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四章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总部、各子项目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其中,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

(一)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要经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对外投资方式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必须做到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短期投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分别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依照各自的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十条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出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项目名下。

第十二条财务部、证券资金部负责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

(一)每月月底,证券保管员、会计人员应进行月终盘点。

(二)财务部根据“有价证券盘点表”,抽样核对,复核盘点表。

(三)每年年底,根据项目盘点指令,组织人员全面清点,编制“有价证券盘点表”,并由项目财务部负责人(或聘请注册会计师)参加监盘。

第十三条项目财务部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账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十四条项目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第十五条项目短期投资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分别按其职权批准处置。

第十六条项目对外长期投资分为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两种

(一)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十七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一)项目财务部会同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二)项目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

(三)项目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财务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四)项目财务部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六)项目对外投资部门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项目对外投资部门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对外投资权限

(一)所有对外长期投资的项目,均由项目总部批准。各子项目无对外投资权,但享有投资建议权。

(二)项目总部应在受理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投资决策。

第十九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追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二)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三)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项目的名称。

(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第二十二条国(境)外投资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一)投资所在国(地区)现行的有关外汇投资的法令、法规、税收规章以及外汇管理规定。

(二)投资所在国(地区)的投资环境分析、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

(三)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及投资回收计划。

(四)我国驻外使馆、经参处对项目的审查意见。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三条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总公司批准后,对外投资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公司批准后,财务部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第二十五条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字后公司应协同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外投资价值及投资收益的确定原则

(一)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形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形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三)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四)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五)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六)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七)公司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八)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二十七条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与公司经营方向相背离。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而急需补充资金时。

4.项目总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三)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中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四)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项目财务部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项目总部批准。

(五)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工作,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十八条项目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项目净资产的50%。

第二十九条项目对内投资程序

(一)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编制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三)编制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四)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十条项目对内投资权限

对内投资采取限额审批制,超过限额标准的由项目总部批准。

第三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一)项目承办单位应以充分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及科学实验为基础,对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的合理性提出综合研究论证报告。

(二)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有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科研单位。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办法、编制内容及深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财务部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需改变必须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第三十二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一)项目承办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资格的勘察设计或科研单位进行工程初步设计。

(二)初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建设内容不得任意修改、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一般不应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控制数。

(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如确需设计修改和概算调整,必须由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提出具体修改及调整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第三十三条年度计划和统计

(一)各分支机构所有新建、续建的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必须编报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于每年9月底前报总公司审批。总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下达当年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

(三)凡列入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不需再行办理审批手续,当年新增加的基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投资限额办理报批手续,并增补列入当年投资计划。

(四)编制年度计划,除认真填报有关的计划表外,还需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数字要准确,文字要精练。

(五)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无权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六)各分支机构向总公司报送的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统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十四条竣工验收

(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一般由公司财务部门协同项目承办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参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三)对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文件,财务部门、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归档。

第三十五条有关管理部门或分支机构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完成后评价工作。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第三十七条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三十八条法律顾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审。

第三十九条分支机构的对外投资活动必须报项目总部批准后方可正式进行,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办理对外投资。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门。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管理和进行科学投资决策,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公司投资事务。

第三条财务部投资分析

(一)敏感性分析

通过分析销售、成本等变化对投资利润所造成的影响,找出那些虽然尚未发现但是却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不利因素,并及早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分析方法。

(二)保本点分析

分析使投资不盈不亏的销售量底线。

(三)蒙特卡罗模拟分析

分析所有可能出现的变量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投资的影响。

第四条投资预测的要求

(一)抛弃不必要的心理压力,以创新和科学的态度从事预测工作。

(二)预测人员不应因不合理的解释而影响投资预测。

(三)预测人员须做到不因个人偏爱而影响投资预测。

第五条投资风险的测定办法

(一)图示测定。

(二)市场收益率测定。

(三)市场收益标准差测定。

(四)市场收益率变异系数测定。

(五)市场收益率灵敏度测定。

(六)借鉴历史资料测定。

第六条投资审核的程序

(一)预测人员在年底或年度结束后经过分析,选择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并附上有关开支细目、必要的书面材料和书面说明。

(二)预测人员将上述材料上报财务部审核后,并经加工整理,将其列入预算计划。

(三)财务经理将列入预算计划的项目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并列入下年度或下季度的投资计划。

第七条投资审核的要求

(一)如属于公司扩展业务方面的投资,在拨款申请中要对市场需求、现有技术是否会随时间的推移而落伍,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做出说明。

(二)如属于新产品开发方面的投资,在拨款申请中则要对无形资产、新产品开发在技术等方面所占的优势,以及新产品开发给公司带来的正值经济剩余情况等做出说明。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订须经董事会批准。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项目

