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七:《工业产权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
经济法-工业产权法分析案例

工业产权法案例案例1四川刘某等三人发明了纯稻草制作饲料技术,1989年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发明专利,但刘某发现该技术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的稻草发酵技术,也已获得国家专利,但该专利的所有者某饲料公司将该专利技术长期搁置未使用,该饲料公司不同意将稻草发酵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刘某等人,也不许可刘某等使用该专利.问题:本案中刘某等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P149)分析:刘某等可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强制实施许可因为,某饲料公司持有稻草发酵技术,但将其长期搁置,没履行《专利法》第52条规定的实施专利的义务,如果搁置已达3年,根据第52条规定,任何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都可申请该专利的强制许可.刘某等人的纯稻草制造饲料技术这一专利比稻草发酵技术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技术的实施,因此刘某等有权向国家专利局申请稻草发酵技术的强制许可,但专利局颁发强制许可后,刘某等仍应与饲料公司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支付专利使用费.案例2刘某设计的"节能型煤气灶",2000年1月被国家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2001年,刘某与北京某厂签订了北京地区的独家许可协议.2002年,刘某又与天津某厂签订了普通许可协议.2003年上海某厂未经刘某同意擅自生产了"节能型煤气灶",在北京等各大城市销售.刘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将北京厂和天津厂列为共同原告.问题:北京厂和天津厂是否应列为共同原告为什么分析:北京厂因拥有独家许可权利,具有排他性.上海厂的行为既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权利,也侵害了北京厂的排他权,因此,北京厂作为共同原告是对的.而天津厂只是获得普通许可,没有排他的权利,所以将天津厂作为共同原告是不恰当的.案例3许某曾任青山煤矿工程师,负责坑道消烟除尘研究工作,1988年10月退休。
90年5月,许利用过去工作积累的资料,研究出“消烟除尘空气净化器”,在某铜矿坑道试验使用效果极佳。
6、工业产权法案例

案例分析
• (1)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2)个人 • (3)非职务发明,A虽然在甲大学环境科研所工作, 但仅从事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当时分管后勤 工作,“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研究并非A的 本职工作,甲大学既未交付其科研任务,也未予以 投资,因此不属于专利法中的“执行本单位任务”; A用来完成发明的构思及试验所获数据方法简单, 所用工具材料等为市场上常见材料,不属于专利法 中的“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案例分析
• (1)作为专利权的拥有者之一,孙某可以单独进 行许可。因此,孙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专利 许可费要分给钱某一部分。 • (2)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常是不可能允许 被许可方再转许可,特殊情况下合同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李某不能再许可周某实施。 • (3)周某没有合法获得许可,因此其行为构成侵 权。 • (4)吴某是正常购买的,作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 他的行为虽构成侵权但可以免责,即不承担赔偿责 任。 但假设他明知周某销售的是侵权产品,而仍然 进行转手销售,则吴某侵权且需承担责任。
• 王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其一项发明创造于 1996年2月的一天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 型专利申请,邮戳上的日期无法辨认,专利局 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6年2月29日,后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授权,假定在2006年3月 1日,该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未经其许可制造该 专利产品,专利权人能否依法追究其侵权责 任?
案例分析
• (1)乙,因合同未约定成果权的归属,依法属于 开发人,所以专利权属于乙,乙依法有权申请专利 • (2)否,甲不是专利权人无权许可丙厂生产该专 利产品,甲的许可行为属于侵权 • (3)丙厂生产制造和吴某销售产品未经专利权人 的同意,属于侵权,但由于其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属于善意侵权 • (4)甲应当停止侵权,赔偿乙的损失或让甲向乙 返还不正当得利,或者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吴某有 合法来源,根据善意侵权原则,应当停止侵权,禁 止继续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丙虽也属于善意侵 权,但善意侵权不涉及制造,所以丙厂应该停止侵 权,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工业产权法案例

术方案。 3、外观设计
三、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 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承担组织、提供便利条件或 承担辅助工作的人不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2、合法受让人
第10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则,可以享有优先权。Fra bibliotek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
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
享有优先权。
3、一个发明一个专利原则
4、充分公开原则
六、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1、发明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实行“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度
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
标继续有效。
三、商标注册的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大部分商品;根据自己的意志自行决
定是否注册。 强制注册原则:人用药品和烟草。 第6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申请在先辅以使用在先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优先权原则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 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 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法定禁止情形:
第10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
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
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工业产权法答案

