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

合集下载

济南 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 第二批

济南 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 第二批

垦利县
13
0
垦利县
6
0
垦利县
26
0
第 5 页,共 23 页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13
移动公司津县陈庄社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烟台小计
1
姜家西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城边村
2
北八甲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3
沙河大王家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4
碧城工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肋埠)
城中村
5
32
西坊北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市棚户区
莱州市
60
0
33
东坊北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市棚户区
莱州市
80
0
34
西南隅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市棚户区
莱州市
60
0
35
北五里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市棚户区
莱州市
110
0
36 三兴御海城二期(刘家埠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中村
高新区
352
0
潍坊小计
1
陈家片区
2
十里堡片区四期
3
鸢飞路海化宿舍
项目名称
挂角子片区 齐鲁台湾城片区
大柳树片区 坊茨小镇片区二期
城中村
16
河西屯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
项目所在地
列入2017年开工计划的改造量 (户/套)
县(市、区)
其中:城市危 房改造量 (户/套)
高新区
650
0
高新区 章丘市 章丘市 平阴县 平阴县 平阴县 平阴县 平阴县
市北区 市北区 市北区 李沧区 李沧区 黄岛区 黄岛区 黄岛区 黄岛区 城阳区 高新区 即墨市 即墨市 即墨市 胶州市 胶州市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31号_1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31号_1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1〕15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统一政策,完善措施,规范和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成立济南市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研究确定中心城城中村(以下简称城中村)改造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决定总体改造规划,分解年度改造计划,协调解决城中村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协调城中村改造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编制、总体策划方案审批;负责组织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

(二)各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责任和组织实施主体,负责统筹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济政发〔2011〕15号文件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落实要求。

尤其要严密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其合理性、可行性严格把关;认真核定改造村(居)在册村(居)人口数量,认定长期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数量及需安置面积,严格控制和据实提报城中村改造成本,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细致地做好拨付土地收益的使用监管工作。

涉及特定区域的城中村改造,特定区域的责任主体须主动与辖区政府共同协商工作推进事宜,相关区政府要积极配合。

济南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

济南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

临淄区 临淄区 临淄区 临淄区 临淄区 桓台县 桓台县 桓台县 高青县 高青县 高青县 高青县 沂源县 沂源县 沂源县 高新区 高新区 高新区 经开区 经开区 经开区 文昌湖区
第 4 页,共 23 页
项目所在地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县(市、区)
列入2017年开工计划的改造量 (户/套) 其中:城市危 房改造量 (户/套) 310 93 120 90 1363 230 56 413 552 64 405 546 689 1838 0 0 0 0 136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城市棚户区 城中村
垦利县 利津县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姜家西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北八甲棚户区改造项目 沙河大王家棚户区改造项目 碧城工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肋埠)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北村)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平村)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民主村)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窑上疃)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海东路以南、龙 山街以东) 东村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海文路以南、龙 山街以东) 方圆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团结村) 方圆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生产村) 方圆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南修家) 聚创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福嵛村(嵛景华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滩1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滩3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永福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曾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宁海街道曲家埠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宁海街道杜家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文化街道王贺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全省总计 城市棚户区合计 济南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刘智远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十里河项目 山东教学仪器厂 机床四厂项目二期 机床一厂项目 房产大厦西侧项目 济南宾馆项目 经十一路项目 五里牌坊项目二期 匡山村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项目 铅笔厂项目 3520工厂北区及周边改造项目 边庄国有地棚改项目 诚通纺织片区项目 毛巾厂片区项目 河套庄二期 历城区港沟街道港沟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 目 华山片区城市棚户区项目二期 洪翔路东项目 和信综合体项目 长清区王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济南市市中区土屋村拆迁公告文件

济南市市中区土屋村拆迁公告文件

济南市市中区土屋村拆迁公告文件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遏制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行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市区范围(包括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政策(一)积极推行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安置依据的住宅征收拆迁安置方式。

严格执行征地拆迁“一户一宅”安置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按一处宅基地予以安置。

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宅基地面积确定,有合法宅基地证的,按宅基地证载面积确定;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依据《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济政发〔2010〕15号)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确定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的依据,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二)进一步规范以被安置人口数量作为安置依据的住宅征收拆迁安置方式。

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4〕7号)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选择以被安置人口数量作为安置依据的,在充分考虑公共面积分摊的情况下,多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安置,小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3平方米安置,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安置。

(三)鼓励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选择货币安置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参照同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严格依法对集体土地上住宅进行征收拆迁补偿(一)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安置依据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

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安置依据的房屋征收拆迁时,按照现行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给予补偿;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岳彩斌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纠纷上诉案

