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流程
干部任免流程

动议①组织部门根据动议条件提出动议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启动推荐提名程序;或党委书记根据动议条件适时提出动议意见,要求组织部门启动程序。
②动议内容包括原则、职位、条件、方式等,一般不涉及具体人选。
③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④一次性提拔超过职数的10%,或调整面超过职数15%,或一年内集中调整超过4次的,须提前书面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⑤除换届、机构改革外,党委书记任期内调整正职领导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调整干部数量一般不超过50%;领导班子一次性调整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⑥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一般不提出调整干部动议。
⑦开始全程记实.民主推荐①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②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除组织部门根据平时民主推荐、测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推荐外,其它推荐方式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③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
④民主推荐实行差额推荐,必要情况下可开展二次会议投票推荐;换届时实行全额定向推荐.⑤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⑥个别提拔任职的,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
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
⑦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⑧原则上选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较集中的作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
⑨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市管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确定为副处级考察对象。
⑩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一般多于拟任职位1-2人。
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等额考察的,应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考察①在一定范围进行考察公示3-7天(个别提拔任职实行考察预告)。
干部任免流程讲课教案

动议①组织部门根据动议条件提出动议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启动推荐提名程序;或党委书记根据动议条件适时提出动议意见,要求组织部门启动程序。
②动议内容包括原则、职位、条件、方式等,一般不涉及具体人选。
③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④一次性提拔超过职数的10%,或调整面超过职数15%,或一年内集中调整超过4次的,须提前书面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⑤除换届、机构改革外,党委书记任期内调整正职领导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调整干部数量一般不超过50%;领导班子一次性调整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
⑥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一般不提出调整干部动议。
⑦开始全程记实。
民主推荐①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
②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
除组织部门根据平时民主推荐、测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推荐外,其它推荐方式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③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
④民主推荐实行差额推荐,必要情况下可开展二次会议投票推荐;换届时实行全额定向推荐。
⑤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⑥个别提拔任职的,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
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
⑦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⑧原则上选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较集中的作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
⑨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市管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确定为副处级考察对象。
⑩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一般多于拟任职位1-2人。
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等额考察的,应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
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干部任免流程教学内容

干部任免流程动议①组织部门根据动议条件提出动议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启动推荐提名程序;或党委书记根据动议条件适时提出动议意见,要求组织部门启动程序。
②动议内容包括原则、职位、条件、方式等,一般不涉及具体人选。
③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④一次性提拔超过职数的10%,或调整面超过职数15%,或一年内集中调整超过4次的,须提前书面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⑤除换届、机构改革外,党委书记任期内调整正职领导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调整干部数量一般不超过50%;领导班子一次性调整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
⑥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一般不提出调整干部动议。
⑦开始全程记实。
民主推荐①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
②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
除组织部门根据平时民主推荐、测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推荐外,其它推荐方式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③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
④民主推荐实行差额推荐,必要情况下可开展二次会议投票推荐;换届时实行全额定向推荐。
⑤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⑥个别提拔任职的,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
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
⑦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⑧原则上选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较集中的作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
⑨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市管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确定为副处级考察对象。
⑩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一般多于拟任职位1-2人。
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等额考察的,应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干部任职宣布会议流程

干部任职宣布会议流程
干部任职宣布会议流程是一项重要的组织活动,旨在公示和宣布干部任命的结果,公正公开地向相关人员通报任职信息。
以下是干部任职宣布会议的通常流程:
1. 开场致辞:会议主持人致辞,介绍会议目的和重要性,强调公平公正原则,
并简要介绍与会领导和嘉宾。
2. 宣布干部任命决定:主持人宣布将要宣布的干部岗位,并说明相关人员已经
通过了选拔和评审程序。
3. 颁发任命证书:主持人邀请相关领导上台,向入选的干部颁发正式任命证书,并祝贺他们的选拔成功。
4. 干部发言:每位被任命的干部发表简短讲话,表达谢意、对新任职充满信心,并表示将会为履职尽责而努力奋斗。
5. 领导讲话:在宣布会议中,部分领导可以发表讲话,对被选拔的干部表示祝
贺和鼓励,并倡导新任职干部忠诚敬业、服务群众。
6. 合影留念:会议结束前,现场拍摄合影留念,以记录这一重要时刻,并展示
团结和谐的氛围。
7. 会议总结: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再次强调选拔任用干部的公正原则,并
对未被选中的申请人表示感谢和鼓励。
干部任职宣布会议流程旨在确保任命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公开宣布和证
书颁发,激励干部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为组织的稳定运行起到有力支持作用。
同时,这一流程也向外界传递了组织选拔干部的科学与规范,展示了组织对干部任命过程的重视程度。
科级干部任免流程

