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技巧和方法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有些试用期员工业绩并不达标,那么用人单位要怎么解雇这类试用期员工呢?来看看店铺整理的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了解下吧。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攻略1、要有具体、明确、可量化的录用条件。
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前提是要有录用条件的相关约定。
如果连录用条件都没有,怎么能说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同时约定录用条件,并且要以书面方式告知,要求劳动者确认。
2.要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充分证据。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双方确认的录用条件对员工进行考核,以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3、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
实务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6号)对此进行了明确,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前完成试用期考核并做出是否解雇的决定。
4、解雇前应事先通知工会。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也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当然也需要事先告知工会。
5、送达解雇通知给员工,告知解雇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规范的解雇程序,应当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雇通知,并由员工签收,保留签收证据。
6、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劝退试用员工的话术范文

劝退试用员工的话术范文一、口语化风格。
(一)业绩不达标情况。
小[员工名字]啊,来,咱坐下唠唠。
你也来公司有一阵子了,这段试用期间呢,咱都能看到你的努力。
但是吧,你看这业绩一直没达到咱预期的标准。
就像爬山,咱们都朝着山顶那目标使劲儿呢,可现在你这进度有点慢,和团队整体的节奏有点脱节了。
公司呢,也得考虑整体的效益和发展。
所以呢,咱们这个试用可能就到这儿了。
不过你也别太灰心,你在这个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以后找别的工作肯定也能用到。
(二)技能与岗位不匹配情况。
[员工名字]呀,今天找你呢,是想和你好好说说工作的事儿。
你看你在试用期间,人是特别好,和大家相处也很融洽。
但是呢,咱们这个岗位它需要一些比较特殊的技能,你在这方面可能有点欠缺。
就好比让一个擅长短跑的人去参加长跑比赛,虽然都在跑步,可要求不太一样。
公司也是经过慎重考虑,觉得这个岗位可能不太适合你继续发展下去。
不过你有你的长处,只是在咱们这儿可能没办法完全发挥,希望你能理解。
二、幽默化风格。
(一)工作态度问题。
[员工名字]!你知道吗,咱们的工作就像一场刺激的冒险游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和使命。
你在试用期就像是新手村的试炼阶段。
可是呢,你这老是在游戏里闲逛,不做任务,可不行啊。
咱们团队都在冲锋陷阵,你却像个迷路的小怪兽,找不到方向。
公司这个大游戏世界呢,需要的是能积极参与战斗的勇士。
所以呢,很遗憾,你这个试用可能要提前结束啦。
不过你可以去别的游戏世界里,找到更适合自己的玩法哦。
(二)团队融入不佳情况。
[员工名字],咱们公司就像一个超级有趣的大派对,大家都在里面玩得很嗨。
你刚来的时候呢,我们都特别期待你能加入这个欢乐的大家庭。
可是试用期这段时间,你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外星人,老是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和大家格格不入。
我们这个派对需要大家一起跳舞、一起欢笑,你这样不融入进来,就有点像派对里的静音按钮,不太协调呀。
所以呢,公司决定这个试用就到这儿了。
不过别太难过,说不定在别的派对里,你就是最闪亮的那颗星呢!。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方法和技巧

试⽤期辞退员⼯的⽅法和技巧在试⽤期内辞退员⼯,被许多公司当做杀⼿锏。
因为试⽤期双⽅关系不确定,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关系。
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那到底该如何合法辞退试⽤期员⼯,避免因此发⽣争议给企业带来损失呢?以下是店铺⼩编介绍的⼀些注意事项,供参考。
试⽤期辞退员⼯的⽅法和技巧⼀、招聘时: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在实践中,很多企业招聘员⼯不太注重录⽤前的应聘员⼯评估和考察⼯作,习惯于把⼯作放在事后考核,即先把员⼯招进来再说,如果不合适就在试⽤期辞退。
其实,这种做法是危险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试⽤期的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在这种背景下,⽤⼈单位在招聘员⼯时,必须转变观念,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尤其是对⼀些重点员⼯,招聘时要慎重,要做好员⼯的背景调查⼯作,把好⾯试关,重要岗位由部门经理、⼈⼒资源部联合⾯试,确保能招到合适的⼈员。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单位还必须事先对录⽤条件进⾏公⽰。
公⽰,简单说来,就是要让员⼯知道⽤⼈单位的录⽤条件,从法律⾓度来说,就是⽤⼈单位有证据证明员⼯知道了本单位的录⽤条件。
