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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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 4、汇入行的处理
❖ 〔1〕收款人在汇入行有存款账户的款项
❖ 或:存放同业
❖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 〔2〕收款人在汇入行没有存款账户的:
❖ 借: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XX存款户
❖ 或:存放同业
开展反假币和反破坏人民币的斗争。
一、现金收付业务的核算 现金收入时“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时
“先记账后付款〞 〔一〕现金收入的核算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 〔二〕现金支出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
贷:库存现金
二、出纳错款的核算
出纳长款是指实有现金库数存大于账面余额 的差额。
发生出纳长款应及时查明,退复原主。如当日 未能查明原因,无法退还的,营业终了前,错款人 应填列“出纳错款列账报告单〞,经出纳负责人审 核签章、主管人员审批签字后,按暂收款项列账处 理,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填制借贷方传票各 一联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现金错款登记簿〞。俟 查明原因后,再区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现金运送的核算
各个行处的现金收入和付出往往出现不平衡 , 就需要现金调剂,于是产生了现金运送业 务。
1〕运出行的核算 借:存放同业 贷:库存现金
〔2〕运入行的核算 借:库存现金 贷:同业存放
第三节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汇兑业务的核算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三、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四、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 五、商业汇票的业务核算
支付结算的原那么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票〞〔汇票、本票和支票〕 “一卡〞〔银行卡〕 “三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第二节 现金出纳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1)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的处理
★付款人应在接到付款通知的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付款人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未通知 付款的,银行于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开始营业时划款。
★付款人提前收到商业汇票,并同意付款的,银行于汇票到期日划 款。
委托收款到期付款交易
2.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 三个阶段 ◆出票 ◆付款 ◆结清 (1)银行汇票出票的处理
审查 银行汇票申请书
银行汇票签发交易
打印 银行汇票 记账凭证
出票行将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一、二联 作记账凭证附件,银行汇票第一、四联 专夹保管。会计分录为:
第二联银行汇票、第三 联解讫通知和第三联银 行汇票申请书交申请人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银行承兑业务收入
收: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
(2)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汇票的处理
审核
银行承兑汇票 委托收款凭证
第一联委托收款凭证退持票 人,第二联保管,第三、四、 五联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寄承 兑银行。
(3)汇票到期,承兑银行收取票款的处理
承兑银行对到期的汇票,于到期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 承兑申请人收取票款。承兑银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 交易处理,系统自动按承兑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保证金账 户顺序扣款,如基本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不足支付,系统 自动进行垫款处理,交易成功打印记账凭证。具体分以下情 况:
支付结算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
银行本票 不定额银行本票
现金支票
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银行卡
借记卡 信用卡
汇兑 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
信汇 电汇
委托收款

第四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PPT课件

第四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PPT课件
或: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收款
10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核算 A:出票人开户行 出票人开户行接到出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三联进账
单审核无误后,支票做借方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B;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提入的两联进账单审核
算方式。
p 汇兑结算的具体规定( 73)
汇票,应于到期日向出票人收取票款,其会计分 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出票人户 如果出票人账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应将不 足部分转入该出票人的逾期贷款账户,每天按 5‰计收利息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逾期贷款——出票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出票人户
8
退票时间过后,不予退票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对方银行退回支票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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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出票人开户行 出票人开户行收到票据交换提入的支票,审核无误
后不予退票的,以支票作借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决定退票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下场交换支票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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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转账支付的,以第二联申请书作 借方传票,第三联申请书作贷方传票,其会 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请人户 贷:汇出汇款 (2)申请人交现金办理的,第二联申请书
注销,第三联申请书作贷方传票,其会计分 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汇出汇款

银行会计-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概述

银行会计-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概述

银行会计-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概述一、引言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银行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目前,随着电子支付的兴起,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迅猛,给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支付结算业务的基本概念、核算程序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支付结算业务的基本概念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客户在完成资金、证券和有价证券等支付交易后,通过银行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和清算的活动。

它是银行业务流程中的最后一环,也是核心的金融活动之一。

三、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程序1. 收集支付结算业务数据:包括客户的支付交易信息、付款指令等。

2. 核对支付交易信息:核对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支付金额、账户信息等无误。

3. 录入支付交易数据:根据客户提交的支付指令,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交易编号。

4. 资金清算:根据支付结算业务数据,将客户支出的资金从客户账户划出,同时将收入的资金划入客户账户。

5. 生成结算凭证:根据核对的支付交易信息,生成结算凭证,以备会计核算使用。

6. 会计核算:根据生成的结算凭证,进行会计处理,包括借贷记账、凭证审核等。

7. 编制支付结算业务报表:根据会计核算结果,编制支付结算业务报表,包括资金流向分析报表、支付结算业务利润表等。

8. 复核支付结算业务报表:对编制好的支付结算业务报表进行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9. 提交报表及凭证:将支付结算业务报表和相关凭证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上级机构。