科级干部任免流程
科级干部任免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名:由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储备情况提出科级干部任免的候选人名单。
2. 调研:组织部门会对候选人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个人资历、工作表现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3. 考察:候选人会接受上级组织的考察,包括现场检查、谈话、书面材料审查等环节。
考察的目的是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品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4. 审议:在候选人通过调研和考察之后,组织部门会将候选人的情况向上级进行审议,交流意见并最终确定是否任免。
5. 确定任免:上级组织根据候选人的情况和考察反馈,决定是否予以任免,并制发相关文件。
6. 任命和宣布:候选人被正式任命为科级干部之后,组织部门会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将任免决定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科级干部任免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组织、地区、层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涉及其他环节,如个人申请、面试等。
最新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1、职位分析。
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
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
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
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
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
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
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
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
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
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
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
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
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黄石市环保局科级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1、职位分析。
在分析局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班子及副科级职位的基础上,根据职位要求,政工科先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草拟干部任免工作预案,需采取竞争上岗的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
初始提名包括: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局属二级单位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
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并与政工科沟通,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
然后由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干部工作领导沟通,形成初步意见,再由局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根据初步意见与局党组成员及有关被调整干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形成调整初步方案。
政工科根据局党组书记同意的初步方案形成《向局党组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4、党组会酝酿。
党组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
政工科提供上会材料(上会前送党组书记审查):《向党组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党组会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
其中,正科级干部及大批量调整干部或有越级提拔等情况时,须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5、民主推荐材料。
政工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向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则同意后,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
(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6、会议投票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
民主推荐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政工科负责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
7、个别谈话推荐。
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
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8、报告推荐结果。
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领导和党组书记汇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最全最经典
①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
②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
除组织部门根据平时民主推荐、测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推荐外,其它推荐方式须填写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③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
④民主推荐实行差额推荐,必要情况下可开展二次会议投票推荐;换届时实行全额定向推荐。
⑤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⑥个别提拔任职的,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
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
⑦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⑧原则上选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调整动议小推荐提名\7 \7 ①组织部门根据动议条件提出动议意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启动推荐提名程序;或党委书记根据动议条件适时提出动议意见,要求组织部门启动程序。
②动议内容包括原则、职位、条件、方式等,一般不涉及具体人选。
③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④一次性提拔超过职数的10%,或调整面超过职数15%,或一年内集中调整超过4次的,须提前书面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⑤除换局、机构改革外,党委书记任期内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㈠事前书面报批:①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已明确将离任时提拔调整干部O②越级提拔。
③不经民主推荐确定为考察对象。
④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调整的须报更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
㈡决定前书面征得同意:①破格提拔,包括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或缺少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不具有大专学历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或提任正职领导耳R务(非领导职务)在副职岗位工作不满2年(4年),或提任上一级副职领导耳R务(非领导职务)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不满3年(4年)。
公司干部任命制度及流程
人事任免管理规定及流程
为严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岗位任免操作流程,特制定本项规定。
一、岗位需求分析
1、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对岗位需求进行分析,提出岗位调整需求;
2、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提名推荐,所提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
二、提名与任免
1、提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提交书面申请,并由人力资源部将提名上报至总经理;
2、调查:由人力资源部针对提名员工进行前期考核调研,调研含员工人事档案调查、部门负责人约谈及员工本人约谈三个部分;
3、任命:成立人事任免小组,并召开人事任免表决会议,获三票及以上者同意任命,否则不予以人事任命;
4、免职:成立人事任免小组,并召开人事任免表决会议,获三票及以上者同意免职,否则免职不成立;
5、由人力资源部办理任免手续;
5、公示(如任命需公开宣读任命书)
6、入档备案
三、人事任免小组说明
1、小组成员:总经理-李晓东,总监-张宏伟、李东俊,人事主管-王平,其他必要成员;
2、人事任免需经任免小组表决投票决定,三票及以上为同意准批任免,否则任免不成立;
四、人事任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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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议
①组织部门根据动议条件提出动议意
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启动推荐提名程序;或党委书记根据动议条件适时提出动议意见,要求组织部门启动程序。
②动议内容包括原则、职位、条件、方式等,一般不涉及具体人选。