岳彩斌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纠纷上诉案

岳彩斌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7【案件字号】(2020)鲁行终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勇刘晓华张汉利【审理法官】崔勇刘晓华张汉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岳彩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山凹居居委会【当事人】岳彩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山凹居居委会【当事人-个人】岳彩斌【当事人-公司】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山凹居居委会【代理律师/律所】王洪建山东北方永丰律师事务所;孟繁昭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洪建山东北方永丰律师事务所孟繁昭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洪建孟繁昭【代理律所】山东北方永丰律师事务所山东元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岳彩斌;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山凹居居委会【被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岳彩斌提交的白马山城管委2017年11月16日作出的《通知》以及白马山街道办2018年2月1日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均显示:白马山城管委一直在推进涉案房屋区片拆违拆临工作的开展;结合白马山城管委提交的《行政答辩状》及《情况说明》中载明“按照《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于2017年11月21日将涉案房屋拆除"的情况,可以认定拆除涉案房屋的实施主体为白马山城管委。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行政赔偿第三人举证责任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4 00:01:58岳彩斌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鲁行终8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岳彩斌,男,195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文件号: 济政发〔2011〕15号文件发布日期: 2011-04-12 文件生效日期: 2011-04-1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指中心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但仍保有其建设用地和建筑物、居住环境未作改善,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及经营体制的聚居区,以下简称城中村)改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区、城市综合体与重点工程、铁路、轨道交通及主要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带动作用,规划为先、整合为主,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推动城中村改造,实现由单纯改造城中村向提高城市化水平转变,由单纯村(居)分散改造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转变,由单纯村(居)民安置向建设综合性社区转变,由单纯房地产开发向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转变,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工作目标。

通过规划引导和整合改造,切实改善群众居住与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实现“农民转居民、村庄转社区、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混合经济”四个转变,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心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基本消除中心城“二元化”现象。

二、基本原则和改造主体3.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组织,政府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统筹作用,把握好城中村改造的方向,综合运用政策、规划、计划等多种调控手段,采用多种建设方式,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确保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和城市发展需要。

(2)坚持统一规划,成片改造。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以区为单位统一编制规划,统筹配置各类资源,突破“单村改造”的局限和制约,以区为主,成片改造。

落地式脚手架拆除方案

落地式脚手架拆除方案

济南市中区岳尔村民安置房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18日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工程概况: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位于济南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岳而村。

拟建项目共包括5栋高层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等,场地内为整体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场地南侧为沿街商业(地上2层)、西南侧为配套公建(地上1层).三、架子方案介绍:1、架子类型:落地式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高度20m.四、脚手架拆除准备: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牢固;2、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工长逐级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必须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拆架子的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4、拆架前在地上用绳子先拉好围栏并设专人进行监护,没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或工长在场,外架不准拆除;另指派一个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班组长担任指挥,负责拆除工作的全部安全作业;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5、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型卡、活动钢管及材料等.6、划出工作区,并作明显标志,设专人看管,禁止行人入内。

7、拆除高处架子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五、脚手架拆除工艺:拆除工艺流程:拆护栏→拆脚手板→拆小横杆→拆大横杆→拆剪刀撑→拆立杆→拉杆传递至地面→清除扣件→按规格堆码。

1、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后搭者先拆,先搭者后拆,先拆栏杆、脚手板、剪刀撑,而后拆横、纵向水平杆、立杆等;2、专人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应先告知对方,以防坠落。

济南市吴家堡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工程

济南市吴家堡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工程

专栏Special Column 济南市吴家堡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工程申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参建单位: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营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宇工程顶目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实际竣工指标)总用地面积:12.86hrr^总建筑面积:49.77万m2住宅建筑面积:34.4 9万rrf 容积率:2.95建筑密度:19.3%绿地率:35%总户数:31 70户停车位:地上95辆;地下2787辆规划鸟瞰CfiH-87景观规划1项目简介济南市吴家堡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一期工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吴家堡街道,该顶目为201 7年度济南市重点民生保障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模 式。

由17栋高层住宅(26〜33层)、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组成。

顶目于201 6 年9月幵工建设,2018年12月竣工交2规划设计规划布置紧凑,呈组团式布局,创造了多个大型室外活动空间,有效组 织了人车分流,轴线清晰、严谨。

3建筑设计为与周围建筑保持协调,建筑色彩以灰色和咖色为主要色系;同时结合 建筑立面风格,采用经典三段式布局;高层住宅建筑单体采用简洁大方的新古典简约风格造型,突出建筑的挺拔与稳健。

4环境设计根据用地实际情况,将用地西侧的带状绿地与小区内部景观相结合,使 小区各栋楼均可“幵窗见景”以获得更高的景观资源。

南北、东西方向的2 条景观轴线串联多个景观组团,结合围合设计,在保证居民私密感的同时,为居民创造了公共活动空间。

ira m a宅一 88建筑立面3)顶目采用外墙一体化保温板、装配式预制叠合 板、预制楼梯及空调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外墙自环境与景观5工程质置O 建筑施工许可、地基与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等验收手续齐全,有实用新型专利。

2)质置控制与管理措施完善。

保温砌块等新技术。

6科技创新1)舒适、健康厨房设置可调式自然通风器,通气□大小可调;每单元设1部无障碍电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9月
合同订立地点:济南市
合同编号:AZF(YE)-GC-SGZB-04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济南市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合同
2、工程地点:104省道以西,岳而村以西
3、工程内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包含1#
—5#楼、地下车库、换热站、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129523.16平方米。

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将委托承包人承担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
民安置房项目施工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其中电梯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消防(消火栓、喷淋、消防报警)工程、建筑智能化(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电视监控、数据远传、中水站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专业发包,由总承包单位完成图纸或专业设计要求的预留预埋封堵等内容的施工、保修及发包人专业发包项目的总承包管理。

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清单及施工界面划分。

发包人保留对施工范围局部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承诺不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三、总工期: 730 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

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

五、暂定合同价(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371539446.45 元,大写:叁亿柒仟壹佰伍
拾叁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肆角伍分。

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承包人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3、本合同的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及附件;
6、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及其附件;
8、投标函及其附录;
9、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10、图纸;
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2、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八、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双方对有异议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承包人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