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

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文件和批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3、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4、对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5、认真总结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积极支持保密委员会开展保密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分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3、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4、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召开保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涉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保密法规知识和有关文件,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6、负责组织对进入涉密岗位、离岗、出国等涉密人员流动进行管理和审查。

7、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上网信息、宣传报道、对外合作交流、对外提供资料等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审批。

8、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涉密载体、涉密场所、涉密计算机等的日常保密管理和监督。

9、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做好审查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工作。

10、负责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及时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

三、单位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保密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接受保密监督。

3、协助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4、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参加保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协助组织涉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保密法规知识和有关文件,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6、协助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及时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

四、保密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负责全局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复印、借出、清退、缴毁等工作。

4、熟悉本单位保密范围和保密重点,协助领导落实防范措施,按保密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5、协助领导经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本局涉密人员的保密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干部职工遵守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

五、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法》。

2、不准在已经联网的计算机上录入秘密信息。严禁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反动言论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确有秘密信息要录入时应在没有联网的计算机中录入,并经办公室批准。

4、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例如把秘密信息存在光盘、优盘、移动硬盘或磁盘上,妥善保存,或是把系统加密。

5、存储过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6、涉密计算机专人专管,不准其他人使用,如因工作需要,有他人使用,应经办公室批准后登记。

7、负责做好数据信息资料备份及数据系统恢复工作,做好数据信息存储介质保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重要数据信息完整备份,做到异地安全保管。

8、负责妥善保管随机所配备的软件、资料,建立档案,以防丢失或其它损失。

9、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熟练掌握相应的操作技术,遇到技术性问题,及时与计算机中心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0、爱护计算机设备,做到日保养、月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六、网络管理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法》,增强防范意识。

2、负责对本单位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负责对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对单位网络的统一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络系统状态良好。

4、负责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介质的鉴定登记工作,协助办公室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核对。

5、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6、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7、不得利用网络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8、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9、计算机网络系统发生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如本单位不能解决时,管理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与售后服务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10、负责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服务器,在没有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授权情况下,不能将服务器委托他人管理。

11、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病毒防范、网络入侵检测的日常维护工作。

12、网络所配备的软件、资料要妥善保管,建立档案,以防丢失或其它损失。

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遵守国家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3、参加涉密会议,负责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4、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5、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严格执行脱密期内,不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

6、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报告,不隐瞒。

7、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密委员会。

8、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行政服务中心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不得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凡是上网发布信息要严格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七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服务中心非涉密计算机保密、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非涉密计算机按照配置对象和范围逐一落实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严防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非涉密计算机仅供工作人员办公使用,不得处理工作以外的事情,计算机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使用。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事项、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处理涉密事项时,需经局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在办公计算机(非上网机)上进行,处理完毕应采取保密措施或以纸质存储。不得将涉密文件转存入上互联网计算机中。

六、互联网计算机要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计算机责任人坚持每季度对计算机进行一次清理,发现涉密事项和不宜保存内容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予以处理。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光盘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登记并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八、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九、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凡向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

布信息,必须经过局城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十、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十一、加强非涉密计算机的人防物防措施,做好日常维护,避免人为丢失、感染病毒、资料被盗,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应立即报告,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十二、请非本单位人员维修计算机,相关责任人要全程跟踪,保证计算机的安全,防止资料丢失。

十三、非涉密计算机损坏或更新时,相关责任人必须事先将相关资料作安全处理,禁止放任自流,更不得作废旧电器变卖。

十四、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十五、对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实行问责制,发生责任事故,依照党纪政纪和保密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本制度由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中心政府信息网及信息发布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心建立的网站、网页和公示栏必须与机关单位形象相一致,必须对其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条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网页或发布信息的,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在互联网上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公开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四条中心保密员是确定保密审查责任人,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五条不得委托个人或者无网站建设资质的企业建立网站或制作网页。

第六条网站转载网上信息时,应认定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保密性、合法性,并在网页明显位置标注转载时间、转载网站及相关转载信息。

第七条本中心在互联网上建立的网站应与本中心处理涉密信息的内部网络、电子政府专网和与上级部门联接的专线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第八条对反映本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发展、质监工作等情况以及有关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依据等对照保密范围可以公开的非密信息资料,经专人审核后,可通过网站或网页向社会公布。对于本单位把握不清涉密与非涉密的信息,交由县有关部门鉴定。

第九条信息发布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和规范的信息收集、审核、存贮、传递、备份、监控、处理、报告的工作程序,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十条各股室在互联网或公示栏上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有关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等信息保密的规定。

