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题库含答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题库一、填空(一)、总则1、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试行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3、《定级办法》仅适用于生产煤矿,不涉及(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矿井。
4、《定级办法》在一级矿井标准中增加了人数的限制,即单班入井最大人数大矿不能超过(1000)人,30万吨以下的矿井不能超过(100)人。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6、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7、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9、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按下一个标准化等级进行考核。
11、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每年底矿长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安全风险辨识要及时编制(年度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考核办法(试行)

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附件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 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 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 人、生产能力在30 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 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 3 —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 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 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 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办法2020版对比2017版增删条文对比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题库完整

一、填空(一)、总则1、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试行。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
3、《定级办法》仅适用于生产煤矿,不涉及(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矿井。
4、《定级办法》在一级矿井标准中增加了人数的限制,即单班入井最大人数大矿不能超过(1000)人,30万吨以下的矿井不能超过(100)人。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6、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7、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9、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按下一个标准化等级进行考核。
11、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每年底矿长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围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安全风险辨识要及时编制(年度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及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考试题一、填空题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3个等级。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8.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XXX组织考核定级。
9.申报二级、三级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2.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14.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15.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
二、判断题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情形。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不可以存在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情形。
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
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整合改造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和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初审和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初审部门和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半年和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8.采煤工艺、掘进工艺未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的(机房、硐室掘进施工除外);9.按照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考核确定为一级标准化等级煤矿,在期满重新申报时未实现智能化采煤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和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4.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半年的;5.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6.采煤工艺和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艺未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的。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最新】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评分方法》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3.非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原因被降级或撤销等级未满1年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2.非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原因被降级或撤销等级未满1年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一级、二级、三级矿井,除上面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3.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保护层开采条件的,未优先选择保护层开采的;底板瓦斯抽采巷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边掘进边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的;5.矿井“三量”不符合规定且未制定限采措施的(限期保留矿井和资源枯竭矿井除外);6.矿井未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未在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上正确标出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和停采线位置的;7.未编制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或报告过期的;矿井水患危险性等级定级不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不正确的;8.防爆电气存在失爆现象的;9.采掘部署不合理的;1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的。
井工其他岗位题库人员(从业)(21)
井工--其他岗位题库人员(从业)(21)1.推断题危害点指可能发生事故,并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2.推断题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负领导责任。
(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3.推断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4.推断题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5.推断题安全指标是对某一种职业活动、某一系统运行风险的最低容许限度。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6.推断题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急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 )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7.推断题矿井发生透水事故时,如出口被封无法撤退,应有组织的在原工作地点等待营救。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8.推断题互救是在不顾自身安危的状况下抢救他人而实行的措施及方法。
(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9.推断题自救器不能使用或失效时,应首先用干毛巾捂住口鼻,俯身前行至安全地点。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10.推断题用电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m/s。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11.推断题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奇风流撤退。
(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2.推断题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3.推断题接触粉尘时间长短和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尘肺发病无关。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14.推断题是否进展个体防护和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尘肺发病无关。
(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15.推断题从业人员享有获得职业安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效劳的权利。
(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6.推断题信息接收与通报明确12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通报程序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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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推进四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日前,该厅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四川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根据《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标准分别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80分、70分,且不存在规定的相关情形。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
“在国家煤监局制定的评分办法基础上,我们新增了10项否决
条件。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一级、二级、三级矿井,除规定条件外,同时不得存在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等10类情形。
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考核定级?《细则》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省、市、县级煤矿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分级对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
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
级部门将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
“若煤矿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还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的煤矿若作出符合一级体系要求承诺,且同时满足煤矿一级等级3年期限内保持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采用“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生产模式、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等条件,可在3年期满时直接办理延期,应急管理厅将每年组织对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开展重点抽查。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煤矿企业管理滑坡,推动煤矿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状态,《细则》还规定对取得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加强动态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每年全覆盖检查一次,市应急管理局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应急管理厅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同时,对检(抽)查中发现管理严重滑坡,已不具备原有等级达标水平的煤矿,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煤矿,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煤矿,撤销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
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撤销等级的煤矿,要求在恢复生产前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且其事故类别对应标准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部分考核分值应达到80分以上。
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由原等级认定部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