河南郑州市富熙营养剂厂向商标局申请在果脯等商品上注册“同心”商标。
商标局经审查,初步审定并公告。
宁夏某单位认为商标“同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问题:“同心”是否可以作为注册商标?可以。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案例二1994年2月,某市制药厂研制出两种人用抗菌药,分别以“宝泉”和“无敌”为商标。
制药厂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两种药品虽然疗效不错,但却少为人知,造成了药品大量积压。
为了扭亏为盈,制药厂决定转让这两个商标,几经周折,1998年3月制药厂与某药品开发公司签订了“宝泉”和“无敌”抗菌药商标转让的两份合同。
1996年4月,药品开发公司依照两份商标转让合同的规定,付清了商标转让费,随即开始使用“宝泉”和“无敌”商标。
问题:1、“宝泉”和“无敌”能否作为商标名称?2、“宝泉”和“无敌”商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宝泉可以,无敌不行。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这里必须指出人用药品商标目前已不再被要求强制注册。
2、商标专用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转让中可以使专用权人获得收益,同时商标专用权的转让还可以使商标的效用在最大限度内得以发挥。
基于此,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人有权转让其注册商标,但转让注册商标还应遵守法定形式要件。
《商标法》第25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本案中,“无敌”商标未经注册,不能使用,其转让合同无效;“宝泉”商标虽经注册,但在转让时,未以商标局审查批准,也应认定转让合同无效。
1993年7月,狗不理包子饮食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38850号狗不理牌商标注册证。
1994年1月7日,高某与某饭店法定代表人陶某订立合作协议一份,建立以经营天津正宗狗不理包子为主的餐馆,由陶某负责提供经营场所,高某负责提供并传授技术,同时负责正宗天津狗不理包子名称宣传。
工业产权法课后习题答案

工业产权法课后习题答案工业产权法课后习题答案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工业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工业产权法是维护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工业产权法课后习题的解答,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简答题1. 工业产权的基本属性是什么?工业产权的基本属性包括排他性、时限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意味着权利人对其工业产权享有独占的权利,其他人不得侵犯;时限性指的是工业产权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地域性则表示工业产权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有效。
2. 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专利权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权保护商品的标识;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商业秘密保护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
3. 工业产权的保护程序有哪些?工业产权的保护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权利人首先需要向专利局等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接着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最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登记,获得法律保护。
4. 什么是专利权的实施许可?专利权的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授权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专利权人可以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允许其使用专利权,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费用。
实施许可有助于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创新的应用和发展。
5. 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商标到期前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也为10年。
商标的使用期限和续展期限的合理管理对于维护商标权益至关重要。
二、案例分析某公司开发了一种新型的电子产品,拥有了相应的专利权。
然而,该公司发现有其他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类似的产品。
该公司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请为该公司提供建议。
针对该情况,该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 发送警告信:该公司可以向侵权公司发送警告信,明确指出其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权,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警告信可以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有可能使侵权公司意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
模块7 工业产权法PPT

商标法是商标法是调整商标的注册、使用和商标 专用权的保护、转让、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商标权法律关系
1、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并依法取得商标所
有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商标权人。2、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指经过商标局核 准注册的 商标,即注册商标。 2、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即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利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使 用、制造、销售的专有权,具体分为占有、使 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制度是国家对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保护制
度,是一种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技术 发明成果,推动技术进步的制度。
专利法是调整在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以及在利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产生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专利的申请①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②申请在先原则和确定申请日 ③一项发明一件专利申请④优先权原则
2、专利申请的审批 ①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 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批
五、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1、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权的终止 :1)期限届满终止,又称为正常终止。
享有的专有权。
工业产权作为一项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 与有形财产权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4)确认性
二、工业产权法的概述
工业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转让和使用工 业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 工业产权
著作权
一、专利法律制度
专利一般是指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授予专
❖ 3、商标注册的程序:1)商标注册的申请 2)商标注册的 审查和公告 3)核准注册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doc 9页)

《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含答案《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含答案)发布人:发布日期:2010-06-01 14:53 共 247人浏览[] [] []一、单项选择题1.甲国有企业职工张某在本职工作中完成一项新的外观设计,甲企业申请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张某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B.甲企业可以将发给张某的奖金计入成本C.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甲企业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支付给张某,或者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张某一次性报酬D.如果甲企业许可乙企业实施该项专利,则甲企业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5%作为报酬支付给张某【答案】B【知识点】对发明人的奖励措施【解析】(1)选项A: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2)选项C: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外观设计专利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3)选项D: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甲于2007年1月1日首次向美国专利部门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如果甲在()之前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A.2007年7月1日B.2008年1月1日C.2009年1月1日D.2010年1月1日【答案】A【知识点】优先权【解析】(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为12个月;(2)外观设计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3.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下列各项中,处理正确的是()。
经济法(第三版)第五章工业产权法