第十一条中心政府信息领导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对各股室拟发布的信息实行保密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十二条未按规定审核擅自向社会公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中心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管理,保障办公使用过程中国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计算机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是指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单机、笔记本电脑、涉密信息系统及涉密网络等。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应安装违规上互联网监管软件,由保密员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12位以上并有英文大小写和数字的混排。

第五条报废、销毁涉密设备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送至市保密局指定的销毁单位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涉密网络如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应由单位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第七条涉密人员因工作变化、调动等原因需要开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所在部门应备案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批准后再由网络管理人员开通或关闭相应权限。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所在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

全防护措施,安装防盗门和报警器及监控设备等必要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设备需要维修的,必须到公司指定的维修单位维修。涉密计算机等设备送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如需请外来人员维修,单位应派人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如需恢复其存储信息,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一条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6月15日

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制作秘密载体,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二、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容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三、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四、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五、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泒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邮政渠道传递。

六、收到秘密载体后,由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和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七、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限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八、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人关保密规定。

九、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二)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常务局长批准。

(三)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四)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十、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十一、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十二、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

十三、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十四、需在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十五、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常务局长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十六、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十七、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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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总则 为保证公司正常商业运作,维护公司权益,有序开展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保密内容涵盖:已确定为秘密或尚未定型或不宜公开的公司任何信息及数据。比如: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部署、投标标底、财务或证券信息等。员工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等。根据领导要求,必须遵循保密的绝密内容等。 第一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建立保密责任人制度。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最高机密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公司各项绝密内容有绝对的保密及监督责任。自其以下各级管理层及涉猎公司保密内容的管理层人员及员工都必须及自觉遵守保密协议及互相监督。 第三条遵守公司对于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规范上网,文明上网,不得随意或恶意私自下载或安装各类软件。 第四条不得借用任何媒体或媒介公开或不公开的散播公司内部保密内容。 第五条凡是涵盖公司保密内容的员工不得在至少未经部门领导知会的情况下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

光盘及各种存储卡、笔记本等各种存储介质)将界定涉密或重要保密内容私自带出。 第六条公司全体人员不得在公开或未公开场合私自谈论公司机密,对于任何打听或询问公司机密内容的人员抱有高度警惕性。做到不泄露、做防范、有警惕、勿松口。 第七条一旦发现或怀疑泄露公司机密或相关保密内容的人员应及时与告知保密性的告知方及时联系汇报领导,及早做到有问题找补救,有防范有补救的方案。 第八条凡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员工不得私自复印相关资料带出公司或复印、传真、扫描等一系列活动将公司资料外泄。 第九条员工人事档案、工资级别、福利等敏感性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内容。人力资源部必须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将公司员工资料私自泄露至外界或员工。员工间禁止相互打听福利、工资待遇等问题,各自也应对于自己的相关内容存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条本制度中未详尽但属于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均包含遵守此制度。并且全员皆有保密及监督、防止外泄或积极补救挽回的义务。 第十二条凡公司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通报批评 2、降职降薪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81803

保密工作各项制度

目录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7) 三、定密工作制度 (11) 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3) 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8) 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20) 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3) 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5) 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6) 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8)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9)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1) 十三、保密承诺书 (34)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

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涉密项目管理规定

涉密项目管理规定 对于涉密资质单位来说,在涉密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保密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是资质单位的重要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涉密项目管理规定。 涉密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 第三条、条例细则 (一)、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1)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 2)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 主要包括: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开发计划、公司投资计划等。

3)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销售网络,总结计划;反映集团开发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等;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三)、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主 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公司总经理或项目分公司经理审定。 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公司总经理或项目分公司经理办公室同 有关人员、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规定有保 密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四)、文件、资料的保密 1)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 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2)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总经理或主管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部门 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总经理批准的需要部门的人员。 (五)、使用部门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工作,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或复制,复印复印或复制需要由行政人资总监批准,合同、协议、重要技术资料及重要财务资料需要集团总经理或项目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1)通适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2)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 相应加密措施。 3)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

关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单位领导值班制度的通知

关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 单位领导值班制度的通知 办〔2008〕25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属驻铜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上旬起,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单位领导值班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范围 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单独行政审批窗口的单位都要安排领导到中心现场办公,实行领导值班制度。纳入综合服务窗口的14个部门(单位)要各明确一名领导联系窗口并报中心备案。 二、值班时间 各窗口单位结合本单位窗口工作实际,按照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值班不少于2个工作日,每次值班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编排值班表,加盖公章后报中心管委会备案。 三、值班职责 (一)作为本单位派驻中心窗口的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处理本单位窗口受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咨询事项; (二)使用窗口行政审批专用章,代表本单位履行审批权,扩大“一审一核”事项范围,提高现场办结率;