四、支付结算业务的会计处理1. 支付结算业务的资金划拨会计处理:根据资金划拨的业务,将相应的借方金额划入客户账户,对应贷方则取决于划入的目标账户类型,可以是其他客户账户,也可以是银行自身的账户。

2. 支付结算业务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根据支付结算业务的利息计算规则,计算出相应的利息金额,并将其借记到银行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到其他存款人账户科目。

3. 支付结算业务的手续费会计处理:根据支付结算业务的手续费计算规则,计算出相应的手续费金额,并将其借记到银行手续费收入科目,贷记到其他存款人账户科目。

银行会计之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之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之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一、支付结算业务概述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作为中间人从客户账户中划拨资金,用于完成各种经济交易的过程。

其核心功能是为客户提供转账、清算、结算等服务。

支付结算业务主要包括电子支付、现金支付、票据支付和跨境支付等多种形式。

二、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流程1. 支付凭证的制作:根据客户的支付指令,银行会计根据支付业务的不同形式制作对应的支付凭证,包括转账单、支票、承兑汇票等。

支付凭证上需要包含支付金额、收款人信息、支付日期等必要信息。

2. 支付凭证的审核:支付凭证制作后,需要由银行会计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确认支付金额是否正确、收款人信息是否准确等。

审核过程需要严格遵守银行内部的审批规定和流程。

3. 支付凭证的登记:支付凭证审核通过后,银行会计需要将支付凭证登记于账务系统或支付结算系统中。

登记内容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日期、账户余额等。

同时,应将支付凭证存档备查。

4. 资金划拨:支付凭证登记完毕后,银行会计需要根据支付凭证的内容,对客户账户进行资金划拨。

资金划拨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现金柜台等方式进行。

划拨完成后,需要及时更新客户账户余额。

5. 支付结算的核对:支付结算完成后,银行会计需要对支付结果进行核对。

主要包括核对支付金额与支付凭证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收款人信息是否正确等。

6. 支付结算的凭证处理:支付结算的相关凭证需要进行入账处理。

包括生成支付凭证的会计凭证、银行存款凭证等。

同时,还需要将支付结算结果反馈给客户,如发送转账回单、支付凭证复印件等。

三、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事项1. 支付手续费的核算: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支付手续费的计算通常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

在核算支付手续费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计提和结转相应的手续费收入。

2. 收付款账户的核对:在进行支付结算业务时,银行会计需要对收款人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

特别是对于跨境支付业务,需要仔细核对外币账户信息和国际银行账户号等。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1.汇款人要求退汇的处理
(1)汇出行接到申请的处理 填制四联“退汇通知书” P118 (2)汇入行的处理 如该笔汇款已解付,在退汇通知书或电报上注明解付日期及 情况,将第二联留存,以第三联退汇通知书通知汇出行。 尚未解付 借:应解汇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 或 联行往账
1.汇款人要求退汇的处理
四、支付结算纪律
1、单位、个人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 行信用;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 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的资金; ♦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四、支付结算纪律
2、银行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 银行要履行“清算中介”的职责,办理支付结算工 作时,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 客户和他行资金; ♦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 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三)汇兑的核算
1汇出行的核算
2汇入行的核算 3退汇的核算
1.汇出行的处理
(1) 汇出行受理汇兑凭证的处理
►信汇凭证一式四联 第一联——汇款单位的回单 第二联——汇款单位开户行办理汇款时的借方传 票 第三联——收款单位开户行办理收款时的贷方传 票 第四联——给收款单位的收款通知 电汇凭证一式三联 第一联——回单 第二联——借方凭证 第三联——汇出行凭以拍发电报的底稿
2.汇入行主动退汇的核算
(2)原汇出行的处理 收款人在汇出行开户的 借:清算资金往来 或 联行往账 贷:吸收存款——原汇款人户 如汇款人未在银行开户 借:清算资金往来 或 联行往账 贷:其他应付款——原汇款人户 汇款人取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原汇款人户 贷:库存现金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期末考试复习习题(答案见同账号内)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期末考试复习习题(答案见同账号内)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一、名词解释1、转账结算2、支票3、银行本票4、银行汇票5、商业汇票6、信用卡7、托收承付结算二、填空1、支付结算的原则是、、。

2、支票可分为、、三种,其中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3、支票金额无起点限制,提示付款期为天,自算起,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4、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联和联,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5、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和两种。

6、信用卡的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元。

透支期限最长为天。

7、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元。

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和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8、托收承付结算,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货款,其不足部分即为。

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和逾期天数,每天按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给收款人。

三、判断1、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三票一卡”为主体的支付结算制度,这三票是指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一卡是指信用卡。