那如何进⾏公⽰呢?⽅法有以下⼏种:(1)通过招聘公告来公⽰,并采取⼀定⽅式予以固定,以便为诉讼保留证据;(2)招聘员⼯时向其明⽰录⽤条件,并要求员⼯签字确认;(3)劳动关系建⽴以前,通过发送聘⽤函的⽅式向员⼯明⽰录⽤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条件或不符合录⽤条件的情形等。
⼆、录⽤后:试⽤期考核(定期+不定期)录⽤条件明确并向劳动者公⽰后,接下来就要进⾏试⽤期的考核。
因为⽤⼈单位要解除试⽤期员⼯的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在⽤⼈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条件,需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
当然,考核需要围绕事先设定的录⽤条件进⾏考核。
考核的⽅式,可以采⽤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式进⾏。
届满前:员⼯去留必须做出选择经过试⽤考核,如果暂时还难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条件的,不能通过延长试⽤期来继续考核。
正常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流程

正常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流程辞退试用期员工,这事儿可有点棘手呢,但如果是正常辞退,按照流程来也能妥善处理。
一、明确辞退原因。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哦。
咱得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莫名其妙就辞退人家。
比如说,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像总是完不成任务,或者做出来的工作质量特别差,错误一大堆。
再比如说,员工的态度有问题,总是迟到早退,还不听从上级的合理安排。
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辞退原因啦。
但咱得把这些情况都记录得清清楚楚的,不能含糊,就像写日记一样,哪天发生了什么事儿,都要写下来,这样以后有个依据,也能让员工心服口服呀。
二、提前沟通。
这一步可不能少哦。
咱不能突然就跟员工说“你被辞退了”,那得多伤人家的心呀。
要找个合适的时间,找个安静的地方,比如说找个小会议室,和员工坐下来好好聊聊。
要很真诚地告诉员工,公司觉得他在试用期的表现有些地方不太符合公司的期望。
这时候说话可得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太生硬。
比如说“亲,你看你在这几个方面呢,做得不是特别好,我们也给过机会啦,但是效果不太理想呢。
”要让员工感觉到公司不是故意为难他,而是真的从工作的角度出发。
而且要给员工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说不定人家还有啥苦衷或者误会呢。
三、准备相关材料。
在正式辞退之前,咱们得把材料都准备好。
这就像上战场得带好武器一样。
材料包括前面提到的员工工作表现的记录,还有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就是那些明确写着什么样的行为是不符合要求的那些规定。
把这些材料拿给员工看,让他明白自己为啥被辞退。
就像给学生看考试不及格的试卷一样,每一道错题都有原因的呀。
四、正式辞退通知。
当所有的前期工作都做好了,就可以给员工发正式的辞退通知啦。
这个通知也得写得有人情味一点。
不要冷冰冰的就几句话。
可以写得像一封信一样,比如说“亲爱的[员工名字],经过试用期的考察,很遗憾,由于[具体原因],公司决定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
我们非常感谢你在试用期内为公司做出的努力,希望你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试用期员工辞退如何操作

试用期员工辞退如何操作?我们是上海一家电子研发类企业,技术部有一位新进员工,目前处于试用期,还有2周就要转正了,但因为公司业务方向的调整,导致他的岗位没了工作任务,基本上就是闲着,所以公司决定撤销这个岗位,调他到其它部门,经过沟通后他本人同意去,不过公司方面希望能多延长一个月试用期,看看他在新岗位的适应情况,这一点他不愿意,一定要公司承诺他转岗后按正常时间转正,且态度强硬。
公司不同意,决定辞退这位员工。
该员工认为公司没有理由辞退他,他希望公司能给他补偿。
现在,公司辞退他的决心已经下了,但是要怎么样操作才能避免风险呢?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案例:试用期员工辞退如何操作?本案例的几个要素:1、技术部有一位新进员工,目前处于试用期,还有2周就要转正了,但因为公司业务方向的调整,导致他的岗位没了工作任务(因公司原因需要撤销这个岗位);2、经过沟通,该员工同意调到其他部门,公司方面希望多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员工不同意,态度强硬,要公司承诺他转岗后按正常时间转正,但公司不同意,决定辞退这位员工;3、员工认为公司没有理由辞退他,希望公司能给他补偿。
分析:公司应如何操作才能避免风险。
1、相关的法律法规:A、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辞退试用期员工面谈

辞退试⽤期员⼯⾯谈⼀、⼈事⾯谈被辞退或调岗的员⼯(升职及⾃请调职除外)注意事项:1、在⾯谈的时候要选择员⼯情绪平静的时间;2、要尽量创造轻松的谈话⽓氛;、给员⼯充分的表达机会(让他把⼼⾥的想法都能表达出来4、谈问题要注意只对事件不对⼈;5、除了坚持原则外也要给予员⼯适当的安抚。
⼆、在决定辞退员或调岗前要掌握的讯息:1、⽤5W1H了解员⼯的不适⽤2、不适⽤的证明⼈、证物(通常是结合员⼯的职位说明书去执⾏3、员⼯如果是犯规,那么就要取得其违规的凭证;、与⽤⼈部门负责⼈要保持⼀致意见;、所有证据掌握充分后就可找员⼯⾯谈了。
合同期内要辞退员⼯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还得根据相应规定补偿,既然公司已决定辞退就没有调岗的意义了,通知辞退要进⾏⾯谈,要坚持原则也要安抚员⼯,同时在⾯谈时应充分了解该员⼯的相关资料以及⼯作情况,做到对事不对⼈;如果该员⼯有⼀定的可取之处,也可以作其他的⼯作推荐。
1.性是恶的。
