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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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使用应急预案

应急避难场所使用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效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安置和救援,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以及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紧急情况。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应急避难场所使用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工作。

2. 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设立各专项工作组,负责物资保障、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治安保卫、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应急避难场所设置1. 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和功能,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应急避难场所。

2. 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交通便利,便于人员疏散和物资供应;(2)设施完善,具备基本生活需求,如供水、供电、卫生设施等;(3)环境安全,远离危险源,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4)具备应急通信设施,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避难场所使用流程1. 紧急情况发生时,指挥部根据灾情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情况,决定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2.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的命令,并向各专项工作组下达任务。

3. 物资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避难场所所需的物资,如食品、饮用水、帐篷、医疗用品等。

4. 人员疏散组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有序疏散至应急避难场所。

5. 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6. 治安保卫组负责维护应急避难场所内的治安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7. 信息发布组负责及时发布灾情和应急避难场所使用情况,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六、应急避难场所关闭1. 当紧急情况解除,应急避难场所达到关闭条件时,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闭命令。

2. 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关闭工作。

3. 关闭应急避难场所后,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场所安全。

七、保障措施1.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实际需求。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随着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频繁发生,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和管理责任根据不同的应急情况,应急避难场所可以分为地震避难场所、台风避难场所、洪水避难场所等。

每个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明确具体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要求1. 基础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需要具备稳定的供电、供水和通讯设施,保证在灾害发生时的正常运行。

2. 安全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需要设置灭火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3. 生活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如食品、饮水、卫生间等,以满足人员在避难期间的基本需求。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流程1. 避难场所的开启:当灾害发生时,责任人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启避难场所,确保人员及时进入避难场所。

2. 人员管理:避难场所需要进行人员登记和身份核实,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帮助和救助。

3. 安全检查:避难场所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4. 应急物资管理:避难场所需要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食品、水、医疗器械等,以应对灾害期间的需要。

5. 信息发布:避难场所需要及时发布灾害信息、救援指南等,让避难人员了解灾害情况和自救方法。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要求1. 人员安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严禁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设施设备的维护: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定期组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4. 人员培训与演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避难场所管理规定(3篇)

避难场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三)安全可靠,功能完善,设备齐全;(四)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应急响应;(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避难场所的应急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

第二章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第五条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因素,科学确定避难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分布;(二)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安全可靠、易于疏散等条件,合理规划避难场所的选址;(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四)与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避难场所与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筑结构安全可靠,抗震等级符合国家标准;(二)场地平整,排水设施完善,防潮、防霉、防虫;(三)室内通风、采光、保暖、隔音等设施齐全;(四)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厕所、淋浴、休息区等;(五)设置应急广播、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等;(六)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

第七条避难场所的建设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编制避难场所建设规划;(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进行施工图设计;(四)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五)组织实施建设;(六)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三章避难场所的管理第八条避难场所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三)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核心理念,积极热情为避灾群众服务.2、按照属地和归属原则,应急避难场所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3、地震或其它灾情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由场所所在地政府宣布启动.4、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或其它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处置、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交通运输、供电、供水、通讯应急保障(祥见附件1)。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灾害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并提供食宿和其他基本生活保障.6、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周围进行改扩建时,必须经规划、市政等部门审批。

7、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附件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发生地震灾情,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后,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应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组组成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组长单位: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灾民的基本生活。

2、救灾物资保障组组成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集团公司、宁德石油分公司.组长单位:市发改委组织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组成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十字会。

组长单位: 市卫生局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和安置伤员;帮助应急避难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避难场所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迅速组织协调有关药品经营储备单位向避难场所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次生灾害处理工作组组成单位:武警消防支队、市环保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技术质量监督局、电业局、住建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无线电管理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制度
嘿,朋友们!咱来说说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制度这回事儿。

您想啊,应急避难场所那可是关键时刻能救咱命的地方,平日里不
好好管理能行吗?就好比一辆车,您不按时保养,关键时刻它能不掉
链子?
这日常管理啊,首先得有个明确的责任划分。

谁负责场地的维护,
谁负责物资的储备和更新,谁负责人员的调配和培训,都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不然,一旦有事儿,那不就乱成一锅粥啦?
再说这场地的维护,得定期检查场地的设施,看看有没有损坏的。

比如说,应急通道是不是畅通无阻?就像咱家里的门,总不能关键时
刻打不开吧?要是应急通道被堵了,那不是要命嘛!还有那些水电设施,得保证能正常使用。

想象一下,灾难来了,没电没水,那得多难熬?
物资储备也特别重要。

吃的、喝的、用的,都得准备充足。

而且还
得注意保质期,别到时候拿出来的东西都过期了,那能顶啥用?这就
好比打仗,弹药充足才能有底气啊!
人员的调配和培训也不能马虎。

负责的人得知道自己干啥,遇到情
况不能手忙脚乱。

得像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样,一声令下,就能迅速行
动起来。

还有啊,得定期组织演练。

不演练,真到事儿上了,大家都懵圈。

这演练就跟学生考试前做模拟题一样,多练几次,心里才有底。

另外,宣传也少不了。

得让大家都知道这个应急避难场所的存在和作用,别到时候都不知道往哪儿躲。

您说,这么重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咱能不好好管理吗?要是不好好管理,真遇到事儿了,后悔都来不及!所以啊,一定要把这日常管理制度重视起来,让它真正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保护咱们的生命和安全!。