③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④一次性提拔超过职数的10%,或调整面超过职数15%,或一年内集中调整超过4次的,须提前书面征得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⑤除换届、机构改革外,党委书记任期内调整正职领导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调整干部数量一般不超过50%;领导班子一次性调整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
⑥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一般不提出调整干部动议。
⑦开始全程记实。
民主推荐
①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
②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
除组织部门根据平时民主推荐、测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推荐外,其它推荐方式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③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
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
④民主推荐实行差额推荐,必要情况下可开展二次会议投票推荐;换届时实行全额定向推荐。
⑤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⑥个别提拔任职的,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
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
⑦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⑧原则上选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较集中的作为考察对象提名人选。
⑨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市管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确定为副处级考察对象。
⑩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一般多于拟任职位1-2人。
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等额考察的,应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考察
①在一定范围进行考察公示3-7天(个别提拔任职实行考察预告)。
②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总体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干部总体评价意见分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设置“是否同意其被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
③民意调查。
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
④个别谈话。
提前向谈话人员发出谈话预告;同拟提拔对象谈话一般采取考察组集体面谈。
⑤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查,在现单位任职不满3年的拟提拔对象应进行延伸考察。
⑥书面征求纪委(监察局)部门意见,向检察院、综治、计生部门协审。
必要时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
⑦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年龄、学历、简历等信息,看档案是否齐全。
⑧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考察组集体讨论评价意见和使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⑨考察材料须注明执笔人并由组长签字。
⑩反馈。
酝酿
①组织部部务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研究,差额提出拟任初步人选。
②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常委(必要时请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参加)对初步人选充分酝酿,提出拟任建议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职位1-2人。
③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沟通情况: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班子成员人选应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意见;非中共党员
人选应征求统战部门或民主党派等意见。
(报上级审批)
(㈠事前书面报批:①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已明确将离任时提拔调整干部。
②越级提拔。
③不经民主推荐确定为考察对象。
④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调整的须报更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
㈡决定前书面征得同意:①破格提拔,包括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或缺少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不具有大专学历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提任正职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在副职岗位工作不满2年(4年),或提任上一级副职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不满3年(4年)。
②超过50(55)周岁提拔为副(正)处级。
③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党政机关任职。
④领导干部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提任。
⑤超过任职年龄或规定任期需继续留任。
⑥被问责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过拟重新任用。
⑦提任有争议或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严重正核实的干部。
㈢双重管理干部主管方应事先与协管方进行沟通,决定后书面征求协管方意见或备案,协管方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讨论决定
①属组织部门审批的由部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属党委决定的提交常委会表决。
②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
③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拟任人选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④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拟任人选逐一表决。
⑤以应到会常委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⑥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
⑦党政正职人选由常委会提名,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或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以超过全体委员半数同意为通过。
⑧常委会通过的任免决定需复议的,应经超过半数常委会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谈话
①对拟提任人选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公示前谈话和廉政谈话。
②拟提任正职领导的由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谈话,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③拟提任副职领导的由组织部长谈话,纪委副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④不涉及任职前公示但有职务调整的干部,正职由党委书记、其它由组织部长或分
管副部长进行任职前谈话。
任前公示
①拟提任人选通过党报或电视、网络等进行公示。
经
换届考察公示过的人选可不实行任职前公示。
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提任为企业领导职务和任副处职级时间较长转任调研员的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
③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④公示期间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电话、信箱、网站,指定专人值班、接待来访,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核实有关问题。
⑤公示期满,常委会对公示对象进行复议,决定是否任用。
⑥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暂缓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⑦有群众反映问题但不影响任职的公示对象,应视情再次进行个别任用谈话,督促改正。
任职
①提拔担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非选举产生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②由党委决定任职(党代会选举)的,任职时间自党委决定(当选)之日起计算。
③由党委提名、政府任命的,任职时间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④由党委推荐提名、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任命的,任职时间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⑤由党委推荐提名、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任职时间自任命
之日起计算。
⑥由党委提名、需按有关章程规定选举的群团组织领导人选,任职时间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⑦制作、签发任免文件,开具调干通知书、行政介绍信、调档函。
⑧完成全程记实记录。
⑨归整考察、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
宣布到任
①地方党政正职由上
级党委分管副书记或组织部长宣布到任。
②地方党政副职由上级组织部副部长或委托地方党委领导宣布到任。
③部门正职由组织部长或分管领导宣布到任。
④从外地(单位)调入的副职由组织部副部长或有关领导宣布到任。
⑤本地(单位)内部职务变动的干部委托所在地(单位)党委领导宣布到任。