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通勤费补贴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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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与交通补贴制度

通勤与交通补贴制度

通勤与交通补贴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员工通勤和交通过程的顺利进行,并鼓舞员工选择环保的出行方式,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通勤和交通补贴的发放,并供应相应的补贴政策和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通勤补贴政策1.员工享受通勤补贴的前提是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正式上班工作。

2.依据员工居住住址与工作地方之间的距离,采用不同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居住住址与工作地方距离在10公里以内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居住住址与工作地方距离超出10公里但不超出30公里的员工,每月发放通勤补贴200元;–居住住址与工作地方距离超出30公里但不超出50公里的员工,每月发放通勤补贴400元;–居住住址与工作地方距离超出50公里的员工,每月发放通勤补贴600元。

3.通勤补贴以月为单位发放,每月的补贴金额将在当月的工资发放日一并支出给员工。

4.通勤补贴补发规定:–假如员工在一个月内由于加班、出差等原因导致实际工作天数少于21天,通勤补贴将依照实际工作天数做相应的减免;–假如员工在一个月内由于病假、年假等原因导致实际工作天数少于10天,通勤补贴将不再发放。

四、交通补贴政策1.员工可以选择自驾、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环保的出行方式上班。

2.自驾车补贴:–员工使用私家车每月上下班的总行驶里程超出100公里,可申请每月交通补贴200元;–员工使用私家车每月上下班的总行驶里程超出200公里,可申请每月交通补贴400元;–员工使用私家车每月上下班的总行驶里程超出300公里,可申请每月交通补贴600元。

3.公共交通工具补贴:–员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可申请每月交通补贴200元。

–员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假如单程超出1小时,可申请每月额外的交通补贴50元。

4.其他环保出行方式补贴:–员工使用脚踏车或步行上班的,可申请每月交通补贴100元。

五、申请和发放程序1.员工须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填写通勤和交通补贴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料子。

通勤补助费管理办法

通勤补助费管理办法

通勤补助费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公司内部除已享受车补的中层管理人员和部分私车公用的员工外,其余全体员工自2015年1月1日起均可享受;
2.补助标准:200元/月,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3.报销方式:统一使用正规加油发票、公交卡充值发票(50元以上发票)进行报销,票面需开具公司全称,个人名称无效,需保证其提供发票的真实性;
4. 报销时间:享受补助人员当季度的报销时间为下一季度首月的10日之前,将按照补助标准所开具的等值发票交至各公司/部门资料员处统一汇总(票据粘贴应符合财务单据装订要求)填写《通勤补助费汇总表》,按照公司正常报手续填写《交通费用报销申请》经各公司/部门领导签批--总经理审批--交由财务,财务统一进行报销。

如逾期上交,则费用不予以报销。

5、员工请假交通补贴享受办法
补助对象和标准以每月考勤为准,请假超过10天的(含10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即每天补助8元。

附件:
1、《通勤补助费汇总表》
2、《交通费用报销申请》
通勤补助费汇总表
分公司/部门:
序号姓名票据张数报销金额请假明细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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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合计
编制:审核:
D01-18 交通费用报销申请
申请人日期
车型牌号公里数
用途票据张数报销金额合计金额大写:万千百拾元角分
小写:¥元
部门经理签字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

《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制度》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出差或者通勤所支付的费用。

为了规范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的管理,提高费用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制定本《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因工作需要而出差或者通勤的员工。

二、差旅费管理1.出差申请:员工在需要出差前,应提前向其直接上级提交出差申请,说明出差时间、地点、目的以及预计费用等详细信息。

2.出差费用报销: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及时整理和归档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票据,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详细列明各项费用的名称、日期、金额等信息。

费用票据和报销单需经过员工所在部门的审批,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3.出差费用标准:公司将根据员工所在部门和职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费用标准应当合理、科学,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适当调整。

员工应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使用费用,超出标准的部分需自行承担。

4.出差费用审批: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对员工的出差费用进行审批。

审批时应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费用是否合规和符合公司的差旅费用政策。

5.差旅费用管理:公司应建立差旅费用管理系统,对员工的差旅费用进行统一管理。

系统应能够记录和查询员工的出差情况、费用报销情况等信息,并实现与财务系统的数据对接。

三、通勤补助费管理1.通勤补助费发放:根据公司规定的通勤补助费标准,员工每月可获得相应的通勤补助费。

通勤补助费应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给员工。

2.通勤补助费标准:通勤补助费标准应根据员工所在地和工作地的距离、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适当调整。

3.通勤补助费管理:公司应建立通勤补助费管理制度,规定通勤补助费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并明确员工的申请和报销流程。

员工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通勤补助费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4.通勤补助费监督:公司应建立通勤补助费的监督机制,确保通勤补助费的发放和使用符合规定。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通勤补助费进行核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津贴管理办法

