按满分计,未安排其参加活动的单位按参加活动单位的平均分计。

活动组织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对活动期间各系学生的纪律状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将根据评价结果酌情扣除1-3分。

各系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守纪的校园生活秩序。

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牵头,以学管人员和班主任为主体,做好本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将本月学生纪律状况整理、统计、汇总,并按要求报学生处。

该项考核按各系学生违纪的百分比计分。

一般违纪:一个考核周期内,无违纪的记5分,违纪学生低于2%的记4分,低于5%记3分,低于8%的记2分,低于8%的不记分,低于10%的按超出的百分点从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严重违纪:严重违纪按违纪学生数计分,受到学校记过以下处分的每一个违纪学生扣除考核总分1分,上不封顶;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每一个违纪学生扣除考核总分3分,上不封顶。

一般违纪以值班领导、学生处、学生会逐日检查以及系自查上报情况为依据;严重违纪以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和的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

出现集体旷课、群殴事件和安全性责任事故等,影响到正常教学和生活 3 秩序或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酌情从考核总分中扣除5-15分;后果严重的直接取消其系、班级及相关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

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自觉维护学校制度的严肃性。

各系要从整体上控制学生请假人数,严格请假手续,确保在校学生的出勤率。

学生不按请销假制度规定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违纪论处。

按要求认真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学生未达学生数的2%的记5分,未达4%的记4分,未达6%的记3分,未达8%的记2分,超过8%但未达到10%的记1分,达到10%的不记分。

超过10%的同样按超出的百分点从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上不封顶。

超越请销假制度规定权限违规批假的扣10分/例;对学生请假情况隐瞒不报或有意少报的扣10分/生。

5.说明: 学期内未出现4人以上群殴打架、重大伤害事故等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事件的,奖励该系1000元。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进行。

各系要以周上报相关考核数据资料,每周二上午上报前一周的数据资料。

学生处要在间周的例会上对上两周考核情况做通报,通报后的周一为核对更正时间。

该项考核以月进行统计,在每月的学生工作会议上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最后以学期进行汇总。

工作组评估1、学校要专门成立评估工作组。

学生管理工作评估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团委工作人员、系主要负责人以及教 4 师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对各系学期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工作组要深入系,对其在制度建设及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德育教育活动及记录情况、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及记录情况、班级管理及记录情况、班主任培养、培训及考核管理情况以及班、团干部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出客观具体的评价。

3、工作组的评估以学期为周期,每学期开展一次。

工作组成员要全程参与评估,所有工作组成员的评估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分作为系的评估得分直接计入考核。

4、评估工作一般在期末考试前进行,评估前要专门召开评估工作组成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评估事宜并提出针对性的具体要求,确保评估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附加分1.集体、个人荣誉集体荣誉:系及系所属班级、社团、组队在校级以上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获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视获奖级别及等次加1-10分。

个人荣誉:系所属的领导、职员、教师和学生在校级以上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获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视获奖级别及等次加1-6分。

领导、职员、教师荣誉仅限于德育方面和学生管理方面的。

荣誉学生处代表学校依据相关文件中标明的具体活动组织单位和荣誉证书上所盖公章对荣誉级别进行综合分析认定,等级不明或其他奖项按相应级别酌情记分。

5荣誉附加分采取累计加分方式直接计入学期考核总分,上不封顶。

2.巩固率从新生入学开始,各系就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长期、细致的针对性教育,强化学生爱生活、爱科学、爱学习、爱学校的积极意识,确立健康发展、努力学习的信心和决心,有效地解决好学生思想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避免学生流失。

学生提出退学的,系要责成班主任、学管人员、分管学生的副主任逐级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

经过教育,学生仍然坚持退学的,必须要求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系核实退学原因并加注具体意见后,再到学生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未经批准,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校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外,扣5分/生;按要求办理了有关手续,并得到批准备案的扣1分/生,上不封顶。

学生提出退学,报学生处审批办理退学手续时,经学生处人员说服教育后,学生放弃退学的扣2分/例。

各系对学生退学、失学情况有隐瞒不报的扣10分/生,上报有误的扣10分/例。

该项采取累计扣分方式直接计入学期考核总分,上不封顶。

学生巩固率达100%的,奖励该系2000元。

3.各系应结合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各类有益于学生身心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

各系在活动开展前应提交活动方案,完成后提交活动总结。

文体活动效果好,且活动资料提 6 交及时、完备的,视情况加2—5分。

四、考核分的计算及成绩排名考核总分包括三部分,即:平时考核分、工作组评估分和附加分。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按40分进行考核,按每月的平均分计入考核总分;工作组评估以学期为周期,每学期评估一次,按第条第3项之计算方法计算出得分后计入考核总分;附加分将以学期直接计入考核总分。

考核成绩的排名以学期进行,具体办法是:①先按上述规定办法计算出各系学期考核总分。

②系所属班级不超过10个班的,考核总分即为该系的考核成绩;班数在10个以上但不超过20个班的,考核总分乘以为考核成绩;班数在20个以上的,考核总分乘以为考核成绩;班数在30个以上的,考核总分乘以为考核成绩,以此类推,算出各系最后考核成绩。

③按各系学期最后考核成绩,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考核结果的================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运用系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将作为系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和系干部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

系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将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模范集体、个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

依据考核排名,对系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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