所以你需要有制度保障,⼀个不好的制度会使好⼈也变坏2、⼈是没有⾃觉性的,所以⽤薪酬是解决不了激励问题的,薪酬只能解决公平问题3、⼈是需要控制的,--管理就是最好的控制4、⼈是重要的,他是企业经营最重要的要素5、⼈是难于管理的,6、⼈是需要尊重的,体现出管理的公平就是对⼈最⼤的尊重7、⼈是多样化的8、⼈的管理是⼀门科学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企业在⼈⼒资源管理上⾯临新的挑战,尤其在员⼯流动⽅⾯。
企业如何有效降低⼈才流失,这些⽅法不妨试试:“过滤层”防在前头员⼯进⼊企业的第⼀关就是招聘,不成功的招聘必为以后的员⼯流失留下很多隐患。
很多企业在招聘⽅⾯缺乏规范的流程与有效的选拔⽅法。
曾有⼀家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常相信⾃⼰的⾯试能⼒,⼀次招聘财务经理时,选择了⼀名在⾯试环节表现⾮常突出的⼈,此⼈招进企业后,业务能⼒表现得确实不错,但在公司对财务经理例⾏的背景调查时,竟发现该⼈在原⼯作的两家单位都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职业道德不是很好;问题出现后,该公司改变了招聘流程,在重要岗位招聘时,把背景调查提到了前⾯。
如何委婉的辞退员工

如何委婉的辞退员工如何委婉的辞退员工辞退员工最好的说辞,很多时候当员工在工作上出现无法原谅的错位或者平时有很多的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在继续聘用的时候,就会选择辞退员工,而真正面对辞退员工,HR也很为难。
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如何委婉的辞退员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怎么委婉辞退员工一、通知员工尽量不要在电话里通知员工“请到人事部来一趟”,以免造成紧张感。
尽量避免周末、假日或者员工的重要纪念日当天通知员工。
使用会议室、休息室等,尽量不要用经理办公室这种“正式的严肃的”地方。
切入正题。
不要假意避重就轻谈一些天气或者其他轻松的话题。
员工一进会议室(或你选择的其他场所),待他坐好后就直接告诉员工公司的决定。
二、描述事实● 用几句话描述为什么公司要做出裁掉他的决定。
● 切记重事实而非攻击员工的人格。
● 重点强调这个决定已经做出是不可更改的,管理层已经批准等。
● 辞退面试不要超过半小时(否则就成了体力上的较量)。
三、倾听● 被裁掉的员工如反应激烈,不要和他辩论,而是积极地倾听。
● 用开放式问题与其谈话,重复他的最后的话语,点头或用短暂沉默配合员工的阐述,直到他可以稍微冷静地接受这个事实。
四、沟通赔偿条款● 跟员工仔细讲述一遍赔偿的支付金额,具体算法,福利等。
● 不要在已经商定好的条款上当场承诺增加任何内容。
● 不要承诺会调查一下事后给予答复,这样会把辞退程序复杂化,弄到难以收拾。
五、明确下一步流程● 被辞退的员工也许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做,给员工离职流程图,并告诉他一步一步如何做,越详细越好。
● 如有必要,在所有手续办完后,做离职面试。
● 对个别员工实施心理咨询以缓解其过度的焦虑。
● 裁员过程中员工容易出现如下反应:哭哭啼啼、忧愁、焦虑、敌意、讨价还价、不信任感等。
这时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需要的最关键的技能就是“同理心”和“原则性”。
“同理心”不是同情心,它是设身处地地理解被裁员工的焦虑和困惑,让员工把想说的话说完;“原则性”则可以保证自己不让员工的情绪影响公司的决定。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超级实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在试用期内是相互了解和考察的阶段。
但是,有时候企业和员工并不能在试用期内达成共识,导致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出现。
本文将介绍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技巧,帮助各位可以更好地处理这类问题。
一、企业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方式1. 辞退企业可以直接辞退试用期员工。
辞退的方式包括口头通知、书面告知等。
口头通知辞退的方式一般在试用期较短的情况下运用较多,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通知的内容和证据留存也需要正确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书面告知辞退的方式则通常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程序,需要事先进行面谈,了解员工对于企业的反馈和考核的情况。
同时,企业需要在告知书中明确提供细致的工作绩效评估和合同解除的原因。
2. 不予转正另一种可以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方式为不予转正。
企业可以根据试用期中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将员工转为正式员工。
不予转正的情况,同样需要明确告知员工,给予转正原因和实际表现的评估情况。
此外,不予转正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法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企业不得不合法、违反独立自主的选择原则,以及与员工订立合同的约定。
3. 合同约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实际工作岗位、表现的表现评估标准、奖惩制度等。
当员工不符合约定时,企业按照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约定需要符合法规规定,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
二、员工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的方式1. 辞职员工在试用期间,同样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需要注意的是,员工需要提前告知企业,以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
