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隐私侵权的常见类型及预防

合集下载

患者隐私权护患纠纷实训报告

患者隐私权护患纠纷实训报告

患者隐私权护患纠纷实训报告保护患者隐私是医务人员职责。

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服务过程中,为了自身健康的需要,必然将与治疗疾病有关的个人信息、疾病详情、身体状况等呈现给医务人员这样,医务人员就知悉了患者的部分隐私。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知悉了患者的部分隐私的情况下,要保护患者的隐私。

但在医疗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者隐私泄露的现象不断发生,因此而引起的医患纠纷数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吗,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发生,我院在里者隐私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并用于实践。

一、医疗行为中侵犯患者隐私的常见形式1、医生询问患者病情时,不是一对一地进行,导致患者病情隐私被别的侯诊患者或他人知道。

2、给患者检查时,没有提供一个非常好的保护患者隐私的检查环境,导致患者隐私被他人“窥见”。

3、患者住院期间,病历保管不严格,被他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窥见"。

4、医学带教未经患者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5、患者住院的床头卡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电子病历的应用导致黑客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6、医务人员在提写医学论文时泄露了患者的隐私。

7、少数医务人员非法检查、窥视患者隐私部位。

8、病案管理人员因为工作疏忽造成病历损坏、手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二、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措施1、成立领导机构,提高全院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成立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

领导组成员由医疗、护理、后勤、信息管理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成。

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相互协作。

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检查、反馈、整改方案。

采取多种形式的讲座、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

三、报告结论导重视在保护患者隐私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每一件事件如果领导重视就能事半功倍。

医疗行业中的病历隐私保护

医疗行业中的病历隐私保护

医疗行业中的病历隐私保护在现代社会中,医疗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服务领域,涉及到大量患者的个人敏感信息,其中病历信息是医疗保健服务的核心内容之一。

然而,由于病历中包含着个人隐私及其他敏感信息,病历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医疗行业中的病历隐私保护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一、病历隐私泄露的风险病历隐私泄露是对患者个人权益的一种侵犯,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1.身份盗用:通过获取患者病历中的个人信息,不法分子可能冒用其身份进行欺诈、非法活动等,给患者个人、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2.泄露敏感疾病信息:患者的病历中可能包含患有某些敏感疾病的信息,如果被公开或滥用,会对患者的心理和社交生活造成严重伤害。

3.影响就医体验:病历的泄露可能导致患者对医疗保健机构的信任下降,进而对整个医疗行业产生不良影响。

二、现有病历隐私保护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病历隐私,医疗行业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各国和地区通过立法措施对病历隐私保护做出规定。

例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法规》(GDPR)和美国的《卫生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案》(HIPAA)等。

2.技术手段:医疗机构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和身份认证等方法,提高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通过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数据备份等技术进行病历数据的保护。

3.员工教育: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进行隐私保护的培训,教育员工遵守规定,并建立内部监督和审计机制,确保病历数据的安全。

三、加强病历隐私保护的建议尽管已经有一些措施在保护病历隐私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力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1.完善法律法规:各国和地区应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医疗机构和个人对病历隐私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2.加强技术手段:医疗机构应不断关注最新的信息安全技术,持续改进安全措施,确保病历数据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加强员工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加强对隐私保护政策的宣传,提高医护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和素养。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课件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课件
性格等原因离婚。离婚后一年,前妻 因阑尾炎来院诊治,并托付其前夫为 其手术主刀。前妻出院后身体健康, 但一直未怀孕,为此去多家医院检查, 未果。由此引发前妻与第二任丈夫的 离婚诉讼。前妻托人求专家检查,并 告知自己婚前曾怀孕堕胎的隐私。经 专家鉴定:她的输卵管已被切断并无 法恢复。后经司法机关审理此案,查 明是其前夫在阑尾炎手术中故意所为
33
• 老丁认为:诊所私自把针水开 给患者,未对患者说明应注意 的有关事项,违反了医疗行为 管理常规,该诊所应承担主要 责任。
34
经法院委托鉴定结论认为,老丁
的糖尿病属自身疾病,与蜂窝组织炎的 形成无因果关系。