()2、空头支票就是未填写金额的支票。

()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的罚款。

()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5、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票面上必须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6、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7、信用卡单位卡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单位卡可以支取现金,但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8、托收承付结算,付款人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

()9、支付结算主要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

()10、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同城、异地均可适用。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转账支票的核算 借记支票的核算 贷记支票的核算
支票的基本规定:
支票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的各项款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2、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 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 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3、出票人签发的支票记载事项齐全(审核) 4、转账支票允许连续背书转让,现金支票和普 通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5、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 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3、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事项齐全(审核)
4、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 金银行汇票。
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 过的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6、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 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转让背书应当连续。
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申请人
7、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 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 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8、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凭信、电汇 的取款通知或“留行待取”的,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时, 必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在信、电汇凭证上注明证件 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在“收款人签章”处签章; 信汇凭签章支取的,收款人的签章须与预留信汇凭证上 的签章相符。银行审核无误后,以收款人名义开立应解 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 计利息。
9、汇款人对汇出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消, 对汇出行已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 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两个 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汇兑业务的核算
1、汇出行的处理 (1)接受委托 :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款时, 使用信汇的,应向银行填制一式四联信汇凭证,使 用电汇的,向银行填制一式三联电汇凭证。汇兑凭 证的内容必须按前述基本规定填写,汇款人为单位 的在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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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形式和作用 • (一)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 和各种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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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形式 支付结算按支付方式分为
现金 结算
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使用 现金收付款项的货币收付行为。
转账 结算
出票 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背书
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或其他目的,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 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票据 承兑 行为
保证
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载明事项,对票据金额、在 票面上作出表示承付款的文字记载及签章的一种票据行为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为票据的某个特定 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提供担保而在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

违反规定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

未按规定通过人民银行办理大额汇划款项的


违反规定将支付结算的款项转入储蓄和信用
卡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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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按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的不同,现行支付
结算的种类包括:

“三票”——具体包括支票、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一卡一证”——信用卡、信用证;
出票人: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
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或委托,向收款人、持票人
支付票款的人
收款人:享有票据债权,具体收取票款的人
背书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接到票据后,经过背书,
将票据转给他人的人
承兑人:远期票据到期前,票据的付款人接受出票人的
委托,在票据上可编签辑版章确认付款责任的人。
20
2、票据行为
第7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 核算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非票据结算方式的核算 第四节 银行卡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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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习目标:
1、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原则和结算方式; 2、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规定, 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基本核算手续; 3、掌握“汇出汇款”、“应解汇款”科目的使用方法 4、掌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的基本处理手续。

“三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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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 一、票据概述
•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功能
• 1、概念:票据是载明债务人要按指定期限向债 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信用证券。

票据的性质
Ø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Ø票据是一种信用支付工具 Ø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Ø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Ø票据是一种要式(文义) 证券
证其后手所持票据付款的责任;

支票的出票人对持票人的追索,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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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单位和个人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票据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
责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持票人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对其前手
行使追索权时,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和保证人
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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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单位和个人在下列情况中自负责任:
Ø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 Ø票据是一种集团证券,具 有债务连带性 Ø票据是一种提示证券 Ø票据是一种缴还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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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票据的功能
支付功能 信用功能 结算功能 融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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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二)票据关系人和票据行为
• 1.票据关系人

票据关系人,是对票据具体享有某种权利或承担某种义务责
任的当事人。
; • 第五,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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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 畅通;
• 第七,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 第八,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业务; • 第九,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 • 第十,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支付结算时,未按规
定填写票据或结算凭证或者填写有误,影响资
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票据或印章丢失造
成资金损失的;

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重大过失
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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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责任
• (1)银行在下列情况中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后和银行承
兑商业汇票后,承担保证该票据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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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支付结算责任

1、 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的责任
• (1)单位、个人在下列情况下承担付款责任:

单位签发商业汇票后,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单位和个人签发支票后,承担保证该支票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后,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
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背书转让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支票后,承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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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银行在下列情况中承担赔偿责任:

因重大过失错付或被冒领的;

违反规定故意压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
无理拒付、有款不扣或少扣、少扣赔偿金、截留
挪用结算资金而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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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银行在下列情况中承担行政责任:

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和管理账户
的;
转账结算是指通过银行将款项从 付款人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人存 款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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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银行转账结算作用
1
可以节约现金的使用,减少货币发行,有利
于节省社会流通费用,稳定货币流通
2
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生产的发
展和商品的流通。
3
可以集中各单位的闲散资金,稳定和扩大
信贷资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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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支付结算原则是指单位、个人和银行在办理
支付结算的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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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与责任
• (一)结算纪律
• 1、单位和个人的结算纪律。

第一,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
和远期支票以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套取银行信用;

第二,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
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第三,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四,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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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银行的结算纪律
• 第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 和他行资金;
• 第二,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 第三,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 第四,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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