(三)扩大进中心的项目范围,做到“应进必进”,杜绝“两头受理、两头办理”现象,形成“一个窗口对外”; (四)指导和检查本单位窗口工作,处理解决服务对象投诉的涉及本单位的各类问题; (五)处理解决中心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事项中需要该部门解决的有关事宜; (六)协助市领导现场处理服务对象反映涉及本部门的事项,负责落实市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 四、值班要求 (一)窗口单位当班领导实行签到制度和当班期间办件事项报告制度。各当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当班工作纪录。 (二)窗口单位领导当班期间,必须在现场办公,不得安排其他公务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当日现场办公的市领导同意,并安排好本单位其他领导替班及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开。 (三)中心要定期通报窗口单位领导值班情况,并作为中心年度相关考评的依据。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五日

1、营业厅信息保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明文规定:“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的内容。”确立营业厅保密制度,以保证上述《条例》相关规定的正确贯彻执行。 2、范围 所有自有营业厅的信息管理工作。 3、职责 营业厅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 4、内容 4.1、公司信息保密守则 4.1.1、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人人有责; 4.1.2、不得把公司商业秘密擅自带出工作区域; 4.1.3、不得在各类媒体、互联网上擅自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4.1.4、不得在非保密通信工具上探讨公司商业秘密; 4.1.5、不得在私人信函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4.1.6、不得在公开场合中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4.1.7、不得在个人交往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1.8、不得为他人提供公司商业秘密; 4.2、客户信息保密守则 4.2.1、客户信息: 个人客户信息包括: 4.2.1.1非通信内容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职业、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家庭成员信息等),位置信息,服务密码,账单和清单,等等; 4.2.1.2通信内容信息:客户通过语音网络、短信、彩信、飞信、电子邮箱、数据线路及我公司提供的其他个人通信手段所传递的信息内容。 以上均属于客户的私人资料,严禁交易和泄露。 4.2.2、客户信息保密规定 4.2.2.1营业厅内有关客户资料的所有原件记录和电脑记录,只能作为核对机主身份、受理申办业务和联系客户的资料,不得泄露他人。 4.2.2.2客户档案登记资料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录入电脑后要及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篇一:《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 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 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施工现场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机构与职责 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 (三)安全措施 1、公司的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应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3、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4、各施工单位应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实施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6、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

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门领 导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造成丢失或损坏,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担损失部分资产价格。 7、上班时间外出者应把贵重物品存放好,并及时锁好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每天下班及节假日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窗锁门,并对水电设施进行断水断电。 8、安全机构或行政人事部将定期对下班各部门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人为疏忽引起的安全隐患部门及无故脱岗者处罚50—200 元的处罚。 9、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安全(并配备安防器材),由专车接送存取款,确保资金安全。 10、公司印章应存放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11、司机杜绝酒后驾驶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好门窗,不能把贵重物品放置着车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用电安全措施 1、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 规操作,保障用电安全。 2、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操作外,公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地稳定运行及网络数据地安全保密,维持安全可靠地计算机应用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凡使用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地员工都必须执行本规定. 3、在公司保密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接入网络地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技术防范措施,负责设备、信息系统地安装调试和维护,并对用户指派信息维护员专门负责各部门地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4、对接入公司网络系统地计算机及设备,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凡接入公司网络系统地计算机,只在需要使用光驱和打印机地网络管理员计算机上安装相关设备,其他计算机不得安装和使用光驱、软驱、USB卡、磁盘、磁带、打印机等输入、输出端口一律屏蔽和禁用. 2)凡接入公司办公网络地计算机,禁止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联结. 3)各部门地计算机均不得与其它办公系统相联结,如有信息传输地需要,可使用软盘、光盘、USB盘或活动硬盘等数据介质盘片,由网络管理员在装有相应外设地计算机上进行数据传输. 4)在未经许可地情况下,不得擅自对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地硬件部分进行修改、改装或拆卸配置,包括添加光驱、软驱,挂接硬盘等读写设备,以及增加串口或并口外围设备,如扫描仪、打印机等. 4)非我公司地计算机及任何外设,不得接入我公司地网络系统.