津贴管理办法

津贴管理办法津贴管理办法1. 引言津贴是指一种额外的补贴或奖励,用于鼓励员工或特定群体在特定情况下的表现或行为。

为了明确津贴的管理和发放标准,本文档旨在制定津贴管理办法,以确保津贴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 适用范围津贴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以下情况下的津贴发放:- 临时工作津贴- 差旅津贴- 通勤津贴- 加班津贴- 节假日津贴- 餐费津贴3. 津贴标准3.1 临时工作津贴津贴发放标准应根据临时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时间来确定。

标准应在合理范围内,确保员工在完成临时工作时能够获得公平补偿。

临时工作津贴应于任务完成后的下个工作日内发放。

3.2 差旅津贴差旅津贴是为员工在出差期间额外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交通、食宿和其他必要的费用。

差旅津贴应根据出差地点、天数和工作要求来确定,并根据出差报销政策进行支付。

3.3 通勤津贴通勤津贴是为减轻员工因上下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而设立的津贴。

通勤津贴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的距离和交通工具的费用来确定。

3.4 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是为员工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支付的额外报酬。

加班津贴发放标准应根据加班工作的时长和员工的岗位级别来确定,并根据公司的加班政策进行支付。

3.5 节假日津贴节假日津贴是为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所支付的额外报酬。

节假日津贴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岗位级别来确定,并根据公司的节假日工资政策进行支付。

3.6 餐费津贴餐费津贴是为减轻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伙食费用而设立的津贴。

餐费津贴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来确定,并根据公司的餐费报销政策进行支付。

4. 津贴发放和申请流程4.1 津贴发放流程津贴发放应通过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进行处理。

员工在符合津贴标准的情况下,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批准后将津贴发放到员工的工资账户中。

4.2 津贴申请流程员工在申请津贴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考勤补贴发放管理制度范文(4篇)

考勤补贴发放管理制度范文(4篇)

考勤补贴发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补贴发放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补贴是公司作为员工工作促进手段的一种额外补贴,用于激励员工按时上班、规范工作时间和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考勤补贴的基本规定第四条公司设立考勤补贴制度,对于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时上下班、规范工作的员工发放考勤补贴。

第五条根据职级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考勤补贴类别,并对每个类别的员工设定相应的考勤补贴标准。

第六条在员工加班且加班时间超过规定时长的情况下,公司将额外发放加班补贴,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第七条员工请假时,根据请假原因和假期长度的不同,公司将员工请假行为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假期补贴。

第八条公司将考勤补贴发放方式分为现金发放和直接发放两种方式,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发放方式。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时,根据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长的不同,公司将员工离职行为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离职补贴。

第三章考勤补贴的管理规定第十条公司针对每个岗位制定了具体的考勤补贴标准和管理细则,不同岗位的考勤补贴标准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性质来确定。

第十一条考勤补贴的发放标准定期评估并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考勤补贴管理部门,负责考勤补贴的发放、调整、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考勤补贴的发放应及时准确,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员工对考勤补贴的发放有异议时,应及时向考勤补贴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并给予合理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考勤补贴进行相应的减免或取消处理。

第十六条考勤补贴的发放记录应做好备案,并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阅和核对。

第十七条公司会定期进行考勤补贴的绩效评估,对考勤补贴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

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

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通勤线路范围、通勤费报销标准与流程,以及管理与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通勤费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不得突破年度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四条各部门自行确认员工实际住所,参与公司通勤费年度预算的审核,并对本部门员工首次报销通勤费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各单位通勤费年度预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条通勤费实行分部门预算管理,财务部为通勤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考核部门。

第七条各部门是通勤费的日常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门是通勤费的核算、监督部门。

第三章通勤费管理第八条在公司开通班车线路范围内的员工和住宿员工,不再报销通勤费。

第九条员工实际居住地离工作地点较远无法乘坐班车或需乘坐公交车才能到达班车点的员工,按距离远近及不同区域报销相应标准通勤费。

第十条员工居住地的确认:员工首次报销需向部门内勤提供实际居住地址,内勤有权对此进行调查,如发现伪报现象取消报销资格。

第十一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乘坐收费性公共交通工具(含公交车辆、地铁等)或出租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单程距离在50公里以内,且当日可以返回,无需在外住宿者。

第十二条员工因公外出在市内区间办理公务需向人资申请外出公交卡,首先应选择公交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前提必须经过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市内交通费的报销依据为有效票据,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实报销。

确实无法提供正规票据的,必须以可证明实际发生费用的其它凭证作为报销依据,须特别注明相关情况第十四条市内交通费实际付款金额如果小于票据载明金额时,则应在该票据显着位置注明实际付款金额,财务管理部门按实付金额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市内交通费应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最长不得超过45天,当年度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必须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报销,否则,一律以自愿放弃报销对待。