应急避险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应急避险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应急避险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应急避险场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应急避险场所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应急避险场所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制度的内容、管理流程和管理要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应急避险场所管理的必要性应急避险场所是指在灾害发生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避难的场所。

随着各类自然灾害的频发,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应急避险场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通过建立健全应急避险场所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应急避险场所的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和改造要求:包括场所的选址,建设规模、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等要求,以及场所改造的相关规定。

这些要求可以依据地理环境、灾害类型和人口分布等因素来制定。

2. 应急避险场所的管理人员要求:明确应急避险场所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包括人员的组成、培训和管理程序等。

同时,对应急避险场所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规定。

3. 应急避险场所的日常管理要求:包括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更新等要求。

此外,还应规定场所的开放时间和使用规则等,以确保场所的正常运转和高效服务。

4. 应急避险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灾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理机制,确保场所内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报告。

四、管理流程1. 建立应急避险场所管理机构。

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托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应急避险场所的各项工作。

2. 制定应急避险场所管理制度。

按照前述内容,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 开展应急避险场所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根据地理环境和灾害类型等因素,选址合适的地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和改造。

4. 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

建立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机制,确保场所内各类应急物资的充足供应,并定期更新维护。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制度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制度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提高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地震发生时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公共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管理的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二、建设和规划第四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防震减灾规划进行,充分考虑地形地貌、人口密度、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等因素,确保避难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分布合理。

第五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求》(DB35/T1488-2015),确保建设质量。

第六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医疗救护设施、应急通信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防震、防火、防毒、防爆等特殊设施。

三、日常管理第七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八条日常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定期检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二)定期组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演练,提高避难场所的启用效率;(三)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顺利运行。

四、应急启用第九条当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或者地震发生后,所在地政府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开展避难疏散工作。

第十条应急启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避难场所的安全;(二)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避难场所的工作;(三)对进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群众进行登记(发卡),确保避难场所内的人员数量和身份信息清楚;(四)组织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参与避难场所的救援和服务工作;(五)保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治安管理,确保避难场所的秩序稳定。

学校避难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避难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避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避难场所设置1. 学校应设立多个应急避难场所,包括室内避难场所和室外避难场所。

2. 室内避难场所:教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

3. 室外避难场所:操场、停车场、绿地等。

四、避难标识设置1. 在避难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应急避难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便于师生识别。

2. 标识内容包括:避难场所名称、紧急联系电话、逃生路线等。

五、日常管理制度1. 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标识清晰。

2. 定期开展应急避难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教育师生熟悉避难场所位置、逃生路线及应急措施。

4. 加强对师生进行应急避难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六、应急避难流程1. 紧急情况发生时,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避难预案。

2. 各部门、各班级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织师生撤离到避难场所。

3. 撤离过程中,保持秩序,严禁拥挤、推搡。

4. 到达避难场所后,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立即清点人数,确保师生安全。

5. 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对避难场所进行封闭管理,确保安全。

6. 紧急情况解除后,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师生有序返回教室。

7. 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应急避难情况进行总结,改进不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应急避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应急避难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应急避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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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紧急启用规则
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核心理念,积极热情为避灾群众服务。

2、按照属地和归属原则,应急避难场所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3、地震或其它灾情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由场所所在地政府宣布启动。

4、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或其它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处置、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交通运输、供电、供水、通讯应急保障(祥见附件1)。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灾害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并提供食宿和其他基本生活保障。

6、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周围进行改扩建时,必须经规划、市政等部门审批。

7、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时的服务管理工作。

附件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发生地震灾情,市政府宣布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后,根据宁德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应急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组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
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灾民的基本生活。

2、救灾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集团公司、宁德石油分公司。

组长单位:市发改委
组织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应急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成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十字会。

组长单位: 市卫生局
迅速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和安置伤员;帮助应急避难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组织检查、监测避难场所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

迅速组织协调有关药品经营储备单位向避难场所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次生灾害处理工作组
组成单位:武警消防支队、市环保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技术质量监督局、电业局、住建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无线电管理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

组长单位: 武警消防支队、市环保局
对应急避难场所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次生灾害。

5、治安保卫、交通秩序维护组
组成单位:市公安局、武警支队、武警边防支队、民兵预备役部队。

组长单位: 市公安局
增加警力,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保卫。

指导、协助应急避难场所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成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局、公路局、港务局。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尽快恢复应急避难场所周边被毁坏的公路、桥梁、水运和有关交通设施;组织协调各种运输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7、电力供应保障组
组成单位:电业局、经贸委、水利局。

组长单位:电业局
组织对被破坏的电力设施采取应急措施和修复工作,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电力供应。

8、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保障组
组成单位:市住建局、电业局。

组长单位:市住建局
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功能。

9、通讯信息保障组
组成单位:市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卫通公司。

组长单位:市无线电管理局
尽快恢复应急避难场所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避险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

2、引导鼓励避灾群众弘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自强自立,共度难关。

3、做好避灾群众的登记统计和接待安置工作,安排其食宿,指导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清洁卫生和设施用具的规范摆放。

4、加强与避灾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安全稳定。

5、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食品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做好发放和补充工作。

避灾人员守则
1、严格遵规守纪,讲究文明礼貌
2、听从统一安排,维护良好秩序
3、提倡团结互助,自觉帮老扶幼
4、爱护公共财物,防止损坏丢失
5、维护公共环境,保持卫生整洁
6、严格食品安全,预防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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