5)严禁私自开启计算机机箱封条或机箱锁. 5、凡使用公司网络系统地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批准,严禁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除计算机及任何相关设备. 2)对新上网使用办公网络系统地员工,由办公室负责上岗前地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安全及信息保密地技术培训工作. 3)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凡属于国家保密资料或商业秘密地任何文件、图形等数据(如地形图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其以任何形式(如数据形式:Internet、软盘、光盘、硬磁盘等;硬拷贝形式:图纸打印、复印、照片等)复制、传输或对外提供. 4)任何员工均不得超越权限侵入网络中未开放地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入库数据资料和修改他人数据资料. 6、公司办公网络系统及相关数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安全及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地有关法律、法规地规定和要求.各部门应自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 7、任何经由我公司外网接入国际互联网地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凡使用公司网络系统地员工,必须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防病毒工作. 1)由办公室负责网络防病毒工作.信息维护员负责实施防病毒地日常管理工作.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 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 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 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 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 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 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 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 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 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各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外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科技处负责涉外活动审查工作。 第六条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 第七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动的现场监督。 第八条组织外事活动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制度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涉外活动的种类。 (一)根据涉外活动的性质,涉外活动主要分为: 1.因公出国(境):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2.因私出国(境):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因公涉外接待: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4.召开涉外会议:含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5.提供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给国(境)外人员; 6.其他与境外人员进行接触的涉外活动。 (二)根据涉外活动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动分为: 1.重要涉外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要涉外活动界定为国(境)外人员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较为敏感的涉外活动;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动。 2.一般涉外活动:除重要涉外活动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动。 第十条涉外保密管理策划 (一)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因公出国(境),组织部门和出国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出国(境)保密提醒》内容(具体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组织或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提醒要求》(见附件1)。 (二)组织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方案》(以下简称《保密方案》,见附件2),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三)对重要涉外活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检查,参与现场监督。 (四)《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 第十一条涉外保密管理实施 (一)涉外接待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 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文件和批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3、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4、对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5、认真总结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积极支持保密委员会开展保密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分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3、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4、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召开保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涉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保密法规知识和有关文件,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6、负责组织对进入涉密岗位、离岗、出国等涉密人员流动进行管理和审查。 7、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上网信息、宣传报道、对外合作交流、对外提供资料等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审批。 8、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涉密载体、涉密场所、涉密计算机等的日常保密管理和监督。 9、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做好审查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工作。 10、负责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及时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 三、单位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保密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接受保密监督。 3、协助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4、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参加保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协助组织涉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保密法规知识和有关文件,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6、协助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及时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 四、保密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董事会办公室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篇一: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文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7月10日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切实做好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管理由保密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管理。涉密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定制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按本规定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其密级应与正文相符。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分别设置CMOS口令和WINDOWS登录用户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涉密计算机。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等安全软件。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与其它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单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篇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第35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办法 1、建立密码共设协管制度 1)、his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密码,由院长和信息科专职人员共同设置并定期更改,保证信息中心单人无法擅自进入服务器。 2)、his系统数据密码,由院长和信息科专职人员共同设置并定期更改,确保信息科单人无法擅自登入his系统数据。 2、建立调用敏感数据申报制度 1)、药械科工作人员调用药品销售(科室、医技)相关报表,由药剂科主任负责确认每个工作人员具体调用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授予相关权限。如申报批准授予权限后发生数据泄露,由药械科负责人解释及承担责任。 2)、其他科室工作人员无权调用敏感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信息科授予相关权限。如有发生,信息科有权拒绝授予并报告院长。 3)、网络管理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统方信息,一旦发生将严肃处理。 3、建立机房准入制度 确需进入信息机房参观的非本科室工作人员,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可入内参观,进入信息网络机房后必须听从网络管理人员的安排。 4、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1)、医院同his厂家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约束his厂家泄露信息。 2)、同厂家工程实施人员签订信息安全保密保证书,约束实施人员不泄露信息,如有发生,由his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3)、信息中心和his厂家双方共同对现有医生、护士工作站及药库、药房子系统进行清查,凡涉及敏感数据项,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予以屏蔽。 4)、his厂家负责监督信息中心,取消信息中心授予敏感数据权限的功能,并由his厂家出具相关证明。 为保障本实施办法的有效执行及公证严明,本实施办法由院方及第三方厂家共同负责监督落实。 第36条:信息网络机房管理制度 1、信息网络机房直接由院长管理,在院长和院办室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信息网络机房是医院网络数据的储存、交换中心、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确需进入网络机房参观的非本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参观,进入网络机房后必须听从网络管理员的安排。 3、网络机房设备、门窗、水电暖安全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网络机房的卫生每天清洁一次。严禁在网络机房内吸烟。 5、网络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在机房内会客,不得将易燃、易腐蚀品带入机房,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机房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检查电源、设备、严防人为事故的发生。 7、建立健全和落实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信息网络系统操作规程、升级、维护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信息网络系统应急制度。 8、负责医院管理信息网络的维护工作,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9、负责医院医疗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反馈,保证信息流通渠道的畅通。加强职工信息化知识技术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顾客导向型”的便民服务机制,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遵循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理念,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辖区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二、设立服务窗口 政务服务中心将设立出租屋、就业指导、劳动保障、家庭服务和综合窗口,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事务,受理行政审批、有关证照申领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等。 三、审批标准公示 各服务项目以告知单形式将“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上墙公示。