宣威法院一审审理后,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国务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扣除老丁治疗糖尿病的部分费用, 结合当地实际,判决诊所赔偿老丁各 种损失7895.73元。
医疗纠纷的 预防与对策
1
问题一:
医疗纠纷就是医疗事故吗?
2
案例一:翁文辉,75岁,2005年5月16日因腿部发
现肿块,病理检查的诊断为非何杰氏淋巴瘤入住哈尔 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临床医院住院部二部高干病房,6 月1日转入ICU病房,8月6日因抢救无效去世。
患者住院68天,花了132万元人民币,调查组 查出违规收费20万元。其他费用都是患者个人自 己买药和请专家的。患者从高干病房转到心外科 重症监护室以后,北京的专家、护士长来会诊了 100多人次。
20
思考:
医生对病人故意致伤害应该承担什 么责任?医院又是否应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
21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1.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 取医学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 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与防范对策

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与防范对策
2.加强患者隐私保护
严格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尊重患者权益,提升患者信任感。
3.提供个性化服务
针对不同患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九、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医疗实践,不断完善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为医患双方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2.加强执法监督
加大对医疗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十五、构建全社会支持体系
1.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纠纷处理能力。
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3.倡导社会公德
十六、加强舆论引导与公众教育
1.增强舆论引导力
2.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普及医疗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医疗服务的理解和尊重,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2.实施精细化管理
对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控,降低医疗纠纷风险。
3.定期分析总结
定期对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
4.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根据患者需求和医疗发展,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
七、加强内部监督与质量控制1.建立 Nhomakorabea部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对医疗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强化案例宣传
十七、持续改进与跟踪反馈
1.建立长效机制
形成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定期跟踪反馈
对医疗纠纷防范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跟踪和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策略。
3.推动医疗改革
结合医疗改革,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与规避

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与规避

医学与法学2018年第10卷第2期近几年,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事件也逐渐上升;患者对隐私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已成为各家医院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一、“隐私”“隐私权”“患者隐私权”概念1890年哈佛大学的两位著名法学家沃伦和布兰德斯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题为《隐私权》的论文,首次提出“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乃是指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1]“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袭、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

[2]“患者隐私权”,指在医疗服务法律关系中,患者所享有的身体权与私人生活、家庭、社会关系等信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不被第三人非法侵扰、知悉、调查、泄露、公开和使用的一种民事权利。

[3]二、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法律依据(一)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隐私权保护,我国于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4]199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师应当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二)医师责任的要求“医师责任”是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并且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在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与规避陈为培摘要:近年来在医疗活动中,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本文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行业的专业特点,梳理了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侵犯患者隐私权的具体表现,进而提出避免侵犯患者隐私行为发生的措施。

临床科室中常见的医疗纠纷及解决方案

临床科室中常见的医疗纠纷及解决方案

临床科室中常见的医疗纠纷及解决方案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行为中,因医患双方在权益、责任、利益等方面发生冲突,导致医患关系破裂,甚至引发法律纠纷的情况。

在临床科室中,医疗纠纷是一个常见而又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临床科室中常见的医疗纠纷,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患者隐私泄露纠纷患者隐私泄露纠纷是临床科室中常见的医疗纠纷之一。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的保护。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医务人员存在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导致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

解决方案: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措施,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二、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因过失、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情况。

医疗事故纠纷是临床科室中最常见的医疗纠纷之一,也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

解决方案: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

首先,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其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责任意识和医疗技术的规范性。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医患沟通纠纷医患沟通是医患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良好的医患沟通可以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引发医疗纠纷。

解决方案: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的沟通能力,学会倾听和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沟通培训,提高其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和方法。

此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引入专业的医患沟通中介,协助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沟通纠纷的发生。

四、药品纠纷药品纠纷是临床科室中常见的医疗纠纷之一。

药品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因治疗结果、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为了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同时,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疗机构也需按照相应的预案进行处理。

以下是针对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的建议:一、医疗纠纷预防措施:1.加强医患沟通交流。

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关键。

医生应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和疑虑,给予明确的解释和建议。

患者也应保持理性,与医生积极对话,以便双方能够及时沟通清楚。

2.完善医疗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应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督。

医生应持续学习和更新医疗知识,提高治疗水平,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3.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