通勤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通勤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通勤交通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员工乐观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本制度订立通勤交通补贴管理的相关事项。

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公司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1.通勤交通费:指员工为了上下班往还于住处和工作地方之间支出的交通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公共交通费、汽车乘用费、高速道路通行费等)。

2.通勤交通补贴:指公司依据员工实际上班距离和工作时间向员工发放的补贴金额。

第二章通勤交通补贴标准第四条补贴金额标准1.公司将依据员工实际上班距离和工作时间确定通勤交通补贴金额,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上班距离(公里)每月补贴金额0—1020010—2040020—3060030—5080050以上10002.补贴金额以整数计算,不满一月的依照天数计算。

3.具体补贴标准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公司行政部门审核后正式执行。

第五条申请和发放1.员工须于每月月初向所在部门填写通勤交通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料子(如交通费票据、坐车券等)。

2.补贴申请表须在次月月初前提交至行政部门。

3.行政部门依照申请表的要求进行审核,并于次月月末前发放通勤交通补贴。

第六条其他补贴1.若员工所在部门布置加班任务,且因加班无法乘坐正常的交通工具回家,经部门领导批准,可申请加班交通补贴。

具体申请流程依照公司加班补贴管理制度执行。

2.若员工住处搬离或工作地方更改,须提前一个月向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更改通勤交通补贴标准。

第三章相关责任第七条员工责任1.员工应如实填写通勤交通补贴申请表,并供应真实有效的证明料子。

2.员工应按月及时提交申请表,不得超出规定日期。

3.员工应妥当保管好个人交通费票据、坐车券等相关证明料子,以备需要时提交。

第八条行政部门责任1.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员工的通勤交通补贴申请表,并及时将结果通知员工。

2.行政部门负责定时发放通勤交通补贴,确保补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行政部门应妥当保管员工的通勤交通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料子。