四、规范服务制度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规范制度办理事务,政务服务中心将实行: 首问责任制; 首办责任制; 一次性告知制; 限时办结制; 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服务工作综合评价制度。 五、人员考勤制度 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并保证本中心正常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参照《凤凰街政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六、服务项目上墙 政务服务中心上墙公开内容有: 受理项目; 收费标准; 工作制度; 公告栏; 监督举报电话。

七、工作人员要求 规范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态度; 坚持亮证上岗; 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准确解答疑难问题;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收费标准、熟悉政策; 在承诺的时间内按规定办理完事由。 八、窗口监控系统 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监控系统监察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在岗和服务情况,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区监察局的视频监控系统对接,接受区监察局的监控检查。 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 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 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 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 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 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 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 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

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 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 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 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 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 销毁。 第五条不准以私人通信、普通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明码电报 等方式传递涉密事项; 严禁密电明传,明密混用; 不准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和处理内部资料。 第六条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第七条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对音响、录 音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会议文件的印发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保 密规定进行操作 ; 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 定办理 ; 与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会务人员要经过认真审查。 第八条制发各类文件、资料等要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的规定》标明密级 ; 如属摘录、复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原定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确保涉密项目的绝对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促进涉密项目的顺利进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涉密项目关系到投资方和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涉密项目实施现场所有人员都有保守项目秘密之义务。 四、现场保密管理制度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对保守、保护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现场实施人员实施奖励。 六、本制度由涉密项目现场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保密范围 一、项目投资的战略性和对社会的保密、安全性。 二、项目进展中重大决策的事项。 三、项目实施的图纸设计、技术参数等秘密事项。 四、项目的招标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改进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项目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七、项目实施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八、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九、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章保密密级 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一、项目实施中,直接影响投资方和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二、项目的规划、图纸设计、技术参数、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等视为机密级。 三、项目档案资料、合同、协议、等为秘密级。 第四章现场保密措施 一、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项目实施现场人员务必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每天开工和收工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摄像器材进入工地现场。 三、项目实施现场项目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小组负责人为本小组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四、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现场项目经理或委托专人执行。 五、对于密级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不经现场项目经理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所有资料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六、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保密事项的要事先报请现场项目经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 制度大全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制度大全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篇一:行政服务中心职责(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环节等内容的调研,提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的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县直有关... 篇一: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环节等内容的调研,提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的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县直有关行政机关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审批技术规范。 (二)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办证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涉及2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办证事项并联审批工作;负责管理、组织对涉及行政审批办证的收费实行“一单清”工作;负责对中心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及窗口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 (三)负责对县直部门(单位)所属的集中审批办证大厅的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公示承诺等制度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直部门(单位)所属的集中审批办证大厅审批办证、收费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 (四)负责对县直部门、单位(乡、镇)集中行政审批办证(中心)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纳入统一监督管理,共同打造对外窗口,优化发展环境。 (五)负责受理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办证服务工作的投诉,配合县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六)负责县直部门单位(乡、镇)集中审批办证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培训;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办证工作的信息汇总工作。 (七)统一受理,分级(口)办理,并联审批,代办服务。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二: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1.以公开的办事方式、透明的操作程序、规范的工作制度、精简的工作机构,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诚信的一条龙服务。 2.负责把握入园企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宣传及发放相关政策条例。 3.负责入园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全力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证件手续。 4.负责在建项目的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对建办、在建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建办、在建项目的进度。 5.负责与市、区审批中心的沟通和衔接工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对项目办理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服务中心的内部综合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三: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对进入“中心”的窗口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优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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