医疗从业人员要遵循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医生应慎重开展医学实验和手术,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4.提升医患之间的信任度。

建立合理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医患信任度的建设。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公正、客观,让患者感受到公平和公正对待,增强对医患关系的信任度。

5.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和解决机制。

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和解决机构,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服务。

同时,也要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促进医疗行为的规范。

二、医疗纠纷处理预案:1.及时响应和处理医患纠纷。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纠纷处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医患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纠纷发生后,要及时与患者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以减少纠纷的扩大和影响。

2.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要坚持依法办事,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纠纷处理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3.加强医疗纠纷责任认定。

在医疗纠纷中,需要明确各方责任,确保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过失行为,要依法追责,并通过道歉、赔偿等方式进行解决。

4.加强医疗纠纷的协商调解。

医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医疗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宜,建立健全医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包括医疗纠纷的种类、现状及原因,医院制定的纠纷预防制度和处理制度以及对患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一、医疗纠纷的种类、现状及原因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常见的医疗纠纷种类包括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纠纷等。

医疗纠纷的现状不容忽视,患者权益受损、医护人员承受巨大压力以及医院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等问题成为纠纷带来的严重后果。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众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医疗技术不确定性导致医疗过程中存在较高的风险。

其次,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患者对医疗行为缺乏了解,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

此外,医院管理不善、医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以及患者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都可能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院制定的纠纷预防制度和处理制度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事宜,医院应制定相关的预防制度和处理制度。

首先,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其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降低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率。

此外,医院还可以通过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明确医疗风险,提升医患关系,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对于处理医疗纠纷,医院应建立有效的机制和程序。

首先,医院应成立专门的纠纷处理机构,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调解和处理。

其次,医院应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纠纷处理机制,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医院还应主动关注患者的诉求和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救助,通过和解或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实现双赢的局面。

三、患者权益的保障机制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权益保障机制。

首先,医院应加强对患者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患者对权益的了解和维护能力。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解析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解析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知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态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二、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

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扬,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四、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

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患者隐私保护的问题与应对方法

患者隐私保护的问题与应对方法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同时,患者隐私保护的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保护患者隐私,不仅是对患者个人隐私的尊重,更是维护医疗服务的
合法性和公信力。

一、隐私泄露带来的危害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的个人信息往往涉及到身体、心理、财产等方
面的隐私,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将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危害。

首先,
患者的个人隐私一旦曝光,将受到各类骚扰、不法侵害,甚至引发社
会性歧视。

其次,一旦患者的病历信息被泄露,可能会导致医疗纠纷、信任危机,损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影响医疗服务的质
量和效果。

二、应对方法
为了有效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应该牢固树立
患者隐私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制度和规范流程。

首先,医
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分类、
加密存储,并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特定人员才能查看
患者信息。