(一)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投资项目。

(二)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第三条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档案类目

(一)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五条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产权变更的有关文件、材料。

(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历年经营业绩总结材料。

第六条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三)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十二)产权、股权变更的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四)历年经营业绩。

第七条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

(一)送交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前往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企业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工商局批文。

(十三)外地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外地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外地兴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七)历年经营业绩。

第八条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

(一)送交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境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馆意见的函件。

(八)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境外公司的批文。

(九)境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九条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两套完整复印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记录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印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项目档案(原件及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十条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须先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查阅人如果违反借阅规定,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甚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一条所有资料均应放入带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如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革等原因,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项目的筹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

(一)权益资本筹资是由项目所属公司所有者投资或发行股票方式筹资。

(二)债务资本筹资指项目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筹资方式。

第四条筹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二)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三)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四)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项目所属公司的财务部统一负责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权益资本筹资可以分为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是指项目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

(二)发行股票筹资是指项目所属公司以该项目为内容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七条项目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一)项目吸收直接投资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二)项目代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

(三)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据以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

(四)财务部在收到投资款后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五)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第八条不得吸收投资者已有担保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除了由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条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十一条发行股票筹资程序

(一)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二)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批准。

(三)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四)招认股份,交纳股款。

(五)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财务部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应包括股东的姓名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股票编号、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

第十三条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经财务部批准分支机构可以办理短期借款。

第十四条短期借款筹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财务预算和预测项目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筹资计划表。

(二)按照筹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部经理、项目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筹资计划。

(三)财务部负责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第十五条项目短期借款审批权限:短期借款采取限额审批制,投资限额标准如下,超过限额标准的需由董事会批准。

财务部经理审批限额:××万元;

项目经理审批限额:××万元;

总经理审批限额:×××万元。

第十六条财务部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日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筹资登记簿中登记。

第十七条项目应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有变动必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并实行岗位分离。

第十九条财务部建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财务部对于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列示。

第二十条长期债务资本筹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依其职权范围审批该项长期借款计划。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资金来源和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一)筹资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办费。

(二)生产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三)清算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清算损益。

(四)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利息,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五条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并由财务部评价项目的筹资风险。

第二十六条项目筹资风险的评价准则

(一)以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二)项目筹资时必须充分考虑项目的偿还能力,全面地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三)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要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四)筹资的期限要适当。

(五)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六)筹资要考虑税款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筹资组合原则评价项目资金成本,以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第二十八条筹资风险的评价方法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法,财务杠杆系数越大,项目筹资风险也越大。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依据项目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还期和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股票事务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股票事务处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股票事务的处理,除依据有关法令和本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所订契约及本公司所规定的章程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股票事务,由本公司股务科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股票应按照姓名条例,使用本名,填盖印鉴卡。如属法人,应使用法人全衔,填盖印鉴卡,送本公司存查,以备办理有关股票事务时用。

第五条股东申请更换新印鉴时,应填送“更换印鉴备案书”及“持有股票清单”加盖新旧印鉴,并填盖新印鉴卡,一并交公司存查。

第六条股东原印鉴遗失、毁灭或被盗窃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同时填送“印鉴挂失更换申请书”及“持有股票清单”,并在本公司所在地或股东住所所在地的日报上,连续刊登印鉴遗失作废声明3天,并将所刊报纸的全份及乡镇区有关部门所发给的“印鉴证明书”,填送新印鉴卡交本公司存查。本公司自收到新印鉴卡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即予换用新印鉴卡,并注销旧卡。

第七条股票转让过户,应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分别在股票背面加盖印鉴,并填具“股票转让过户通知书”,由受让人送本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非经本公司盖章不产生效力。受让人如为新股东时,应依第四条的规定填盖印鉴卡。

第八条股东死亡,继承人申请过户时,应由继承人填送“股票继承过户申请书”,并在股票背面受让人栏加盖继承人印鉴,连同身份证、其他继承人同意书、全户户籍誊本(包括原股东死亡除籍及所有法定继承人记载)、印鉴证明书、遗产税缴清证明书,其他有关继承人股权的证明文件等,向本公司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如为新股东还需依第四条规定填盖印鉴卡。

第九条掉换股票时,应由股东填送“换发股票通知书”,加盖原印鉴,连同股票送本公司换发。

第十条若股票遗失、毁灭或被窃,股东应立即填送“股东挂失申请书”,交本公司登记,以便通知证券交易所公告,同时由股东在本公司所在地及遗失损毁地,各刊登声明作废通告连续公告3天,随即填送“遗失股票补发申请书”觅见妥保,并连同刊登启事的报纸及本人身份证、原印鉴送本公司办理。保证商号的资本额,不得少于担保时挂失股票的市场价格。如由本公司股东担保,则保证人的股权在2个月内,不得少于担保时挂失股票的股数。本公司接受前项申请书,应审认其最后登启事之日起经2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即予填发新股票。