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
案例分析5-2 专利侵权 【案情】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摄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摄子 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 【问题】乙、丙、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 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 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可见,我国实行的是专利申请在先原 则。先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只要未经专利权人授权,任何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包括制 造、使用和销售,否则即为侵权。。除非符合《专利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在先使用权。 因此,本案中乙的制造行为、丙的销售行为、丁的使用行为均构成侵权。 另外,《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 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由于丙公司和丁医院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甲许可而制造 并售出的医用摄子,所以只要其能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专利法 第三节 商标法
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
导入案例
王某设计了白酒包装(图案色彩)获外观设计专利,甲公司 以该外观设计规格与其产品相等等原因在该专利公告授予专 利权6个月内请求撤销这项专利,专利局做出维持专利权的决 定。甲公司在该专利公告授予6个月后,又以同一理由请求宣 告该专利权无效,未被受理。甲公司即向专利局请求强制许 可,未获许可。甲公司能否提出撤销该项专利申请? 甲公司 向专利局请求强制许可是否具有可行性? 相关问题案通过本 章的学习可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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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七《工业产权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案例与分析
【解析】答:(1)“香脆”两字用作油炸土豆片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特征。
穗惠食品公司生产的油炸土豆片,其主要特性功能是香脆可口。
根据《商标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因此,“香脆”两字不能作为油炸土豆片的商标。
(2)穗惠食品公司对商标局驳回申请,可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根据《商标法》第34条的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可以,根据《商标法》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穗惠食品公司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商标注册。
P115【解析】
答:现有证据表明,星光公司早在2003年就已进行“星光大道表演大赛”的筹备策划活动,因而不能认定星光公司注册申请的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央视虽称星光公司存在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恶意,但现有证据反而说明该节目开播于2004年10月9日,明显晚于星光公司注册的时间,所以央视所称的理由不能成立,商评委裁定中央电视台异议不成立,星光公司拥有“星光大道”的商标权。
因此,法院认为,星光公司2003年就已经将“星光大道”作为青年演员表演大赛的相关名称及标识进行了使用。
而央视星光大道节目的开播时间是2004年10月9日,晚于星光公司申请星光大道商标的申请日。
此外,法院还指出星光公司注册星光大道商标,既没有对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在注册中也没有采用欺诈手段,并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法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第三部分模块实践内容
(一)不定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B
2、AD
3、D
4、AB
5、AB
6、AB
7、BCD
8、D
(二)简答题:略
(三)案例分析题
答:1、(1)“宝灵”为某矿泉水公司的注册商标,并且商标还在有效期内,某饮料公司未经某矿泉水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侵犯了商标的独占性,所以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
(2)合法,根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本案中,某矿泉水公司也确已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宝灵”商标,符合该条款的规定,但这并不等于无须“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该商标权便直接自行消灭。
商标权的终止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出现法定的事由;二是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尽管本案存在法定事由,商标局也确实可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给予撤销,但某饮料公司使用
时,商标局毕竟尚未履行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定程序。
所以,某饮料公司“拿来主义”直接“捡”来使用的行为已构成注册商标侵权。
某饮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注册商标侵权,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2、(1)不能。
因为产品的专利权归李某所有,未经专利权人李某同意,广惠电器公司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属于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这种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不构成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64条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为生产经营的目的销售李某的专利产品,但刘某并不知道A厂所制造专利产品是侵权产品,并且是刘某合法购买取得的,因此,刘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基于是侵权产品,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刘某停止销售。
(3)不可以,虽然刘某为生产经营的目的销售李某的专利产品,但刘某并不知道A厂所制造专利产品是侵权产品,并且是刘某合法购买取得的,因此,只要刘某在得知其所销售的是侵权产品后不再销售,李某就不能向刘某主张赔偿。
3、(1)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东江大学,根据《合同法》第339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黄河公司委托东江大学设计了一项锅炉自动检测系统,但在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研究成果专利申请的归属,因此东江大学拥有发明创造的申请权,王教授和学生陈某也没有和东江大学签订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因此可以基本认为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东江大学。
(2)发明人是王教授和学生陈某,因为他们二人真正参与了此项研究,是对该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科研处的陈老师提出的仅是建议,不属于技术方案的具体研究和改进,故其不是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