其次,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加强对患者隐
私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信息,确保患者信
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该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
时处理患者提出的隐私保护问题,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隐私保护是医疗服务的基本原则之一,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应该高度重视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患者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只有做好患者隐私保护工作,才能保障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增强医患信任,推动医疗服务的健康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几的种常 见类型
• (二)超出知情范围刺探患者个人隐私为 促进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医务人员对患 者的病因、病情、病史以及生活习性等个 人隐私享有必要的知情权,患者或其亲属 也有义务和责任如实向医务人员作出说明, 但此并非无所不包,而应以有利于其开展 诊疗活动所必要的信息资料为限,具体的 标准与依据应当参照本地一般条件下的行 业规范、医务人员技术水准以及医疗设备 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
一.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几的种常 见类型
• (三)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个人 隐私以下三种情况是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 形式: : 医务人员故意泄露患者个人隐私。我国《执业医 22 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 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卫生部《护士管理办法》 第24条也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 不得泄露。由此可见,医务人员对基于其职责和 诊疗需要在知情权范围内获悉的患者个人隐私, 负有特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对他人(包括非医务 人员和医务人员中无诊疗职责需要的人员)泄露, 否则就可能构成对患者的隐私侵权
二 .预防医患纠纷中隐私权侵权的几 点对策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 近年来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遭遇 尴尬,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同一隐私侵权纠纷的处理可 能各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现象也屡见报端。究其原因, 正是由于统一的专门法规的缺位,导致司法机关在解决隐 私侵权纠纷面前显得力不从心,促使当事人更多地依靠非 诉讼途径解决,客观上必然导致非法律因素的介入和影响, 形成权势博奕,直接损害弱方利益。应该看到,医疗过程 中的隐私侵权虽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但对其预防和解决仍 然要依赖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必须从健全隐私权的法 律法规入手,在《民法》等基本法律中对隐私权的有关条 款作出明确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 及部门规章中将隐私权作为患者个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单独 列出,对其地位价值、具体内容、侵权后果认定、法律责 任承担以及赔偿数额等实体和程序事项作出明确说明,以 利于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
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几的种常见类 型
• 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个人隐私以下 三种情况是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形式:
• (2)医务人员公开传播患者个人隐私。这一行为分为两个 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对患者个人隐私进行公开,即是指特定 的医务人员为隐私公开的源头,通过在公众场合与他人相互 谈论、整理归纳为文字材料传阅、上网粘贴发布供人阅读等 行为,使外人知悉。第二个步骤是对患者个人隐私进行传播, 主要是指在公开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方法或放纵态度,致使 患者的个人隐私由第二人知悉向第三人或更多人扩散,如在 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中进行集中宣传等。当然,未 经患者明示同意或法律明确规定,即使是出于褒奖、公益等 正面性目的,医方或医务人员也不得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途 径进行带有确定性的宣扬。
一.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的几种常 见类型
• (一)直接侵入患者身体隐私医疗活动中,医务 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治需要,可以通过必要地 眼看、手摸等行为以及辅助的医学仪器与患者身 的体接触,以查清病因,对症下药。但不可否认 在医疗实践中,个别医务人员因缺乏必要道的德 素质与职业操守,心怀不良,故意追求低级趣味, 利用职务便利窥视、接触患者身体隐私尤其是异 性患者身体的隐私,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往往对 患者及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更为严重。
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 常见类型及预防
•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医 疗过程中个人的隐私日益受到患者及其亲属 的普遍重视,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 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解 释》公布后,因医务人员侵犯患者隐私权所 引发的医患纠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呈逐年增 多趋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医患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而隐私侵权难 举证早已成为法律事务中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此过程中医方往往因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完 全而不得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应引起各 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几的种常见类 型
• 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个人隐私以 故意泄露、 下三种情况是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形式: 下三种情况是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形式:
• (四)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知悉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主要包 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知悉医疗活动中, 括在医疗机构中工作的管理者、医师、护士等从业人员。 括在医疗机构中工作的管理者、医师、护士等从业人员。因诊疗职责 需要不同,医务人员对患者个人隐私的知悉范围也应有所不同。 需要不同,医务人员对患者个人隐私的知悉范围也应有所不同。如前 述三者情况下,医务人员的主体特定, 述三者情况下,医务人员的主体特定,均为对患者负有诊疗义务的人 与患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应, 员,与患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应,其当然地享有对患者个人隐私一定的 知悉权。由此可见, 知悉权。由此可见,医务人员基于诊疗职责需要是其对患者个人隐私 享有知情权的惟一抗辩事由, 享有知情权的惟一抗辩事由,医务人员主体性质的差异是判定其是否 享有对患者个人隐私知情以及知情范围的主要依据。 享有对患者个人隐私知情以及知情范围的主要依据。因此不负特定义 务的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知悉, 务的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知悉,如骨科医务人员知悉神经科患者 的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侵权。此外, 的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侵权。此外, 未经患者的明示同意,即使利用患者隐私作为非营利性目的, 未经患者的明示同意,即使利用患者隐私作为非营利性目的,如专供 医学实习人员的现场教学内容等,因实习人员对此无诊疗职责需要 因实习人员对此无诊疗职责需要, 医学实习人员的现场教学内容等 因实习人员对此无诊疗职责需要, 故也属于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而应为我国的法律禁止。所以, 故也属于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而应为我国的法律禁止。所以,若在 此基础上再进行故意泄露、公开传播和直接侵扰, 此基础上再进行故意泄露、公开传播和直接侵扰,承担侵权责任则更 为明显,只是能否认定为其职务行为、 为明显,只是能否认定为其职务行为、是否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则另当别论了。 则另当别论了。
二 .预防医患纠纷中隐私群侵权的几 点对策
• (三)对患者进行宣传引导医疗实践中还存在患者和其亲 属因对隐私侵权的具体内容不知或知之甚少进而故意夸大 损害后果、无理取闹的现象,如有的误把违背地方乡俗或 民族风俗当作隐私侵权要求医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显然 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此责任在于患者,必须加强宣传引导。 一方面可以通过赠阅医疗法律手册,在病房或患者活动较 为频繁的操场、阅报栏等固定场所不定期组织宣传等方式, 把具体的法律条文形象化、通俗化,易于普通患者了解遵 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医患法律关系规定,在各类协 议、手续、合同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书中引用专门法条明 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极少数别有用心的患者钻空子,随 意解释,当然,医方也必须恪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 不得有损患者的合法权益。 •
一.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几的种常 见类型
• 医务人员凡是超出职责需要擅自扩大知情范围的规定而向 患者或其亲属以编造、说谎等手段取得其信任进行刺探、 收集、记录个人信息等行为均可能构成对患者个人隐私的 侵权,如护士超出其护理职责需要知悉本只能由医师或管 理人员知悉的患者个人隐私等。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或其 亲属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除医方有详细解释,一般情况 下患者对医务人员知情权的具体范围并不能准确界定,甚 至个别患者还存在一种错误观念,认为让医务人员对自己 个人隐私了解得越多,越有利于医疗活动,因此对医务人 员刺探等行为毫无戒防之心,常常知无不言,和盘托出, 使医务人员知悉患者隐私往往大大超出其知情权范围,这 在客观上也刺激和纵容了个别用心不良的医务人员,为其 利用患者个人隐私进行非法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 .预防医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纷中隐私群侵权的几 点对策
• (二)强化医务人员的自律意识从对近几年来发生的相关 案例分析不难看出,在医疗关系中医务人员处于相对的主 动地位,大多数情况下的隐私侵权纠纷因其故意或过失引 起。究其原因,有的医务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对作 为患者一项重要权利的隐私权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医务人 员性格使然或受经济利益等因素驱动,对侵权后果估计不 足或轻信能够避免;还有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故意要 挟报复,实现其个人目的等等。对此,一是必须加强法律 知识学习,适时邀请律师或法律专家给医务人员授课,结 合案例,讲解与隐私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说明 隐私权的基本概念和具体范围,明确医疗过程中哪些行为 属于对患者隐私的侵权,讲清实质危害与可能承担的不利 法律后果,引起其足够重视。二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 设,不断端正医务人员为患者服务的根本态度,严格职业 规范和道德操守,打牢其思想基础。
• 通常来说,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 人兴趣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 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具体来讲,在医 患关系中,患者隐私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个人的姓 名、住址、工作单位,个人(家庭、家族)相关病 史、身体缺陷、隐蔽部位特征、生理病理状态以及 独特的生活习性等不愿被他人知悉、窥视、侵扰的 个人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如患者进行与性、艾滋 等有关诊疗的行为,其本身就是患者的隐私,对此 医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但在医疗实践中,少数医务 人员受传统思想影响,对此认识不足,非法刺探、 知悉、公开传播和侵扰患者隐私的现象仍时有出现, 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引发医疗侵权纠纷。
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几的种常见类 型
• 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个人隐私以下三种情 故意泄露、 况是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形式: 况是医患纠纷中隐私侵权的主要形式: • (3)直接侵扰患者个人隐私。实践中,医务人员对其通 过正当途径知悉的患者个人隐私明知患者不愿外人提及或 首次提及已遭患者明示拒绝,仍出于其他目的,当面多次 反重提及,伤害患者自尊或影响其正常生活,就是对其隐 私的直接侵扰。另外,极少数医务人员严重违反保密义务, 利用其知悉的患者隐私,对患者或亲属进行威胁利诱,企 图谋取不义财物。这种情况下,患者个人隐私已成为实施 违法活动的主要手段,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当按违反《治 安处罚条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以 《刑法》中敲诈勒索罪论处。同时,患者或其亲属有权请 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