第十一条股东之股票及印章均遗失者,应申请管辖法院依法裁判确定后,凭裁判证明文件填送“印鉴挂失更换申请书”及“遗失股票补发申请书”,再向本公司申请补发新股票及更换印鉴。

第十二条股票挂失后,所有应领未领却已到期的股利,均暂停发给,待经本公司核发新股票后,再行补发。

第十三条股票的质权设定,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填送“质权设定通知书”,由双方于股票背面及通知书上盖章,连同股票交本公司登记,未经本公司登记的股票质权,对本公司不产生效力。

第十四条股票质权消灭时,应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填送“股票质权撤销登记通知书”,由双方于股票背面的通知书上盖章,连同股票送本公司为质权撤销的登记。如质权消灭未经本公司登记者,本公司对该项质权认为继续存在。股票质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质权人如未受清偿而依法处理股票时,应由质权人及因此而取得股票所有权人,分别在股票背面加盖印鉴,并填具“股票转让通知书”,连同股票及合法处理的证明文件一并送本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申请登记股票的质权在过户手续办妥后销毁。

第十五条本公司每次发放股利,应将发放股利的日期、地点分别通知各记名股东,并依法在报刊上刊登公告。

第十六条股东领取股利时应在收据上加盖存记印鉴。

第十七条股东如因故未能前来本公司指定地点领取股利时,应填妥股利收据,加盖印鉴,直接寄至本公司,经查验无误后签收。途中如有遗失,本公司可代查询。

第十八条股东户籍地址,以股东印鉴卡所载为准,如有变更,应随时以书面填具“股东更换住址通知书”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股东洽询或办理股票事务,凡以书面提出者,均应加盖原印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投融资档案管理制度修正稿20160713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融资档案管理办法 (暂行) 2016年4月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投融资部项目档案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妥善保存,方便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及其他资料需求方对文件资料的查阅,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投融资的各类业务,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结束期间产生的各类项目纸质记录及电子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投资 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项目管理等资料,按照要件类、决策类、其他类分类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1要件类档案:指公司与外部相关方(含集团内部其他平 台公司)之间为开展业务而形成的完整、真实记录权利义务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收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的全部复印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2决策类档案:指集团及基投公司内部对项目决策形成 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

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审批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3其他档案:业务主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与项 目最终方案编制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和项目资金投放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访记录、项目总结、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不适合归入要件及决策类资料的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事业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在 项目公司成立前将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收集、分类并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将与项目相关的合 同、协议、备忘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投融资部:负责点验接收、编目立卷事业部、风险控制 部及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

投融资管理制度(初定本)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初稿) 部门名称:公司投融资业务部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一、部门职责 广州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汇公司)投融资业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的前期挖掘、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启动期及发展期的运作、项目专用资金管理、项目股权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为项目融资,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挖掘符合市场的投融资项目,对意向性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编写,同时进入项目的投资性时段安排、资金储备安排以及完成备选项目的其他前期准备性工作的具体操作阶段。 (二)建立投资项目库,选择投资合作项目,负责组织对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考察、论证,负责起草投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 Ps:建立项目库,合理管理项目数据,保证备选项目前

期报告的编写、后期融资资料的提供。 (三)配合好合作的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四)针对前期挖掘的项目从项目分析、项目谈判、项目资金运作等流程,充分培养部门员工能完整有序的参与项目前中后期的工作,作好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的示范点。 Ps:项目主协办制。 (六)负责公司项目投融资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五)积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对项目运作实行具体责任人资金激励制度。 (七)分阶段、有目的性的派遣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充电、考察挖掘备选项目,形成长久有效的个人素质提高机制,备选项目持续输入机制。 Ps:部门发展要求业务素质较高,员工需不断加强学习,同时也希望得到公司支持,多创造让员工学习深造的机会。 (八)以公司发展宗旨为依据,发展目的为导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投融资的顺利进行。 (九)做好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融资的手续。 Ps:跟踪项目,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十)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做好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Ps:专人管理,有序借还。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

投融资管理制度(精选模板)

(精选模板)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发展计划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七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八条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投资并购小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并按照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融资部管理制度详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指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二章融资管理原则和控制目标 第三条公司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对融资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效益性原则:公司采用合理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道。 (五)适量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统

筹安排,合理规划。 (六)授信原则:公司根据内部各级机构的经营风险大小、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各级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授信。 第四条融资管理控制的目标是: (一)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融资风险,防止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二)保证公司经营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融资决策科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证融资资料及相关及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第三章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融资活动作出决议,董事会授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对融资事项作出决策。财务总监对融资活动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项意见。 第六条融资部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融资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部门,负责对外借款融资的相关事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二)对融资项目的成本预算,组织协调实施融资预算,设计融资方