另外,员工辞职同样需要符合相关法规,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限制员工未得到企业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2. 协商试用期员工也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协商可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员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二是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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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直对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技巧和方法比较困惑,要不我们今天就讨论一下这个主题?{案例讨论}如何认定和处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如何确定?1、工作技能考核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如及格。
2、做事方法与公司的文化不合,致使无法继续工作下去。
3、不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4、工作结果与面试时的期望相差太远。
第一个:如何理解“不能胜任工作”?
案例一:老杨是某销售团队负责人,虽然他勤勉工作,个人业绩指标都完成了,但他所在团队的工作业绩始终不理想,最近接连三个月都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指标。
老板找老杨谈话:“老杨啊,你的团队连续三个月都没有完成指标了。
你是如何考虑的?”
老杨说:“老板,最近市场状况不好,其他公司出了诸多新产品,款式新颖、价廉物美,占有了我们原有的市场份额。
我已经尽力了,实在没有办法。
”老板准备用不胜任工作和老杨解除劳动合同。
焦点问题:
1、如何理解“不能胜任工作”?
2、用人单位怎样界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如何界定?我认为首先各岗位都有一个明确的职责范围。
明确每个岗位必须做什么样的工作,怎么去完成。
用书面形式明确考核指标,应该尽可能的细致。
当然操作上有一个时间段的问题,有一个积累的过程,不是说一次考核不合格就是不能胜任工作。
例如:我们公司每个月都开销售课题例会,公布销售业绩,回顾上月课题的达成度,再布置下月课题,每个人都很清楚自己做得如何,如果连续一年或更长时间部门业绩一直下滑、人员不断流失,平时的考核中就都会有所显示。
从这个案例来看,老杨本人的销售能力是可以的,但是团队管理可能有些不足。
所以马上认定他不能胜任工作有些风险,应当看他对团队有没有指导,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
从这个案例来看,老杨本人的销售能力是可以的,但是团队管理可能有些不足。
所以马上认定他不能胜任工作有些风险,应当看他对团队有没有指导,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
其实个人是否胜任,主要是要公司和个人对于胜任有相同的认识,也就是相互认可的衡量标准,每个岗位的衡量标准与各公司岗位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这个标准必须事先约定
“不能胜任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需要有一个关键因素——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责,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义务,让员工知晓公司的考核制度以及考核方式,三是公司对员工考核的核心是围绕其岗位职责进行的。
不能胜任工作在企业实践中应该和员工消极怠工或不服从工作分配区分开来,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是主观上有努力工作的愿望,但由于智力、体力、技能等各方面的原因而无法完成工作。
这就明显与劳动态度、消极怠工不同。
所以用人单位遇到类似情形,首先要判断是什么原因造成员工的考核目标未完成,是工作知识结构跟不上、工作技能未达标、体能明显不适应,还是主观上、工作态度上不愿意做好。
员工在同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前段时间能够顺利的完成指标,后段时间则不能,这恐怕不是工作能力问题,而是工作态度问题。
我的想法是,能力不足应认定为不胜任工作,态度问题应认定为违纪。
我认为老杨要对团队业绩承担主要责任。
1-他是这个团队的负责人。
既然是团队负责人,就要对整个团队的业绩要承担责任。
他的主
要责任就是确保团队的目标达成。
2-绩效目标是共同制定并达成契约,至少有心理约定。
3-绩效周期有明确。
所以,公司可以认为其不能胜任团队负责人岗位工作。
不过有时也没法事先约定
比如我们公司近来常常招聘一些以前都没有的职位(由于组织架构微调)
这样就对新的职位的标准不能明确界定
现在已经有个别不好的情况出现,就是试用期感觉还不错,但试用期过完之后,发现这个职位并不像事先想象的那样,但是那个人又确实是努力了,我们大家也看得到,这个职位也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公司也不好意思辞退别人
而且,公司如果总是把公司的命运交给个人,也是不对,公司管理机制要有定期的考核和监控来提帮助和跟进管理人员的绩效,如果管理人员有按要求去做,而团队业绩不佳,应该考虑是否是团队内的人员不胜任工作,那么要求团队管理者及时作出调整。
针对能力问题企业应当做到(精华):
一、明确工作岗位职责。
一般以岗位说明书等方式具体说明劳动者所在岗位的职责、任职要求等。
二、明确任职胜任与不胜任标准。
例如: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基于合理的工作标准要求,对劳动者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形成技术等级、考核标准等等。
三、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完善考核制度,考核的方式方法要明确,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同时考核结果要告知劳动者。
第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案例二:
某外贸公司为了打开非洲市场,特地招用了小王担任埃塞俄比亚语翻译,这是该公司首次且唯一的埃塞俄比亚语翻译。
在小王参与商务交往过程中,客户反馈的结果是:小王的语言水平无法和埃塞俄比亚当地人正常交流。
但反馈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试用期。
小王本人也承认自己的专业水平不够,但不愿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焦点问题: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
培训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但必须是围绕提高工作技能展开的。
而调整工作岗位也应该是与原岗位相似、相匹配的岗位,要体现调岗的合理性。
在企业日常管理中会遇到调岗调薪的问题,我认为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这就需要双方事先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
调岗调薪的约定,要求企业有相应的岗位薪金制度来保证,同时也有合理性的问题。
另外,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不能胜任工作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有区别的。
不符合录用条件是针对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的依据,过了试用期则必须按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流程进行了。
相对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较不能胜任工作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宽泛。
(大家最容易犯错的误区)
第三,员工不服从企业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可否按违纪处理?
案例三:李先生是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公司人事部按程序发出《不能胜任工作调岗通知书》,将李先生的工作岗位调整至售后服务部技术支持岗位。
沟通时,李先生不愿意到售后服务部上班;沟通后,他也没有在人事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售后服务部报到。
公司人事部经过多次敦促后,以连续旷工为由,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其发出了《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李先生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调整其岗位在先,自己不上班的行为不属于旷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焦点问题:
员工不服从企业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可否按违纪处理?
这个问题一直很困扰我们。
首先调岗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一个技术人员你叫他去管仓库,他会觉得不合理。
还有一个工资、上班地点的问题。
比如原来在市中心的,换到郊区去,上班路程比较远,他觉得不方便,上有老下有小,他也有不同意的理由,这些相信企业人事都碰到过。
我们以前会写两个地方,因为我们全国各地有分公司,例如一个写深圳,一个写哈尔滨,哈,要辞退员工就直接以调动为理由,员工肯定不接受那么远,就会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哈
评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写道: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
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注意这句话: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通常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定,但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除外。
案例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按法定程序给他调整工作岗位,但他没有上班,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中严重违纪的具体事实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妥。
现实生活中可能情况会更加复杂,第一种是不上班,第二种是继续到原岗位上班,第三种是到新岗位去了但不履行工作职责,第四种是到人事部报到,或者到处窜岗,影响别人工作。
各种情况不同需要区别对待。
针对上述情况,企业要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首先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成立,其次要履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义务,同时需证明调岗的合理性。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单位应尽可能采用协商变更或协商解除的途径。
如果是“第一种是不上班,第二种是继续到原岗位上班,第三种是到新岗位去了但不履行工作职责,第四种是到人事部报到,或者到处窜岗,影响别人工作。
”这种情况性质就变了,
公司就可以公司的制度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了。
如果企业的制度规范合法(包括实体和程序合法)合理明确,以员工违背公司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则,企业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