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规定

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规定

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的管理,规范核算流程和费用标准,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公司、各单位、各项目及各部门;二园区营销部差旅费标准依据营销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第二条管理部门及人员财务部、人资部、行政部、总经办、审计部、各差旅费申请部门、各分管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副总;第三条管理职责一财务部1.负责差旅费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定期清理差旅费借款,通知差旅费借款人按期核销,防止出现呆坏账的发生;2.对于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核销账务的借款人员,给予处罚处理;3.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审核通勤补助费及差旅费的合规性;4.定期配合行政部总经办编制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预算分析;二行政部、总经办1.负责公司员工出差票务、住宿的预订及相关费用资金借款申请与核销办理;2.负责本部门人员通勤补助费费报销的审核及出差返回后的账务核销工作;3.负责定期编制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预算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三人资部1.负责各部门员工申请报销通勤补助费的资格审核与认定;2.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及考勤情况审核通勤补助费的报销额度;3.定期更新员工档案,依据通勤补助费补助标准编制统计表上报财务部;四审计部1.负责定期审计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处理;2.依据审计结果,定期编制审计报告,披露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的支出情况;五各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申请部门1.负责本部门人员申请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的审核及核销;2.负责本部门人员差旅费借款的清理、督办、催办工作;六各分管部门的分管领导1.负责各分管部门差旅费及通勤费的审核、确认;2.负责分管部门差旅费借款核销的跟踪监督及违规处理;七财务副总负责公司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支出管理,分析审核预算执行情况;第四条员工通勤补助费标准一通勤补助费标准及条件1.外省市及沈阳市内员工原则上公司提供住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安排通勤车辆接送沈阳市内的员工;2.抚顺市内通勤的员工,需要倒车坐通勤车距离通勤站点4站以上或无法通过倒车乘坐通勤车的,每天按2元标准核销交通费用;3.其他地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家庭主要成员未在抚顺安家,每年核销1次探亲路费含春节;4.使用自有车辆上下班通勤的员工,比照上述同级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每天2元补助执行,每季末,以开具公司名头的加油票据给予核销;5.需加班人员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房间住宿;二核销流程1.员工通勤补助费每季度报销一次,季度结束的下月10日-15日,作为财务部办理员工通勤补助费审核报销时间;2.员工依据出勤情况,填制原始票据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人资部核定报销额度,财务部依据制度规定及员工出勤情况审核,出纳员复核后付款;第五条出差旅费费用标准一出差旅费标准及报销规定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特殊地区:系指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经济特区;其他为一般地区;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2)其他交通工具是指长途汽车或市内交通车,但不含出租车;(3)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无法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需乘出租车的,按特殊情况处理;(3)特殊情况下出租车费的报销: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单位领导确认,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4)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5)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随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6)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中午12时以前出发,第二日中午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两个出差日计算;当天中午12时以后出发,第二日12时以前返回的,按一个出差日即两个半天计算;(7)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不报销;(8)外单位人员为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9)项目之间往来办事或到有公司项目部附近的地区办事,并有条件到项目部住宿的,由项目安排住宿,不予报销宿费;(10)单位或部门间工作调转人员差旅费的报销,须依据调出单位财务确认的人员调转单上的时间、地点等,核销差旅费;(11)出差期间顺路回家或到亲友家居住的人员不再报销宿费;(12)随上级领导出差,已由领导安排好食宿的,不再享受就餐补贴及另行报销宿费;(13)出差期间,因业务往来已报销业务招待费的,或由对方单位已招待食宿的,不再享受就餐补贴和另行报销宿费;(14)到离工地及办公地点就近的城市出差办理业务,不给就餐补贴例如抚顺工地至市内办事,以此类推;15专职材料采购员,每天补助费10元,全月300元,按月核发,当月累计缺勤7天以上含7天的,扣回相应天数的补助;二机票及火车票预订规定1、机票及火车票的预订由公司行政部总经办负责;2、公司因公出差人员乘火车在15小时内高铁在6小时内能到达目的地,原则上不受理机票预订,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审批,外籍专家及合作单位预订机票,依据合同的规定执行;3、出差申请人依据出差申请单内容要求详细填写机票申请单或火车票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4、除紧急情况外,国内机票需在总经理签批下提前2个工作日送至行政部总经办,国际机票需在总经理签批下提前5个工作日送至行政部总经办,火车票提前1个工作日送至行政部总经办;5、因个人原因如误机等退票费由个人承担;三核销流程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必须办理差旅费借款的核销手续;2、公司总经办统一办理的机票及火车票,应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3日内签字确认并办理核销手续;3、相关审批流程依据公司规定执行;第六条审计、监督、检查一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严格审核本部门出差人员费用支出情况,对不合理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予签字;二要求财务主管严格审核票据,定期清理差旅费借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审核;三要求审计部定期不定期的对差旅费及通勤补助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6次;第七条惩罚处理一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应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二未能按规定时间核销出差费用或业务处理不及时的,处以责任人20-50元罚款;处以部门主管50-100元罚款;三未能按实际情况申报通勤费或有意隐瞒住址,导致通勤费支出不合理,报销人全额返回通勤费,并对报销人处以100-300元罚款;四财务部未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认真,造成公司不必要支出的,处以财务审核人员50-200元罚款;处以部门主管100-300元罚款;处以分管副总200-500元罚款;五人资部未按规定统计上报通勤补助人员资料或漏报、错报,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处以责任人50-200元罚款;处以部门主管100-300元罚款,处以分管副总200-500元罚款;第八条附则一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并完善;二本制度自2016年11月3日起执行;三原公司内部2006-2010续编规章制度汇编中差旅费及通勤费补助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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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岗位通勤费补贴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为加强员工岗位通勤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通勤服务质量,根据公司快速发展的实际,结合燃油市场价格上涨、通勤路况恶劣等因素,对公司岗位通勤费补贴管理办法做如下补充。

一、调整岗位通勤费补贴(以下简称通勤费补贴)
(一)补贴标准:将职工通勤费补贴在原400元/月.人基础上上调25%,即:调整为500元/月.人。

(二)通勤费补贴管理
1.通勤车收费标准:按通勤车运营成本实际,矿外通勤职工为550元/月.人,矿内通勤职工为530元/月.人。

2.通勤费补贴的支付
(1)凡不需乘坐通勤车的职工,公司按月将通勤费补贴打入工资支付卡中。

凡需乘坐通勤车的职工,通勤费补贴由公司财务部按月直接划拨到后勤服务公司,个人只需交纳差额,即海拉尔区通勤50元/月.人,矿内通勤30元/月.人。

(2)乘坐通勤车期间,因工作调转或自行解决通勤时,本人提出申请,可退回剩余部分通勤费补贴(自行解决通勤后,公司将不再提供通勤服务)。

(3)因工作调动原因,需乘坐通勤车的职工,由单位出具证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通勤费补贴支付等相关手续。

(4)凡未办理乘坐通勤车手续的职工,一律不得搭乘公司通勤
车辆。

法律审计监察部负责督察。

督察结果纳入后勤服务公司“五型企业”建设考评中,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考核。

二、其他规定
公司成立岗位通勤费督察组,由法律审计监察部负全责。

督察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按公司岗位通勤费管理规定,对通勤职工的通勤费支付情况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把关。

(二)负责通勤费补贴相关投诉事件的调查核实。

(三)负责按月向企业管理部报送督察结果。

三、原办法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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