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四章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总部、各子项目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其中,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 (一)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要经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对外投资方式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必须做到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短期投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控制,规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管理主要是指公司对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事项的决策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对投资决策管理 第四条对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以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五条公司对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总额计划。 (二)按照本制度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 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并购小组,由财务及证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

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并购小组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投融资管理办法

投融资管理办法 投融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融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融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融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投融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融资行为健康发展。 企业进行投融资及对已成立公司进行增资或转增资本的,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批复后,再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履行投融资程序。一、控制目标 (一)盈利能力方面:投融资主体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二)偿债能力方面:投融资主体长、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小,原则上速动比率不低于1,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70%以下,利息保障倍数大于2。 (三)新成立的子公司,经特别批准的。公司在选择投融资项目时,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融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融资项目额度; (2)投融资项目内部收益率: 内部收益率必须大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 (3)投融资项目资金回收期:原则上控制在资金使用周期之内; (4)流动资金贷款:借款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且能按时还本付息。 二、业务流程与控制点

1、投融资项目提出和拟定 (1)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制定当期投融资战略部署;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制定的战略部署草案;市场开发部组织研究并起草公司五年投融资规划,报董事会审议。 (2)市场开发部负责收集拟投融资项目和潜在项目资源相关资料和信息,完成具体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起草或初步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 (3)董事会在对这些项目进行筛选的基础上,拟定投融资项目。 2、投融资方案可行性论证 (1)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经理后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2)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审定及批复后,市场开发部依据不同情况可采用多种途径组织方案设计:一是委托咨询单位设计,二是招标设计。市场开发部确定了实施方式后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实施。 (4)采用委托咨询或招标设计方案的,应注意:1)公司的审计、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审核委托或招标方案,并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实施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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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部 一、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章以及《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及依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股东大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但该提案需于前述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公司。 第七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同时向董事会提交符合本规则前条要求的提案。 第九条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所列情形时,视为变更或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应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发出。会议召集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股东。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第十二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只须送达有权在类别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第十三条董事会接到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3) 第四章总则 (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8) 第九章其他 (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融资部管理制度

融资部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融资部 直接上级: 一、部门职责 融资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1、公司直接和间接融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进行融资的贷后管理。 2、整理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 3、配合公司整体经济运营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职责 融资部编制3人,包括总监1人,主管1人,资金专员1人。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总监: 1、在集团的领导下,主持投融资全面工作,并对本部门负责

2、结合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制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落实到部门员工工作中,指导督促其全面完成。 3、接受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各子公司或有关单位。 4、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员工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5、做好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银行融资岗 1、负责进行银行融资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包括收集研究公司、行业及与融资相关的政策信息,制定公司的银行融资计划并付诸实施。 2、负责进行银行融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合作银行的甑选,贷款前期的谈判,资料准备,贷款融资方案的制定,贷款的发放和使用等 3、负责进行银行融资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加强贷款的后评估工作,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解决贷款遗留问题、评估贷款还款对公司现金流和融资结构的影响等,降低融资风险、对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完成贷款期内与贷款行的沟通对接工作,梳理后续融资项目,建立项目融资资料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维护并优化公司的融资渠道。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doc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1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3) 第二篇投资管理(3) 第四章总则(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9) 第九章其他(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三)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投融资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外投资、重大资产重组、委托 理财、对内担保、对外融资、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公司所 有投融资决策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审批管理 第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公司设立资本运营部、证券部,负责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 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 -1- 金、分红型保险、委托理财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 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六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资本运营部、证券部负责根据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 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 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资本运营部或证券部 及相关部门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 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 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 联名签字。 -2-

投融资管理规定

投融资管理规定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投融资管理制度 一、筹资管理 总则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筹资的原则: 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权益性筹资 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财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债务性筹资 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由董事长审批: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10万元时;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含)以下的,董事长审批; 20%以上的,由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未经董事长同意,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内部拆借须报董事长审批同意: 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1万以下的,须报财务总监审批;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XX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二篇投资管理................ 第四章总则................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第九章其他 第一篇筹资管理 总则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筹资的原则: 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权益性筹资 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2 2 2 3 4 4 4 6 8 9

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债务性筹资 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 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 万元时;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含)以下的,由 集团总裁审批;20%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 年以内),金额100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100 万-200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 批;金额在200 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50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50 万-100 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金额在100 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第二篇投资管理 总则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子公司、直属企业、外部企业、合资企业、参股企业、收

投融资管理规章制度94440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融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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